中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全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合集下载

现代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现代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市差不多医疗保险审批报销程序
(一)门诊专门检查审批
1.首先审核医院专科大夫开出的专门检查申请单,包括病史、体查、化验、诊断或初步诊断。
2.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3.经电脑检查病员本人有效医疗卡。
4.符合以上规定,到市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审批,批准后给予80%记帐,个人现金自付20%。离休、二等已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100%。
用人单位对伤残职员应给予关怀,关心,积极想方法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办理工伤保险所需的资料:与办理养老保险相同。办理工伤补偿所需的资料:
编 号
FND26
共 8 页
第 3 页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规 定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
4.分娩后,凭医院证明、发票、医嘱,按本市标准报销(门诊和住院,
本市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全体职工及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员)。
用人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2﹒5%为职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安全爱护有关规定,对职员上岗前进行培
编 号
FND26
共 8 页
第 2 页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规 定
工伤事故发生后,五天内(死亡事故24小时内)报市劳动局劳动爱护安全监察处和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处。并立即把伤者送往就近的市,区,镇属医院抢救和治疗。
伤者治疗一般住一般病房,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市社保结构报销,未经市社保机构批准,擅自使用自费药品和专门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伤者负担。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其他特殊合同工。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管理机制,确保员工享有社会保险权益,并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程度,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保制度。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变化,确保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社保类型第八条公司向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九条养老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提前退休、养老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条医疗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助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失业而导致的失业救济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生育津贴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三章社保缴纳第十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计算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及时将员工个人部分及公司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社保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并定期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十七条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社保的,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暂时暂停社保缴纳。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范文企业社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管理、加强保障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动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确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权益。

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本单位遵循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串联、关系户等行为,严禁抽逃、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五条依法行使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自愿权利和公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利,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提供社会保险知识,教育、宣传、培训职工了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保险质量。

第六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责任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章参加对象和条件第七条本单位所有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均应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

第八条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一)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二)本单位的临时工、协议工、合同工;(三)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四)借调到本单位工作的职工。

第九条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一)16周岁以上的职工;(二)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第十条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本单位的在岗职工;(二)在本单位工作的借调职工;(三)因工伤或职业病致使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四)因生育致使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五)期满或子女死亡退出职工的在职、离退休职工;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委托加工工厂(点)的劳动女工在工作期间,享受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

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外籍员工可以选择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执行。

企业社保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社保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社保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社保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所有职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健全、流程规范、服务优质、监督有效。

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第五条企业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社会保险登记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核对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社会保险缴费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记录缴费情况,并定期进行核对。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确保职工按时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第五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社会保险培训,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和素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职工和社会公开社会保险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企业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企业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二章缴费管理第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缴费明细,并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经办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岗位,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管理岗位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参保、停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办理。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为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为离职员工办理停保手续。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公司及员工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和侵占。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管理事项。

3.社会保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利。

4.社会保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范围1.社会保险管理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养老保险管理涉及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

3.医疗保险管理涉及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特殊人群。

4.失业保险管理涉及企业职工。

5.工伤保险管理涉及企业职工。

6.生育保险管理涉及企业职工。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1.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由国家政府设立,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的规划、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省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中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便于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社会保险参保与缴费1.社会保险参保是指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2.社会保险参保的条件根据不同保险项目的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缴费是指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4.社会保险缴费的标准和办法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制定。

第五章:社会保险待遇发放1.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是指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标准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制定。

3.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核实、审批、支付等环节,应当便捷、高效。

第六章:社会保险信息管理1.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是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等工作。

2.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应当保障参保人员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3.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应当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高办事效率。

第七章:社会保险管理执法1.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有权依法对社会保险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执法。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依法、公平、公正、科学、效益”的原则,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合理设定社会保险方案。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开展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和认识,使员工能够享受到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员工也应当保护自己的社会保险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二章五险一金第六条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员工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员工工资总额,及时足额缴纳公司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公司将及时为员工办理和使用各项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福利。

第十条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时,应当遵守保险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社会保险福利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章个人社会保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个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时,应当提交个人的社会保险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第十三条员工调整工资、职务等变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人事管理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员工离职时,人事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及时通知员工有关社会保险的返还情况。

第四章社会保险福利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福利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员工合理选择适合自身的社会保险方案。

第十六条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享受公司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医疗保险:员工和其法定受扶养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享有社会保险权利,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所有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第四条社会保险包括以下五种:1. 养老保险;2. 医疗保险;3. 失业保险;4. 生育保险;5. 工伤保险。

第三章社会保险办理与缴纳第五条公司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六条新录用职工应在入职后的5日内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次月5日内办理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等手续。

第七条社会保险费缴纳:1. 工伤保险费从职工上岗的当月开始缴纳;2.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职工上岗的次月开始缴纳,之前脱节的缴费时间由职工自行补缴和承担费用(公司可为其代缴)。

第八条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共同负担。

职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社会保险待遇第九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待遇:1. 养老保险待遇;2. 医疗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4. 生育保险待遇;5. 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条职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职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全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DOCFND26共8 页第1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社会保险是一项牵涉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特殊工程,各地都必须根据中央和省、市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而制订出社会保险规定。

因各地情况有别。

在此仅以某市的案例为样板,以供参考。

第一条养老保险办事程序(一)办理审批程序:1、用人单位填写干部,工人退(离)休申请表,审批,盖章;2、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盖章;3、干部退(离)休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然后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退(离)休,退职费;4、工人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审批;5、驻本市企业的职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

(二)需具备材料:1、退(离)休、退职申请表一式二份,1寸相片1张;2、档案调入本市的调令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3、职务任命审批表,职称资格证、职务职称任聘书;4、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卡和打印缴交保险金的情况表;以上资料要求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

(三)审批后程序:1、符合条件的:登记、编号、核定退(离)休费,输入电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2、每月25日之后,单位可取回退(离)休、退职申请表等材料;3、退(离)休退职费从批准的次月5日后转到退(离)休、退职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少部分转入单位。

第二条工伤保险办事程序(一)参加工伤保险对象:本市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全体职工及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统称用人单位的员工)。

(二)工伤保险基金缴纳:用人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2﹒5%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事故预防: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安全保护有关规定,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培编号 FND26共8 页第2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训,建立健全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甚至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事故发生后,五天内(死亡事故24小时内)报市劳动局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处和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处。

并立即把伤者送往就近的市,区,镇属医院抢救和治疗。

(五)工伤员工治疗:伤者治疗一般住普通病房,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市社保结构报销,未经市社保机构批准,擅自使用自费药品和特殊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伤者负担。

(六)医务劳动鉴定:工伤员工医疗期为自受伤之日起至医疗终结,不得超过18个月。

医疗终结后需到市医务劳动专家鉴定小组作出伤残鉴定。

内科鉴定在市人民医院,外科鉴定在红会医院,职业病鉴定在市卫生防疫所。

(七)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待遇补偿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并及时将补偿金发给伤残员工或死亡员工的直系供养亲属。

(八)配置康复器具与康复技能:员工因公受伤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认定和市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可以安装国内同等价格的假肢、义牙、义眼、轮椅、拐杖及其他康复器具。

用人单位对伤残员工应给予关心,帮助,积极想办法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九)用人单位办理工伤参保和补偿手续所需资料:办理工伤保险所需的资料:与办理养老保险相同。

办理工伤补偿所需的资料:1、申请评残:(A)医院疾病诊断书;(B)伤残程度(等级)鉴定表;(C)用人单位评残申请报告;编号 FND26共8 页第3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2、轻伤:(D)补偿审批表;(E)医疗费单据、病历卡;(F)参保花名册;(D)收据。

3、员工致残补偿(A)工伤证明,参保花名册;(B)病历卡、医疗费单据;(C)事故报告书、补偿审批表;(D)伤残程序(等级)鉴定表;(E)收据。

4、员工死亡补偿(A)死亡证明书,参保花名册;(B)抢救医疗费单据;(C)事故报告书、补偿审批表;(D)当地派出所出具其家庭成员生存资料证明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E)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应具有县一级以上的医务劳动鉴定结论书;(F)在校就读的学生,应有学校的证明书。

5、康复器具(A)审批表;(B)伤残程度鉴定表;(C)购买和安装康复器具费用单据。

第三条统筹保险办事程序(一)适用对象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1、持有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的;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编号 FND26共8 页第4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二)缴费标准参加统筹医疗人员每人每月缴交5元,参加统筹医疗单位按参加人数每人每月缴交3元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市财政按参加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三)办证程序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根据就近医疗的原则,可在约定医院中选择定点医院。

(四)医疗待遇2、参加人员持家属统筹医疗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统筹医疗门诊或住院结账单(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到定点医院就医。

医疗费用按规定记账90%,个人现金自付10%。

3、进口药、输血、特殊检查治疗费用一律不记账。

确因病情需要经申请批准采用现金支付后,按规定审核报销(急危重患者可先用后批〕。

4、市外转诊,应由市级医院主诊医生出具转诊证明,科主任签字,加盖医院公章,到统筹医疗处办理转诊手续。

5、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医疗费用年度结算时按比例结算到个人。

(A)门诊超定额费用年度结算时按2:2:6的比例,由市财政负担20%,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60%。

(B)住院超定额费用按2:6:2的比例,由市财政负担20%,单位负担60%,个人负担20%。

第四条直属保险办事程序(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程序: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参保时应向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提供如下资料与表格。

(A)《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 (B)《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编号 FND26共8 页第5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C)《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 (D)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E)本人1寸近照1张。

参保后正常缴费时,如本月无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直接按上月参保人数按月基本工资数额委托财政或开户银行按划拨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用人单位要在当月五日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有关手续,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依据新核准人数及月基本工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直属保险处向参保单位发放下列资料:(C)《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D)《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

3、缴费情况反馈:市社保局电脑中心每月末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汇总,打印出报表。

同时直属保险处每月向缴费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款单》,每半年提供一次《个人账户账目单》,由用人单位公布或转交给工作人员。

4、中止、终结缴费:工作人员调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所在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

工作人员经批准出国和赴港澳定居,或工作人员死亡,用人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

所带资料:《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1、退休、退职审核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A)《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编号 FND26共8 页第6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B)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C)退休、退职人员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D)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账号。

(E)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本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账户。

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第三条基金收缴保险办事程序(一)单位参保须知1、到基金收缴处领取参保花名册及登记表;2、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中行或工商行);有本市常驻户口的全民,合同,集体职工(A)如是外地调进的,提供调令和复印件;(B)本市招工的,提供招工表和复印件;4、聘用工,临时工首次参加保险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有本市常驻户口的固定工须参加住房公积金,其中:(A)买房的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提供合同书,或买房收据;(B)租房的提供租房证明;如两项都没有,则归为积累。

6、填好表格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基金收缴处办理。

(二)城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保险金转移须知:1、城市户口的合同工,临时工离开本市,其保险金转回内地保险机构;2、本市户口的固定工调回内地,只退个人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聘用工(固定工)调回内地,只退个人账户。

编号 FND26共8 页第7 页社会保险管理规定3、转移手续:须提供单位辞工证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手册等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办证明。

4、到基金收缴处办理转移手续。

(三)退保须知1、退保对象:农村户口的持有本市市暂住户口的职工。

2、退保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

3、退保材料:带职工保险手册,单位辞退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则需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退保者本人写的委托书加盖公章,且一人代领一人。

4、退保地点:(四)出境定居的退保手续1、提供单程出境的有关资料;2、提供社会保险手册;3、到基金收缴处办理退保手续。

如代领的,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退保者本人写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市基本医疗保险审批报销程序(一)门诊特殊检查审批1、首先审核医院专科医生开出的特殊检查申请单,包括病史、体查、化验、诊断或初步诊断。

2、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3、经电脑检查病员本人有效医疗卡。

4、符合以上规定,到市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审批,批准后给予80%记帐,个人现金自付20%。

离休、二等已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100%。

(二)转诊审批1、因病情需要转诊市外以上及医院、会诊、检查治疗的,必须由市级约定医院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理由,出具转诊证明,提供病历摘要,科主任或领导签署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