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初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所优秀的初中学校,培养健康、全面发展的学生,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初中学校,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初中学校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和育人工作。
秉承坚持全面素质教育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际关系观。
第四条本初中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遵守国家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本初中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第六条本初中学校设立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等教职工,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
第七条本初中学校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八条本初中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等,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本初中学校落实学生管理责任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本初中学校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本初中学校加强学生的文化课程和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二条本初中学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并及时向家长反馈。
第四章家校合作第十三条本初中学校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
第十四条本初中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初中学校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即废止本初中学校原章程。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订,应符合国家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经学校行政领导决定后,报教育部门备案。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到此结束。
具体的章程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中学学校章程

XXXX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依法治校管理方略,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育人目标是:人人合格,个个有才。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路是:建班子、强队伍、抓德育、提素质、重科研、讲效率、争一流、创名校。
第四条学校发展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升内涵,强化特色”这一主题,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艺术教育为特色,以优化管理为保障,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新提升,实现学校的又好又快发展,把学校建设成一所思想先进、设施标准、管理规范、师资优良、环境优美,XX区一流、青岛市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具有艺术教育特色的,主动和谐发展的普通高中学校。
第五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训:自强不息校风:厚德重行,吾足惟知教风:严谨、勤奋、科学、求实学风:勤、思、问、研第六条学校全称是:“XXXX中学”,位于XX区银桥大街189号。
是一所公立全目制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第七条学校纪念日:10月16日第二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由XX区教育委员会主管。
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有以下权力:(一)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包括不聘、缓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二)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上级提名副校长人选;决定对中层干部的聘任并报市教委审批公布。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学校实际,提出对教职工的奖励和惩处。
(四)根据财务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状况与实际需要,决定办学经费的使用。
(五)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有权提出或修订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条例方案等,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权对学校的重大事务或问题作出最后决定。
中学章程制度(5篇)

中学章程制度(5篇)中学章程制度(通用5篇)中学章程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贯彻实施国家和z市、长宁区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中综合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多样化、特色化、自主发展”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z市山天中学;英文表述为z;学校地址:z市天中路155号,网址:z。
第三条本校由z市长宁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校是一所实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是长宁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长宁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以“为学生成长导航”为办学理念,着眼于学生的成长、成人、成功,培育生命智慧,引领生涯发展,努力创建以“生涯发展指导”为特色的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六条(一)学校发展愿景:成为一所质量优、满意度高、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z市特色高中。
质量优: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师能高强、结构合理、不断进取,具有生涯发展指导力的教师团队;学校培养的学生具有生涯发展能力,他们会规划,懂选择,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校的教育教学有实效,质量稳定,名列同类学校前茅。
满意度高:社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高。
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以学生、教师发展为本,指导每个学生绘就适合自己的生涯发展蓝图,使每个教师专业发展都有成就,学校成为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特色高中。
(二)学校办学目标:以学生和教师的发展为本,鼓励每一位学生“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三)中长期发展目标: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三生”、“四会”的山天人。
中学章程范本

中学章程范本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章程是中学为管理学校事务、维护学校秩序和促进学校发展所制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二条中学章程的宗旨是培养优秀的青少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中学章程适用于全体师生,包括校长、教师和学生。
第四条中学章程的核心价值观是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个人发展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学生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享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的权利,学校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第六条学生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可以通过学生会和其他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生有学习的权利,学校应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学习机会。
第八条学生有自由选择社团和特长班的权利,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社团活动和特长培训课程。
第九条学生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学校应提供合理安排的体育课程和比赛机会。
第十条学生有参与公益活动的权利,学校应促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第章课程设置第十一条中学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制定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合理安排选修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学科和培训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应确保教学质量,提供高水平的教学资源和优秀的教师队伍。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评估和完善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学校应提供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实践。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秩序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衔接机制。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激励和约束。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一条学校应确保校园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如何制定中学学校如何制定中学学校??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学学校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xx省xxxx初级中学。
第二条校名全称:xx1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
办学规模:初中三个年级。
学校地址:初一初二级部 xx省xx市xx路220号初三级部 xx省xx市xx路97号第三条学校的办学理念:精诚办学,追求卓越。
第四条学校精神:精诚、精美、精细、精深。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崇德尚美,志存高远。
第六条学校的使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培养特色人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党政管理第八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核心作用。
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责相结合。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分层次做好学校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逐步形成发现、培育、使用、激励优秀教育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负责审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竞聘方案。
(三)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对涉及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干部推荐和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决策。
中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办学行为,确保中学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学生,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中学全体教职工、中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中学坚持以德育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办学原则,立志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的中学生。
第四条本中学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通过全面的学科教学以及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本中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制,加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第二章中学生管理第六条中学生应尊重师长,爱护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七条中学生应珍爱自己的课本、器材和设施,主动协助学校管理人员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八条中学生不得进行欺凌、暴力、违法犯罪等行为,如有发现应主动举报。
第九条中学生应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足够的休息和适当的体育锻炼。
第十条中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知识和经历。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在本中学工作的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地履行教学、管理和指导中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学习和培训。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需求。
第十四条教职工不得进行虐待、歧视、侮辱等对中学生不利的行为,如有违背学校章程和法律法规之处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家长管理第十五条家长要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十六条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不得干涉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家长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防止沉迷网络游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章校园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校风校纪第二十一条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校风校纪,弘扬中学精神和传统文化。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缘起为适应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需要,结合现实教育形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本初中学校名称为“XX初中”。
第三条简称本初中学校简称“XX初”。
第四条定位本初中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的初中学校,办学方针以德育为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
第二章管理层第五条学校领导本初中学校设有校长、书记等学校领导人员。
第六条班级管理本初中学校采取班主任制,每个班级设1名班主任,班级内其他教师由班主任管理,共同负责学生管理、教学等工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责任本初中学校学生应该遵守校规校纪,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惯,爱护寝室、教室和学校设施。
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第八条出入管理学生在校内应该佩戴好学生证,外出应该提前报告,经过审批批准,进行管理。
第九条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设立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保护全体师生。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目标本初中学校教育方针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求本初中学校教师要求注重教育素质和能力培养,遵守职业道德,健康育人。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本初中学校课程设置要符合教育机构的规定,注重基础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
第五章校园文化建设第十三条安保意识本初中学校注重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安全意识,促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第十四条社团建设本初中学校积极发展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精神文化建设本初中学校注重师生精神文化建设,鼓励创新和思辨,培养健康心态,提升师生的整体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修改本初中学校章程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根据个人修改建议,进行拟定和修改,上报学校领导,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章程执行本初中学校章程经过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对于学校日常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产生指导意义,必须严格执行。
普通高中学校章程
普通高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学部。
第三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所有师生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学校目标第四条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社会素养和健康素养。
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个性发展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和培养方案。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差异化教学。
第八条学校倡导创新教育,提倡探究式学习和合作学习。
第九条学校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教学,创造丰富多样的教育环境。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校实行个性化管理,注重对学生的关爱和引导。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全面记录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五章师资队伍第十三条学校注重师资的培养和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
第六章家校合作第十五条学校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组织家长活动,加强家长的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
第七章学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推进学校的现代化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发展规划,定期组织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八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第二十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荣誉表彰,对违纪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普通高中学校章程的草案,详细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中学章程范本(详细版)
2023中学章程范本(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中学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运作,确保中学的有序发展和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中学名称本中学名称为XXX中学(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中学性质本校为普通中学,为全日制学校,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中学管理组织本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等,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中学班级管理本校设行政班和教学班两个管理单位,各班级设班主任和班委会,负责学生的管理和协调相关事务。
第六条中学学生会本校设学生会,由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会负责代表学生权益,组织和参与校内外的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和交流。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育目标本校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为教育目标,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学内容本校遵循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开设相关科目和课程,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
第九条教学质量评估本校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通过考试、测验等方式评估学生的研究情况,并及时给予学生和教师反馈。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生入学本校学生招生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生行为规范本校制定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研究和校园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奖惩制度本校建立学生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三条安全管理本校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本校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应经中学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学学校章程
篇1: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太仓市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以“厚德载物,博学远志”为校训,以“勤奋、向上、求实、创新”为校风,以“严谨、博学、爱生、善导”为教风,以“勤奋、刻苦、善学、好思”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设置的课程计划,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针对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强化基础教学,培养创新能力,注重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培养,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六条:学校校长由主管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校长须履行下列职责和权力。
一、职责: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把握办学方向,把学生培养成“四有”人才,向高一级学校输送质量高、素质强的合格人才。
2、制订学校的远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经验,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3、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
4、领导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5、健全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6、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搞好校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和校园环境建设。
7、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实干。
8、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一班人”的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9、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各项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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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章程那吉屯第一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旗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那吉屯第一中学,是阿荣旗政府创办普通高中,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那吉屯第一中学实行校长负责、党总支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体制。
第四条、那吉屯第一中学的校训是“蓄德修能自强不息”。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第五条学校由旗教育局主管。
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
校长有下列权利:(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 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除重大基础项目须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
(四) 自主招生权。
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和指标,保证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并依据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五) 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实现办学目标。
第七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努力创设适合学生成长的教育环境。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德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关注学生成长,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个体差异性,尊重学生自身独立的生命价值,满足学生的各种兴趣,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
第八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和决议。
(二)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制订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支部工作范围内的有关事项,着重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落实“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支委会的集体领导,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搞好党风建设。
(四)切实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先进性教育,提高党性修养水平。
组织全体党员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以适应改革和培养新型人才的需要。
(五)正确处理好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之间关系,充分发挥党群系统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支持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主动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在日常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密切联系,经常沟通,协调配合,自觉维护党政领导的团结,真正起到保证监督作用。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的基本组织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上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基本职责是:(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工作及行政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四)对校长做出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的决定提出改正意见,监督校务公开的落实情况;(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第十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媒体、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按照《那吉屯第一中学教职工聘用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由国拨工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加班工资五部分组成。
医疗报销遵照教育局有关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1—3人,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行政某方面的工作。
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办公室、总务处、教研室,各处设主任一人。
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政教主任是校长领导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是校长的主要助手,是校长行政的参谋,具体负责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
学校副校长及各部门主任,按照“干部职责”行使管理职权。
第十六条学校按旗教育局的有关政进行高中阶段的招生。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安全放在首位,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执行《学生事故处理办法》,切实发挥法治对学生成长和学校工作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实施德育与各学科相结合,通过各种活动及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等途径,形成良好的校风,完成德育任务;学校以教学为中心,落实《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结合阿荣文化及学校学生实际,开发校本教材,积极稳妥推进新课程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
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注重学生的创造能力的培养。
师生既合作探究,又因材施教,重视特长,保证每个学生在知识能力、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得到充分合理的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注重基础,鼓励冒尖,探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关心,学会健体,学会合作,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二十条努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
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一)以正面教育为主。
坚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和纪律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不断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
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树造良好的校风。
(三)建立健全班、校两级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经常保持学校和社区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第二十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加强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强化教育科研工作,学习总结教改成果,以科研强校。
(三)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培养和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学校教务处组织好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年级组、教研组结合各科科教学实际,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但必须严格控制次数。
第二十四条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择教材及每科一种教辅资料。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下订购教辅资料,也不得编印复习资料、试题等向学生推销。
第二十六条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市旗教育局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并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毕业,按规定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工作,防止学生流失。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及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坚持开展传统体育项目和活动,重视体育特长生培养和训练。
学校每年对体育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第三十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学校每学期对卫生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第三十一条加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
定期检查学校教学和环境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严格做到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第四章学生第五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
对学校或教师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
(二)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评议学校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第三十二条凡按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规定进入或转人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那吉屯第一中学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