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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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一、粉尘污染
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石尘等粉尘污染非常严重。

这些粉尘进入人体会导
致职业性肺病、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等疾病。

因此,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的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对于容易飞扬的物质,如煤尘、矸石等,需采用湿法降尘技术。

3、应按照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噪声污染
煤矿作业现场噪声污染严重,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会导致职业性听力损伤和神经病变。

因此,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1、合理设计煤矿作业场所和机器设备,降低引起噪声污染的源头。

2、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引导职工佩戴防护耳塞或耳罩。

3、避免在休息区或生活区设置与工作有关的区域,避免工作噪声对生活造成干扰。

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煤矿开采过程中常见的危害之一,例如煤与矸石垮塌、地质构造裂缝等。

这些灾害给井下工作带来巨大的潜在危险,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开采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和灾害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加强对潜在灾害区域的巡查和监测。

3、采取正确的工作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

四、化学品危害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化学物质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氢气、氮氧化物等。

这些有害气体如直接吸入人体会出现各种疾病或生命危险,因此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开采工作区域定期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进行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
的设置。

2、尽可能采用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和工艺流程。

3、指导职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罩等。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矿山职业病是指在矿山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对工人职业卫生造成的损害,包括尘肺、硅肺、铁肺、石棉肺等。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职业病,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方案制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情况和特点。

二、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要求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防尘设备、防毒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同时还需要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粉尘浓度、有害气体含量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的预防知识、个人防护的正确使用方法、职业病发生和处理的常识等。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

五、制定职业病防治台账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台账,记录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体检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职业病治疗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情况等。

台账需要做到实时更新,以便于企业进行管理和分析。

六、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也需要对职业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七、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
其他场所 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
工人作业地点
穿孔机作业、挖掘机作业
下风侧3~5m处
露天煤矿
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 运输
操作室内
地面作业场 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生产 所 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第二章 粉尘防治
第六百四十四条 煤矿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在地面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储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的水量。备 用水池出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 (二)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0.3mm,水的pH值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 硬度不超过3mmol/L。 (三)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 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 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应当过滤。水采 矿井不受此限。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2016年8月20日
第一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第二章粉尘防治 第三章热海防治 第四章噪声防治 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目录
第一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第六百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 害因素。
第六百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检测人 员。
第六章 职业健康监护
(一)本规定第六百六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第六百六十八条 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第六百六十九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 作业时,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百七十条 从事人员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 鉴定所需的从业人员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和案例分析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和案例分析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 害及预防和案例分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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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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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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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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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复杂, 存在多种职业危害,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1. 尘肺病
尘肺病是煤矿工人最常见的职业病,由于长期吸入煤尘 和粉尘,矿工的肺部会受到严重损伤,导致呼吸困难、 咳嗽等症状。预防措施包括使用防尘口罩、加强通风、 定期检查身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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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10. 肌肉骨骼损伤
由于长时间弯腰、低头、重复性动作等,煤 矿工人容易造成肌肉骨骼损伤,如腰间盘突 出、颈椎病等。为预防这类危害,应合理安 排工作时间,定期进行体检,加强锻炼等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11. 接触有害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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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FESSIONAL TEMPLATE
在煤矿井下作业过程中,工人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酸性气体、有机溶剂 等,可能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造成刺激或腐蚀。为预防此类危害,应加强通风,佩戴 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身体等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12. 精神压力和心理问题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封闭、孤独,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长时间的工作也可能会对矿工的心理 造成影响,如焦虑、抑郁等。为缓解心理问题,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改 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煤矿井下作业职业危害及预防
2. 机械伤 害
煤矿井下设备繁多, 操作不当或维护不良 都可能导致机械伤害 。为避免机械伤害, 应定期检查设备、培 训操作人员、佩戴防 护用品等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作业场所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许多职业危害因素,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针对煤矿作业场所的特点,规范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降低因职业危害引起的事故发生率;3.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4.加强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保证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机构1.煤矿公司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政策;2.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3.煤矿作业人员单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岗位,负责危害源监测和防治工作。

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对危害源进行持续监测,确保掌握最新情况;2.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减少煤尘浓度、加强通风设备、健全引射灌装的操作规程等;3.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口罩、安全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4.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6.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加强与医疗单位的合作,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体系。

五、监督和考核1.煤矿监察机构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制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考核办法,对煤矿作业单位进行评估和管理,对防治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3.加强与职工代表组织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煤矿行业协会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最新的防治技术。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

煤矿职业危害与灾害防治一、煤矿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危害是矿山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煤尘、毒气、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等因素造成的身体和心理危害。

这些危害是与煤矿工作紧密相关的,其危害程度和种类随着煤矿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煤尘危害煤尘是在煤矿工作中产生的一种颗粒物,这些细小的颗粒物在空气中漂浮着,工作人员长时间接触这种颗粒物会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产生呼吸道疾病,例如煤工肺、尘肺等。

这些呼吸道疾病的症状包括气短、咳嗽、胸闷等。

2. 毒气危害在煤矿的开采和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例如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人体的健康具有极大的威胁,会使工作人员感到不适,严重者甚至会影响生命。

3. 噪声危害煤矿工作现场与设备的噪声也会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长时间接触噪声会导致听觉功能障碍,并且会引起头痛、失眠、易怒、注意力不足等心理疾病。

4. 振动危害在煤矿工作中,很多的设备都会产生振动,如果频率和幅度较大,会对工人的手腕和脊柱造成影响,进而产生骨关节疾病、颈椎病、腰椎病等。

5. 放射性物质危害在某些煤矿中,会含有放射性物质,例如铀、钍、钾等,如果矿工长期接触这些放射性物质,会使其患上放射病,严重甚至会导致死亡。

二、灾害防治煤矿灾害是指在煤矿开采和处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意外事件,例如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火灾、矿井塌陷等。

这些灾害会严重威胁到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预防和防治。

1. 瓦斯控制瓦斯是指在煤矿工作中产生的一种气体,如果瓦斯无法及时排放,因其易燃性和爆炸性,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合理布局瓦斯抽放孔,安装瓦斯抽放设备,及时排放瓦斯等,来控制瓦斯的产生和积聚,降低瓦斯爆炸的风险。

2. 煤尘防治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以通过正确选用防煤尘设备,对煤粉进行湿法喷淋处理、调整矿井风流方向、合理设置呼风机和压风机等措施,来防止煤尘的产生和扩散,降低煤尘爆炸的危险。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____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____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____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____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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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概述
1.
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 与生产工艺过程有关联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有毒有害气体、 粉尘等;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高温等
2.
与劳动过程有关联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作业时间过长、作业强度过大、 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不合理、长时间强迫体位、个别器官和系统的过度 紧张等。
3.
与生产环境有关联的有害因素,如生产场所设计不合理、防护措施缺乏 或不完善或效果不好、缺乏安全防护设备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环境 污染因素等。
职业卫生概述

1. 2. 3. 4. 5. 6.
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本身的特点,即质的方面 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
作用时间
个体因素 有关环境因素的联合作用 社会心理学因素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粉尘(标准执行GBZ2.1-2007) 1、矽尘 指SiO2(F)%≥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煤矿产生矽尘的工种:岩巷凿岩、装载、掘进;出矸推车; 半煤岩巷打眼、爆破;喷浆砌碹;煤巷加固等。

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
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
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以尘肺为例,潜伏期可长 达数年甚至十数年,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尘肺病、正 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镉中毒等群发性职 业病事件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 返贫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影 响社会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5 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0 mg/m3。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3、水泥粉尘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煤矿产生水泥粉尘的工种:喷浆、拌料、砌碹 。 卫生标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 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8 mg/m3
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1.5 mg/m3
6.
7.
准方法到作业场所进行采样。
8.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 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有毒化 学物质的浓度。
9.
职业卫生概述

10.
常用名词术语
职业病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 特定疾病。通常指属于国家职业病范围中的法定职业病,
4、2007年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 炭、有色金属和建材,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共报告尘肺病 新病例10963例(比2006年增加2180例),死亡病例875例,晋期病例860例。截至 2007年底,累计报告的尘肺病例达627405例。在10963例尘肺新病例中,煤工尘肺
0.7 0.3
1.4 0.6
含80%以上游离SiO2的呼吸性粉尘
0.2
0.4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2、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煤矿产生煤尘的工种:采煤面各工种;煤巷掘进各工种;井下运输、转载; 洗煤厂运输、转载、筛选、破碎等。 卫生标准: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 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8 mg/m3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
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 定给予劳保待遇。《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共有10大类115种。
职业卫生概述
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 ⑵病因可检测,需达到一定接触水平才能使接触者发病
⑶发病有群体性
⑷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⑸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疗法,发现逾晚,疗效逾差 ⑹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有毒有害气体 1、一氧化碳 特点: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空气轻,易燃易爆,爆 炸浓度界限为12.5%~74%。 可能接触一氧化碳的工种:井下通风、岩巷爆破、煤巷爆 破、采煤打眼、水力采煤、采煤支护、机械采煤各工种等。 另外,煤尘爆炸、瓦斯爆炸时能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 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0 mg/m3。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4、二氧化硫 特点: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而产生中毒作用,其次是皮肤 粘膜的接触吸收。对呼吸道及眼结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高浓 度吸入可引起喉头水肿、肺水肿、声带痉挛以至窒息。由于 二氧化硫具有刺鼻的特殊臭味和对粘膜强烈的刺激作用,所 以因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而致死的中毒事故极为少见。 煤矿矿井中二氧化硫的来源:含硫矿物的氧化和自燃以及 井下爆破。 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 mg/m3。
2000年 累计
总计
尘肺病 急性职业中毒 慢性职业中毒 其它职业病
558624 -
11718 640000
9100 785 1196 537 581377 -
14821
12284 590 1300 568
627405 -
14296
10963 600 1638 1095
近几年职业病发病特点

报告病例数逐年增加 1、2000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1718例,较1999年的病例增加了14.5%。在总 病例数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其 他各类职业病共占5.4%。尘肺病新发病例9100例,死亡2725例。累计死亡 133226例,病死率为23.85%,现患尘肺病人425398例。 2、2002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人14821例,较2001年增加了12.1%。在总病例 数中,尘肺病占82.6%,慢性中毒占8.8%,急性中毒占4.0%。尘肺病新病例 12248例,较2001年增加了16.6%。在各类尘肺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仍为主 要病种,共占85.6%;发生于矿山的尘肺病患者占71.7%;发生于煤炭系统的尘 肺病患者占47.6%;乡镇企业的患者408例。2002年年内死于各种疾病的尘肺病 患者2343例。我国尘肺病累积病例581377名,其中仍存活患者442200例。 2002年诊断噪声聋197例。
职业卫生概述
1.
常用名词术语 职业卫生 过去也称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旨在研究和评价劳动条 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 响,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以达到保 护劳动者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2.
作业场所 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在煤矿指某一工
作面或某一车间。 职业危害因素 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
3.
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
业病的有害因素。
4.
职业危害事故 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危害造成的急、慢性职业
病及死亡的事件。
职业卫生概述 常用名词术语
5.
总粉尘 指较长时间悬浮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各种粒径粉尘的总和。在进 行总粉尘采样时,需使用总粉尘采样器。 呼吸性粉尘 指能被吸入到人体肺泡区的粉尘,粉尘粒子空气动力学直径 小于7.1微米。在进行呼吸性粉尘采样时,需使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是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有害因素浓度表示形式之 一,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 触水平。其测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作业工人随身携带个体呼吸性粉尘采 样器进行整个工班采样;另一种是测尘员使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按国家标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3、二氧化氮(氮氧化物) 特点:为刺激性气体,比空气重,较难溶于水,可随呼吸 进入到肺的深部,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可
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
可能接触二氧化氮的工种:岩巷爆破、煤巷爆破、爆破采 煤等。 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 mg/m3。

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
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 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名单规定的职业病涉及粉 尘、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肿瘤、职业传染病等10大类11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分类目录确定的工业生产中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达133种。我国各类企业中,中 小企业占90%以上,吸纳了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职业病危害也突出 地反映在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
3、2006年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1519例,其中尘肺病8783例,占诊断职业 病病例总数的76.25%,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467例和1083例,各占诊断 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05%和9.40%。2006年职业病报告具有以下特点:1、尘 肺病例比例增加,发病时间缩短。2006年诊断尘肺病病例比例较2005年提高 了1.44个百分点。2006年诊断尘肺病例接触粉尘时间不足10年的占诊断尘肺 病例总数的22.62%,其中不足5年的占11.04%,不足2年的占1.57%。急性职 业中毒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煤炭行业和轻工行业;慢 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和苯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轻工、有色金属、冶 金、电子和机械行业。未成年工职业健康损害严重。2006年报告的职业病病 例中有643例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其中621例为尘肺病患者。报告职业病 例数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 40.92%、12.85%和6.45%。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标准
2、硫化氢 特点:是具有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且易燃易爆,爆炸 浓度界限为4.3%~46%。比重比空气重,易积聚于低洼处。 易溶于水,扰动溶有硫化氢的积水即可逸出硫化氢气体。当 空气中硫化氢浓度为1ppm时,就能闻出臭鸡蛋味;当达到 50~150ppm浓度时,嗅神经被麻痹,反而闻不出臭鸡蛋味。 可能接触硫化氢的工种或机会:井下通风、爆破采煤、采 煤支护、机械采煤、采煤运输、采煤装载、井下积水的老塘 和老空区等。 卫生标准:最高容许浓度1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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