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队伍教学质量考核制度

教师队伍教学质量考核制度一、考核制度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成为教育工作的关键。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师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教师队伍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水平,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的设定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教学理念、教学能力、教学表现等方面。
首先,教师队伍的教学理念是指教师对于教学目标、教学手段、教学方式的理解和认识。
其次,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具备的授课技巧、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的运用能力。
最后,教师的教学表现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教育情怀、教育责任和教育态度。
三、考核方式的选择对于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定性考核可以通过教学观察、听课评估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表现进行评价。
定量考核可以通过学生评价、教学成绩等指标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量化评估。
两种方式相互配合,可以更全面地考察教师的教学质量。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的确定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应该具有一定的周期和频次。
周期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可以是每个学年进行一次考核。
频次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例如对于优秀的教师可以适当延长考核的频率,对于一般的教师可以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的频率。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应该被用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单纯地作为一种惩罚手段。
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以鼓励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
同时,教师的考核结果也可以被用来对教师进行培训和选拔,以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
六、考核制度的公正性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应该具有公正性。
教师的考核应该建立在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基础上,不应受到个人偏见和主观因素的影响。
同时,教师的考核结果应该对教师进行全面综合评估,避免过分依赖某一方面的指标。
七、考核制度的灵活性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教学工作考核规定

教学工作考核规定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教育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十二个方面展开回答教学工作考核规定以及其对教师和学校的意义。
一、教学目标与计划教学工作考核规定首先要求教师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教学目标要与学校教学大纲相契合,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通过考核教师的教学目标与计划,可以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工作考核规定还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评估。
优秀的教师能够运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具,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
考核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助于发现问题,并为教师提供改进的方向。
三、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效果是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
教学工作考核规定要求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估。
教师应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学习成绩。
考核课堂教学效果有助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教师进行改进。
四、教师个人素质和能力教师个人素质和能力是影响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创新能力。
教学工作考核规定要求评估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以便帮助教师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五、学生评价和反馈教学工作考核规定强调充分利用学生的评价和反馈。
学生是教学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的评价和反馈对于改进教学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可以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惑,从而改变自己的教学方式。
六、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考核规定要求评估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
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评估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可以看出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七、教学资源利用情况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教学工作考核规定要求评估教师对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教师应该善于使用各种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多媒体设备和网络资源等,以提高教学效果。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增强教学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学院制定的《教学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及相关的教学管理规范。
(二)考核办法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操作方便的原则。
(三)体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体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
三、考核内容项目权重(一)教学常规 20分(二)课堂评议 50分(三)教学研究 20分(四)教师互评 10分四、考核分工(一)教学常规考核教学常规考核由各教研室及督导组组织,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课部抽查。
(二)课堂评议考核课堂评议考核是以学生为主,采用问卷形式,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由课部组织实施,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
期中发放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组织各班学生代表填写,每班对任课教师填写一张调查表,作为了解教师教学的依据,不计入统计分。
期末发放课堂教学评估表,每位学生对任课教师填写一张教学评估表,电脑计分,计入评议总分。
学生给教师评出的平均分直接乘权重。
(三)教学研究考核教学研究考核由各教研室及督导组组织,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课部抽查。
(四)教师互评教师互评由课部组织,在每学期末按照《教师考核互评标准》进行。
五、考核程序(一)教研室初评——各教研室按分工要求做好初评工作,并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
(二)教学考核督导小组复评——对各教研室汇总的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审核。
(三)部务委员会审定——对考核督导小组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考核统计及等级划分(一)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以学期为评价单位,平时积累资料,期末综合评价。
(二)总分为100分。
每个项目先以100分制评定(附加分累计进项目分),总评时按权重折算。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探讨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探讨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探讨一、前言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
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是这个大学生源的专业化学习的重要保障,其质量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因此,合理、公正地计算高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高职院校管理与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传统办法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传统办法基本采用的是学时或课时制,所以在传统办法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核心就是学时或课时的控制和管理。
在传统办法中,学时、课时的计算标准主要以传统的高等教育为参照,在考虑高职教学工作量计算时,没有尽到特色化职业教育的作用。
同时,学时、课时的计算容易出现错漏,存在一定的误差。
三、新办法探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高职院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也在不断更新迭代。
现今,高职院校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新办法中,已经开始尝试用“赋分”制代替学时、课时制。
“赋分”是一种针对性更强、可计算性更强的计算方式。
针对性更强的原因在于,“赋分”制度中的“分”更加具体,能够更好地贴近高职教育下的实际情況。
计算性更强的原因在于,“赋分”能够采用更科学、更准确的计算方法,能够更直观、更合理地反映教师的每一份努力。
同时,“赋分”能够更好地体现教师的教学技能、教学收获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以培养出更多优秀的高职人才。
四、细则探索高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赋分制适用预科类和高等职业院校,采用的计算标准应以国家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为准,倡导教学领域赋分细化和差异化。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应按照横向和纵向双重标准,分为教学、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三个方面。
1. 教学部分,按照“赋分”制的计算方式,教师按照自身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等方面赋予不同的分数。
基本的教学内容包括:授课、课程设计,学生指导、学生工作等方面,教师的教学策略、教学效果等等则要细致衡量,以便更好地评估教师的无形劳务。
2. 教学管理部分,按照教师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赋予不同的分数。
教职工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范本

教职工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评价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学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评价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估,为学校的决策和发展提供依据。
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定、晋升、工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学科竞赛、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管理工作、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
第五条评价对象应当履行评价职责,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和信息,并接受评价考核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评价考核内容应当公平、公正、客观、科学。
评价考核组织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评价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对教职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全面和及时。
第二章评价考核流程第八条评价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评价考核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考核准备阶段、考核执行阶段和评价结果汇总阶段。
第十条在考核准备阶段,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组织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根据评价标准制定评价方案,并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在考核执行阶段,各单位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记录、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在评价结果汇总阶段,学校将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和奖惩。
第三章评价标准与方法第十三条教职工的评价标准应当与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相对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过程、工作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职工的评价标准应当具有可量化和可操作性,以便能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可以采取考核表、评估表、测评工具等形式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评价标准应当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以充分体现教职工的工作成果和绩效。
第十六条教职工的评价应当以多维度、多角度、多方法进行,包括考核自评、同行评价、上级评价和学生评价等。
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

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一、绩效考核的背景与意义绩效考核是高职院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高职院校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估,能够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与目标绩效考核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全面细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透明公开等。
考核目标是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为核心,以教学实绩、科研成果、教务管理和师德师风为重点,全面评估高职院校各方面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实绩指标(1)学生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等。
(2)教学成果指标:包括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等。
(3)学生就业指标:包括就业率、就业质量等。
2. 科研成果指标(1)科研项目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申报和获得情况。
(2)科研论文指标: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影响力。
(3)科研奖励指标:包括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3. 教务管理指标(1)课程建设指标:包括课程设置与改革情况。
(2)教学管理指标:包括教学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3)质量保障指标:包括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等。
4. 师德师风指标(1)教师师德行为指标: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服务指标:包括教师参与校外教育和教学活动情况。
(3)学生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
四、绩效考核流程1. 制定绩效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对象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
2. 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工作数据和绩效材料,包括教案、教学记录、科研成果、教学评估报告等。
3. 绩效评估:评估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指标体系和权重进行打分,并给出绩效评价。
4. 绩效反馈与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对于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给予适当的惩罚。
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法的建设

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法的建设发表时间:2016-03-17T14:24:06.6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0期供稿作者:徐晓娜[导读]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哈尔滨 150001 高职院校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使命,直接为社会输送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徐晓娜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哈尔滨 150001摘要:高职院校已经建设出一定规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但要使其知识能力结构跟进社会技术的发展水平,就要运用“发展性考核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这对高职教育办学特色的体现有着相当重要意义。
关键词:双师型;教学质量;评价考核高职院校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使命,直接为社会输送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因此,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社会岗位群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其职业内涵:应具有“双师素质”,能胜任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一体化”的教学任务,并具有较强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我院近年来不断的把一些中青年教师送入相关企业锻炼,缓解了“双师型”教师欠缺的难题,但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怎样在教学中评价考核“双师型”教师更能激发教师的实践热情,怎样改革创新教师考核评价方法能适应教师队伍建设发展。
1.“发展性考核评价方法”制定原则1.1发展性全覆盖考核原则在师德师风、教研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评价。
坚持校内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室、院系领导、教研室、学生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与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教师的校外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做到全方位评价其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实践能力在教学中得体现。
1.2考核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型制定科学的、覆盖面全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
先定性再定量,定性与量化相结合。
每项考核指标必须具体明确,可测量、可观察、可操作性强,量化考核时要注重实绩、实效和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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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和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意识和全面的教学质量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增强教学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目的
(一)以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充分发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促进功能。
(二)通过对教师教学课前准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态度等指标的考察,真实地评价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发现和诊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寻求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策略,推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津贴发放等提供重要依据。
(四)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教学评价机制,使教学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做到真实、准确、客观。
同时,构建的评价体系要考虑到评价项目的全面性及其权重的合理性;评价人员构成的权威性、代表性;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评价工作的真实性等。
(二)发展性原则
遵循“尊重、理解、激励、共进”的指导策略,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为核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强调发展性而非奖惩性,强调形成性而非终结性,强调交互式而非单向式,努力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在充分肯定教师教学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与教师一起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逐步提高。
(三)激励性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必须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有利于开发教师的创造力,有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
评价结果对于教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从而激发教师主动进行自我完善。
(四)指导性原则
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帮助教师“诊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扬长避短,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可行性原则
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能够达到指标要求。
(六)多元性原则
由于不同评价者对教学过程的观察角度不同,因此在评价中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包括教学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系部评价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必要时还要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七)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后显性,部分评价指标很难量化。
因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在量化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评价的办法,尽可能
三、考核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
四、考核评价标准
(一)教学常规占20%。
教学常规考核由教务科、各教研室(/系部)及督导组织,每月底进行。
(二)课堂评议占50%。
课堂评议考核是以学生为主,采用问卷形式,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由系部组织实施,每月底进行。
每月底发放课堂教学评估表,每位学生对任课教师填写一张教学评估表,电脑计分,计入评议总分。
(三)教学研究 20%。
教学研究考核由教务科、各教研室(/系部)及督导组组织,每月底进行。
(四)教师互评 10%。
教师互评由教研室(/系部)组织,在每月底按照《教师考核互评标准》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教研室初评——各教研室按分工要求做好初评工作,并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
(二)教学考核督导小组复评——对各教研室汇总的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审核。
(三)教务委员会审定——对考核督导小组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考核统计及等级划分及相关待遇。
(一)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以学期为评价单位,平时积累资料,期末综合评价。
(二)总分为100分。
每个项目先以100分制评定(附加分累计进项目分),总评时按考核标准所占分值折算。
总分按分数段折合成A、B、C、D、E五个等级。
折算办法:A/100-90分、B/89-80分、C/79-70分、D/69-60分、E/59分以下。
(三)课堂评议分的计算方法:由学生每人填写一张课堂教学评估表。
每位教师的评分去掉高分段和低分段后,得出平均分。
每学期由教学督导组在第十七周、十八周组织专人到任课教师所任课班级组织学生填写教学评估表。
教研室(/系部)负责教学评估表的统计,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准确,参与统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四)根据《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的处理如下:
1、发生一级教学事故一次者,考核结果降至E等。
2、发生三级教学事故一次者,考核结果不得评为A等。
(五)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与教师表彰奖励及学院年度考核挂钩。
学年内评价结果为D级或E级者,不得参加本年度院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的评选。
(三)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与教师课时津贴挂钩。
1.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按原标准发放。
2.评价结果为D级的专任教师,停发该教师本学期的课时津贴。
由教务科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系部教评委和教研室要对该教师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D级的专任教师,将被调离教师岗位,由学院另行安排工作。
3. 评价结果为D级的兼课教师,原则上下一学期不再安排教学任务。
4.外聘教师的评价结果为A、B、C级时,可续聘;评价结果为D级时,如果此专业外聘教师资源充足,聘任予以解聘,如果此专业外聘教师资源短缺,教务科与外聘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指出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教学提出整改意见后,可续聘;评价结果为E级时,聘任应予以解聘,并且今后不再聘用。
七、考核机构、人员职责。
(一)教学考核督导小组
1、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助理张浩老师
副组长:教务科主任孙志清老师
组员:教务科及各教研室主任、教秘
2、考核督导小组职能:考核督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和指导考核工作,收集整理考核材料,审核考核结果,收集反馈考核信息,解释考核实施办法。
(二)参与考核人员
1、组成:主管教学领导、教学顾问及各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
2、职责:凡承担考核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工作。
如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造成资料失实的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岗位津贴的处理。
八、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与专职教师岗位津贴、兼职教师课酬挂钩,进入教师收入分配;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聘任职务、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各教研室的考核资料经过整理后,连同总结报告,教务科要统一存档保留。
九、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科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表1:《课堂评议评估表》
附表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教师互评标准》
附表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教学常规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