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doc
董事反馈意见回复单

董事反馈意见回复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主办券商”)会同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人力”)、律师和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说明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仿宋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仿宋: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楷体:对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一、公司特殊问题1、关于业务资质。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回复如下】主办券商的核查过程和依据:——查阅了慧博人力及子公司全部资质、许可、认证;——查阅了慧博人力及子公司全部工商资料;——查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人力资源行业法律法规;——实地调研公司业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公司对全体员工合法合规的培训现场;——查阅了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及年检计划;——查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慧博人力公司主营业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同时开展管理咨询、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必须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文化企业内培资料-采购比价管理制度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比价管理制度(试行)采购管理部二零一零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3)第三章管理规定 (4)第四章比价管理的实施原则 (6)第五章打样规定 (8)第六章采购程序 (9)第七章奖惩制度 (11)第八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12)第九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提高公司采购透明度,高效实时完成各项采购项目,进一步节约公司采购成本,提升公司创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信息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子公司,适用于公司各类产品的采购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司采购管理组织架构如下所示: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采购管理部各事业部总经理各事业部采购专员第四条公司评标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采购管理部、各事业部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成员组成,公司董事长为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五条公司评标小组有权对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评标小组职责:(一)对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二)对公司采购专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三)对公司采购专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四)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年度评定;(五)对其他所有采购相关事宜实施管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根据不同采购额度,评标小组需对订单产品价格、供货商及合同内容、条款进行审批。
具体审批方法如下:(一)10万以下订单,原则上不需要比价,各事业部总经理确认采购单价即可,同时需将结果抄送给采购管理部(GLB@);采购管理部可以不定期抽查订单,认为有问题的可以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重新比价;(二)10万—50万订单,各事业部总经理根据最低价确认中标信息,采购管理部批复;采购管理部有权添加其他供应商一同参与比价,或取消不合格供应商的比价资格;同时,采购管理部可以不定期抽查订单,认为有问题的可以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重新比价;比价结果需报送评标小组;(三)51万—100万订单,各事业部总经理确认,报采购管理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复后报送公司董事长及评标小组其他成员;采购管理部有权添加其他供应商一同参与比价,或取消不合格供应商的比价资格;同时,采购管理部可以不定期抽查订单,认为有问题的可以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重新比价;若有异议则需在24小时内提出重新比价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复后方可重新比价;(四)100万以上订单,各事业部总经理确认,报采购管理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长批复后生效;同时抄送评标小组备案;采购管理部有权添加其他供应商一同参与比价,或取消不合格供应商的比价资格;同时,采购管理部可以不定期抽查订单,认为有问题的可以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重新比价;若有异议则需在24小时内提出重新比价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复后方可重新比价。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5.12
•【文号】证监许可〔2017〕688号
•【施行日期】2017.05.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688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报告》(元总办字〔2015〕0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84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12日。
002878元隆雅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公告编号:2021-027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2021年5月18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原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暨资产议案》及系列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召开股东大会之前需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告。
鉴于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收集资料,并组织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进行《问询函》回复,经审慎考虑,决定暂时取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待问询函回复公告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
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元隆雅图:关于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公告编号:2019-052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协议书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事项将由协议各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2019年11月1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SZ002230)注册资本:22.0亿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法定代表人:刘庆峰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图书、电子出版物销售。
(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大讯飞专业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究、软件及芯片产品开发、知识服务。
科大讯飞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自动语音转换与翻译独家供应商。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合作事项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一)合作内容本公司主要为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提供整合营销服务,聚焦于礼赠品(促销品)创意设计和供应、数字化促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同时也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特许纪念品生产商和零售商。
公司简介PPT版1101

企业介绍 About Ylyato
BEIJING YUANLONG YATO CULTURE DISSEMINATION CO., LTD.
企业介绍 About Ylyato
企业简介 企业构成 业务领域 企业构架 企业客户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设计研发作为发展的发动机,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打造出市 场调研、创意策划、广告设计、工业设计、产品研发、品牌运营、终端物料生产、物流仓储及配送、 市场监控等全产业链,为客户及重大项目提供优质可靠的整合营销服务,帮助客户的品牌形象与产 品营销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企业介绍 About Ylyato
BEIJING YUANLONG YATO CULTURE DISSEMINATION CO., LTD.
企业简介
企业构成
业务领域
企业构架
企业客户
Branding Communication
品牌运营 设计研发 物流仓储 市场终端 企业在线礼品平台 礼品促销品 特许贵金属
设计研发
Sense design & Wowidea
Logistics Purchasing Management
物
流
采购管理
•最完整的营销服务体系
•规模化的执行网络和终端销售团队 •丰富的客户构成与行业经验 •丰富的渠道资源、供应商资源 •强大的设计研发优势 •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力 •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最具影响力的行业领导者 •不断创新的营销机构
会长单位
企业荣誉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 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整合营销服务公司。
Product Development
Logistics Distribution
红星设计大奖作品赏析

该奖项是中国的“red dot award(红点奖)、iF奖”工业 设计大奖。起初,它正逐渐成长为世界上知名工业设计竞 赛中的竞赛之一。 时值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制造业面临考验,红星奖将通过 鼓励企业自主设计创新,总结模式、提炼典型,树立示范, 使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业振兴的重要工具,引领“中国 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作为由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联合举 办的“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在中国工业设计界享有 “奥斯卡”之美称,该奖项与德国“红点奖”、美国 “IDEA奖”、日本“G-MARK奖”齐名。自创立以来,“红 星奖”大大促进了中国设计产业的发展,对鼓励国内企业 自主创新、树立自主品牌形象、推动中国设计国际化起到 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多年来,红星奖共邀请了来自美国、英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68名国际 著名设计专家担任评委,包括德国红点奖主席Peter Zec、IF奖常务理事Ralph Wiegmann,日本Gmark奖评委会前主席喜多俊之等,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
设置奖项:
至尊金奖1名 金奖8名 最具创意奖10名 红星奖若干 最佳团队奖1名 最佳新人奖1名
红星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康佳集团通过红星奖与设计公司建立联系,投入了 100万元资金用于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开发了这一款快乐生活营养早餐系统,荣获了2008中 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最具创意奖。随后,康佳集团成立了小家电事业部,提供了200个就业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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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赏析
2014年优秀作品
作品名称:iSagy BIM能源管理平台 生产者:北京博锐尚格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博锐尚格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获奖项:2014年红点至尊金奖 产品介绍:Isagy BIM能源管理平台是国内唯一实 现将建筑信息模型引入能源管理领域的新一代智能 楼宇节能管理系统。该产品合理地运用和整合了建 筑信息模型(BIM)和能源管理系统(EMS),采用 三维立体展示方式,全方位模拟建筑,令管理者更 直观、清晰的了解楼宇信息和实时能耗情况。可帮 助建筑发现能耗问题并报警,同时给出建议。更重 要的是作为一种全新的能源管理系统,该产品已成 功应用于标志性建筑综合体(银河SOHO和望京 SOHO),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通过信息可视化 的方法为一种传统上枯燥的能源管理系统创造了很 好的用户体验。这样一个在复杂建筑综合体上已经 成功实施的能源管理系统也极好的反应了设计运用 先进技术服务于复杂物理、人文和生态系统的重要 趋势。
世博产品比较分析

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KingFirst Culture Development Co., Ltd 1/10 盎司 X5 枚 世博本色金系列
规格:(第一组) 50 克发行量 6000 条 100 克发行量 3000 条 500 克发行量 200 条 1000 克发行量 100 条
工艺:采用压印彩印工艺 世博金彩色系列
规格:(第一组) 20 克发行量 6000 条 50 克发行量 5000 条 100 克发行量 3000 条 200 克发行量 1000 条 500 克发行量 100 条
工艺:采用压印彩印工艺 1.4.2、产品外观:
世博金本色及彩色系列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馆纪念银条(Ag.999)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馆纪念金章(Au.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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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KingFirst Culture Development Co., Ltd 现了世博会以人为本、历史悠久、汇聚交流等众多意象;同时,由人 和城市场景共同组成"EXPO"图案,也完美体现了此次上海世博会的" 城市"主题,以及人在城市里的和谐生活,生动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 的追求。 1.5.2.2、世博金银盘的设计用流畅的线条,多文化元素的精美画卷,展现东西 方悠久的贸易往来,历届世博会和中国传统文化。盘是中国古代传统 的礼器,汉武帝曾铸金盘以盛玉露,虢季子白盘更被业内学者称为国 宝,相对于其他贵金属产品,盘类的文化底蕴更深,收藏价值也更高。 盘的正面设计包含了大雁塔、空中花园、阿拉丁神灯等中外文化的象 征,表达了“人、城市、世界”和谐一体的世博会的精神,而背面则 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印的大荟萃,包括了官印、私印、斋馆印、 书简印、鉴赏印、吉语印、肖型印、署押印等印章形式,使用了甲骨 文、大篆、小篆等文字,分别用阴刻、阳刻、朱文、白文、残破、清 边等艺术处理;将历届世博会举办国的时间地点一一刻画于盘面,在 方寸天地里,源远流长的世界城市历史文化尽收眼底,因此被很多贵 金属的投资者所看好。 1.5.2. 3、“时来运转·海报纪念章”采用.999纯金打造,融合珠宝首饰佩戴功 能与纪念章记录重大事件作用,蕴含独特收藏、艺术价值,挥洒出黄 金的贵族气息。 1.5.2. 4、世博金银条,金银章,设计上海世博金(本色系列)的主图案为2010年 上海世博会会徽和中国传统神话的神鸟凤凰纹样。金条的中心图案为 展翅的凤凰,在中国文化中,凤凰形象不仅表示自然物之“和”,也 表示人类社会之“和”。上海世博金(本色系列)的设计者表示,选择凤 凰作为世博金的图样,是想通过“有凤来仪”的寓意,来预示上海开 世博会将是一届充满和谐、祥瑞的盛会。 1.5.3、产品组合: 1.5.3.1、2008年12月18日推出上海世博金本色系列和彩色系列第一组,本色 系列和彩色系列两款产品采用.9999纯金铸造,共分 50克、100克、 500克和1000克四种规格,两款均分三组逐年、限量发行,本色系列 第一组“凤头”先发售,“凤身”“凤尾”在2009年和2010年陆续发行。 1.5.3.2、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馆纪念金条(Au.999)/中国2010年上海世 博会场馆纪念银条(Ag.999),规格10g*5条,20g*5条,40g*5条,100g*5 条;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馆纪念金章(Au.999)/中国2010年上海世 博会场馆纪念银章(Ag.999),规格1/20盎司*5枚。金银条、金银章同时 首发。 1.5.3.3、2009年01月06日,“时来运转·海报纪念章”正式首发,分为“吉祥”、 “如意”、“和谐”、“世博星”、“神韵”五枚纪念章及五合一套装,采 用.999黄金和首饰配件精制而成,重量每枚0.3g,限量发行20000枚, 套装重量0.3g*5,限量发行10000套 1.5.3.4、2009年6月2日,在世博会倒计时一周年之际,推出世博银 1.5.3.5、2009年07月13日,推出世博金银盘,产品分为纯金盘,纯银盘,银 镶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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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已履行完备程序,说明股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受让原因、资金来源,股权转让是否已缴纳相关税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说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前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李素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母子关系,直接持有公司3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02%;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元隆投资0.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7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30%。
李素芹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357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6.32%。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未将李素芹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说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
3、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均逐年大幅下降。
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客户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新客户开发及在手客户维护情况;说明发行人在前五大客户同类业务采购的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获取前五大客户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说明发行人可持续获得前述客户订单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存在客户流失风险。
请保荐机构就前述事项发表意见并作充分风险提示。
4、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促销产品及服务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促销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趋势或风险;请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产品及服务采购情况、发行人产品及服务占主要客户营销投入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营销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存在更新换代风险,说明发行人业务持续增长是否因行业变化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发行人盈利能力是否存在弱化风险。
请保荐机构就前述事项发表意见,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5、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总体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经营策略相关。
2014年起发行人采取以经营品质为主导目标,承接高毛利率订单,因此2014年2015年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处于较高水平且相对稳定。
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客户、订单和产品销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化的具体原因。
6、据披露,营销服务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营销服务业务依靠由创意和设计人员、采购和质控人员、销售及客服人员、仓储物流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因此专业化的人才和稳定的团队非常重要。
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业务团队的人员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团队的人员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的业务团队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核心人员流失风险,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存在不利影响。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762.48万元、959.17万元和1,483.92万元。
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结构和人员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大幅上涨的具体原因。
8、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与客户、外协厂商关于产品质量责任的合同约定情况,是否曾发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前述解决情况,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
9、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08%、63.54%和57.09%,其中对宝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0%、38.33%和28.03%。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类型、数量、金额、占比情况;(2)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总需求量、产品及服务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3)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分析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4)充分提示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相关风险,并作出重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分析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客户的采购要求和计划,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的风险。
10、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为世界500强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主要集中在日化、奶粉、药品与保健品、食品饮料、电子电气、电信、金融等行业。
请发行人补充按照主要服务行业细化披露各行业中报告期的主要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基本情况,销售或者服务内容、数量或频率、金额及占比情况。
11、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的供应商为数量众多的小商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区域。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采购内容、数量、金额和占比情况,客户主要行业对应的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12、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促销品销售业务主要涉及两类:创意设计+委托加工的促销品、创意推荐+直接采购的促销品。
针对创意设计+委托加工的业务模式。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此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参与的环节,创意设计阶段是否由发行人独立完成,创意设计阶段的服务效益如何体现,不同行业客户对促销品是否有固定和特殊的要求;(2)促销品作为免费赠送的商品,其定价依据如何,是否跟客户本身产品的销量或者销售金额挂钩,并结合市场相似产品价格情况说明定价合理性;(3)此业务模式下各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促销品内容、数量、金额、占比情况;(4)报告期内主要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品内容、数量、金额和占比情况,发行人是否需要先采购主要原材料再交由加工商加工;(5)将报告期各年向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和供应商采购商品进行对应,说明是否匹配。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3、针对创意推荐+直接采购的促销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此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参与的环节,服务效益如何体现,客户是否将促销品采购委托发行人,如果委托,商品采购和销售间是否存在差价以及差价的处理;(2)此业务模式下各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促销品内容、数量、金额、服务收入占比情况;(3)如果委托采购,报告期内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品内容、数量、金额和占比情况,采购价格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4、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基于对客户的深度了解,根据客户在各类营销事项上的需求以及在营销流程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客户提供营销物料仓储运输服务、促销品电商平台服务等专业化服务。
针对仓储运输服务。
针对仓储运输服务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此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参与的环节,服务效益如何体现,客户是否针对该项服务单独支付费用;(2)如果是一体化服务,此业务的效益是否包含在促销品销售中,收入金额如何在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中进行分配;(3)报告期内服务的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定价依据、以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5、针对促销品电商平台服务。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是否具有帮助客户开发和运营促销品集采平台的相关资质,相关专业人员是否为发行人自有员工,是否需要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发和运营;(2)此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参与的环节,服务效益如何体现,客户是否针对该项服务单独支付费用,收入金额如何在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中进行分配;(3)报告期内服务的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6、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作为客户的营销物料物流商,负责客户营销物料的存储和运输。
但公司自身不具有运力,运输经招标程序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公司对第三方物流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客户营销物料按期达到指定地点负责。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针对促销品运输外包,说明客户、发行人和第三方物流公司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客户是否存在指定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情况;(2)报告期内主要物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采购频次、金额。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7、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客户在促销活动中要使用多种物品,包括促销品、展示柜台、宣传海报、灯箱、促销员工作服等,该等物品往往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而每一个促销活动现场都需要配备不同数量的全套物品,在活动现场所在城市还需要有适当的储存点以便促销员随时领用。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客户使用辅助用品的方式,是由客户随同促销品一同购买,还是客户租用,发行人在此过程中提供的是产品还是服务,服务效益如何体现,收入金额如何确定;(2)如果产品需要客户购买,发行人是否受托采购相应产品,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处理情况。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8、根据招股书披露,2013年至2015年,公司促销品业务收入分别为51,402.18万元、43,894.48万元和44,697.22万元,占比为82.47%、81.21%和80.71%,占比逐年下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按照各种促销品销售的业务模式细化披露收入确认政策,详细说明销售商品风险或报酬转移的时点,说明促销品由供应商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和运到发行人大型仓库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有区别,对于采用第三方物流公司运送促销品的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2)主要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未来是否会缩小促销品业务,在2013年连续结束对两大客户业务的背景下发行人2014年和2015年新开拓客户的收入情况。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及收入确认真实性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和内容,并发表核查意见。
19、根据招股书披露,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促销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7,652.84万元、6,744.40万元和9,073.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8%、12.48%和16.38%,促销服务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增长点。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在一体化收费的情况下,发行人如何将收入在促销品销售和促销品服务金额中进行分配,是否有固定的分配原则和比例;(2)电商平台服务的一般服务期限,是否存在跨期,如果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说明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取得的主要外部证据,以及报告期主要项目的实施及核算情况;(3)报告期内发行人促销品电商平台服务收入占整体服务收入比从1.37%增加到42.23%,显著增加是否符合行业或者业务发展情况,是否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增长趋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