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烟花爆竹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烟花爆竹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国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格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 2.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主要内容 3.1 建设项目概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

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及流程

平舆县人民医院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三、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六、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七、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门诊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手术安全核查表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安全设施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7年3月15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方(乙方): 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硫酸罐区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委托任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赤峰市元宝山区龙天乙炔气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进度及文件提交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设计所需的主要基础资料: 1、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和工艺流程叙述、操作规程;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和公用工程设备一览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操作参数、材质、设备内的介质)。 2、建设单位简介、建设单位周边生活生产经营场所情况、营业执照、备案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协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文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版)及安全许可意见书。 3、原料、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物性数据,建设单位的劳动定员;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场所的储存量和使用场所的用量,储存区原料的装卸设施和方式;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的能力(或者负荷)及介质的来源,其它的生产工艺介绍和其它生产同类产品企业的工艺情况说明。 4、其他基础资料详见乙方提供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资单。 二、设计进度: 乙方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条款一”中的全部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装订文本(送审版)提交甲方。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经专家组同意后装订文本(备案版)并提交甲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30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正式样本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 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 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 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危险、有害因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危险、有害程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预防事故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控制事故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应急救援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备及人员配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并互相监督。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科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受江西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1、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由设区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评审程序 1、申请:建设单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2、受理:省安科中心综合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建设项目予以一次性告知,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 3、流转: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受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到省安科中心评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件5);评审部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流转抄报单(见附件6),报评审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的形式转报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审核后的抄报单应以书面形式打印,由省安科中心技术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省重点工程项目业务处室还应报省局分管领导审定。 4、评审 (1)评审的组织 根据确认后的抄报单,综合部根据时间要求做好评审会准备工作;评审部根据安排告知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县安监部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或设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见附件7),并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在评审会前3~5天送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XX 市人民医院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共同参与,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核查结果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或第一助手。 2、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3、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五)核查过程要求主持人唱读。 4、《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科室带入,分别由查对主持人填写、签字。

5、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负责对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物品进行及时清点核查,手术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共同核查签字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手术清点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手术室留档,一份归入病历。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签名等。 5、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6、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7、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8、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9、医院医务部、护理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10、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相互督促,对未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将分别按50元/例扣发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并予以院内通报。 11、《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手术病历无手术安全核查表视为不合格病历(单项否决),将对主管医师按不合格病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安全设计专篇

安全设计专篇

附件4 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编写指导书(长输管道部分) 1 设计依据 1.1 依据的批准文件 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发文单位、日期、文件号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发方案)及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设计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文件等。 1.2 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 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等。 1.3 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列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如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若文件较多,可分类列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规范: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GB/T97 11.1-199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9)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SY/T00 15-98)《石油设施电气装置场所分类》(SY/T0025-95)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0) 《输油(气)钢质管道抗震设计规范》(SY/T0450-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5858-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SY6503-2000)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 1.4 与安全设施设计相关的其他设计依据 2 工程概述 2.1 建设项目概况 2.1.1 项目简况 依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要说明工程建设地点、输送介质、工艺、设计输送能力、设计压力、管道长度、管径以及站场设置、工程难点地段等。 2.1.2 环境概述 1)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见附表1 沿线主要气象资料统计表);水文条件;土壤及腐蚀性;植被;地形地貌(见附表2沿线地貌区域划分统计表);沿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及地震断裂带分布等。 2)社会条件:沿线交通、人文、经济、规划、建(构)筑物状况等。 2.1.3 物料 按标准列表说明工程所涉及的原油、天然气等流体的性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04-5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编制导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

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

安全设施目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08-05-15 08:00:35| 分类:安全标准、规范|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 式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编制导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

安全设施设计(DOC)

烟台现代冰轮重工有限公司 二期工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2018年8月

烟台现代冰轮重工有限公司 二期工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总裁郭伟华 技术负责人吕适翔 设总张浩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3000033 2018年8月

目录 1.设计依据 (1) 2.建设项目概况 (2) 2.1.厂址概况 (2) 2.2.自然条件 (2) 2.3.建设目标 (2) 2.4.建设内容 (2) 2.5.工作制度 (5) 2.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5) 2.7.设备 (6) 2.8.设计涉及的劳动安全卫生范围 (6) 3.劳动安全 (7) 3.1.主要危险因素及其防范设施 (7) 3.2.主要有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9) 4.风险防范措施 (12) 5.劳动安全卫生机构及辅助卫生用房 (14) 6.劳动安全卫生概算 (14)

1.设计依据 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3)《机械工厂电力设计规范》JBJ6-1996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6)《安全电压》GB3805-83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版) (8)《工业及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9)《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1995 (1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1)《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2265-90 (12)《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 (1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1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年局部修订) (16)《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1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8)《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 (19)《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0)《机械工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JBJ9-96 (2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和竣工验收(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新版) 搞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为此,《安全生产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这就明确了安全设施设计的质量由设计人、设计单位负责。如果由于设计问题发生事故,则依法追究设计人、设计单位的责任。为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不出问题,要做到安全设施的设计经过充分论证,设计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人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后,设计单位要认真进行研究。对重要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专家意见。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在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一旦出了问题,必将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尽管这一条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作出过相应的规定,但为了强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又作出了相应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 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设计审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必须认真审查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结果负责。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签署书面意见,及时答复申请人。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并互相监督。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科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S公司年产40万KVAH铅酸蓄电池生产线 申请单位 S公司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2012年8月20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项目名称”栏,填写已经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⒊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手术安全核查表及流程

手术安全核查表 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病案号:麻醉方式:手术方式: 术者:手术日期: 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否□手术方式确认:是□否□手术部位与标识正确: 是□否□手术知情同意:是□否□麻醉知情同意:是□否□麻醉方式确认:是□否□麻醉设备安全检查完成: 是□否□皮肤是否完整:是□否□术野皮肤准备正确: 是□否□静脉通道建立完成: 是□否□患者是否有过敏史: 是□否□抗菌药物皮试结果: 有□无□术前备血:有□无□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 其他: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否□ 手术方式确认:是□否□ 手术部位与标识确认: 是□否□ 手术、麻醉风险预警: 手术医师陈述: 预计手术时间□ 预计失血量□ 手术关注点□ 其它□ 麻醉医师陈述: 麻醉关注点□ 其它□ 手术护士陈述: 物品灭菌合格□ 仪器设备□ 术前术中特殊用药情况□ 其它□ 是否需要相关影像资料: 是□否□ 其他: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否□ 实际手术方式确认: 是□否□ 手术用药、输血的核查 是□否□ 手术用物清点正确: 是□否□ 手术标本确认: 是□否□ 皮肤是否完整: 是□否□ 各种管路: 中心静脉通路□ 动脉通路□ 气管插管□ 伤口引流□ 胃管□ 尿管□ 其他□ 患者去向: 恢复室□ 病房□ ICU 病房□ 急诊□ 离院□ 其他: 手术医师签名:麻醉医师签名:手术室护士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流程图 临床 科室 核查有误 麻醉实施前: 手术医师主持(唱 读)、麻醉医师、手 术室护士三方核查 手术开始前: 麻醉医师主持 (唱读)、手术室 护士、手术医师 三方核查 核 查 无 误 核查有误 核 查 无 误 核 查 有 误 开始手术 手术结束、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手术室护士主持(唱读)、麻醉 医师、手术医师三方核查 核查无误 核查无误 实施麻醉护士进行交接核对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 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 1.1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1.1.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1.1.2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1.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是否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是否查明了项目所涉及的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性质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是否搜集、整理、分析了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是否明确了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和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是否对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是否对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进行了调查,是否分析、评估了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是否对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分析;是否评估了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根据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是否论证了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是否按照本条文的要求对当地的自然条件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准确和充分。(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7是否针对分析、评估的结果有肯定的结论,项目建设地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 2.1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说明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麻醉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麻醉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 及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签字。 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核查结果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 3、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负责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物品进行及时清点核查,手术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共同核查签字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手术清点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手术室留档,一份归入病历。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

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签名等。 4、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并负责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核查结果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 5、手术完成后由手术医师负责对手术切口清洁程度的评估、麻醉医师对麻醉分级的评估和手术室护士对手术持续时间的评估,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共同完成《手术风险评估表》 手术安全核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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