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标准
园林绿化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城市增添了绿色的装饰,还为居民提供了优美的环境与休闲空间。
然而,园林绿化的质量与效果是需要验收的,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检测,才能保证园林绿化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园林绿化验收的标准及要求。
一、场地布局与设计在园林绿化验收中,首要考虑的是场地布局与设计。
场地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使用功能与美观性的平衡,结合地形地势、植被种类及人流率等因素,合理规划道路、广场、绿地等功能区域。
二、植物配置与种植植物是园林绿化的核心,对于植物配置与种植的验收需要重点关注。
首先,选用的植物应符合环境条件,适应当地气候与土壤条件。
其次,植物之间应有适宜的距离和空间,以保证它们的正常生长发育。
另外,植物配置应合理搭配,注重色彩、形态和系统性。
同时,要注意种植技术,确保植物的良好存活率。
三、硬质景观建设硬质景观建设也是园林绿化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验收时,需要检查硬质景观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和成品效果。
例如,对于景观石材,要检查其质量、颜色和安装是否牢固;对于景观雕塑,要检查其造型是否精致、清晰;对于景观灯光,要检查其亮度和照明效果等。
四、绿化养护与管理园林绿化不仅需要进行初期建设,还需要进行后期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验收时,要关注绿化养护对于花草树木的保养情况,包括浇水、修剪、施肥等工作的规范与细致程度。
此外,对于园林绿化项目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措施也需要进行评估,以确保绿化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环境影响与生态保护园林绿化不仅要美化城市,还应满足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要求。
在园林绿化验收中,需要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态保护的措施。
例如,园林绿化项目应避免水土流失和水源污染,并采取适当的绿化手段来改善空气质量和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六、项目交付与验收最后,园林绿化项目交付与验收是整个过程的关键。
交付时,应提交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确保验收人员能够准确了解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情况。
园林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园林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一、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二、园林植物
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
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正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
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2500px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750px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
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1 —。
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是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规范,旨在提高园林绿化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城市风貌。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活动。
一、植物配置要求。
1. 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品种,确保其生长良好,不易发生病虫害。
2. 植物配置应注重景观效果,根据景观设计要求,进行合理搭配,形成丰富多彩的植被景观。
3. 植物配置要考虑到植物的生长空间,避免因生长过密而影响植物的健康生长。
二、绿地养护管理。
1. 定期修剪草坪,保持坪面平整,不留高低不平的痕迹。
2. 对绿化树木进行定期修剪,修剪后的树木应保持整洁美观的外观,避免留下破损的树枝和残枝。
3. 对绿地植物进行定期浇水和施肥,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4. 对园林绿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三、绿化景观保洁。
1. 定期清理绿地上的落叶和杂草,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2. 对绿地景观设施进行定期清洁,保持设施的光洁度和美观度。
3. 对绿地周边的环境进行定期清理,保持绿地周边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四、绿地病虫害防治。
1. 定期对绿地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
2. 对绿地植物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病虫害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绿地保护。
1. 对绿地周边环境进行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对绿地造成影响。
2. 对绿地植物进行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行为。
六、绿地安全管理。
1. 对绿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固性。
2. 对绿地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绿地周边环境的安全性。
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增强市民的生活幸福感。
同时,也将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共同努力,共同营造美丽的生活环境。
园林绿化检验标准

园林绿化检验标准一、植物材料检验标准植物材料应品种优良,无病虫害,长势良好,符合设计要求。
植物材料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植物材料的外观应洁净、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色泽正常。
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土壤质量检验标准土壤应具有良好的理化性质,质地适中,有机质含量适宜。
土壤应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土壤的pH值、含水量等应符合植物生长的要求。
土壤中不应含有影响植物生长的化学物质。
三、灌溉水质检验标准灌溉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无污染、无有害物质。
灌溉水的pH值、含盐量等应符合植物生长的要求。
四、病虫害防治检验标准病虫害防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病虫害防治应选用高效、低毒、环保的农药,避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污染。
病虫害防治的效果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五、植物栽种施工检验标准植物栽种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栽种深度、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植物栽种施工的回填土应采用优质土壤,并加入适量的有机肥。
植物栽种后应及时浇透水,并保持适宜的含水量。
植物栽种后应及时进行修剪和支撑,确保植物长势良好。
六、园林设施维护检验标准园林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园林设施的外观应洁净、美观,无明显损坏和锈蚀。
园林设施的使用功能应正常,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
七、绿化效果评估检验标准绿化效果评估应定期进行,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分析。
绿化效果评估应包括植物生长情况、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指标的测量和评估。
绿化效果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便进行整改和提升。
绿化效果评估的资料应齐全、准确,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
八、环境生态效益评估检验标准环境生态效益评估应定期进行,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分析。
环境生态效益评估应包括空气质量、噪声污染、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指标的测量和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一、我司将达到绿化养护的总体标准:1.植物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黄叶、现象,充分体现园林设计效果。
2.定时合理对植物进行松土、施肥、修剪,外型美观,造型、修剪合理;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动摇等现象。
3.无露土现象,绿化区域无残留垃圾、余土、石块;残花、树叶清理及时。
4.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及人为踩踏死亡等苗木补种工作需在发单后4天内整改完毕。
5.在乔木及棕榈科等不同植物周边设置10-15CM宽的营养圈。
二、各种植物养护标准(一)、草坪类;1.草坪覆盖率为96%,纯度为95%。
2.无黄土裸露现象,无阔叶、开花杂草,无病虫害。
3.台湾草全年剪草次数不少于8次,保持草长在3cm左右。
4.大叶油草全年修剪5-7次,保持草长在5-6cm左右。
5.剪草后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平齐;障碍物处及树头边缘用手剪补剪,无明显漏剪痕迹,四周不规则草边及转弯处无明显交错痕迹。
6.保持草坪全年绿色,无老化现象,修剪现场清理干净,无遗漏草屑杂物。
7.保持生长无侵入路面或其他植物生长范围的现象。
8.草坪生长正常基本无病虫现象。
(二)、乔木类;1.树木生长良好形态整齐,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
2.经常进行修剪工作,剪除过密枝、交叉枝、荫生枝等,没有长20cm 以上的枯枝、折断枝、修剪残留枝。
3.对于行道树要保持树干直立,同一树木修剪为大概一致形状,乔木基部无5cm高以上萌蘖枝,无过长杂草等物,同一路、同一树种树型及高度保持基本一致。
4.对于景观树类要根据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剪。
5.树干、树枝修剪的剪口平整、剪口离树干、树枝分叉点保持在7-10cm 处,对直径5cm以上的截口进行封蜡处理。
6.树木支撑及捆绑整齐、美观。
7.对于一些长势较差的树木每3个月进行挖穴培土、施肥工作(施肥量0.3K g∕棵∕次)。
8.每年根据季节对树干涂白,以防蛀心虫害。
(三)、灌木;1.植株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株型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剪平直整齐、棱角分明。
园林绿化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够美化城市环境,还能够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而园林绿化的验收标准则是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对园林绿化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应包括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
在验收时,应当对植物的种类、数量、质量进行检查。
植物的选择应符合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植物的配置应合理,既要考虑到美观性,又要注重生长习性和功能性。
同时,植物的质量也是验收的重点,要求植物无病虫害,根系完整,叶片鲜绿。
其次,绿化设施的验收也是园林绿化验收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绿化设施包括花盆、花箱、护栏、假山等,这些设施的选材、制作工艺、安装位置都需要进行验收。
花盆、花箱等绿化容器应具有一定的抗老化、抗冻性能,护栏、假山等绿化装饰物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实际场地情况。
此外,园林绿化验收标准还应包括绿化工程的养护保养情况。
验收时要对养护保养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等。
同时,还要对绿化工程的成活率进行评估,对于出现枯死或不良生长的植物应当及时更换,确保整体绿化效果。
最后,园林绿化验收标准还应包括景观效果的评估。
绿化工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造美丽的城市景观,因此验收时要对整体景观效果进行评估。
包括植物的布局是否合理、景观的层次感和色彩搭配是否协调、整体效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方面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是确保绿化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涵盖了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绿化设施的验收、绿化工程的养护保养以及景观效果的评估等内容。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才能够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为城市营造出更美好的环境。
绿化标准

草坪
1、草地覆盖率达99%以上,纯度为98%以上;
2、全年剪草不少于10次。其中每年的四月至九月间剪草次数不少于6次,平均每40天一次,并保持草长4至5厘米;
3、基本根除酢酱草、香附子及其他杂草,草地生势茂盛、青绿、平整;
4、每年培土施肥不少于6次,每2个月为一次;
5、保证充分的淋水灌溉,保持草坪全年生长旺盛,草色青,全年绿色时期不少于9个月,尽量减少冬季枯黄时间;
6、在进行喷药工作前,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并做好防范措施。
2、根据实际及植物生长情况每隔一段时间将室内光照不足的植物与光照充足的植物进行互换,以保证植物的鲜绿。
3、对长势不良或有碍景观的植物及时进行更换。
8
施肥
1、施肥应根据季节、时间、植物的种类、生长期等情况进行;
2、三至八月以氮肥为主,对所有的绿化植物根据不同的生势,每月施肥一次,重点地段15-20天施肥一次,9月份以后施复合肥为主;
1、保持较高的观赏性、大小协调、形态优美、具有韵律感;
2、每年松土施肥不少于六次,及时防治病虫害;
3、及时合理修剪,保持各种形态,方、梯、塔等造型);
4、观花植物,根据其开花特性,合理地进行季节性修剪,保持形态美观、花多、花艳、开花期长。
绿化养护管理
序号
养护管理
标准
备注
1
总体要求
1、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充分体现园林设计效果;
2、定时合理对植物进行松土、施肥、修剪等日常保养工作,确保土壤透气性及肥力、确保植物修剪整齐美观;
3、绿化带无露土现象;
4、绿化完好率达98%以上。
2
简单分类
1、乔木:具有直立主干、树冠广阔、成熟植株在3 m以上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也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标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将就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绿化植物的验收标准。
1. 植物种类,根据设计要求,植物种类应符合规划方案,且符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2. 植物质量,植物应具有健康的生长状态,叶片饱满,无病虫害,根系发达,无明显伤痕。
3. 植物数量,植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按照规划布局合理摆放,不得出现数量缺失或超出的情况。
二、绿化土壤的验收标准。
1. 土壤质量,土壤应符合相关标准,pH值适宜,无重金属超标,有机质含量合理,土壤松软透气。
2. 土壤厚度,土壤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厚薄不均或铺设不到位的情况。
3. 土壤覆盖,土壤应完全覆盖绿化区域,不得出现裸露或积水的情况。
三、绿化配套设施的验收标准。
1. 灌溉系统,灌溉系统应安装完善,管道布局合理,喷头设置科学,能够满足植物的生长需求。
2. 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照明范围和亮度均匀,能够满足夜间照明需求。
3. 防护设施,园林绿化区域的防护设施应完善,包括护栏、警示标识等,确保市民和植物的安全。
四、绿化工程的验收流程。
1. 提前通知,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前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的验收经验和专业知识。
3. 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绿化工程的质量保证。
1.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对验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合格部分和需要整改的部分。
2. 整改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四、三级资质以下
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
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
五、相关注释
(一)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二)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
(三)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
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
(四)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设计以游客通行和园林景观效果为主,设计负载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应急车辆通行的单跨桥梁。
(五)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
(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
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结业证书专业认定。
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