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单位决算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12.15•【字号】沪财库〔2015〕80号•【施行日期】201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沪财库〔2015〕80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为了做好本市2015年度的部门决算工作,现将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报口径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编报范围本市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原则上应逐户编制和录入部门决算报表。
二、关于报送时间和内容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应按部门预算的报送渠道,于2016年2月6日前将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并将预算主管部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并按照市财政局审核意见进行决算数据调整后重新上报,完成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各区县财政局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本地区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按照决算会审通知,携带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类级科目)、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和区本级部门的分析评价表,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并将区县财政局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等材料,参加市财政局国库处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
三、关于编报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要提高对部门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县财政局应由国库科牵头,未设立国库科的由预算科牵头),加强决算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审核力度,完善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部门决算编报、审核、批复和系统建设等工作基础,确保部门决算“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关于浦东新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浦东新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报告浦东新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过程中,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按照区政府年度审计计划,紧密结合浦东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和经济发展实际,强化预算执行主题,针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和免疫系统的重要作用。
本次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组织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发改委等6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公益性文化教育机构管理运行情况、街道千百人就业项目运行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公共体育资金投入及设施的管理使用、科技发展基金研发投入补贴等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对100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资金142.99亿元,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3.39亿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430万元,核减不实投资8.1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4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6项。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3.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加上市与本区的结算收入、调入政府性基金等资金,区级可以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75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加上上解市级财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6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加上市财政对新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00亿元,动用历年结转收入210.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6.00亿元,新区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47.42亿元。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公布日期】2020.06.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市红十字会
2. 崇明区红十字会
3. 宝山区红十字会
4. 长宁区红十字会
5. 奉贤区红十字会
6. 黄浦区红十字会
7. 静安区红十字会
8. 嘉定区红十字会
9. 金山区红十字会
10.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 普陀区红十字会
12. 青浦区红十字会
13. 松江区红十字会
14. 徐汇区红十字会
15. 杨浦区红十字会
16. 虹口区红十字会
17. 闵行区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6月5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社团发〔2020〕16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社团发〔2020〕16号各区民政局,各区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民政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了《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电〔2017〕145号),《通知》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直接向红十字会发放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二)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三)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四)红十字会应当定期在民政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及其使用情况,每年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民政部门依法对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上述要求,为加强对本市各区红十字会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备案以及募捐活动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制定了《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开展募捐活动规范的工作要求》,请各区民政局、红十字会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红十字会开展募捐活动的工作要求》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红十字会2020年7月1日——结束——。
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架构

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架构
《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架构》
上海市红十字会是一个具有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慈善活动职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其组织架构如下所示:
1.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负责整个红十字会管理和运营的日常事务,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关系和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2. 救灾救护部门:救灾救护部门是红十字会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组织和协调救灾救护工作,包括灾害救援、急救培训、医疗援助等。
3. 医疗卫生部门: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红十字会的医疗资源,包括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及医疗援助项目的实施。
4. 慈善服务部门:慈善服务部门是红十字会的另一个重要部门,负责慈善筹款、慈善项目的申请和管理,以及慈善资源的调配。
5. 志愿者服务部门:志愿者服务部门是红十字会的支持部门,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组织和协调志愿者参与慈善和救灾救护工作。
6. 公共关系部门:公共关系部门负责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和社会关系管理,包括媒体宣传、社会活动组织和公益合作等。
以上是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致力于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和服务社会的使命。
浦东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doc

浦东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8.19亿元,比上年增加94.94亿元,增长13.7%。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求进,超额完成“增长8.0%”的年初目标。
全年第三产业税收增幅高于第二产业,从重点行业来看,金融业、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交运仓储及邮政业和制造业税收均实现增长,仅商贸业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22亿元,比上年增加83.11亿元,增长9.9%。
2015年新区财政坚持协调发展,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十二五”财政政策。
三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财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应对政府债务偿还高峰。
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综合统筹,有力推动新区相关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16•【字号】浦府[2001]59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浦府[2001]5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则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见》中扶持办法第(一)条第二款所称新认定的新产品(其他新产品)及中试产品,是指在“十五”期间经国家部、委、办或市科委、市经委和新区科技局组织认定的列入新产品鉴定、试产计划和中试产品计划的产品。
第三条《意见》中扶持办法第(一)条第三款所称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新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均指经市科委、市经委、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和新区科技局组织认定的产品或项目。
第四条《意见》中扶持办法第(一)条第四款及第五款所称企业,是指在“十五”期间经国家部、委、办或市高新技术认定办公室和新区科技局组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五条《意见》中扶持办法第(一)条第七款所称比重不低于,包含本数;所称财政扶持意见,是指《浦东新区“十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第六条《意见》中扶持办法第(二)条第九款所称经济效益差,按《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浦东新区加快危房、棚户、简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的决定》(沪浦管1996262号)中有关规定掌握执行。
上海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实施细则暂行

上海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实施细则(暂行)(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募捐和接受捐赠行为,合理、有效使用社会资源,增强红十字会救灾、救护、救助实力,促进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募捐,规范管理。
在组织社会募捐和接受捐赠中,要始终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受助者利益及维护红十字组织宗旨和社会公信力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动员社会募捐第三条市、区(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县)红会”)及其他红十字会,可以根据救灾、救助、救护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开展募捐。
未经上海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会”)授权,不得自行在辖区(行业)外或外省市组织社会募捐和发布募捐呼吁。
募捐不得用于商业行为和提供商业机构使用。
遇到国内外重、特大灾情,市红会可根据需要,向各级红十字会以及全社会发布募捐呼吁。
各区(县)及其他红十字会可以据此在本辖区(行业、单位)内发布信息,组织募捐。
第四条社会募捐的对象为境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境外法人组织的捐款,由市红会商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办理。
第五条市、区(县)红会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短信平台、海报公告、社区宣传、会议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募捐呼吁,也可以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上门劝募。
第六条市、区(县)街镇红十字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开展社会劝募工作。
劝募人员须经培训,熟练掌握红十字募捐的原则和相关政策制度规定。
劝募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佩带明显的红十字标识,使用规范的劝募用语,告知捐赠须知。
当场收取现金、支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的,应当即出具规范收据,并适时在红十字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募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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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单位决算第一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办法》;(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上级红十字会要求,在本地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配合政府参与灾后重建;(三)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培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依法开展和推动器官、遗体(角膜)、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同级人民政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开展人道救助和社区服务工作。
对易受损害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街镇建立红十字服务总站、在村居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五)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对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六)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七)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用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单位决算为:浦东新区红十字会1家。
第二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单位决算表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财政拨款收入1390.2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外交支出事业收入国防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公共安全支出其他收入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7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5.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本年收入合计1390.23 本年支出合计1304.25 动用历年结余本年结余85.98 合计1390.23 合计1390.2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77 404.34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2.89 32.89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32.89 32.89208 16 红十字事业1263.88 371.45 892.43 208 16 99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263.88 371.45 892.43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 1.87210 05 医疗保障 1.87 1.87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87 1.87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2 5.62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5.62 5.62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5.62 5.62合计1304.25 411.82 892.4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经济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类款301 工资福利支出148.40 148.40301 01 基本工资13.86 13.86301 02 津贴补贴75.33 75.33301 03 奖金20.63 20.63301 04 社会保障缴费13.54 13.54301 06 伙食补助费7.50 7.50301 07 绩效工资0.00 0.00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4 17.54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2 224.52 302 01 办公费17.67 17.67 302 02 印刷费 2.98 2.98 302 03 咨询费0.5 0.5 302 04 手续费302 05 水费302 06 电费 2.31 2.31 302 07 邮电费 5.09 5.09 302 08 取暖费302 09 物业管理费23.82 23.82 302 11 差旅费 1.35 1.35 302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302 13 维修(护)费 6.07 6.07 302 14 租赁费90.40 90.40 302 15 会议费0.55 0.55 302 16 培训费 1.25 1.25 302 17 公务接待费 1.71 1.71 302 18 专用材料费 3.26 3.26 302 24 被装购置费302 25 专用燃料费302 26 劳务费 1.72 1.72 302 27 委托业务费302 28 工会经费 1.86 1.86 302 29 福利费 5.47 5.47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28.50 28.50 302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 3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0 38.90303 01 离休费303 02 退休费33.29 33.29303 03 退职(役)费303 04 抚恤金303 05 生活补助303 07 医疗费303 08 助学金303 09 奖励金303 11 住房公积金 5.62 5.62303 12 提租补贴303 13 购房补贴303 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310 03 专用设备购置31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0 13 公务用车购置310 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10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合计411.82 187.31 224.51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 经费 决算数合计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0.003.001.7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001.71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合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在决算公开中仍保留该表格式,并在本表下方作下述说明)注: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收入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39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23万元,占100%。
二、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计130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82万元,占31%;项目支出892.43万元,占69% 。
三、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0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32.89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08(类)16(款)99(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263.88万元。
其中371.4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892.43万元用于社会重度失智老人关怀事实项目、博爱家园建设、志愿服务等项目的支出。
3、“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92.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148.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除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中的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71万元,比预算节约1.29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公务接待费决算1.71万元,比预算节约1.21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0次,292人次。
六、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决算33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33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决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0万元。
2015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决算0万元。
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决算0万元。
九、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2015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170万元,平均得分92.44分。
绩效评级为“优秀”。
具体重点项目的评价结果详见《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项目名称社区重度困难失智老人关怀项目预算金额1170万元评价分值92.44评价结论优秀主要绩效项目与上年度项目有效链接,对浦东新区社区重度困难失智老人进行关怀,并发放护理用品,按月由社区红十字志愿者上门配送,并为患者家属及看护人开展老年介护相关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组织志愿者为患者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服务。
并开展项目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随机上门督查、调研,使项目有序推进,确保对受助对象的服务到位,取得的社会效应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