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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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高校学生事务比较研究

中法高校学生事务比较研究

学 生 政 治 、 想 、 德 、 理 、 格 素 质 和指 需 求 的 专 门 人 才 。 思 品 心 性 导 学 生 正 确 地 行 为 的 教 育 、 理 和 服 务 工 管 中 法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在 教 育 、 导 、 务 引 服 作” 【 。 的 本 质 理 念 是 相 似 的 。 在 教 育 的 具 体 方 但
生 事 务 可 以 起 到 计 划 、 织和 领导 的作 用 。 组
在 这 三 大 部 分 下 , 分 若 干 相 应 的 职 划
学 生 课 外 活 动 和 非 学 术 性 事 务 , 校 对 学 规 划 , 国 高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强 调 以 服 务 能 部 门 , 理 特 定 的 工 作 、 供 特 定 的 服 高 法 处 提

级 没有对应 的组织 机构和分 工要求 。 法
关 负 责 老 9 为 每 位 学 生 建 立 档 案 , 作 十 i f i 工
国高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针 对 “ 供 服 务 ” 不 分 细 致 全 面 , 们 甚 至 帮 助 学 生 办 理 申请 提 的 他 1 中法高校 学生事务 管理 的异同 同 项 目进 行 分 划 , 如 巴 黎 综 合 理 工 的 学 学 生 医 疗 保 险 的诸 多 手 续 。 例 中 法 两 国 文 化 传 统 及 社 会 观 念 上 的 差 我 们 看 到 , 年 来 , 内 对 于 学 生 工 近 国 异 决 定 了两 国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理 念 及 其 目标 生 事 务 管 理 分 成 三 大 部 分 : 是 入 学 相 关 一 特 职 的 不 同 ; 国 在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上 的 差 异 导 的 事 务 , 括 学 生 的 选 拔 、 费 、 册 、 学 作 , 别 是辅 导 员 工作 的 专 业 化 、 业 化 越 两 包 学 注 入 来 越 重视 , 出现 了很 多 有 深 度 的 见 解 和 思 致 了学 生 事 务 管 理 运 行 机 制 的 不 同 , 两 教 育 、 济 资 助等 ; 是 学 生 校 园生 活相 关 而 经 二 随 对 国高 等 教 育 本 身 发 展 水 平 及 特 征 的 差 异 则 的 事 务 , 括 学 生 活 动 、 宿 管 理 、 校 纪 路 , 着 研 究 的深 入 , 于 学 生 事 务 专 业 化 包 住 学 心 人 留学 生 发 展 也 正 在 从 表 面 向 真 正 核 心 的 理 念 前 影 响 着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的 具 体 操 作 层 面 , 律 、 理 继康 咨 询 、 生 规 划 咨 询 、 即 服 务 等 ; 是 学 生 毕 业 后 相 关事 务 的 服 务 , 进 。 信 国 内 高 校 学 生 工 作 在 不 断 的 尝 试 三 相 管 理内容和方式 的差异 。 包 括 就 业 分 析 及 推 荐 、 会 各 行 业 基本 情 和 学 习过 程 中 , 结 合 各 自的 实 际情 况 , 社 将 因 () 理 目标 。 1管 校I宜 , t i 1 因时 制 宜 , 地 制 宜 , 出 符 合 自 因 走 大 多 数 法 国 高 校 学 生 在 进 入 相 应 的 学 况 的 咨 询 等 等 。】 【 3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 关键词 ] 高校 学生管理 法律 问题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常见法律 问题 1 . 侵犯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 民享有在各级各类学校 、 各种教 育机构或通过其他途径学得文化科学知识, 自己的科学文化业务水 提高 平的权利。 目 ,侵犯受教育权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 前 面。发生在招生阶段的侵犯受教育权案件主要表现为招生学校未按照 有关 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招 生, 致使本应入学受教育的学 生失去入学权的 案件。发生在学籍管理当中的侵 犯受教育权案件主要表现为高校违反 有关法律和政府规 章的规定, 将学生开 除学籍 , 使其失去接受 高等教育 的机会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现象还表现为未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 开设课程 、 配备师资 、 教学硬件设施不达标等。 2 犯获得公正评 价权 。获得公 正评 价权即是中 国《 育法 》 四 . 侵 教 第 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 的学 生享有 “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 价, 完成规定 的学业后获得相应 的学业证 书 、 位证书” 学 的权利。如果学生 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学业 、 合格, 成绩 具备毕业和颁发学位的有关条件时, 学校有 义务按照有关的规定 向学 生颁发毕 业证 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公 正评价权还包括个人的考试成绩能得到公平评价, 学籍档案 中的评语能 够公 允等 。 3 . 侵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 以大学生生命和健康安 全利益 为内容 的人格权。侵犯学 生生命健 康权 的情况主要是发生在高校中的 学生伤害事故。这些伤害事故主要包括三类, 即意外事故 、 失性事故 过 和故 意性事故 。对于因为高校的过 失和故 意造 成的学生生命 健康权受 到侵害的情况, 高校应 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 按照过错责任原 则进 行
能加 以 限制 。
6 . 侵犯财产权。侵犯财产权是指以财产权为侵权 客体 的侵权行为。 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 包括 以下 四种: 第一 是违规 收费 ; 二是违 规罚款, 第 例如向违反校纪 、 班规 的学生进行 罚款 ; 第 三是违规扣发, 如学校将学生按照规定应当享有 的奖学金 、 例 贷学金 、 助学金等予 以扣发 , 了《 侵犯 教育法 》 4 第 2条 规定的学生有获得 以上经 济资助 的权利 ; 第四是违 规没收, 例如学校将学生宿舍 中的热水器 、 电饭 锅予 以没收。严格讲, 没收 即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 , 也是一种刑事制裁措 施, 其适用范围是 由刑法 和行 政法严格规定 的, 高校也并没有对 学生合 法财产予 以没收的权利, 也就是说, 只能暂扣, 而不能剥夺其所有权 。 7处理大学生违纪事件 的程序不严密 。我国高校的学生违 纪处 理 . 条例 中目前涉及违纪处理 的程序及 其它程序方 面的内容很少 ,这成为 高校管理 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 大学生最不满意 、 是 提起讼 诉最多的 个 问题。 依据 我国《 行政处罚法》 有关昕证程 序的规定 , 当在大学生 应 违纪处理条例中也 引人事前 的 、 正式 的听证程 序 , 以便 于在做出处理决 定之前 , 给学生辩护 的机会 , 使学生对有关事 实和证据有知悉 的权 利。 同时 , 可以把处理的过程化 为教育过程 , 有利 于培养学生 的 自律 能力 ,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和法制意识 。 二、 高校学生管理中法律事件原因分析 1 . 教育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 自古以来 , 中国教育一直十分突出教 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 , 在传统思想 的影 响下 , 教育 管理者的法律意 一些 识淡薄 , 在依法治教 、 依法治校上存 在一些误 区。有人片面认 识法律的 功能 , 认为法律 可用可不用 , 自己有利就用 , 对 没有利 就不 用 , 口头表态 用, 实际操作不用。 这样 ,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的制定 ,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的开展 , 都以学校和管理者 为主体 , 以学校 和管理者的意志 为转 移 , 这

法治思维下高校学生事务探究

法治思维下高校学生事务探究

收稿日期:2019-11-6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立项课题“高校学生事务理念探析”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7SJBFDY660)。

作者简介:曹广勇(1983—),男,江苏建湖人,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讲师、学生处处长,研究方向: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法治思维下高校学生事务探究曹广勇(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江苏苏州 215009) [摘 要]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延伸。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如何落实依法治校值得探究。

研究立足明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分析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弱、法律法规空泛、法治轨道运行阻力大以及管理者面临的压力等法治问题和困境;提出增强法律意识、构建法治基础、推进法治轨道运行以及健全纠纷处理机制等对策。

[关键词]依法治校;学生管理;法治思维[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711X(2020)03-0055-02doi:10.3969/j.issn.2096-711X.2020.03.022[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在高校治理中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也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方式。

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2003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来看,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摆上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议事日程。

在这样大背景下,对于高校学生事务而言,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依法治理,进而推动高校学生事务的发展。

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指管理者在法治理念的指引下,立足法治精神和客观事实,运用法律法规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这是一种不同于依靠主观意识进行判断和决定的思考方式。

当前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当前高校依法治校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包括法治意识薄弱、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方面。

随后阐述了法治建设的意义,强调了依法治校对于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教育改革和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性。

接着提出了加强法治意识培养、健全法规制度和建立监督机制等对策建议,以期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总结了当前的现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推动高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关键词】高校、依法治校、现状、对策、研究、问题、意义、法治意识、法规制度、监督机制、总结、展望、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高校依法治校成为当前高等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

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的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立法、行政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的逐步完善,高校依法治校的制度框架逐渐形成。

近年来,高校依法治校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方向之一。

高校依法治校是在法治社会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高校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高校治理水平的关键。

当前,我国高校依法治校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如法治观念不够深入人心、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深入研究当前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推动高校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高校依法治校问题的分析和探讨,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

高校依法治校可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依法治校,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

高校依法治校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述评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述评

当然 , 也有部 分 学 者并 未 强 调 高 校 学生 事 务 管理 的 “ 非学 术性 ” 如储 祖 旺等人 ( 0 9 [ 就认 , 2 0 )6 3 为高 校学生 事务 管理是 指高校 的专 门组织 和学 生
事务 管理者 依 据 国家 的 法律 、 策 和 人 才培 养 目 政
Jn 0 1 u .2 1 Biblioteka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述评
张 强 姚 , 薇 季 卫 兵 ,
(. 1 南京理 工大 学 党委研 究生3 作部 , - 江苏 南京 2 0 9 ; . 10 4 2 南京 理工 大学 4 . 学院 ,  ̄Z - 江苏 南京 2 0 9 ;. 10 4 3 南京 ̄ r大学 党委 宣传 部 , 苏 南京 2 0 9 ) 2_ - 江 10 4
意识 、 民主意 识 的 日益 增 强 等 现 状 如 何 开展 学 生 事务 管理 工作 进 行 了一 定 的 回应 。徐 士 元 、 苏 梅
关 专业 知识 和技 能 , 合理 配置 资源 , 供为促 进 学 提
生 发展所 必需 的学 生 事务 的组 织 活动 过程 。 可 以看 出 ,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的概 念 经 国 内 高
关键词: 高校 ; 学生事务 管理 ; 究 ; 研 述评
中 图 分 类 号 :4 G6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0 2 4 (0 10 0 8 0 1 8— 66 2 1 )3— 0 6— 4 0
从 已经进 行 的研 究 工作 和取得 的成 果看 , 在 很长 一段 时间 内我 国高校学 生事 务管理 研究 的重 点 主要是 中外 比较研 究 , 别 是将 欧 美 国家 的相 特 关概 念与 国 内高 校相关 的学 生工作 开展 情况进 行

新时期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分析研究

新时期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分析研究

新时期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分析研究摘要: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根本任务,而作为高校重要组成环节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深刻影响着学校发展的整体质量与水平。

新时期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分析借鉴,并结合当今中国实际,研究和探索新时期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以期为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abstract: the fundamental task, namely the cultivation of socialism career successors is undertaken by th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owever,the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 work,a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college,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overall quality and level of college development. it is facing many outstanding issues,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reference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foreign 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 work, combined with reality in china nowadays,this paper studies and explores the new ways and ideas of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 work in the new era so as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china’s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 work.关键词:新时期;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key words: new period;china’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156-020 引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校中通过规范、指导、服务学生以促进其全面发展的非学术性组织活动。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趋势探析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趋势探析

发 展 。 本 文 通 过 对 我 国 高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内容 的 演 变 进
程 进 行 梳 理 . 分 析 调 整 我 国 高 校 学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现 行 法 律 规 定 不 足之 处并提 出完善 建议 ,在 此 基础 上 探 究我 国
品 质 的 培养 、 造 ; 理 是 通 过 规 章 制 度 约 束 、 导 学 生 塑 管 引
育 管 理 体 制 , 以美 国 高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最 为 系统 和 完 善 ,大 致 经 历 了 “ 代 父 母 制 ” “ 生 人 事 ” “ 生 服 替 、学 、学 务 ” “ 生 发 展 ” “ 生 学 习 ” 演 进 过 程 , 最 终 形 成 、学 、学 的 才 目前 的对 学 生 非 学 术 事 务 和 所 有 课 外 活 动 的 管 理 。我 国高 校学 生 管 理 , 初 是 囊 括 于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中 , 重 最 着 解决 的是大学 生的思想教 育 、 德 教育和心 理教育 , 道 主
没 有完 全 照搬使 用 . 是将 思想 政治 教 育 和学 生事 务 管理 而
和学 生 管 理 、 导 性 、 务性 学 生 事 务 的 集 合 体 , 有 一 指 服 具 定 的 中 国特 色 . 美 国 的学 生 事 务 管 理 相 比有 鲜 明 的差 与


我 国高 校 学生 事 务 管理 的 内容演 变
高 校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这 一 概 念 源 自西 方 国 家 高 等 教
国 市 场 经 济 的 转 轨 、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 及 高 涉 学 生 管 理 和 学 生 发 展 的 具 体 事 务 不 断 增 加 , 如 学 生 心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学生事务管理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因此,对于如何加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保持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社会声誉有着重要作用。

问题一: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相对滞后当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体制和模式是相对滞后的,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的问题。

例如,目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采用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出现了以下问题:管理系统单一,层级和职责划分不清;工作待遇和晋升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比较僵化等。

这些问题都有损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别是对服务对象—高校学生群体的需求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可能低估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任务,使服务质量出现了下降趋势。

问题二:针对性和个性化服务不够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管理者应该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者的服务只是一种标准化的服务,缺乏针对性的服务。

例如,高校一般按规定为全体学生医保,但是有时候,某些学生可能由于其生理或心理状况特殊,在需要医疗保险服务时需要特殊补助(如门诊治疗费、学校宿舍搬迁补贴,学费减免等)。

因此,管理者如果没有做到足够的个性化服务,就会使部分学生在遭遇困难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降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质量。

问题三:缺乏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和设备目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科学化手段和设备不足的问题。

例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常常采用人工手段进行服务,缺少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和设备,并且缺乏有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导致管理者处理工作时浪费了大量时间,造成了不少的人力物力资源浪费。

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高校学生提供更优质、更个性化和更高效的服务:一、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模式为了提高高校学生服务效率和质量,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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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视角Fr ont i er Per s pect i ve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刘咏梅(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云南楚雄675000)摘要高校学生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学生事务管理,需要对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内容进行详尽的分析,才能让事务管理变得更加顺利。

本文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和内容进行界定,确定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通过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详尽的分析,研究其中的冲突和管理责任,并提出依法加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案例途径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R es e ar ch on L egal Pr obl e m s of C ol l ege St udent A f f a i r s M anagem e ntL I U Y ongm ei(C huxi ong N or m al U ni ve r si t y,C huxi ong,Y unna n675000)A bs t r act A ver y i m port a nt par t of col l ege s t u dent s’m an agem ent i s st udent af f ai r s m anagem ent,needs t o c al T y out a de t a-i l e d anal ysi s of t he c on t e nt of s t ude nt af f ai r s adm i ni s t r at i on,i n order t o m a ke t he t r ansact i on m a na gem ent m o r e s m oot hl y.Int hi s pape r,t he concept and c o nt ent ofc ol l e ge s t ude nt af f ai r s adm inis t rati on t o def i ne,det er m i ne t he l eg al r e l at i onshi p bet w eent he uni ve rs i t y and st udent s,t hrough t he c ol l e ge s t ude nt af f ai r s conduct ed a de t a i l e d anal ysi s of a t ypi ca l c ase s t udy i n w hi ch con f l i c t s and m a na gem ent r e sponsi bi l i t i es,and pr opos ed t o s t re ngt he n t he l aw col l ege st ude nt s’t r ansac t i on m a na gem ent ap。

pr o aches.K ey w O r ds col l ege;st udent af f ai r m anag em ent;cas e;approach目前,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被称为学生工作或学生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由学校党委集中领导,院系、年级、班级逐渐管理、条块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l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界定1.1高校学生事物管理含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条文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对学生事务管理及其理念做出了明确指导:学生事务管理是指在“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下,通过高校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多样化、现代化的教育教育学手段,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高校自身的教育、管理、服务职能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总称。

它与教学、科研一样,都是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1.2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涉及到学生心理咨询、思政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奖励与处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校园秩序、健康教育、课外活动等。

其中课外活动包括学生社团、文体活动、勤工助学和社会活动等相关内容。

2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2.1民事合同说学校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属于独立的事业型法人,在办学方面上享有自主的权利,学生能够在报考学校以及相关的专业类别上进行选择。

学生还可以有接受高质量的服务以及进行教育的权利。

学生在进行报到注册时,需要取得学籍,也就是能够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的服务。

要能够缴纳一定的学费,同时需要遵守规章制度。

学校要根据招生简章制定规则,招纳学生,向学生提供更加优秀的教学服务,保证学生能够顺利结业。

这样看来,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关系。

2.2双重法律关系说很多学者认为学校和学生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双重的,也就是有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两种。

所谓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前文所讲的,学校是事业法人,要想学生提供教学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保证学生进行自主的选择。

高校和学生之间是平等的,这种事教育民事关系。

而行政法律关系就是指学校要在法律的基础上才能够行使一些职权,在其中处理学校和学生之间发生的关系。

2.3特别权力关系说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说就是指,国家和一些公共团体作为行政主体,要区别一些特别的法律,在相关的条件范围内,可以对人享有的权力实施强制权,让人们履行相关的义务。

在19世纪末的德国,这一理论比较盛行,其涉及到的内容与入学许可、学校进行毕业的分配、博士学位的认定以及是否进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这些行为都是能够进行诉讼的,属于一般的管理行为,而例如学术研究和相关成绩的评定、宿舍内容的管理都是行政规定,不能进行司法审查。

3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当中的典型问题法律分析3.1典型案例分析案例:湖北省某学院的3名大一男生和3名大一女生被同学发现喝酒后在寝室同寝,之后将其反映到学校相关部门,前沿视角Fr on疗er Per s pect i ve 凰墓迤墅学校通过访问了解到,他们六个人经常酗酒,还出现男女同寝,谈恋爱等情况。

根据调查,学校作出的决定是,根据情节的不同,予以他们开除、勒令回家戒酒以及勒令退学处分。

之后,这6名学生以学校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延伸,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理由向学校提出经济以及精神损失费的补偿,大约36万元,还要求学校能够进行书面的赔礼道歉。

之后法院作出了学校败诉的判决,但是在一审之后,学校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书认为,此学院在学生同寝的错误问题上可以进行处分,对他们的行为在全院学生大会上进行批评,让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起到警醒其他学生的作用,这是一种内部的管理行为。

所以校方对学生做出的行为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责范围内,这个名誉权纠纷最终撤消一审判决,对学生要求的30余万元的赔偿也没有予以支持。

这个案件的原告——六名学生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理应受到处分。

学生的理由就是学校在没有告知他们的情况下,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这也就是说在学生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没有注意到,处分也违背了学生管理中的一些公平公正的原则。

3.2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和管理责任分析在我国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通常会有以下两类问题:3.2.1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教育部结合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认为高校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有以下几个表现形式:(1)在校内由于打架斗殴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

因为学生斗殴或是彼此进行谩骂而出现人身伤害,需要有过错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在其中存在着一些管理过失,那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在校内组织的集体活动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学生自发组织的活动,如果学校发现其中出现违纪现象,或是在活动中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因素时,需要予以制止,并对组织者予以严厉的处分。

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那么学校需要对其进行救治。

(3)因学生突发疾病或是因为严重疾病出现猝死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案件能够发生是因为学生有特异的体质,或是他们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在某种特定疾病的发生的情况下,学校通常很难知道这种情况,这样学校就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但是以下两种情况,学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学生存在某种特异身体性状,因此不应该参加学校相关的体育运动或是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有知情权,但是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第二,学生在发生疾病的时候,学校发现但是没有根据当时的情况采取紧急救援,从而导致学生出现不良后果,学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在校学生自杀事件。

根据自杀的不同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学生因为自身的原因或是其家庭出现某种变化而导致自杀行为,需要由学生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学生自杀的原因中与学校有关联,也就是学校存在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这样学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学生自杀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学校的原因,但是学校的教学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没有出现任何不妥,这样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5)大学生在校外及特定时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下面出现的四种情况,学生出现人身损害导致的事故,学校的行为没有过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在上学或是放学、放假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生在没有学校的允许而离开学校时;在放假或是节假日等本不应在学校的期间但是学生却自行留在学校的时间内发生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其他与学校管理无关范围的。

3.2.2高校学位授予引发的法律关系高校学位授予往往引发的法律问题集中在两个点上,其一是学位授予的条件出现问题,其二是学位授予的程序出现问题。

一些高校在《学位条例》之外,还增加了一些条文,例如需要达到一定标准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或是需要在校期间发表一些论文等。

但是这些并不是教育部门进行明文要求的。

此外,在程序上也容易出现问题,这类案件较为普遍,这就要求高校需要对条文进行明确规范。

4依法加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途径4.1要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安全与教育法律的教育作用,不仅有助于激发大学生普遍关注哪些行为是法律和制度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还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用法律的思维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应该将法制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心;其次,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

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高校应将法制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依靠法制来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大学生进入“法律评价”的空间。

4.2要加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者的法律培训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应建立在教育工作者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之上,法律素质是公民的综合素质中的内容。

对于高校学生教育工作者,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是适应高校学生特点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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