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博物馆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博物馆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一、职责描述博物馆是文化传承和传播的重要场所,保护和展示着珍贵的文物和艺术品,同时也承担着向公众普及和教育文化知识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从事博物馆工作的人员,你将承担以下岗位职责:1. 文物保护与管理:负责对博物馆馆藏的文物和艺术品进行保护、修复、藏品管理和展览策划等工作,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展示效果。
2. 参观导览:为参观者提供专业的导览服务,解读展品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艺术特点,引导观众欣赏和理解文物艺术。
3. 教育和推广活动:组织和开展博物馆的教育和推广活动,如讲座、培训班、工作坊等,以提高公众对文化知识的了解和兴趣。
4. 展览策划:参与博物馆的展览策划工作,包括主题确定、展品选择、布展设计等,以展现出文物的丰富内涵和艺术魅力。
5. 文物研究:开展文物的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背景和学术意义,为文物保护和传承提供依据和参考。
6. 安全管理:负责博物馆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文物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博物馆的正常运作。
二、任职要求1. 学历背景: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如艺术史、文物保护与修复、博物馆学等专业。
2. 专业知识:熟悉博物馆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相关知识,了解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修复技术和展览理念。
3. 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流利地讲解文物背后的历史故事,并与观众进行有效互动。
4. 团队合作: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其他部门的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博物馆的工作任务。
5. 技能要求: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博物馆管理系统,了解展览策划和布展技术,熟练掌握文物保护与修复的基本技能。
6. 岗位要求: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够勤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的工作抗压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三、总结博物馆岗位是一个既充满挑战又充满乐趣的工作,它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热爱文化艺术、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才。
如果你对文物保护、文化传播充满热情,并具备上述任职要求,那么博物馆岗位将成为你施展才华和追求梦想的理想舞台。
2023年文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

2023年文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2023年文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背景介绍•2023年文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面向从事文化与博物馆事业的专业人士。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文博领域对高级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因此,申报文博高级职称具有重要的意义。
申报条件1.学历要求–申报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一般优秀者学历并不限制。
2.工作经历要求–申报者需具备一定的文博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文博事业领域从业不少于5年。
3.专业技术要求–申报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文博事业的重大项目。
4.学术研究要求–申报者在文博领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成果,发表相关论文,并具备较高的学术声誉。
5.业绩和贡献要求–申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和贡献,在文博事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申报流程1.资格审核–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等。
材料需经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阶段。
2.组织评审–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按照要求进行组织评审,考核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学术研究成果、业绩和贡献等方面。
评审结果将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终审和公示–评审结束后,申请人的终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保证公平、公正。
公示期结束后,最终决定结果将由相关部门公布。
申报准备•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和流程,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
•申请人可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奖项证书等,确保申报顺利进行。
总结•2023年文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对于提升文化与博物馆事业的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术、学术研究成果、业绩和贡献等方面的条件。
•在申报前,申请人需准备充分,确保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准确。
•通过申报文博高级职称,将有助于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和在文博事业领域的影响力。
2023年苏州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20名简章

2023年苏州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20名简章2023年苏州博物馆工作人员招聘20名简章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苏州博物馆发展计划,为适应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聘以下职位的工作人员共计20名:1. 博物馆馆长助理:2名2. 展览策划与设计专员:4名3. 藏品保管与修复专员:4名4. 教育与推广专员:6名5. 参观服务专员:4名二、招聘条件1. 具有中国公民身份;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历史、艺术类相关专业优先;4. 芳龄要求:35周岁以下;5. 专业技能要求:熟练掌握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6. 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1. 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苏州博物馆官方网站,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报名费;2. 考试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获得面试资格,并按照通知时间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估;3. 面试结果公告:面试结束后,苏州博物馆将及时公布面试结果,并通知最终入选人员;4. 聘用流程:根据公示结果,苏州博物馆将与入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相关聘用手续。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苏州博物馆作为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具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在2023年的招聘计划中,明确了对各岗位的要求,并提出了招聘流程。
作为文化机构,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展览策划与设计专员是博物馆中起到桥梁作用的重要角色。
他们需要深入研究展览内容,根据不同展品的特点进行策划和设计,使观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展品背后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藏品保管与修复专员在保护和修复文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教育与推广专员的工作是将博物馆中的知识和文化传递给公众的关键环节。
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报名条件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四)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文保工程师报名条件

文保工程师报名条件摘要:一、报考条件概述二、相关专业与学历要求三、工作年限要求四、专业相关性界定五、报名条件详细解析六、总结正文:一、报考条件概述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报名条件,主要针对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
报考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以及在文物保护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相关专业与学历要求报考者需要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
相关专业包括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与相关专业有所偏离,也可以考虑报考相近专业。
三、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要求根据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背景有所不同。
例如,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文物相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具备4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此外,非全日制教育的年限可以计入工作年限。
四、专业相关性界定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可以帮助报考者更好地了解哪些专业属于相关专业、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
例如,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属于相关专业。
五、报名条件详细解析根据上述报考条件,可以总结出以下详细的报名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 年以上;2.具有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 年以上;3.具有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 年以上;4.具有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 年以上;5.具有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 年以上;6.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 年以上;7.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 年以上;8.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 年以上。
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整理稿)

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pínɡ shěn)基本条件(整理(zhěnglǐ)稿)文物博物(bówù)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0号)第三章任职(rèn zhí)条件第十条文博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本义(běnyì)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各档次专业职务的最低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文博管理员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第十二条助理馆员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助理馆员职务:(1)具有中国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古代文物或革命文物的基础知识、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初步掌握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和文物征集、保管、整理研究或群众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从事考古工作的,要具有中国考古学基础知识并初步掌握田野考古的方法。
(2)在有经验的研究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能够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或调查报告;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草拟陈列设计方案;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写出一般的清理发掘简报。
(3)具有一定的古代汉语水平,能阅读一般历史古籍,会使用本专业的工具书,并精通一门外语。
第十三条馆员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论员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gōngzuò)成绩、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馆员职务;(1)具有本专业较坚实(jiānshí)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严谨,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一些较好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江苏省文史研究馆馆员选聘工作暂行办法

江苏省文史研究馆馆员选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文史研究馆是统战性、荣誉性机构,负责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服务和管理。
省文史研究馆应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弘扬敬老崇文优良传统,密切党和政府同知识界、文化界的联系,在存史资政、文化建设、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第三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实行聘任制,由省长聘任。
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少量的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专家学者中聘任。
第四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五)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低于60岁、不高于75岁。
第五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选聘程序:—1 —(一)各有关方面向省文史研究馆推荐馆员人选;(二)省文史研究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三)省文史研究馆汇总拟聘人选并商省委统战部后,报省政府审定;(四)省政府发文聘任,省长签发聘书。
第六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主要职责:(一)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二)围绕文化建设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三)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第七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有关待遇:(一)馆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应本着从优原则给予照顾;(二)馆员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日常生活待遇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三)原享受省文史研究馆生活费的馆员,仍按原标准享受;(四)对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馆员,适时适当增加节日慰问和生活补助。
第八条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不规定任期。
馆员可向省文史研究馆申请辞聘,由省文史研究馆报省政府批准。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提高政治。
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做好文博工作奋斗终生,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文博专业职务定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
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系高级职务,馆员系中级职务,助理馆员和文博管理员系初级职务。
从事陈列、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文博专业工作、符合任职条件者,可以申请和聘任文博专业职务。
在文物系统工作的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科学实验等技术工作人员和图书、档案、资料等业务人员,可按本条例并结合本专业特点确定文博专业职务,也可按其他有关技术人员职务条例,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文博专业职务是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
要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在限额内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受聘担任各级文博专业职务的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不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者或严重违犯纪律者,可以降职或解聘。
第四条文博管理员在中、高级专业人员指导下,承担并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一般性业务工作或辅助性业务工作。
第五条助理馆员指导文博管理员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业务工作;在中、高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起草业务工作计划,撰写业务工作总结或说明文字、介绍性文章,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
第六条馆员组织、指导初级专业人员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业务工作,提出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计划和规划,在高级专业人员指导下,独立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较复杂的课题,撰写业务工作总结和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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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参与科研活动和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取得较好的业绩;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文物博物专业的考古、科研、鉴定、文物博物技术、文物保护与维修、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1(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馆员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馆员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二)熟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考古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与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或5个以上小型考古发掘项2目(含参与发掘资料的整理和编写发掘报告或简报);(二)从事文物博物科研专业工作的人员:参与完成本单位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写出学术报告或论文;(三)从事文物征集鉴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独立鉴定、征集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某一类文物;(四)从事文物保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某一类文物防霉、防虫、防腐等保管技术;2、独立完成100件以上文物的建档保管工作;(五)从事文物保护维修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制定并付诸实施1处以上中型或2处以上小型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设计方案,并通过验收。
2、参与制定1项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文物保护规划,并通过审定付诸实施。
(六)从事文物修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独立承担一般文物的修复工作;(七)从事文物博物陈列展览专业工作的人员:完成一般陈列展览设计2个以上(含布展、建档等);(八)从事无文物博物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对博物馆的讲解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2、独立推广(宣讲)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陈列展览;3、参与编写讲解词或其他宣传资料;(九)从事绘图摄影制作专业工作的人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考古绘图、文物摄影照片、文物拓片100个版面以上,作品准确、清晰;(十)其他文物博物专业岗位的人员:3参照以上九类人员的条件实行。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提出2项以上陈列展览、文物考古、宣传推广或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和付诸实施,取得一定效益,经专家鉴定认可。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合作撰写并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二)独立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考古发掘报告2篇以上;(三)独立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有参考价值的考古发掘简报或专业调查报告2篇以上;(四)独立撰写并在市(厅)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论文1篇和在内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考古发掘简报、专业调查报告2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文物博物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外语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4(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破格条件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第二章第三、五条规定的要求外,取得助理馆员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合格(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重大突破,虽不具备第四条规定,但取得文物博物专业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文博馆员资格: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5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的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取得1项在市(厅)级以上有一定影响的考古、文物博物专业某一学科较重要的研究成果(通过专家鉴定认可)。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申报馆员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6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4份。
资格证相片贴在“评审表”后。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条件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4、对照条件第三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
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对照第五条,必须提交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7、对照第六条,必须提交有效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原件)。
8、对照第七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并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对照第八条,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并提交由单位负责考核考查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对照第九条,提交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考查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7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11、对照第十条,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
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12、对照第十一条,提交规定要求的论文、著作及成果。
具体提交材料参照上述第十、十一条要求。
13、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必须按高(中)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大型专业活动:指大型考古发掘、大型陈列展览设计与布展、大型文物维修工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大型学术会议等。
2、中型专业活动:指中型考古发掘、中型陈列展览设计布展、中型文物维修工程、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型学术会议等。
3、大型考古发掘:指重要大墓或31座以上墓葬的重要古墓群或300平方米以上重要古遗址的发掘。
4、中型考古发掘:指11~30座墓葬的古墓群,或150平方米~300平方米古遗址的发掘。
5、小型考古发掘:指10座以下墓葬的古墓群,或50平方米~150平方米古遗址的发掘。
6、大型陈列展览:指200件以上展品并达200米以上展线的重要陈列展览。
7、中型陈列展览:指100~200件展品并达100米~200米展线的陈列展览。
88、小型陈列展览:指100件以下展品和100米以内展线的陈列展览。
9、大型文物维修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500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
10、中型文物维修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300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
11、小型文物维修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100平方米~200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
12、一级文物鉴定的确认:指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或其鉴定机构组织专家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类别、功用、真伪、年代、级别,以及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13、二、三级文物鉴定的确认:指经省文物管理部门或其鉴定机构组织专家确认,确认内容与一级文物相同。
14、独立推广(宣讲)陈列展览:指独立编写陈列展览讲解词,分别对大、中、小学文化程度的观众宣讲,效果良好,并能独立进行有关宣传和组织观众工作。
15、主持:指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和专业技术负责人;科研项目的课题组长;陈列展览的总体设计、内容设计或形式设计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审定陈列展览讲解词与推广计划的专业技术负责人;文物维修项目设计或制定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以该项目的正式证书、文件为准)16、科研成果奖:指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优秀著作奖等。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9奖励证书为准)。
“项目主持人”:指课题第一申报者(以课题申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