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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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

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强调征地拆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2011年3月,中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国务院颁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自觉性。

但是,各地在加快发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征收拆迁任务加重,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违法违规土地征收拆迁行为,有增加趋势。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

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真执行,加强管理。

征地拆迁紧急通知是什么时候

征地拆迁紧急通知是什么时候

一、征地拆迁紧急通知是什么时候征地拆迁紧急通知是什么时候1、2011年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

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

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

3、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

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全面自查自纠正实施征地拆迁。

4、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

5、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

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法律依据《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第三条二、拆迁新标准1.不能低于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偿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在以往的政府文件中也都有明确的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且长远生计有保障。

规范征地管理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朱留华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规范征地管理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朱留华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反 响 。
朱 留华 : 地补偿 新标准 指的是 各地公 征 布 实施 的征地 统 一年 产值 标准 和 区片 综合
地 价 , 要体理 , 变 了以往按被征 改 耕地 具体 地块 的年 产值 测算 征地 补偿 标 准 的方式 。其中 , 地统一 年产值 是综合考 虑 征
切 实 加 强 和 改 进 征 地 管 理 , 确 保 被 征 地 农 民 原
为 了进 一步解读 《 知》 通 的有关 内容 , 近 日国土 资源部 耕地 保护 司 司长 朱留 华接 受 媒体采访 , 逐一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二是补 偿标 准普遍提 高 , 高幅 度平均 提
为 2 ̄ 0 。 0 ̄3 % /
怎样保障这项工作规 范有序地推进 ?
朱 留华 : 征地安置 。 一项 复杂 的 是
记者 : 如何保证征地补偿 费用落实到位?
朱 留华 : 首先 是要求建 设项 目将 征地补 偿 费足额列入项 目投 资概算 , 推行一 些地方
的做法 , 用地报批前预存征地补偿款 。 其次是征地 批准后 , 县国土 资源部门 市
作 的通知》 通知》 出 。《 的
台 引 起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巨
采取多元安置途径 ,保障被征地 农 民生产 生活
记者 :安置工作涉及到许 多部 门,
善解决 好被拆迁农户的 居住问 题? 朱留华: 首先是应先安置后拆迁。
先安置不是 简单的先建后拆 , 而是指在
征地不仅要征求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意见,更要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
群 众有 异议 、 申请 听证的 , 县国 土资 市
三是体现同地同价的原则。强调在同一
区域或 区片范围 内, 征地补偿 应执行 同一标
有 生活 水平 不 降低 , 国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75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一、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物价增长幅度等因素,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征地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今年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修订工作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392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4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形成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报请政府同意后,于8月31日前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统计表》(附件2),报请设区市政府同意后,于9月20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经省国土资源厅综合汇总平衡后,报请省政府公布实施。

二、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未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的,不得报批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

三、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坚持先安置后征收。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或统一建设农村住宅安置小区;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商品房或政府统一建设的安置房。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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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隆重召

7 日一 月2 4日,全 国国土资 源厅 局长座谈பைடு நூலகம்会在辽 宁 省大连市隆重召开。会议紧紧围绕 “ 稳增长 、调结构 、
控 。根据年初供地计划 ,要做好保 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
应 。及 时向社会披露供地情况 ;开展房地产企业 土地专 项 治理 。系统 清理房地 产 闲置 土地 ;完善 土地 出让合
同,加强批后监管 ;试点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四是做 好2 0 年度土地卫 片执法检查 ,保证上报数据完 整、真 09
实 、准确。对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中浮 出的 问题 ,比如
促 转 变 ”主 题 ,结合 上半 年 工 作 和 当前 形 势 “ 么 怎
看 ”、下一 步工作 “ 么干 ”进行 分析 研判 ,提 出对 怎
地补 偿标准进行调 整 ,逐步提高征地补 偿水平 。未及 时
华南 、东南 、北部 和西部七个片 区专家组。 目前 已经 有 1 4 专家入选 部地质 灾害应急 专家库 。 国土 资源部要 2名 求在地 灾应急专家管理 上要做好三项 工作 :一是健全完 善各级 专家管理相 关规 定。各地要进 一步健全完善地灾
应急处置工作顺 利开展。
民纳入新 农保 的 ,还应 落实被征地农 民的社 会保障 ,不 得 以新农保 代替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 。 《 知 》对做好 通
征地 中农 民住 房拆迁补偿 安置工作 、解决好被 征地农 民 居住 问题 。规 范征地程序 、提高征地工作透 明度等作 了
明确规定 。 《 通知 》要 求 ,切实做好征地 涉及的拆迁补 偿安置工作 ,先安置后拆迁 ,坚决制止和纠 正违法违规
研究防范 “ 苗头性”问题 ,坚持有保 、有压 、有控 ,土

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资 金普 遍 难 以落 实的 问题 。
四是 国务 院 最 近 的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 目前 ,国 务 院 下 发 《 于 进 一 步 严 格 征 关 地 拆 迁 管理 工 作 切 实 维 护 群 众 合 法 权 益 的 紧 急通 知 》 ,对 征 地 拆 迁 管理 工 作 提
出 了更 严 格 的 要 求 ,国 土 资 源部 门 需 要
时 间 的 调 研 ,并 广 泛 征 求 了 各 方 的 意 见 。 它 的 出台主 要 基于 以下 四个 方 面 。

是 总 结 推 广 各 地 一 些 成 功 的 做
负 责 人 : 这 次 对 征 地 政 策 措 施 进 行 改 进 完 善 的 地 方 比 较 多 ,主 要 有 八 个 方
记 者 :这 是  ̄ 2 0 年 《 于 完 善 征 04 关 地 补 偿 安 置 制 度 的指 导 意 见 》之 后 ,国 土 资 源 部 针 对 征 地 管 理 出 台 的最 为 全 面 的 一 个 文 件 。 这 次 在 内 容 上 进 行 了 哪 些 改进 和 完善 ?
制定 《 通知 》之前 ,我 们深入开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长
问题 ? 就 这 些 问题 ,记 者 采 访 了国 土 资 源 部耕 地 保 护司 负责 人 。 记 者 :请 您 介 绍 一 下 《 知 》 出 台 通 的 背景 。
地 农 民纳 入 社 会 保 障 。 因 此 ,我 们 鼓 励 借 鉴 ,以 解 决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偏 低 、社 保
必 须 妥 善 予 以解 决 ,并 做 好 政 策 宣 传 解 释 和 群 众 思 想 疏 导 工 作 ,不 得 强 行 实 施
征地。
格 把 关 ,确 保 项 目按 照 征 地 统 一 年 产 值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

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二)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款预存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用地审查报批时审核把关。

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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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书范文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是关于国土资源部,对相关土地有公文批文的紧急处理通知的颁布,这个通知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布。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书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篇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楼市动荡造成风险,现就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清理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

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的园区,不管什么名称,都必须进行认真清理。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的园区,必须撤消,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

各地不得为迎合设立园区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的园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提供土地。

未经依法批准用地的,要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二、严禁违法下放土地审批权。

各类园区用地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市场管理。

经营性用地也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严格控制各类园区的商品房开发。

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

要严肃查处此类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与乡村签订协议圈占土地。

对于签订这种协议,要求办理用地手续的,要进行认真清理,所签协议一律无效。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以此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规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凡是通过炒卖各种协议、立项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后变相取得土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予承认,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四、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特别是住宅和写字楼用地的供应量,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和结构,防止楼市动荡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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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

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
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强调征地拆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2011年3月,中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国务院颁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自
觉性。

但是,各地在加快发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征收拆迁任务加重,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违法违规土地征收拆迁行为,有增加趋势。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

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真执行,加强管理。

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

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

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

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法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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