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篇)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____食品卫生法》和《____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开展卫生防疫管理的法律依据,各学校必须认真学习并坚持贯彻执行。
一、饮食卫生1、人员配置根据需要设立合理、充分的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必须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个人健康证和相关的技术、职称等级证书。
2、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食品留样试尝制度、食物运输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物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3、操作规程(1)食堂工作间和餐厅要通风、明亮、洁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到地面无杂物脏物、无油污等。
食堂功能区(生加工间、粗加工间、配菜间)要严格区分,在加工时,严格按食堂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防止出现混岗、漏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完善,要充分发挥各功能区和设施、设备的有效作用。
食堂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公用餐具要清洁、消毒。
出售食品时,要使用售货工具,包括出售包子、馒头、油条等食品,不得用手接触,必须使用专门的器具。
(2)坚持按规定程序灭鼠、灭蝇、灭蟑螂,要采取恰当的措施放灭虫药物,未用完的药物要妥善保管。
特别是灭鼠工作,必须按规定购买鼠药,由经过受训的专人投放,并做到晚投放、早清扫。
(3)食物采购,要严密把好采买、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要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原则,坚持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优质优价供货网点,采购食物做到“三不”:不采购无固定厂名厂址,无商业标签和无生产日期、保持期,无卫生许可证的各类食品饮料和半成品;不采购不新鲜的蔬菜;不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大米、面粉、食油、佐料等。
(4)库房要通气、透气,进入库房的食物验收登记后,要分门别类存放,标记标识要清楚,要注意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腐烂变质。
保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领取和发放食物时,保管人员对发放的食物种类、数量要作好登记,领取人员对食物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感观情况进行登记,双方都要作好登记,以保证食物安全进入食堂进行加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1.1 为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食堂、小卖部、临时食品摊位等。
1.3 学校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2.1 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2 学校应指定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工作。
2.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其提供的食品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3.1 学校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3.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3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4.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2 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卫生。
4.3 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餐具及设备卫生5.1 餐饮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5.2 加工设备和工具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六章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6.1 食堂、小卖部等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6.2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和必要时的手套、口罩。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7.1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2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食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8.1 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度

定期检查、清理变质超保质期食品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食堂的卫生、食品安全水平,使全园师生能在卫生、安全的环境下就餐,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特制定以下检查制度:
1、幼儿园组成由校长牵头,总务主任、保健医等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每周对各项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每月不定期3—4次检查。
2、检查内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方面。
3、库存食品的检查是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食品采购及库存制度的标准查验。
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对检查结果有记录,有反馈,有奖惩,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与食堂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食堂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
第十条食堂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第十一条食堂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食堂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卫生。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查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食堂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师生身体健康损害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用餐安全,我校食堂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设立专门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二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在每天不固定时间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每天至少检查三次。
第三条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建立周查、月查制度。
即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
相关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由食堂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
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
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
灶台,操作台等一些卫生死角处是否干净、整洁。
2、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是否配戴首饰,是否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是否有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有无健康证等。
3、食品留样:每天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
4、食堂是否有定期消毒制度及具体操作方法,三防设施是否完善。
5、操作间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
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并按要求存放。
7、从业人员是否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存放,需冷冻的食品有无冷冻保管。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_1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一、食堂卫生实行岗位区域负责制。
二、把好食物储藏关,切实搞好防鼠、防蚊工作,避免食物腐烂变质,严禁销售霉变或者有毒食品。
严禁向学生销售馊饭、馊菜,违者,罚领班、当事人各500元。
三、把好食品清洗关,各类食品进行加工之前,要认真清洗,尤其是蔬菜,对可能带农药较多的蔬菜要置于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要认真细致清洗方能加工,保证菜中无泥沙、杂物。
四、各食堂的厨房、储藏室摆设整齐干净,每次开完餐,要及时对工作地面、炊具、案板、灶炉、窗口等服务设施及时打扫干净。
五、煤灰、菜叶等垃圾要及时倒在规定的地方。
六、食堂副主管每天对各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其他管理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
七、领班必须对员工的卫生区域责任有明确的分工,并及时督促员工搞好卫生。
八、食堂工作人员每期体检一次,凡带有传染病的员工不能上岗。
九、食堂员工在炒菜、买饭菜时,不准抽烟、吃食物,违者,罚款50元。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
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
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
(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
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
尤其是在学校这样一个人群密集的地方,食品安全更是不可忽视。
为此,订立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至关紧要。
一、定期检查的必要性学校食品卫生的定期检查是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一旦学校达不到食品卫生方面的标准,将导致师生健康问题,并且会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因此,学校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是特别必要的。
二、检查部门适时间学校食品卫生的定期检查应当由相关部门来负责,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等。
检查的时间应当定期进行,恰当布置检查时间可以特别有效地检查学校食品卫生,推动学校的食品卫生问题得到长期的解决。
三、检查内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存储和加工设施的卫生条件食品在储存和加工的过程中,会显现各种污染的问题,检查食品储存设施以及加工设施的卫生条件,评估卫生程度。
2.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过程需要细致、严谨地进行,严禁污染的发生。
特别是手部卫生方面,应当高度重视。
3.食品餐具清洁标准食品餐具是简单产生交叉污染的地方,检查食品餐具的清洁标准,防止食品餐具对食品卫生带来影响。
4.食品质量保证为了能够充足师生对食品卫生和营养的需求,食品质量的把关必不可少,检查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的安全级别是合适的。
5.食品销售环境卫生情形食品销售环境应当是干净的、卫生的,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
四、检查结果学校在完成定期食品卫生检查后,应当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
在评估中可以实在说明食品质量、卫生温度及防护设施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只要有针对性地订立措施,提出完善的建议,学校的食品卫生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五、学校实行措施学校在进入下一轮定期检查之前,需要对上一次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改善。
未依照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的餐饮企业需要立刻停运,以免再次危害师生的健康。
定期检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措施,保障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为学校师生的健康供给了紧要的保障。
学校食堂仓库定期检查清理制度

学校食堂仓库定期检查清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学校食堂仓库的卫生与安全,保证食品储存的质量和新鲜度,切实维护师生的健康。
二、检查频率和责任部门
1. 食堂仓库的定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应每月进行一次。
2. 检查和清理工作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
三、检查和清理的内容
1. 检查储存环境:检查食堂仓库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异味和异物。
2. 检查食品储存:检查食品储存区域是否清洁,食品包装是否完好,食品是否已过期。
3. 清理食品储存区域: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整理食品的摆放顺序,确保储存区域的整洁和有序。
四、检查和清理记录
1. 每次检查和清理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日期等。
2. 记录应由负责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
五、整改措施
1.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食堂仓库卫生和安全。
2. 食堂管理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设立整改期限,确保问题
能够及时解决。
六、定期评估
1. 食堂管理部门应每年对食堂仓库定期检查和清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七、宣传和培训
1. 食堂管理部门应开展食堂仓库卫生和安全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水平。
以上制度将于{制定日期}起实施,并严格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
需要调整,应及时进行说明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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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详尽工作。
三、学校必须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食品商店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备菜卫生等。
四、学校食堂、食品商店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
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
对发现的危机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学校自备饮用水,开学前和学期中各送检一次,由卫生部门负责检测。
学校不送检由学校负相关责任,卫生部门不予检测,由卫生部门负相关责任。
检测不合格的自备水要立即整改,未达到饮用标准不得供师生饮用。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六、学生自备菜实行定期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自备菜的学生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专项管理。
平时检查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相互检查,相互监督,劝阻同学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
定期检查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每周三对学生自备菜进行检查。
七、学校要创造条件,配置冷藏设施(或专用柜)集中保管自备菜,为学生自备菜提供免费热菜服务,大凡安排在每周三。
学生要求学校食堂帮助热菜,学校食堂不得收费,不得拒绝。
学校应将免费热菜的时间、地点告知学生。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商店、自备饮用水、学生自备菜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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