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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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5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近几年,干部“带病提拔”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害到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更是损害干群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如何打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组合拳,打造风清气爽的组织生态环境,笔者认为,重在落实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干部监督信息全覆盖。

通过归集干部工作实绩、道德品质以及廉洁奉公等方面信息,建立干部数据库,加大干部监督信息覆盖面。

用人单位要及时关注干部工作动态,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便民服务成效、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要准确客观地给予认定记录;执纪监督部门要对涉访、涉案干部及时进行调查走访,查清查实,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放心大胆干工作,让问题干部无处藏身受到应有的惩处;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考核工作的“中枢神经”,要将各部门涉及到的干部信息进行汇总加工,形成干部真实的考量数据,实现“一人一册”。

通过加大各部门沟通协作力度,有效扩大信息共享空间,让监督信息真正成为组织考察工作的眼睛,实现干部精准定位、优中选优。

二是干部考核把关全方位。

干部选任应从严把关、从细核实。

要遵循考核方式常态化、多样化,考核内容重实绩、重素质。

通过定期考核、走访调研、随机考察、谈心谈话、联席会议等方式,准确掌握干部工作情况;深度了解干部政治信仰、群众口碑、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为分析研判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能者进、进者优。

干部任前的“四凡四必”,是干部考核去伪存真的利器,有效扫清干部辨识上的“雾霾”。

要通过干部考核工作发现一批好苗子,作为培养对象。

同时,对思想认识出现偏差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教育纠正。

三是干部责任追究全过程。

责任追究是筑牢干部提拔的制度笼子。

要规范干部提拔过程中每个环节,从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动议审查,做到提名有据、有责、有畏。

通过失察倒查,深挖每个提拔环节存在的问题,找准病根,给干部“带病提拔”下一剂猛药。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正当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再次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和政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和本质要求。

干部“带病提拔”,是一个长期以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有的干部身上有存在很多毛病,并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却还是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从严选拔的重点,并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

选出一个好干部,就会树起一面旗帜。

错选一个“病”干部,则会极大地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选人用人上,对照“三严三实”和好干部标准等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积极探索为官之道,着力把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在干部任用上,好干部应当要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某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作风,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如何才能在众人当中把好干部选出来,关键在于单位一把手要慧眼识人、精准识人。

这就需要分管领导近距离接触干部,考察识别干部。

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去,多和干部交流,了解干部对群众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

最后一把手把关,选出人民群众靠得住,信得过,做得成事的好干部。

“带病提拔”干部,无疑是一个空壳,其根本不能为群众成事,所以防止“带病提拔”干部,是提高用人质量的关键。

这就需要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时慎之又慎,坚持全面、辩证的看干部。

对那些勇敢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一定要加以培养,给以重用。

如今是打赢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正是用人之际,防止“带病提拔”现象,让那些“为官不为”的人下来,让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原干积极干、又能干会干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班子中去,让其施展其才华,为人民群众作出更多贡献。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压实责任是关键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压实责任是关键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压实责任是关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杜绝“劣币驱逐良币”,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重要一环。

从现实情况来看,少数“有病”官员能边腐边升,有重视不够、风气不正、追责不力等因素,但根本上还是党组织没有担起应负的责任,考察不实、把关不严的结果。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顶层设计和制度执行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执行,特别是对“四凡四必”的落实情况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维护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识人、选人、用人的功夫下在平时,全面准确把握干部“健康”状况,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德才,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扎实可靠的依据。

避免“带病者”漏网,各方必须同步施力,织起防止“带病提拔”的过滤网。

党委(党组)要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组织核心作用,建立干部“健康”状况考察沟通监督机制,请人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作风情况进行共察会审,党委(党组)的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干部的德才、作风做到明了于心,对其它领域的干部情况要时常主动了解。

一把手要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牵头抓总,做到兼听、明察,尊重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评价结论,对发现的“带病”官员主动出击及时处置。

党委(党组)成员要对一把手履行制度程序进行有力监督,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中央对防止“带病提拔”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了环节措施,为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

要严格贯彻执行《意见》,对造成“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心得体会:“对症下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心得体会:“对症下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对症下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扣“对症下药”,查摆问题内在根源;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责任管理体系;做好“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紧扣“对症下药”,查摆问题内在根源。

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

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

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

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

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责任管理体系。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

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是做好“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

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心得: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要严把选人用人关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心得: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要严把选人用人关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心得: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心得: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要严把选人用人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选准用好一个干部,就等于树立了一面旗帜;用错一个干部,往往会贻害党的事业,败坏一方风气。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涉及到诸多方面。

笔者认为,把好选人用人关是关键。

要改进考察方式,防止考察失真。

考察是干部工作的基础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

要深入细致进行干部考察,既要听取干部的上级、同级、下级的意见,又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既要到干部所在单位了解情况,也要根据需要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单位了解情况;既要考实、考细干部的工作表现,也要考实、考准干部在生活圈和社交圈的表现;既要注重干部的日常表现,又要注重年度考核结果,通过综合分析,对干部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要严格执行条例,防止用人失误。

干部在拟提拔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注意听取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情况。

要严格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举报,只要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都要进行调查核实,不能急于作出任用决定。

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从而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最后一道关口。

要科学界定权责,防止无人负责。

要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标准,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防止用人上出了问题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现象。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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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之意和关键所在,更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保障。

《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要想让“带病”干部止步,必须始终坚持“三个结合”。

平时与集中相结合。

干部选任,要坚持日常了解和集中考察相结合,坚决防止突击提拔和各种无原则、无规矩的“临时动议”。

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识别了解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准确评价干部优劣、及时发现问题。

上级与下级相结合。

有道是,上行下效。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中,干部的管理权、选任权,很大程度上集中在上级领导甚至“个别领导”手里。

因此,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要防止上级领导“弄权”。

要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合理方案,提出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选。

督查与问责相结合。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不能失去监督。

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 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 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破解干部“带病
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带病提拔”一词是对干部中“边腐边升”现象的一种通俗说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提拔任用的干部先过群众关。

民主就是人心,民心向背决定了是我们一切事业的成败。

古人也早已深刻总结出这样的真理:“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防止“带病提拔”要设好发扬民主这道防线。

发扬民主,不能走马观花。

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

有的选拔任用干部不搞民主推荐或是将民主推荐流于形式都会出现问题。

个别领导在既不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也不进行民主推荐的情况下,就要求相关部门对某人实施重点考察。

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或是流于形式,“带病”干部通过各种程序,得到提拔任用。

发扬民主,树立浩然正气。

树正气就是在平是的日常工作中奖罚分明,要让群众知道什么是人民的好干部,好干部就得褒奖,就是榜样。

也要明确什么是不良之风,搞歪风邪气就要受到批评教育就要受到惩处。

要在平时创造风清气正
的良好政治生态,才会在让那些民主推荐中的拉帮结派、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良气销声匿迹。

通过发扬民主把群众心中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我们就是和民心站在一起,我们就不会出错,“带病提拔”之类也不是难题、也会不攻自破。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近年来,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会损害组织的形象和信任,还会影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严重影响组织的发展。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认为应该睁大眼睛守好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干部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思想道德等各方面的考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定。

充分听取干部的单位、上级和同事的意见,对干部个人素质和业绩进行全面评估。

对于患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应岗位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安排,绝不能“带病提拔”。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提升职务的关键,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才能赢得更好的机会。

组织要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帮助干部充分认识到“带病提拔”的危害,让他们懂得真正的进步是要从实际步步推进的,不能重拾老毛病,一拍即过。

同时,帮助干部掌握本职工作和管理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做到“勤思、勤学、勤用”,实现事业成功和自身提升的双赢。

最后,干部自身也要有清晰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干部自己也要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力和业绩,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和方向,不能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盲目地追求职务晋升。

同时,干部也要充分认识到“带病提拔”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尽好个人职责和监督职责,参加审查和评估,不参与和支持“带病提拔”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总之,严防干部“带病提拔”,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监督和落实。

只有全体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真正把“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才能确保组织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

为了进一步有效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宣传教育。

对干部“带病提拔”的危害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规定要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抵制“带病提拔”,做到拒腐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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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
“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日前,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提出了干部任免“一个导向”、“两个不得”、“3个不上会”、“凡提4必”、“5个不准”要求,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没有规矩,无以定方圆。

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鲜明干部选拔导向、严肃干部选拔纪律,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更完善的工作指南。

如今,《守则》专门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环节,再次就干部任免明确路径、标准和要求,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政策的补充完善,并与《意见》形成呼应,为干部任免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操作遵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更清晰、更有力、更衔接、更完整的防范机制,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次上了“保险”。

“带病提拔”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聚焦点。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

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仍时有发生,尽管为数不多,危害却不容小觑。

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
网站在今年8月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和10月份公布的第十轮巡视情况反馈中,就有人社部党组、国家信访局党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地震局等多家中央机关单位被点名提到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同时,李春城、万庆良、王敏、季建业、廖少华、毛小兵、苏树林、梁斌、杨卫泽、陈川平等一批高级干部落马后被查实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甚至边腐败边提拔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

“带病提拔”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甚至少数地方存在边查处、边通报、边发生的怪现象。

一方面源于制度的不够完善,另一方面缘于执行落实不彻底、不到位。

因此,从《意见》到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再到目前的《守则》,中央都牢牢抓住防止“带病上岗”这个“牛鼻子”,逐步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来堵漏洞、清源头,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来着力破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难题。

古语言:徒法不能自行。

再好的制度,倘若不严格执行、不狠抓落实,就如镜月水花、空中楼阁。

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只有将《条例》、《意见》、《守则》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制度才会从有形之“剑”变成无形之“盾”,真正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防火墙、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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