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至2015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至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3]17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3.03.01【实施日期】2013.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至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17号2013年3月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至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以下简称整顿关闭工作)有序进行,完成整顿关闭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力争完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下达的整顿关闭1457个非煤矿山企业的工作任务(其中2012年已经关闭253个,2013年至2015年计划关闭1204个),基本改变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多、小、散、乱、差”的状况,私挖滥采、偷采盗采、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小型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基本杜绝。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 古拉本煤矿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16日
检查人员(签名):王明福、程好忠。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16日
检查人员(签名):魏建业、陈维明。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22日
检查人员(签名):程好忠、魏建业、陈维明。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15日(自查)
检查人员(签名):奇建国、吕圣斌、桂瑞华、马斌、武亚军、王新民、周栋、闫玉虎、刘宏德。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15日(自查)
检查人员(签名):李万军、刘维华、石培军、王慧吉、俞志荣、刘炜、马占强。
杨江山、陈会林、张彦林、龚建忠、王亮、何乃智、刘彦斌。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公司古拉本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
检查日期:2013年5月15日(自查)
检查人员(签名):奇建国、吕圣斌、桂瑞华、马斌、武亚军、王新民、周栋、闫玉虎、刘宏德。
李万军、刘维华、石培军、王慧吉、
俞志荣、刘炜、马占强。
杨江山、陈会林、张彦林、龚建忠、王亮、何乃智、刘彦斌。
单位名称(公章):古拉本煤矿。
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
报
背景
近年来,煤炭市场出现了一些乱象和不规范行为,为了保障市
场的健康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部门开展了煤炭市场专项整
治工作。
工作目标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调查和整治煤炭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力度,推动煤炭市场行业的规范发展。
工作内容
1.调查研究
我们对煤炭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摸清了市场的基本情况
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2.加强监管
我们加强了对煤炭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
击了煤炭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宣传教育
我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了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工作成果
经过我们的努力,煤炭市场的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市场秩序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提升,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力度,推动煤炭市场行业的规范发展。
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结论
通过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煤炭市场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煤炭市场的规范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05]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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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05]280号2005年11月1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和有关部门严格按此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按最多允许保留煤矿数量,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淘汰落后、整合重组、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区煤矿资源赋存、布局和矿区双回路供电系统规划等实际情况,按照“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要求,将全区未达到《特别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划分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整合技改三类。
(一)停产整顿煤矿。
1.未领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存在《特别规定》第八条所列的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
(二)关闭取缔煤矿。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以下简称“六证”),擅自从事生产的;2.未经规定程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3.停产整顿煤矿,无力整改或整改无望达标的;4.停产整顿煤矿,2005年年底前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责令停产整顿和停产技改,擅自从事生产的;6.无视安全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明停暗采的;7.存在水、火、瓦斯等重大安全隐患,难以有效防治的;8.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下的;9.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关闭的。
煤炭行业整改报告推动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减少环境污染

煤炭行业整改报告推动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减少环境污染煤炭作为我国最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煤炭行业的不合理发展导致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严重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煤炭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减少环境污染,相关部门不断进行整改,并发布了煤炭行业整改报告。
本文将针对该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整改措施分析1.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为了解决煤矿事故频发等安全问题,整改报告强调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措施。
这包括完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环节的监控,建立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减少煤炭资源浪费整改报告提出了减少煤炭资源浪费的措施。
首先,要推动煤炭企业技术改造,利用先进的煤炭选矿、清洗等技术,提高煤炭利用率。
其次,加强煤炭储量监测和管理,对煤炭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规划,避免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实现煤炭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为减少煤炭燃烧对环境的影响,整改报告提出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的措施。
这包括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和支持,鼓励使用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
此外,还要加强对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的监管,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煤炭燃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整改报告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包括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加大对煤炭企业环保设施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遏制煤炭行业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整改效果总结通过对整改报告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看到整改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煤矿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
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煤炭资源浪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f62532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5e.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2009年6月1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煤炭资源是我区的战略性优势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管理煤炭资源已成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炭资源管理的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配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配置管理煤炭资源的原则。
煤炭资源配置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有偿使用的原则。
煤炭资源和矿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设置。
(三)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配置管理煤炭资源。
(四)坚持以调整产业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重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深加工转化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原则。
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的行业配置煤炭资源。
(五)坚持整体布局、整装开发、集约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的原则。
(六)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严格遵循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标准与要求(一)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1.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
顽瘴痼疾自查自纠范文个人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事项报告

顽瘴痼疾自查自纠范文个人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事项报告顽瘴痼疾自查自纠范文(篇一:六大顽瘴痼疾整治自查报告)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
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字号】内党办发电〔2016〕104号•【施行日期】2016.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6〕10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2016年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置工作。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2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20号)要求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XXX、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11月27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3”煤矿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发电〔2016〕103号)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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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定关系 人名义获取
利益情形 特 配偶关系
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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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煤企业名称
以特定关系
获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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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情形
(万元)
说明:①以特定关系人名义获取利益情形包括:以特定关系人名义收受财物、投资入股及以
其他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涉煤企业获取利益等情况,具体情形简要描述。
6.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特定关系人名义 从涉煤企业获取利益情况
特定关系人一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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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涉煤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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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与本人、配偶、
子女及其 配偶关系
身份证 号码
获取利 益金额 (万元)
涉煤企业名称
②获取利益金额指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获取利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