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含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综合利用等,~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电力事业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1 ―,五,协调集团公司与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以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监督管理,,三,负责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监督管理~下达年度环保指标和排污缴费定额~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四,开展国际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合作~组织重大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集团公司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五,负责环境保护统计、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六,协调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国债贴息~协助企业申请地方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落实脱硫、脱硝环保电价~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分支机构、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环保指标和排污缴费定― 2 ―额~对本公司所属企业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考核,,三,负责组织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监督管理,,四,负责本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五,协调与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关系~组织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国债贴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脱硫、脱硝环保电价、环保改造设备税收减免和抵扣~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大唐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大唐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唐公司各单位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生产生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大唐全体员工必须依法、依规、依章进行环境安全管理,保障环境安全,防范环境风险。
第三条环境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安全监测和预警,开展环境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第五条大唐公司应当加强与政府环保部门和环保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环境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环境管理能力。
第七条大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建立环境监测、报告和处置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环境事件。
第八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环境安全审计,加强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第九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环境安全问题。
第十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安全奖惩制度,激励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环境安全目标第十一条大唐公司的环境安全目标为:建设绿色企业、打造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大唐公司应当制定年度环境安全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各项环境安全目标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大唐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安全目标,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安全评价机制,对各项环境安全目标进行评价,确定环境安全绩效考核标准。
第十五条大唐公司应当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环境安全目标实现情况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大唐公司应当设立环境安全部门,负责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管理流程,规范环境管理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大唐公司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环境信息。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大唐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大唐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大唐集团公司所在地及所管辖的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遵循环境保护优先、防治污染为主、源头管理、全员参预、综合管理的方针,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大唐集团公司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派遣专业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在施工期间进行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第七条大唐集团公司的生产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八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采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四章环境监测第十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主要污染物、噪声、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并报告监测结果。
第五章环境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防止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并组织演练,及时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第六章环保培训和宣传第十四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加强对公众和员工的环保知识宣传。
第七章环境保护监管第十六条大唐集团公司应当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大唐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等内部单位的环境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大唐集团环境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环境安全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2. 各单位设立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环境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环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 环境安全责任制(1)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环境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责任体系。
(2)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环境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环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 环境风险评估(1)对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3. 环境监测与监控(1)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对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
(2)对污染源进行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环境应急预案(1)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等。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教育培训(1)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
(2)加强对新员工、转岗员工的环境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环境安全知识。
6. 环境法律法规遵守(1)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环境安全责任。
(2)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各级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环境安全工作不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将环境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大唐集团环境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含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综合利用等,〜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电力事业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U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五,协调集团公司与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磴大问题。
第六条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建设项u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以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监督管理,,三,负责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监督管理〜下达年度环保指标和排污缴费定额〜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四,开展国际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合作〜组织重大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集团公司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五,负责环境保护统计、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六,协调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国债贴息〜协助企业申请地方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落实脱硫、脱硝环保电价〜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分支机构、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环保指标和排污缴费定额〜对本公司所属企业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考核,,三,负责组织电力建设项U环境影响报吿书,表,,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监督管理,,四,负责本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五,协调与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关系〜组织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国债贴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脱硫、脱硝环保电价、环保改造设备税收减免和抵扣〜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保护和改善大唐集团公司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各类业务单位、全体员工和与大唐集团公司有工作合同关系的人员。
三、环境保护责任1. 大唐集团公司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带头遵守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同时,要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2. 全体员工要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从自身做起,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
3.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并定期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1. 大唐集团公司在进行新项目开发或现有项目改造时,应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大唐集团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系统,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3. 在发生环境紧急事件时,大唐集团公司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力防止环境污染扩散。
五、节约资源与能源1. 大唐集团公司要制定合理的资源和能源利用计划,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2. 全体员工要树立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意识,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起,减少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的浪费。
六、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1. 大唐集团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环境治理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理和控制。
2. 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大唐集团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废弃物的产生,合理安排生产工艺和排放管线。
3.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措施有效执行。
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加强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促进对污染源的治理和环保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规定了环保监督的职责、环保监测、奖励与惩罚。
1.3本细则适用于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2 环境监督各级责任制2.1厂长及总工程师职责2.1.1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环保工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2.1.2领导本厂环保管理工作,建立环保监督网络。
审批本厂环保监督实施细则。
2.1.3 定期召开环保监督网络会议,检查、协调、落实厂环保监督工作。
2.2生产技术部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2.2组织对本厂污染源进行监测,积累数据,建立企业环境保护档案,按期填报环境统计报表。
分析情况,总结经验。
2.2.3负责全厂环保统计工作,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报表。
2.2.4检查各项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设施使用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完成指标。
2.2.5参与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环评、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新机组投产和机组大修后环境保护项目的验收工作。
2.2.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污染治理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处理其它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2.2.7组织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因地制宜地搞好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厂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参与能力。
2.2.8有权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有权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2.3各部门职责2.3.1各部门(发电一、发电二、锅炉、电气、热工、除灰、化学、土建、燃料)负责人是本单位辖区内环保设施管理和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3.2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辖环境保护设施及与环境有关的生产设施的检修、运行操作规程,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之中。
大唐环保管理制度

大唐环保管理制度# 大唐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1. 目的: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环保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生产活动。
3. 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污染者付费、公众参与的原则。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环保管理机构: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环保政策。
2. 职责:- 总经理: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审批和重大环保事项的决策。
- 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环保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环保工作,执行环保管理制度。
## 三、环保管理制度内容### 3.1 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应环保部门的审批。
### 3.2 污染排放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
2. 对超标排放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告环保管理委员会。
### 3.3 废物管理1. 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2. 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3.4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1. 推广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的产品和技术。
2. 鼓励废物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
### 3.5 环境风险应急管理1.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 3.6 环境信息公开与沟通1. 定期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
### 3.7 环保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提高员工的环保责任感。
### 3.8 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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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附件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六)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环保监督工作;(七)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
参与和环保技术监督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会议,重大的环保设备改进,新型环保设备鉴定;(八)审核直管企业环保监督主要测试设备和计量标准的配置与选型方案,参与直管企业同环保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
第九条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分支机构、子公司安全生产部。
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六)负责制定分支机构、子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分支机构、子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环保监督工作;(七)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
参与和环保技术监督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会议,重大的环保设备改进,新型环保设备鉴定;(八)审核所管理(属)企业环保监督主要测试设备和计量标准的配置与选型方案,参与所管理(属)企业同环保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环保技术监督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并检查、推动、总结、改进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二)建立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三)制定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进行监督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
并参与有关试验工作,掌握各有关发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建立健全环保监督技术档案,并确定监督工作重点;(四)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污染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对超标排放和违章操作有制止运行的建议权;(五)组织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人员培训;(六)定期组织召开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环保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不断提高环保技术监督的技术水平;(七)组织参加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
参与和环保技术监督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重大的环保设备改进,新型环保设备鉴定;(八)审核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环保监督主要测试设备和计量标准的配置与选型方案,参与有关单位同环保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九)环境监测中心站是电力环境监测的技术负责单位,负责本地区各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的技术管理、质量保证、试验仲裁及污染事故的调查。
积极配合环保技术监督专工做好工作,确保环保技术监督监测质量。
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
第十一条各发电企业是环保设施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环保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各发电企业应成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
其成员由生技部门、运行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人,环保专业的监督专责工程师参加,负责统筹管理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各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本企业的三级环保技术监督网,建立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各级的环保技术监督责任制。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环保技术监督水平。
(二)总工程师职责:1.各发电企业,由总工程师领导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企业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中环保指标的完成负责;2.组织建立与健全环保技术监督网,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审批本单位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召开环保技术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环保技术监督工作;3.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并制定对策,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采取措施,督促、保持和提高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提高废水的处理达标率及回收利用率及其他各项指标的合格率;4.组织本企业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验收,组织环保技术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5.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会,落实环保技术监督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环保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1.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并制定本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环保技术监督专责人作为领导层和车间班组之间技术监督管理的桥梁,做好环保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并如期上报各类环境统计报表及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报告。
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和污染事故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和受技术监控服务单位;3.制定本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环保技术监督报表和监督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站要积极配合环保技术监督人员,确保环保技术监督监测质量。
其职责为:1.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执行DL414—_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2.按本制度规定(见表1、表2)完成本企业各排放口及各种处理设施出口的污染物监测,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五)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职责:1.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
根据环保技术监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受监督。
发生环保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环保监督专责人及环境监测站,共同研究处理;2.做好各种废水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检测,做到达标排放;3.负责除尘器及相关消音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运行记录;4.负责脱硫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运行记录;5.负责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运行记录;6.负责煤场及输煤系统的除灰设施正常运转;负责干灰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灰场的运转、维护加强管理,加强灰场复土和绿化工作。
防止粉煤灰对环境的污染,并做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7.负责做好消声工作。
第三章环保技术监督范围和内容第十二条环保技术监督是环保工作技术管理中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覆盖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审查、环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设施验收、生产运行、检修的全部生产过程中,包括:(一)燃料及原材料;(二)各种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三)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四)各种噪声治理装置;(五)储煤厂及输煤系统;(六)储灰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
第四章对燃料及原材料的监督第十三条对入厂煤的硫分、灰分等进行定期监督。
第十四条对燃油的硫分进行定期监督。
第五章环保设施的监督第十五条电除尘器的技术监督:(一)电除尘器按照SDJ—88《电除尘器施工工艺导则》和SDJ72—85《燃煤发电企业电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及厂家说明进行安装;(二)电除尘器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监督按照DL461—92《燃煤发电企业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执行;(三)电除尘器新建或改造工程完工及机组大修后,应进行电除尘器的效率及烟气成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