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托电“创一流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工作-

各部门:
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定要把托电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火力发电厂”的重要指示,执行上级公司发展战略部署,贯彻火力发电厂“创一流”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近期,建设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战略规划项目小组对集团“创一流”指标体系进行了细化分解,以提高指标体系的适用性、精确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托电与国内外标杆电厂的对标对表,在“学标杆、找差距、抓管理”过程中逐步使托电整体和各单项指标均达一流水平。
“建设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的目标必须由托电全体员工同心协力达成,因此,现将“创一流”指标体系的各细分指标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各部门责任指标分工详见附件),请各责任部门在已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按照“量化透明、注重评价、务求有效、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创一流”指标体系展开细化和完善工作、全面落实对标对表管理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附件1《表1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创一流”指标体系》:请各责任部门对相关指标的设立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提报各三级指标的评价规则,定量指标请列出计算公式或方法,定性描述指标请用简洁准确的语言描述,详见附件示例;
附件3《表2 2008年度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创一流”指标体系对标对表》:请各部门对所负责三级指标目前的状况给予评价,并找出各指标在集团内及行业内的最佳水平;
附件3《表3 2009-2012年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创一流”对标对表指标体系年度分解》:请各部门拟定具有挑战性和竞争力的2009--2012年各年度目标,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目标的年度分解;
请各责任部门在11月24日将指标体系初步完善结果和反馈意见汇总至冯总,12月1日将指标体系最终完善成果汇总至冯总,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具体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冯总沟通联系。
建设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战略规划项目
战略规划小组
11月17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二、评价指标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规则标准分实得分评价周期责任部门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扣5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2。
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2 燃料供应合格率(新增加指标)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时间)/日历小时(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20 月燃料管理部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加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
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4 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二、评价指标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规则标准分实得分评价周期责任部门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扣5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2。
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2 燃料供应合格率(新增加指标)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时间)/日历小时(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20 月燃料管理部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加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
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4 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大唐集团制〔2013〕18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指导工程设计,推进设备国产化,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工程设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建设的火力发电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级~1000MW级凝汽式及供热式燃煤火力发电工程,其它类型或等级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三)各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在开展可研和初步设计之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标准确定可研和初步设计的主要原则。
第三条标准和规范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照现行《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大火规》)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本标准的内容如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矛盾,应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应遵守以下主要原则:(一)符合政策。
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满足功能需要。
(二)重点突出。
突出反映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符合产业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电厂,体现最新科技成果。
(三)提高效率。
在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前提下,着力提高机组运行效率。
(四)效益优先。
简化系统和流程,减少系统和设备裕度,合理控制建设标准,突出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五)注重特色。
结合集团公司多年建设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支持技术和设备国产化,建设具有大唐特色的火电厂。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设计优化,严格控制厂区、厂前建筑区以及施工区用地面积。
第六条电厂用地范围应根据规划容量,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及施工需要确定,统筹规划,分期征用,一般情况下不宜将后期用地提前征用。
第七条电厂用地指标应严格控制,满足《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2〕78号)文规定。
火电厂达标创一流功能模块

火电厂达标创一流功能模块一.一流(达标)火力发电厂申报(复查)材料上报应用(一)申报(复查)材料(登、删、改、打印)1.电厂基本情况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部分计算)3.机组综合数据表4.单位自查报告5.上级部门审查意见(二)必备条件材料(登、删、改、打印)1.创一流必备条件2.达标必备条件(三)考核内容及评分自查(登、删、改、打印)1.安全管理2.文明生产3.设备管理4.节能管理5.技术进步6.环境保护7.经营管理(四)数据字典维护(登、删、改、打印)1.待定(五)数据通讯1,输入数据2,输出数据(可按电厂、年份等条件输出数据)(六)帮助二.网(省)局汇总、标准规定录入应用(一)申报(复查)材料(查询、打印)内容同上(二)必备条件材料(查询、打印)内容同上(三)考核内容及评分自查(查询、打印)内容同上(四)汇总报表(查询、打印)待定(五)各种标准、规定(登、删、改)1.创一流必备条件考核内容a.创一流b.达标2.各种计算标准参数值a.机组等效系数、非计划停运次数考核基础值表(一流)b.机组等效系数、非计划停运次数考核基础值表(达标)c.凝汽机组供电煤耗考核基础值表d.机组和电厂供电煤耗调整系数表e.不同抽汽压力供热时的供电煤耗调整系数f.供热机组不供热时供电煤耗考核基础值表3.考核评分的考核指标、评分规定a.安全管理b.文明生产c.设备管理d.节能管理e.技术进步f.环境保护g.经营管理(六)数据字典维护1,网一级单位编码2,省一级单位编码3,电厂编码4,企业类别编码(七)数据通讯1.输入数据2.输出数据(可按电厂、年份等条件输出数据)3.数据备份4.恢复数据(八)帮助。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工程造价控制指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06年9月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第二阶段发展战略要求,贯彻“目标管理、分类对标、全程控制”的工程造价管理总体思路,完善工程造价目标管理机制,健全造价控制指标体系和标准,经过分析总结全国近期和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投产和在建的300MW以上火电项目的造价情况,参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制的《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05 年水平)》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以下简称《造价指标》),以指导今后集团公司火电项目设计、招标和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
《造价指标》包括总则,造价控制总指标,建筑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用、其他费用以及单项工程造价控制指标共七部分,机组形式以集团公司近期建设最多的300MW供热机组和600MW超临界机组为主。
造价控制总指标包括新建和扩建项目的总造价指标以及建筑、安装、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指标;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则分为主厂房本体及设备、烟囱、水塔、输煤等八种类型,并同时给出了结构形式及布置、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材料量;安装工程主要给出了主厂房安装工程费相应的指标;设备购置费指标主要给出了主机和主要辅机共28 类设备的价格;其他费用主要给出了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和调试费的指标;其他工程指标包括脱硫、脱硝和空冷工程。
随着电源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深入,我们将不断完善《控制指标》内容,强化其控制力度,逐步形成具有大唐特色的工程造价指标控制体系。
本《造价指标》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造价控制总指标第三部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一、主厂房及设备二、烟囱三、冷水塔四、输煤系统五、化学水处理车间六、地基处理工程七、空气冷却系统八、交通运输工程第四部分安装工程造价控制指标第五部分设备购置费用控制指标第六部分其它费用造价控制指标第七部分单项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一、脱硫工程二、脱硝工程三、空冷工程第一部分总则一、《造价指标》的主要作用《造价指标》是集团公司火电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衡量项目经济性的重要指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
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
“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二)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创一流”日常管理工作;(三)提出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建议名单;(四)负责“创一流”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指导意见.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节能降耗工作管理,落实以热效率为核心的能耗管理思路,指导基层企业的能耗指标分析工作,提高能耗分析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能耗指标分析是指通过对能耗指标的实际值与设计值或目标值的对比,分析能耗指标偏差,发现设备运行中经济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运行优化调整、设备治理和节能改造提供依据和方向。
第三条能耗指标分析应坚持实时分析与定期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单项指标分析与综合指标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分析体系,完善能耗指标分析制度,建立能耗指标分析诊断的常态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偏差,不断提高机组的经济性。
第五条能耗指标分析是机组能耗分析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在日常能耗指标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机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专业诊断分析工作,全面、系统的对机组的能耗状况进行诊-1-断,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第六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公司、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第二章能耗指标体系第七条火电机组能耗指标体系主要由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附属设备及其系统的各类能耗指标等组成。
第八条锅炉能耗指标主要是指锅炉效率,影响锅炉效率的有排烟热损失(q2)、化学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3)、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4)、散热损失(q5)、灰渣物理热损失(q6)。
其主要影响指标有排烟温度、飞灰含碳量、漏风率、氧量等。
第九条汽轮发电机组的能耗指标主要指汽轮机效率(热耗率),影响汽轮机效率的主要是热端效率、冷端效率、通流效率、回热效率等。
主要影响指标有主汽参数、再热汽参数、缸效率、真空度、回热加热系统参数等。
第十条机组厂用电指标主要是指厂用电率,影响厂用电率的主要辅机指标有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排粉机、磨煤机、脱硫增压风机、脱硫循环泵、脱硫磨机、二次风机、流化风机、冷渣风机、循环水泵、(空冷机组)冷却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凝结水升压泵等的耗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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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二、评价指标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规则标准分实得分评价周期责任部门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扣5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2。
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2 燃料供应合格率(新增加指标)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
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时间)/日历小时(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20 月燃料管理部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
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加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
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4 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
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公式变更)5 发电厂用电率全厂发电厂用电率=年度目标确认值得标准分。
每高于年度目标确认值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年度目标确认值个百分点,加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20 月安全生产部6 供电标准煤耗(标准值变更)全厂供电标准煤耗=中电联发布全国火电机组能效对标数据同类型机组行业前20%平均值得标准分。
每高于行业先进值1克/千瓦时扣1分;每低于行业先进值1克/千瓦时加1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0分。
原为:全厂供电标准煤耗=年度目标确认值得标准分。
每高于年度目标确认值1克/千瓦时扣5分;每低于年度目标确认值1克/千瓦时加5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备注:全厂目标值为容量加权值。
30 月安全生产部7 在网连续运行时间得分=标准分×全厂各台机组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平均值(小时)/4380 20 年安全生产部8负荷率(新增加指标)全厂负荷率=75%得标准分。
负荷率高于75%,每高于1%加1分。
负荷率低于75%时,以负荷优化系数1为基准值,每低于负荷优化系数基准值扣2分;每高于负荷优化系数基准值加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0。
负荷优化系数=全厂平均负荷率/全厂暴露率备注:年度指标,划归部门:经管部(因是全年指标)30 年安全生产部9非计划停运次数(公式变更)得分=标准分×(1-全厂非停次数/全厂机组台数×)原为:得分=标准分×(1-全厂非停次数/全厂机组台数)备注:从1月集团创一流得分情况来看,还未更新公式,需继续关注。
20 月安全生产部10技术监控(部分内容变更)完成技术监控任务,没有发生由于技术监控原因导致的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得标准分。
由于技术监控原因导致主(原为重要)设备损坏每一台扣20分,由于技术监控原因导致非停每一台次扣5分(新增加);技术监控发现问题整改率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1分;技术监控指标综合得分率每低于98%一个百分点扣2分;规程规定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每一项扣1分。
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30 月安全生产部11环境保护(部分内容变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废水达标排放,(删除脱硫同步投运率达到95%,)在线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新建工程按要求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没有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和处罚,得标准分。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小时均值达标率100%得标准分(新增加),每项污染物排放超标扣10分。
(删除脱硫同步投运率低于95%的机组,每多停运10小时扣1分;脱硫在线监测数据存在逻辑错误每发现1次扣5分;)上报集团公司环保统计数据与环保部门核定数据偏差超过10%,每次每项污染物指标扣5分;新建发电工程168小时后三个月内未向国家环保部申请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每项工程扣5分;被省级环保部门通报或处罚每次扣20分(删除被国家环保部通报或处罚每次扣30分)。
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30 月安全生产部12 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演练得标准分。
体系不健全不得分;无演练计划不得分;演练计划不合理扣5分;预案个数每少于规定数一个扣1分;每月少演练1项扣2分;因预防不力导致危急事件发生每一起扣5分;因危急事件控制不力导致危急事态扩大每一起扣5分。
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20 月安全生产部13 文明生产在岗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班组实行定置管理,班容班貌好;生产场所清洁、整齐、有序,检修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标志齐全、清晰,设备见本色,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电缆沟内无积水、杂物,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主系统及辅助系统无漏点;生产台帐、记录准确、及时、完整;工作场所粉尘、室温、噪声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优秀27-30分,良好24-27分,一般21-24分,及格18-21分,不及格0-18分。
分、子公司每月对所属企业文明生产进行督查和评分,安全生产部每年年底对部分企业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核查。
30 月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部14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新增加指标)本质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100%,整改计划完成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重点问题未按计划整改,每一项扣2分;非重点问题未按计划整改,每一项扣分;由于整改不力导致一类障碍每一次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年度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或未按计划完成外审工作不得分。
分、子公司每月对所属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和评分,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组织抽查和核实。
备注:归口部门安监部30 月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部15电热费回收周期电热费回收周期完成率=100%得标准分。
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2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一般发电公司电热费回收周期38天;跨区送电并跨区结算的发电公司电费回收周期55天。
20 月财务管理部16 发电单位固定成本发电单位固定成本=集团公司同类型机组平均水平得标准分。
每低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加2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扣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对于转移出发电量的企业,发电单位固定成本完成值=发电固定成本/(售电量+转出电量对应的售电量)转出电量对应的售电量=转出电量×(1-综合厂用电率)20 月财务管理部17 发电单位边际利润(部分内容更新)发电单位边际利润得分=与集团公司平均水平比得分×50% + 与本企业上年实际比得分×50%等于集团公司平均水平得标准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加2分,每低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扣2分。
等于上年实际值得标准分,每高于上年实际10个百分点加2分,每低于上年实际10个百分点扣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对于转移出发电量企业,发电单位边际利润=〔(售电收入+转移出发电量收入-售电变动成本〕/(售电量+转移出发电量对应的售电量)转移出发电量对应的售电量=转移出发电量×(1-综合厂用电率)代发电企业按正常计算(更新后内容)(原为:对于代发电量企业,分别计算代发电量前后发电单位边际利润完成值,按照孰高原则确认企业当期发电单位边际利润完成值。
代发电量前的发电单位边际利润=〔(售电收入-代发电量取得的收入)-(售电变动成本-代发电量对应的燃料成本)〕/(售电量-代发电量对应的售电量)代发电量对应的售电量=代发电量×(1-综合厂用电率))20 年财务管理部18 成本费用利润率得分=标准分×[1+(实际值—5%)/8%]。
20 年财务管理部19 单位装机容量利润单位装机容量利润=集团公司盈利机组平均水平得标准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加2分,每低于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扣2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30 年财务管理部20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80%得标准分,每高于80%1个百分点扣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1分。
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20 年财务管理部21 净资产收益率得分=标准分×[1+(实际值-5%)/8%]。
对于因经营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的企业,为保证“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计算的收敛性,火电企业净资产/千瓦低于800元的,按800元/千瓦模拟计算净资产,高于800元/千瓦的按实际值计算。
30 年财务管理部22 三年平均资本保值增值得分=标准分×[1+(实际值—105%)/8%]。
30 年财务管理部率23信息化管理(内容变更)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信息化工作评价,得分为150分的,得标准分;不足150分的,按比例递扣。
(原为:集团公司所需指标数据在数据共享平台的采集完整率达100%得20分,达到95%得10分,达到90%得5分,低于90%为0分。
数据共享平台运行稳定的最高得分10分,非正常停运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事故出现一次扣1分,最低得分为0分。
)备注:原为月度数据,本次为年度数据。
30 年科技信息部24 人力资源开发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得标准分。
依据《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15号)中《年度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评分表》,计算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得分。
30 年人力资源部25 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部分内容变更)1、获得(取消集团公司或)电力行业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每项加10分,二等奖每项加5分,三等奖每项加3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每项加30分,二等奖每项加20分,三等奖每项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