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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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铁路和谐佳苑工程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编制日期:2011年9月10日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机械设备的购置、更新和日常管理

(1)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人账,纳入固定资产。

(2)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3)经常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进技术进步。

(4)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使用单位机管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人使用。

(5)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6)需报废设备,必须经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账册备查。

(7)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没备需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在机械履历书中修理记录内。

(8)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超重机及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

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9)对新购机械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10)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11)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平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

(12)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

(13)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没备及人身安全。

(15)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16)现场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17)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卡片,机械履

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18)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帐、卡、物、号、金额互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报上级处理。

2.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订安全责任制度;出租工作由机施公司管理实施。

(2)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3.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管理

(1)大型施工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装拆工作。没有装拆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2)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才可上岗作业。作业前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行装拆作业。

(3)大型施工没备装拆前都应编制装拆施工方案,并经总工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并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程序。如不合格应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投人安装,安装前还应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

(4)装拆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做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装拆时要指配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在旁监护。

(5)安装好的施工没备应进行验收,能正常运转、安全灵敏,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械设备日常安全检查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没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5.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大型设备要委托司机机长,一般设备要委托责任司机。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多班作业时,必须有交接班制度。

(2)在用的机械没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停放保养制度。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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