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及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
法庭审判离婚案件流程

法庭审判离婚案件流程一、诉辩阶段1.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
起诉无时间限制,但下列情形除外:【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4)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
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确定受诉法院【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第十二条】(1)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起诉状应当首先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法律离婚案件判决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离婚,作为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我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离婚案件判决的流程,以帮助读者了解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
二、立案审查1. 当事人提交离婚起诉状离婚案件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法院立案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状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
3. 立案决定审查合格后,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三、送达传票1. 法院向被告送达传票立案后,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传票,告知被告应诉事项,并规定答辩期限。
2. 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辩驳。
四、证据交换1. 当事人提交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 证据交换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保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充分了解。
五、开庭审理1. 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
2.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法庭调查: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核实案件事实。
(2)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辩论。
(3)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最后陈述。
3. 法庭调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六、判决1. 制作判决书开庭审理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制作判决书。
2. 审判委员会讨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3. 送达判决书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七、上诉1. 当事人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案件法律规范(3篇)

第1篇一、引言离婚,作为夫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关系到家庭、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保障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案件的法律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离婚案件的适用法律、离婚程序、离婚条件、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离婚案件的适用法律1. 《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法律,对离婚案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2. 《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对离婚案件具有指导性作用。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离婚案件的具体适用法律提供了指导。
三、离婚程序1. 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未达成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离婚条件1. 合法性:离婚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 真实性:离婚申请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3. 有效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五、离婚协议1. 协议内容:离婚协议应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内容。
2. 协议效力: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离婚诉讼1. 起诉条件:原告应当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包括具有法定代理权、起诉主体资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 诉讼程序:离婚诉讼分为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
3. 诉讼时效:离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 诉讼费用:离婚诉讼费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收取办法》的规定收取。
夫妻离婚流程详细介绍

诉讼离婚的过程琐碎,实际操办起来更是有难度。
很多当事人在办离婚时,本身就自带情绪,难以冷静,又要自己搜集证据、递材料,更会加重对离婚、对对方的不满。
李女士深知自己办理起诉离婚的难点,于是,她在网上找到我们团队寻求帮助,要求结束和王先生的婚姻关系,并且她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其实,在接待过上百位当事人后,我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起诉离婚的整体流程知之甚少,于是,我为大家整理了诉讼离婚的整体流程,帮您在起诉离婚时少走弯路。
一、选择受理法院如果你准备起诉离婚,首先要选择被告(另一半)经常居住地法院或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如果对方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主!二、起诉前你需要做的准备确定好了法院,你还需要准备这些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写签名。
2、准备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3、准备好后,向法院提交材料,审核,缴费,完成立案。
三、立案后等待开庭立完案后,承办你案子的法官会电话通知你什么时间到法院来调解或开庭。
一般,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承办法官都会先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看是否可以和好或友好分手。
但庭前的调解,大部分法院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有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一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四、开庭原告、被告依开庭时间到场参加庭审。
诉讼离婚,建议最好咨询和委托律师。
一般有委托我们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我们都会提前对她们进行“庭前辅导”,详细介绍开庭流程,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诉讼策略,针对开庭时可能遇见的问题进行详细沟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为⼤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由⼩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起来看看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什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具体如下:(⼀)第⼀阶段:起诉阶段。
这⼀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件、材料,进⾏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案,反之则退回原告⽂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阶段:答辩阶段。
1、⼈民法院决定⽴案之⽇起五⽇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答辩;2、被告⾃收到⼈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起⼗五⽇内作出书⾯答辩。
被告在⼗五⽇内不提出答辩,⼈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个⼈意志的原因在⼗五⽇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阶段进⼊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确认当事⼈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起⼗五⽇(⼗⽇)内向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效。
对⽣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希望以上回答有帮助到您!正如亚⾥⼠多德说过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如果您还有别的法律需求,或还需要其他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祝您⽣活愉快!。
法律离婚案件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离婚,作为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是婚姻法赋予夫妻双方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案件的处理往往复杂且敏感。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分析其特点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离婚案件审理概述1. 离婚案件类型离婚案件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类型。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包括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
具体如下:(1)立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2)调解:法院在立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或调解协议无法执行的,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4)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离婚或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
三、离婚案件审理特点1. 情感因素浓厚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审理过程中,法官需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平衡双方利益。
2. 案件复杂多样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问题,案件类型多样,审理难度较大。
3. 社会关注度高离婚案件关系到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因此社会关注度较高。
四、离婚案件审理难点1. 证据收集困难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导致案件审理困难。
2. 情感疏导不足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法官需妥善进行情感疏导,以避免矛盾激化。
3. 法官专业素质要求高离婚案件审理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
五、解决策略1. 完善证据规则制定相关证据规则,明确证据收集、提供、质证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离婚案件审理难度。
2. 加强调解工作强化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减少诉讼离婚案件数量。
3. 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法官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的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
2024年离婚起诉法律步骤详解合同

2024年离婚起诉法律步骤详解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离婚起诉条件1.1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1.2 特殊情况的离婚起诉条件2. 第二条离婚起诉材料准备2.1 起诉状的书写要求2.2 需要的附件和证据材料3. 第三条离婚起诉状提交3.1 起诉状提交的时间要求3.2 提交起诉状的法院选择4. 第四条法院受理与立案4.1 法院受理的时间限制4.2 立案后的相关程序5. 第五条离婚调解5.1 调解的程序和流程5.2 调解失败后的起诉程序6. 第六条离婚诉讼开庭6.1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6.2 开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7. 第七条判决与上诉7.1 判决的种类和效力7.2 上诉的条件和程序8. 第八条离婚证的领取8.1 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8.2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9. 第九条离婚后财产分割9.1 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9.2 特殊财产的分割处理10. 第十条子女抚养问题10.1 抚养权的归属判定10.2 抚养费的计算与给付11. 第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11.1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11.2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2. 第十二条离婚诉讼费用12.1 诉讼费用的标准12.2 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13. 第十三条律师代理13.1 律师代理的必要性13.2 律师代理的费用和责任14.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4.1 合同解除的条件14.2 合同终止的程序和后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婚起诉条件1.1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并且无法通过调解解决。
1.2 特殊情况的离婚起诉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如家庭暴力、重婚、姘居、赌博、吸毒等,一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未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条离婚起诉材料准备2.1 起诉状的书写要求2.2 需要的附件和证据材料附件和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财产证明、证据材料等。
2024年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2024年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一、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一、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具体程序为: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较后陈述四个阶段。
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
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二、诉讼离婚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4、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6、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7、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8、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9、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0、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1、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简易程序
1、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2、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3、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4、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案件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离婚案件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我跟丈夫实在是无法继续过下去了,我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了,可是等很久都还没开庭审理。
我不明白但是离婚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是起诉了就立刻可以开庭审理的,需要一定的时间跟程序。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
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
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相关离婚诉讼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离婚庭审流程指南
一、离婚案件法院开庭审理前,书记员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宣布法庭纪律。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庭,要审查其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权限。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出庭,要审查其身份证明书。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将宣布回避制度,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将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二、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庭审将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离婚案件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离婚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离婚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一些复杂的离婚案件法官可能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离婚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法官可能要求当事人分项陈述事实和理由,分组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
5、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法官认为能够当即认定的,会当即认定;不宜当庭认证的,待休庭合议再予以认定,或在判决书中认定。
三、法庭调查结束,离婚案件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庭调查的材料,对于证据的证明力、事实的认定,以及适用什么法律及理由,向法庭提出自己结论性的意见。
法庭辩论由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言。
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
下一轮辩论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法庭辩论时,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
四、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终结,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依法进行调解(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依法判决。
五、对一些实事清楚的案件,合议庭合议后,可能当庭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将在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
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独任审判员会根据案件情况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调解交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