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试析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策-精品

合同范本/知识产权试析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策一、前言世界上有四大医药体系:中国、埃及、印度、罗马。
随着历史的变迁,后三个传统医药体系均已消亡,只有我国的中药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却依然以其独特的魅力得以世代相传,渐渐形成了博大精深的理沦体系、独特深刻的医疗技巧和丰富完备的临床经验,为中华民族和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0世纪80年代,中药开始走向全世界,以前排斥中药的西方国家先是出现了针灸热,后来又出现了中药热。
在国外,德国人预约住中药医院、英国人排队看中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我国丰富的传统中药知识,也成为其觊觎的对象。
凭借着现代化技术和知识产权制度创建方面的优势地位,我国传统中药正受到“洋中药”严重的威胁。
因此,保护我国传统中医药不被非法侵犯,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存问题(一)着作权方面首先,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着作权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作品反映的具体内容。
对于中药来说,最需要得到法律保护的就是其配方、处方,以及中成药制药方法与关键技术,因而,我国着作权制度并不能保护中药的实质内容,不能依法阻止他人对中药知识的不当使用和占领行为。
其次,着作权保护期是创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但是中药历史悠久,世代传承,许多传统中药知识如中药复方等,大都已经超出了法定的保护期限且已经文献化。
这些知识已经被无偿地翻译为各种外国文字,流传到国外为他们所免费利用。
所以,现行的着作权制度并不能很好的对中医经典古籍提供有效的保护。
(二)专利权方面首先,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这一条在制度上就排斥了中药中比较有特色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且我国专利法主要保护可商业化或产业化的智力成果,这就造成了拥有商业开发能力的组织往往抢先利用我国传统医药知识取得专利权,从而谋取利益。
例如日本效仿我国传统中药“六神丸”开发了“救心丸”,谋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
中药行业的药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

中药行业的药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随着全球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药行业正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的重大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药行业在保护和运营药物知识产权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现状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药物知识和经验。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中药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比如,很多中草药的药方和配方并未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导致其易于被他人模仿和复制。
二、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1.资料收集与整理难度大中药的药方和配方通常是由中医师积累多年的经验和知识得出的,而这些经验和知识大多未被系统地整理和记录下来。
这就给中药企业面临挑战,如何准确收集和整理这些药物的知识产权,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合法性。
2.鉴定与检测技术滞后中药制造涉及到复杂的制程和成分,而传统的鉴别和检测技术往往难以准确判断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
这为中药制造商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扰,因为如果无法准确判定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就很难证明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有所区别。
三、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1.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大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同时鼓励创新和研发,提高中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提升鉴定与检测技术中药行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鉴定与检测技术,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样一来,中药企业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保产品的独特性和质量。
3.加强中药知识产权运营中药企业应积极将药物知识产权运营纳入核心战略,注重知识产权的整理、申请和管理。
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知识产权评估、许可和转让等活动,将中药的知识产权运营最大化,提高中药企业的竞争力。
四、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桂枝汤案例桂枝汤是中国传统药物中常用的方剂之一,由于其独特的治疗效果备受国内外医学界的关注。
中药健康产业 知识产权保护

中药健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摘要:1.引言2.中药健康产业的现状3.知识产权保护在中药健康产业中的重要性4.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5.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趋势6.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7.结论正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中药健康产业正逐渐成为一个热门领域。
然而,这个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药健康产业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为中药创新提供激励。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企业和个人将更愿意投入资源进行研究,从而推动中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维护中药市场的秩序。
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侵权行为,确保消费者使用到正宗的中药产品。
然而,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
目前,我国中药专利申请数量较少,且专利质量参差不齐。
此外,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执法力度也有待加强。
这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从事侵权行为。
在国际上,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一种趋势。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护本国的中药知识产权。
例如,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均对中药实行专利保护,并设有专门的审查机构来负责中药专利的审批。
为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标准。
其次,加大对侵犯中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
总之,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推动中药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中药作为中国特有的传统医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疗效,对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药的研发和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因此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
二、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缺乏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目前,中国尚未制定出专门维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文件,导致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空白。
这使得中药制药企业在遇到侵权行为时难以维权。
2.药材资源保护不力中国是中药资源大国,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重要的中药草本植物已经面临灭绝的危机。
此外,未加强对中药材资源的保护管理,导致恶意采挖、乱伐等行为频繁发生,造成中药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3.制假售假问题严重由于中药的药效和原料复杂多样,导致中药制假售假问题严重。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益,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的中药材制成药物并销售给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中药行业的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1.知识产权申请数量逐年增加近年来,中国中药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2024年中国共接受中药相关专利申请6455件,较上年增长12.2%。
2.中药申请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目前,中国中药申请的专利主要以发明专利为主。
这一方面说明了中药创新成果的增多,另一方面也表明中药行业对于发明专利保护的需求。
3.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有所加强为了加强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大了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同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提高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四、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1.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中国应该尽快制定出专门维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文件,明确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实施机制,并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中医行业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行业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1.引言中医文化源远流长,凝结着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医疗经验。
中医药知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价值。
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医行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挑战:2.1 传承和保护难题中医药知识的传承一直以来都是口传心授的方式,缺乏规范的记录和整理。
因此,虽然中医药知识已经被广泛应用,但却面临着随时被窃取和篡改的风险。
2.2 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中医药知识的商业价值和保护措施。
这导致了中医药知识的盗用和滥用现象屡见不鲜。
2.3 跨国合作问题随着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增强,跨国合作越来越频繁。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理念存在差异,给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扰。
3.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3.1 加强中医药知识传承为了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我们需要加强对中医药知识的传承和整理工作。
建立起规范的中医药知识文献库,加强对中医药知识的记录和整理,确保中医药知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2 完善法律制度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明确中医药知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打击中医药知识的盗用和滥用行为。
3.3 加强国际合作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密切合作,加入相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交流经验,共同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和机制建设。
4.结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医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只有加强中医药知识传承,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更是保护中医药文化传统的需要。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概述说明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广泛影响和认可。
随着全球医疗需求的增加,中医药产业也日益壮大。
然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着许多问题,这直接威胁到了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市场发展。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引言部分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的,从整体上概述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和对策。
第二部分将重点分析现阶段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历史背景、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盗版和侵权问题。
第三部分将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中医发展的重要性,涉及促进传承与创新、维护形象与声誉以及保障市场秩序和健康发展等方面。
第四部分会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建设进展情况、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成就和不足的总结评价。
在第五部分,将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以及提升中医药行业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等。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已提出的对策与建议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1.3 目的本文的目标是全面了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通过深入剖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探索其对于中医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者、企业家和从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推动中医药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2.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2.1 历史背景:在中国传统医学中,中医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中医药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历史上,中医药知识往往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给后代,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记录和保护,这导致了许多中医秘方和独特治疗方法无法被有效地保护。
2.2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尽管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但整体上来说还存在不完善之处。
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
在国际市场的保护和推广,为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 但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 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
中医药创新发展的需要。
侵权行为频发
由于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不强,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如仿 制中药、盗用中药秘方等,严重影 响了中医药的创新发展。
维权成本高
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较 高,涉及到的技术复杂、周期长, 导致很多中医药企业缺乏维权动力。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积 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修 订。
提高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 力,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 与合作,共同探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 权保护的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
04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的未来展望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目录
•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概述 •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与措施 •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未来展望
01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概述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定义
定义
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是指与中 医药相关的创新成果和智慧成果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国际竞争压力
随着国际上对中医药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压力也 越来越大。如何加强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国 际竞争力,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中医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中医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逐渐成为重要问题。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产权保护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中医药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疗效使得它成为世界医药领域的瑰宝。
而中医药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这些无形的财富成为了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维护中医药学术的独立性和独特性。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医药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其原创性,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确保中医药学术的独立性,促进学术研究的持续发展。
其次,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保障中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中医药企业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生产,如果无法保护其知识产权,将面临着知识被盗用、山寨仿制的风险,影响企业创新动力和长远发展。
最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传承中医药文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其保护和传承是我们的责任。
只有保护好中医药知识产权,才能确保其在传承中不失真,不被篡改,真正发挥其医疗作用和价值。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然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大。
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中医药经典文献、方剂配方、中草药等多个方面,其中不乏历史悠久的古籍和传统经验。
这些知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知识产权的确权和维权难度较大。
其次,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普遍存在。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中医药方剂和药物的仿制行为屡见不鲜,甚至有些企业利用中医药的知名度进行山寨和剽窃。
这些侵权行为对中医药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相对于西方医药的专利保护体系,中医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在缺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p(一)中药概念及特征
中药是我国传统药物的总称,凡是以中国传统的医药学理论(如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补泻润燥、配伍反畏等)为指导,来解释其作用和用途而用以防病、治病、保健的药物,均可称为中药。
我们通常所说的“中药”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制剂的总称[1]。
中药具有以下特征:
1.整体性。
中药在对疾病治疗过程中强调机体治疗的整体性。
中药知识体系是一个比较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中药的使用以配伍为特征,强调各种药物之间协同的作用。
治疗过程中注重从机体的整体性出发。
2.传承性。
中药作为传统医药都是世代相传,其历史发展是连续的。
中医药知识是我国各族人民与疾病做斗争过程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它们一般是以文字传承或口头传承的方式得以流传下来,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宝贵传统医药知识体系。
(二)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内涵
“知识产权”这一术语是在196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时出现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所有权”或者“智慧所有权”,具体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
主要包括专利、商标以及著作权等权利[2]。
依据中药概念及特征,可以将中药视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我国通过加入TRIPS协定,签订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并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来保护中药知识产权,旨在建立完善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但我国中药在国际竞争中的实际状况却令人堪忧。
二、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存问题
(一)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
本文主要从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行政保护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1.专利保护
(1)中药品种获得专利保护难度较大。
旧《专利法》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是不授予专利权的,1993年新的《专利法》规定,中药药品和药品发明均可申请专利保护。
但是,中药品种要想真正获得专利保护难度很大,因为我国《专利法》基本上借鉴西药保护模式来保护中药,用西药的专利保护方式来
保护中药存在很多障碍。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药品种要获得专利保护也必须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然而对于许多中药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而言,古籍上大都早有记载,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些中药品种无法再获得专利保护。
即便有些处方经过改良,与经典传承处方相比在组分和剂量上有所加减,但也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这也是国内中药专利申请很少获得批准的主要原因。
(2)中药专利侵权难以认定。
西药为单方药,均有具体的化学结构式,专利保护范围明确具体,技术特征容易划分,遇上侵权很容易做出侵权判定。
而中药大都是复方,有些中药品种药物成分多达几十味,多种药物混合在一起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所以在制成中成药后,即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难以分析出中药复方制剂的原始配方和制造工艺。
因此在实践中,中药专利权人对他人提出侵权指控时,由于无法将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对比,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自然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药专利遭侵权时不容易得到救济,大大挫伤了企业申请中药专利的积极性,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适合中药特点的侵权认定办法[3]。
2.商标保护
《商标法》第11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药品管理法》第50条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
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如云南白药、安宫牛黄丸、六神丸等药品名称,虽然知名度很高,但属于该药品的通用名称无法申请商标注册,这些规定对独创了某一药品名称的企业是不公平的,独创的药品名称也是企业的智力成果,却因列入国家药品标准而进入公有领域,企业再也不能从药品名称这一智力成果中受益,企业对此很无奈。
此外,道地药材由于缺乏显著性,要申请商标注册也很难,如冬虫夏草、天麻、长白山人参、川黄连等我国特产的著名药材都未能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保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3.行政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仅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并且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我国加入WTO 后,《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所保护的范围明显不符合WTO 基本规则中的国民待遇(非歧视)原则,同时在实际应用中它与现有《专利法》中的有些规定相冲突,例如《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即任何一种中药品种只要申请了专利保护就没有资格再去申请中药品种保护。
此条例很大程度站在药品生产企业的立场考虑问题,通过限制竞争的行政手段,维护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忽略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医药企业和科研人员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性思维
医药企业和科研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重成果轻保护的现象,由于专利意识淡薄,缺乏主动保护意识,很多含有丰富知识产权的临床经验、有效方药等在出
版物上公开发表,被无偿使用。
有些经济价值较大的研究成果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或者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操作不当,错失获利良机。
一些中药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只重视申请本国专利保护,而因不熟悉国际专利申请程序,忽视中药专利国际保护,这就使得一些国外企业有机可乘,在其他国家取得该药品的保护权,致使该药品在被抢注的国家流通受到限制[4]。
三、加强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一)完善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1.专利保护制度
加快中药发明专利审批进度,尽量简化申请程序,缩减申请到授权的时间,优化专利侵权审理程序,缩短判决周期,明确侵权责任、加重侵权处罚,成立中药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减少专利纠纷。
结合中药自身特点,对中药进行特殊审查,缩短申请周期,提升中药专利水平,鼓励中药企业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发明创造的药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等技术环节申请专利保护,倡导和扶持中药企业在国际上申请专利;逐步形成卓有成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专利保护制度[5]。
2.商标保护制度
商标法中建立中药商品名制度,企业可以给已获国家批准的新药另起一个商品名称,并进行商标注册,以区别于其他生产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
为防止造成一药多名的情况,商品名应限制在有专利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的产品上使用,对于两家以上生产的产品不应批准商品名。
企业在企业总商标的基础上另注册一个与具体品种相关联的子商标,而子商标具有商品名的功能,这样就可以将商品名的保护与管理纳入商标管理的范畴,企业可以通过对子商标的宣传达到区别其他企业产品、参与竞争的目的。
政府通过完善商标法律法规来鼓励企业创建自己独特的商标[6]。
3.行政保护制度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对象较广,只要是没有申请过专利的,包含中成药、纯天然药物的提取和中药人工和成品等中药品种,都可以拿来申请中药品种保护。
但随着中药向国际化发展,行政保护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我们需要行政规定简化申请手续、延长保护期,提高保护效率,扩大适用范围,约束国外制药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大量涌入;增加保护主体,除中药品种外,对处方组成、稀缺中药材、技术资料以及生产工艺等进行全面认定;考虑消除行政法规与专利法之间的矛盾,使行政保护成为专利法保护的有利补充[7]。
(二)增强医药企业及科研人员保护意识,促进中药事业全球发展
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地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
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方面的积极作用,从研发战略、经营策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
加强中医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团结,积极筹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同盟之类的行业保护和自律组织,在行业内部建立知识产权的集体保护机制。
依靠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加强内部自律,协调对外行动,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大环境。
成立中药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机构,为专利申请提供便捷、可靠的服务,尽可能节约成本,少走弯路[8]。
参考文献
[1]朱秋琦.从中医药的发展谈中药方知识产权的保护[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8,7(7):492-493.
[2]刘子志.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及对策[J].上海中医药杂志,2007,(5)103-105.
[3]韦晓云.中药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实质探析[J].科技与法律,2005,(4)60.
[4]张清奎.医药及生物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32
[5]李静.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中国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2009(6):23,27.
[6]李静.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中国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2009(6):24.
[7]岳梅.中草药知识产权保护「M].中国法律出版社,2003(l).
[8]焦诠,萧孟凝,马维坤.谈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20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