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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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对公司董事会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规范董事会运作流程,加强董事会成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董事会职责第四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执行,具体职责如下:(一)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二)选举和罢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三)审议和批准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担保、收购、出售等事项;(四)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五)审议和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六)审议和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七)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会运作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并提供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第四章董事会成员的监督管理第十条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应当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对监事会的监督意见予以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董事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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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管理制度pdf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加强公司治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的任职、行为规范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应当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做出正确决策,不得擅自篡改公司经营计划和方针政策。

第六条公司董事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七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循公司的决策,不得违反公司的决策行事。

第八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董事有权利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公司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懈怠。

第十条公司董事应当保持公司与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任职和资格第十一条公司董事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业务水平,符合公司对董事的资格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应当主动履行相关的职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职责,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的组织纪律,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决策。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得接受他人的利益诱惑。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公司的事务和业务,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应当具有团队精神,能够与其他董事共同协作,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应当具备相关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正确决策和执行公司的决策。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和决策。

董事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董事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2.档案保管:会议档案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确保完整、安全。
3.档案查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查阅会议档案,但需遵循保密原则。
七、会后工作
1.决议执行跟踪:董事会秘书应跟踪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长报告。
2.信息披露:对于需对外披露的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2.预订时应确保会议室容量与会议需求相匹配,避免资源浪费。
3.会议室预订情况应及时更新,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便其他部门了解会议室使用情况。
二、会议室布置与设施
1.会议室布置应简洁、大方,符合公司形象。
2.会议室应配备必要的会议设施,如投影仪、音响、白板等。
3.董事会秘书应确保会议室设施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决议公告:对于需对外公告的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五、会议纪要
1.纪要整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包括会议议程、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
2.纪要审批:会议纪要完成后,由董事长或主持人审批。
3.纪要发送:会议纪要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发送给全体董事。
六、会议档案管理
1.档案归档:董事会秘书应将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纪要、表决情况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3.总结与改进:董事会应根据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会议管理流程。
第三章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
一、会议纪要的审批与发布
1.完成会议纪要的初稿后,董事会秘书应提交给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进行审批。
2.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应在收到会议纪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保纪要内容准确、完整。
3.审批通过的会议纪要由董事会秘书进行正式排版,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发布给全体董事和相关部门。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四篇)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四篇)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是指董事会设立专职董事一职,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专职董事的权责、任命和解聘程序、薪酬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专职董事管理制度,包括其定义、意义、实施步骤、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以期对于专职董事管理制度的认识和运用有所帮助。

一、定义专职董事管理制度,是指在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专职董事一职,明确专职董事的权责和任命解聘程序,规定专职董事的薪酬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专职董事是指将其全职委派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其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策确定。

二、意义专职董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1.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专职董事作为董事会的重要成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够更加有效地落实董事会的决策和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 加强公司的管理水平。

专职董事通过专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提升公司的运营水平和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提高决策效率。

专职董事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和应对挑战,加快决策的速度和灵活性,提高公司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

4. 规范公司管理和运作。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明确了专职董事的权责和薪酬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对于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步骤实施专职董事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 确定需求和目标。

公司董事会应该明确为何需要设立专职董事,制定设立专职董事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2. 确定专职董事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董事会需要明确专职董事的具体职责和权限,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授权和限制。

3. 设立任命和解聘程序。

公司董事会需要制定专职董事的任命和解聘程序,明确任命和解聘的决策权、程序和条件,保证任命和解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设定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董事会需要制定专职董事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薪酬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既要激励专职董事积极履职,又要保证合理的薪酬水平。

5. 建立与专职董事相关的运作机制。

董事长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董事长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董事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应当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二、董事长职责第四条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代表公司与其他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和交流。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董事长负责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管理,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对公司的员工进行选拔和培训。

三、董事长行为规范第九条董事长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表率。

第十条董事长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和资源。

第十一条董事长应当尊重和关心员工,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发展,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二条董事长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四、董事长决策程序第十三条董事长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第十四条董事长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董事长在做出重大决策后,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和监督。

五、董事长考核与激励第十六条董事长应当接受董事会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能力、领导力等方面。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XXX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所属相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董事会的角色: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业务及日常管理,并加强本公司的治理,以尽力实现股东价值。

董事会的角色是为本公司订立策略,并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控及指引。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第四条《公司法》第66条规定,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五、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六、制定公司的核心管理制度;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八、监控策略实施情况,向管理层提供指引;九、审查、批准及监控主要资本性支出、投资和策略性承诺;十、董事会应审查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对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检查,包括财务、运营及风险管理等职能;十一、批准全公司员工整体的薪酬方案;十二、董事会亦有权要求管理层对董事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行政支持,并有自行接触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途径。

董事会可以要求本公司管理层的任何成员及本公司任何员工参加董事会会议,或对任何董事提出的问题尽快作出尽量全面的响应。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1为规范合伙经营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准则,保证合伙经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伙经营组成及职责范围本合伙经营实行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具体事务分工负责制,办公地点在晋中学院新校区东区学生服务中心顶端阁楼,设立主任办公室、财务部、市场运营部、后勤保障部、安全部。

一、财务部:职责: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帐目的清晰准确,保证合伙人资金的安全。

二、市场运营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具体招商工作、对所有入住商户的合同签订、档案建立和行为规范的培训等工作,对入住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其健康、文明经营,给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消费环境。

三、后勤保障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学生服务中心内所有商业活动的正常运行。

四、安全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内的消防、禁烟、用电、防盗等。

二、行为准则全体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自觉履行对股东权益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自觉保守秘密;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未经全体合伙人批准,不得私自与其他利益方进行私下交易。

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从事损害全体合伙人利益的活动。

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伙人的财产。

6、不得挪用合伙人资金或者将合伙人资金借贷给他人;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合伙人的商业机会。

8、不得将合伙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9、不得以合伙人的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保障公司良好发展,本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和组成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主席、常务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主席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责。

第六条常务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

第七条非执行董事应当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董事会的运作机制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特别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决议采取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主席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常务董事代为召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出席董事签署会议记录,确保决策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公司监事会或公司监事出席。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30天内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第四章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及决算、上市及定增方案、投资重大项目等。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当征求公司监事的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理。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对执行董事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行董事合法、合规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经营情况定期进行审计报告,及时调整公司经营战略。

第五章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九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尽职尽责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司声誉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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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四章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机构
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七章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三)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应尽义务;
(四)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决策研究和监督工作;
(五)对自己行使的决策表决权承担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九条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拥有表决权;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查阅有关报表和资料,发现问题,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四)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受董事长委托,主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兼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董事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代表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
(三)组织研究公司经营目标、方针和发展战略;
(四)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五)自觉遵守公司董事会制度,协调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的关系,保证总经理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正确行使职权;
(六)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控,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资产流失;
(七)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八)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公司出资证明书及重要合同;
(四)签署公司对外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董事会文件;
(五)提名推荐总经理人选;
(六)根据经营及法律事务需要,向总经理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任免董事会工作人员;
(八)向董事会提名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人选;
(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和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十)董事会授予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长主持工作。

董事会秘书长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长主要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二)受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起草董事会文件和报告,建立完备的董事会资料档案;
(四)了解及反馈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六)办理公司证券事务和法律事务;
(七)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董事会秘书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担任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二)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关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三)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和保存,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记录和文件;
(四)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五条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研究、决策咨询、产权管理、考核奖惩等常设或非常设机构。

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程序:
董事提出的公司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方案,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论证报告,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属于股东会决策的,提请股东会作出决议。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方案或计划,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预决算审批程序:
总经理组织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

由董事长主持咨询、审计等机构进行预审并提出评价审议报告,召开董事会通过,形成正式方案,提请股东会审批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检查监督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总经理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并督促总经理或有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涉及重大问题,可按程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要求总经理或有关责任人限期纠正。

第十九条考核奖惩程序:
公司总经理及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应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由董事会考评机构进行考评,提出考评意见,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奖惩。

第七章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列举授权范围。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签发,一般提前10天将会议议题、议程、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通知全体董事。

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做必要的调研,如需了解某项议案的有关情况,可要求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必要的补充文件。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对本制度第七条第(七)、(八)、(九)、(十一)、(十二)项所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外,其余所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决议事项与某位董事有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应予回避,且无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需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如果董事会已将拟表决议案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发给全体董事,而签字同意或不
同意的董事人数已达到作出该项表决所规定的人数,即可形成有效决议,可不必再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

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形成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有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无异议记载或未出席会议又未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视为无异议记载,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议记录应与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保存,由董事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第三十条董事会召开会议时,可通知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以及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列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在会议上可以陈述意见,提出质询或作出说明,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的议案由董事、监事会和总经理提出。

第三十三条向董事会递交议案(草案)时,应一并提交该议案(草案)的说明文件、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依据等材料。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议案材料一般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0天或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天,以书面方式递交董事会秘书处。

特别紧急重大的临时董事会议,议案可于会议召开日当天提交。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处对董事会议案(草案)收集整理后,由董事长决定是否作为董事会正式议案。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所决定的事项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应形成董事会决议,并以董事会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的决议由公司总经理等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长、董事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公司监事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三十九条董事报酬按股东会决定的数额和支出渠道支付。

第四十条董事会以及在董事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董事长签字后,在公司管理费中据实报销。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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