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科技咨询)岗位考核管理办法,附具体分值表及指标解释

项目申报岗位考核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集团、科技项目部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对咨询师团队进行试用、绩效、晋升考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咨询师助理、各级咨询师、审核人转正、职级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转正考核期一般为3个月。
第四条提前转正。
获得岗位转正考核指标100分,可以申请转正,转正时间不受转正考核期限制。
第五条转正。
转正考核期满,考核指标≥80,可以按原设定岗位转正。
第六条延期转正。
70≥考核指标≤80,根据区域主管、经理决定是否转正咨询师助理或者延长考核期。
60≥考核指标≤70,一律延长考核期一个月。
考核延期一个月后,考核指标得分80分(含80分),可以转正咨询师助理;如仍未达到80分(不含80分)以上,根据区域主管、经理决定是否继续延长考核期或辞退。
第七条辞退。
考核指标≤60分,根据区域主管、经理决定是否辞退或延长考核期2个月。
考核延期两个月后,考核指标得分80分(含80分),可以转正为咨询师助理;如仍未达到80分(不含80分)以上,根据区域主管、经理决定是否继续延长考核期或辞退。
第八条考核期职级调整。
咨询师助理在考核期中100分完成咨询师考核指标,可以申请转正咨询师,再由区域主管、经理综合判定是否可转正咨询师。
咨询师的考核指数70分≥考核指标≤80分,可以申请咨询师助理转正,或由咨询师申请延长一个月考核期。
一个月考核期后,完成咨询师岗位考核指标≥90分,可以转正咨询师;完成考核指数<90分,根据区域主管、经理判定,转正为咨询师助理或咨询师。
第九条咨询师岗位考核对各级咨询师、咨询师助理、审核人考核期间为一年。
第十条专业岗位职级顺序为咨询师助理、初级咨询师、中级咨询师、高级咨询师、审核人。
第十一条晋升。
1、完成本岗位考核指标90分,可以申请下一职级晋升;2、连续两次获得本岗位考核指标80分以上,可以申请下一顺序职级晋升;3、完成晋升岗位考核指标>90分,可以申请晋升(可以跨级晋升)。
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提高企业科技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成立,负责企业整体科技项目的规划、协调和决策。
委员会的成员由企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2)项目管理办公室企业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协调各部门资源、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评估、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等工作。
(3)项目组根据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设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1)企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项目立项报告需包括项目提出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计划、预算等内容,并经过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2. 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依照项目计划进行,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展进行监控。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资源配置,有效进行风险管理。
3. 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报告应包括项目达成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成果转化情况等,经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后,项目才算完成。
4. 项目总结(1)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管理模式及效果等内容,为企业今后科技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借鉴。
第四章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目标(1)贯彻执行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决策,按照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进度、控制项目经济、保障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项目立项(1)项目提出者应提交项目提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依据等,经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进入可行性分析阶段。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规范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保证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和技术的改进、工艺优化等科技项目的管理。
1.3 科技项目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创新,追求“合作、创新、严谨、勤奋、高效”的工作方式。
1.4 公司对科技项目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相关规定。
1.5 科技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与审批、实施与考核、验收与结项、成果与推广、经费管理、归档与保密、附则等几个部分。
2.立项与审批2.1 科技项目须由项目组长提出申请,并由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能立项。
2.2 立项申请条件2.2.1 必须符合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建设和发展的需要;2.2.2 必须具有较为重大的科学或技术价值,能够为公司创造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2.2.3 申请者必须了解该项目国内外目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2.2.4 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施行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2.3 立项申请程序2.3.1 公司各部门均可在任何时候提出项目的立项建议和申请。
2.3.2 提出立项申请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该项目具体论证的《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一份。
2.3.3 立项申请书和项目建议书的书写应遵循以下几点:搜集资料必须广泛、确凿;陈述要客观、全面;论证要充分、有力;语言要表达准确、简明。
2.4 立项审批2.4.1 技术委员会收到《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及《项目建议书后》,及时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
评审会参加人员包括项目组主要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4.2 项目提出人员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阐述,技术委员会对提出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行性及风险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地评估与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公司承担及参加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课题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与课题有关的二级单位。
公司承担的其他省部级课题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会”)对公司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科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课题的管理、监督及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承担或参加课题的二级单位应设立课题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课题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科委会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二)负责组织贯彻、传达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相关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三)负责审定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四)负责决策与课题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科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制订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二)负责落实科委会的决议;(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关于国家课题的政策、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将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促进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四)组织课题任务书、课题预算书的形式审查与签订,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工作;(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实施课题的相关经验;(六)汇总课题出现的问题,并商讨解决的方案;(七)审核课题年度及季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汇总后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八)协助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验收工作,推动课题成果宣传扩散。
第九条公司各相关二级单位应设立课题管理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津科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22〕7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9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方职责第三章项目形成第四章申报与受理第五章评审与立项第六章实施管理第七章验收与成果转化第八章监督与评估第九章附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信任为前提、激励为导向、绩效为目标、规范为保障、诚信为底线的新型科研管理模式,进一步支撑我市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创新规划、依据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由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对于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下放立项权限的法人单位,其自主立项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备案后,视同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条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引导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通过捐赠等方式出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四条项目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
前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
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市科技局给予适当补助资金;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对法人单位取得有助于解决国家及我市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科研成果,市科技局给予奖励补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单位,部管有关社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管理,我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科技项目申报书、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请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网址: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第六条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
第七条科研开发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
第八条科技示范工程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中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
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

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是指针对科技项目负责人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的一种制度安排。
科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实现。
因此,科技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标和原则:(一)目标: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的目标是评价和考核科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织、计划、实施、控制、评估和总结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提高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素质和绩效水平,促进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优秀成果。
(二)原则: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应遵循绩效为导向、公正公平、科学客观、可操作可衡量、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内容:(一)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评价科技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包括项目目标的拟定和分解、项目组织结构的搭建、项目团队的建设和沟通协调等;(二)项目计划与实施能力:评价科技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计划编制能力、项目进度控制能力、项目成本管理能力、项目风险应对能力等,包括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进度的控制、项目任务的分配和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项目风险的评估和应对等;(三)项目成果评估与总结能力:评价科技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成果评估能力、总结经验和教训的能力,包括项目成果的评估和检验、项目总结的撰写和辨析等;(四)质量管理与效益目标达成能力:评价科技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管理和效益目标达成能力,包括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效益的实现等。
三、考核方法:(一)面试与个人述职:通过面试和个人述职等方式了解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果等;(二)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制定科技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进行综合评价;(三)科技项目负责人自评:科技项目负责人自行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四)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征求同事和上级对科技项目负责人的评价和意见,了解其在团队中的表现和对项目的贡献等;(五)工作记录和档案材料:通过查阅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记录和档案材料,了解其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申请与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与立项应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需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信息,以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等层级结构,明确各级别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依据任务性质合理分配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 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项目沟通会议制度,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协调发展。
4. 考核与激励制度:制定合理的项目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计划与进度表: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2. 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3.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水平。
4. 成效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效评估,深入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项目改进提供依据。
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风险监控与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估1. 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明确的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本局(公司)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检查、督促与考核管理,结合过程检查、完成质量进行科学奖惩,以促进项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公司)对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各相关单位,每年按计划实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领导班子和科技委员会
在每年4月30日前审批并以正式文件下达《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计划》,负责审查年度科技工作考核结果,审定年度先进科技工作者名单。
3.2 烟叶生产技术中心
负责编制和提交《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牵头组织对全市每年实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提交分管理领导审批后传递至人事劳资科,并负责组织评选、提交年度先进科技工作者名单。
3.3 人事劳资科
负责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对各县级单位和部门的奖惩。
3.4 烟叶技术推广站
根据《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计划》,负责将责任范围内的科研项目分解到具体人员实施,并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经费使用的管理。
3.5 科技人员
负责按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方案,做好所承担项目的调查记载、田间管理、样品选送、数据整理、阶段汇报、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4. 主要内容
4.1 检查考核方式
4.1.1 由烟叶生产技术中心牵头,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过程检查评分与年终考评结合,参照本办法和《项目方案》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分;
4.1.2 烟叶科研项目过程定期检查在田间管理、采收烘烤两个阶段进行,其余关键阶段根据专家建议和项目方案,辅以随机抽查方式确保项目工作执行到位;
4.1.3 其它非烟叶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由具体项目申报、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并参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4.2 检查考核内容
4.2.1 移栽及田间管理阶段
检查时间:6月15日至6月30日
项目管理:各县(市)分公司应提供按照《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黔烟科[2007]3号、黔烟科[2007]4号文件,保留必需的年度项目任务分解表,每个项目都明确有专人负责实施;保留包含有项目的实施地点、面积、GPS信息、移栽期等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费预算文件、实施人员基本情况等资料。
项目质量:检查组现场检查试验选地、田间设计、小区规划、田间管理、标识牌等是否符合项目方案要求,并保留必要的照片记录;安排在农户地块的示范项目,技术中心还应检查对农户的文化水平、生产技术、地块代表性等进行评价。
4.2.2 采烤阶段
检查时间:8月15日至8月30日
项目管理:各项目承担人员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单独采烤、分级测算,保留必需的各炕次烟叶烘烤记录;烟叶分炕次存放,并用标签明确标识;对项目烟叶应采取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杂物、异味、受潮和霉变。
项目质量:检查组以现场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4.2.3 结果考核
中期报告:6月30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分项目进行自查汇报,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的内容撰写中期总结报告并上报技术中心。
原始数据:各县(市)分公司要根据试验示范方案,及时调查采集各处理田间数据,填写试验记载本并于10月30日前上报手写版本复印件和电子版本,原件存档3年以上备查,技术中心根据上报时间和记载质量评分,并分项目建立档案保存5年以上。
项目样品: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送交试验样品,其中土壤样品于4月30日前送到技术中心;烟叶样品按项目方案要求时间选到,技术中心于10月30日前分项目对烟叶样
品包装、外观质量指标等进行评价、评分。
总结报告:各项目承担人员应于11月30日前分项目提交总结报告,技术中心初审后提交年度科技总结会进行交流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考核得分。
经费使用报告:各科技项目必须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各单位的试验、示范经费实行据实报销,同时作好项目经费支付记录备查,检查考核小组将分阶段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并将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检查评分指标。
4.3 考核评分标准
4.3.1 过程检查、实施结果和考核总分均按100分制进行评分,在总分中权重过程检查得分占30%,结果考核得分占70%;
4.3.2 具体评价项目得分权重表每年当独制定;
5 奖惩规定
5.1 总体科技工作
科技工作占年终考核得分权重,按市局(公司)当年目标考核方案权重执行,人事劳资科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要求兑现奖惩。
5.2 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由烟叶生产技术中心组织,每3年左右根据期间科技项目单项考核结果进行评选,在经领导班子和科技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根据当年企业经营状况进行适当奖励。
5.3 其他
承担国家局、省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课题,全面完成当年工作任务,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得到认可和好评的,参照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文件单独制定奖励方案。
对单独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人员奖励,参照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文件执行。
参照遵烟办[2001]10号文件规定,延续科技进步奖励政策。
对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奖的市局给于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市局给予同等金额1.5倍的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市局给予同等金额3倍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