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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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云阳府办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8日云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能职责第三章规划管理第四章审批管理第五章建设和资金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使用自有收入、各级财政性资金(含国有资金)建设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通信网络、云服务平台、行业信息化应用、数据开发利用、云服务、信息安全保障和系统集成等)以及信息化项目的运维、技术支撑等信息化服务。

不含计算机、非定制化办公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线路、耗材等的购置。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以及《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范围及边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是指对县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升级的信息化项目(包括已建信息化项目整合、改造)进行申报、立项、建设、验收、应用、运维和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享、数据整合、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统一咨询设计单位、统一建设集成单位、统一运行维护单位的管理体系,杜绝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打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底座。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了各行各业中,尤其是在企事业单位中,信息化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并非易事,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交付。

本文将对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项目规划阶段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第一步是项目规划阶段。

在这个阶段,项目管理团队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和预算等关键要素。

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明确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的最终目标,以便能够制定出有效的计划和控制措施。

2.确定项目范围:明确项目范围,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出现过度扩张或范围不明确的情况。

3.制定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作分解结构、资源分配等,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

4.评估项目风险:评估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应对措施,以降低项目风险。

5.确定项目预算:制定项目的预算,包括人力资源、硬件设备、软件开发等各项费用。

三、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

在这个阶段,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组织项目团队:项目管理团队需要组织项目成员,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角色,以确保项目能够有序进行。

2.建立沟通机制:建立项目团队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保证项目成员能够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3.制定详细计划: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排期和责任人。

4.项目资源管理:管理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及时提供和合理分配。

5.监控项目进度:实时监控项目的进度,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完成。

6.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或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四、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验收阶段是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

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3篇)

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保障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需求导向,用户至上;(三)质量第一,安全可控;(四)创新驱动,持续改进;(五)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人才体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信息化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以下层次:(一)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公室;(三)项目实施团队;(四)项目监理团队。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和标准;(二)审批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和预算;(三)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信息化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日常运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和预算;(二)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三)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需求;(四)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价。

第八条项目实施团队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项目;(三)协调项目相关资源;(四)完成项目验收。

第九条项目监理团队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项目监理计划;(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三)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四)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制度体系第十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信息化项目管理责任制;(二)信息化项目规划制度;(三)信息化项目立项制度;(四)信息化项目招标制度;(五)信息化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六)信息化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七)信息化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八)信息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九)信息化项目验收制度;(十)信息化项目评价制度。

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提升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属各地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优化内部管理的各类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新建、续建、升级改造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项目和服务。

楼宇综合布线、机房建设、常规办公通信、会议室装修、系统日常运维和零星软硬件成品购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数据部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管理各信息化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评价等工作,牵头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发改部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批管理,会同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采购的监督管理,会同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流程闭环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第五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有关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数字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突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并遵循“需求引领、统筹规划、集约节约、共建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按要求部署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原则上不得新建业务专网、机房、云计算平台、实体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应接入级公共数据平台,所产生的数据资源应按目录编制规范及时编入公共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明确数据共享开放条件和更新频度,按要求将数据资源统一归集到级公共数据平台,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一、前言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 新系统开发项目2. 系统升级项目3. 系统定制项目4. IT设备采购项目5. I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和规划1.1 项目提出项目开展前,需有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具体内容、目标、实施计划等。

对项目计划进行评审,确立立项和详细规划和目标,然后由执行方案上的代表签署立项决议,通知项目相关单位。

1.3 项目规划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及计划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规划。

2. 项目实施2.1 项目启动按照规划书的任务分解和计划,整合项目资源,动员各方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2 项目监管对项目的预算、人员、总进度、实际进度等进行监管,及时调整方案和作出决策。

2.3 项目验收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后,进行验收。

3. 项目结束3.1 项目总结对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执行计划等进行总结。

建立项目归档和知识管理体系,提高并维护公司的知识管理水平。

四、项目管理规范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工程化管理体系;3. 保障项目执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 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5. 遵循市场原则,控制资源消耗;6. 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五、附件1.项目任务书2.项目计划书3.项目授权书4.项目预算和经费决算表5.风险评估和控制表6.项目总结报告7.其他相关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

2. 风险评估:根据信息化风险评估标准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过程。

3. 知识管理:保留、传递、使用和增强知识的信息和技术手段。

七、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资源不足应用研究优质资源,重点研究重要技术,确保关键类型的技术和设备购买并按要求使用;同时加强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调,控制项目的供应链,保证项目进展。

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项目规划与审批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项目立项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计划进行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第五章项目评价与验收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进行项目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南充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务系统应用绩效,依据国、省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务云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机房等)、信息资源库、共性支撑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产生方式主要有自行建设和购买服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奉头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登记备案。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市政府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共性支撑平台等基础性项目建设实施,制定共建共享标准规范,组织项目技术论证,以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信息化项目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市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和运行、安全监管、绩效监督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第六条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必须依托市级政务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等开展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共用模式转变。

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第七条重点建设以下类型项目:(一)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政务信息化项目;(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执政能力、民主法治、营商环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效能的项目;(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一网通办"条件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项目;(四)对分级分散建设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建共享的项目;(五)涉及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安全,弥补网络安全短板、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和大数据战略,统筹推进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形成资源共享开放体系,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高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18〕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额或部分利用区政府资金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数据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以及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日常的运行维护和单纯设备购置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区政府资金包括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债券、单位自筹和其他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政府性资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建设原则第四条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是区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

区智慧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核备案、绩效评估;监督、指导信息化项目建设、验收和维护;协调和处理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网信、发改、财政、审计、采购、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街道和各部门在全区统一的政务网络上,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项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安全可靠”原则,促进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项目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全区各单位共建共享的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章建设规划第七条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全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按年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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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版本
文件等级内部公开页码 1 / 11 拟制何小春审核闫书元批准杨战兵制定部门科技管理部生效日期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拟制何小春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

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拟制何小春
员进行修改,开发人员修复系统BUG完成后,由测试人员进行回归测试。

经过反复的测试及修复,形成最终版本程序。

测试人员编写《软件测试报告》(见附录E)后,与最终版本程序一并提交质量控制小组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评审通过后提交试运行。

3.6软件的试运行
开发小组与业务部门组织软件的试用行,项目的试用期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推广缓急程度不同而定,一般试用期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间,开发小组应与业务部门和软件使用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听取对软件的修改意见,并及时解决试用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软件功能。

试用完成后,质量控制小组应对软件试运行效果组织评估,填写《软件试运行效果评估表》(见附录F),并由使用人员会签。

4.项目需求变更控制
4.1需求变更定义
项目需求变更是指软件需求分析阶段结束之后,并且《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已经通过评审,正式定稿发行之后的软件开发各阶段对软件项目的需求发生必要的更改的情况。

4.2需求变更流程
由业务部门提出项目的需求变更,并填写《项目需求变更表》(见附录H),先由业务部门内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且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软件开发小组,软件开发小组对软件项目的需求变更要求进行技术评估及管理评估,并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相关开发人员进行程序开发。

5.软件验收
5.1软件验收过程
根据试运行评估意见,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业务需求部门、软件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
1)《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及其变更记录;
2)设计方案及测试方案的全部资料;
3)全部源程序;
4)测试记录文档;
5)培训资料;
6)资料的详细清单。

验收结束由质量控制小组经过认真评议给出“验收是否合格”结论,填写《软件验收评估表》(见附录G)。

拟制何小春
5.2软件发布和归档
5.2.1 软件的发布
将经过正式验收的软件交付交付科技管理部标准化室进行发布。

5.2.2项目的归档管理
项目负责人对本开发项目的所有文档和源代码进行整理,形成文档目录一并交付科技管理部标准化室进行归档。

拟制何小春
附录A
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
拟制何小春
附录B
软件需求说明书模板
1.任务名称
2.任务来源
3.运行环境
4.功能需求
详细的以文字和图/表描述该软件应该完成的功能。

5.技术性能要求
说明该软件应该具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实时响应性、可用性等具体要求。

6.功能模块描述
简要说明该软件的各个功能模块的功能,及与其它模块之间的关系。

7.对人机交互的要求
说明该软件是否要求人机交互,以何种方式进行交互,交互欲达到的目的;并简要说明主要人机交互的过程。

附录C
开发设计方案模板
1需求规定
2运行环境
3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
4系统功能结构图
5接口设计
6运行设计
7系统数据结构设计
拟制何小春
附录D
测试方案模板1测试的目的
2界定测试的范围
3确定测试的环境
4测试内容
4.1.测试的详细操作步骤
4.2测试的合格的标准
拟制何小春
附录E
软件测试报告模板
1测试概要
包括测试的一些声明、测试范围、测试目的等情况简介。

2测试环境配置
3测试方法和工具
4.测试内容和执行情况
4.缺陷统计与分析
5.测试结论与建议
拟制何小春
附录F
软件试运行效果评估表
拟制何小春
附录G
软件验收评估表
拟制何小春
附录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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