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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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员合规: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公司管理层应重视合规工作,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三)合规创造价值:通过合规管理,提升公司管理和业务能力,为机构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四)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公司应提升合规管理重视程度,坚持合规经营,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章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规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监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工作;(三)组织、协调公司合规培训和宣传活动;(四)处理重大合规风险事件;(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合规管理工作。

合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和宣传活动;(三)监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工作;(四)处理日常合规风险事件;(五)向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合规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合规管理内容:(一)法律法规和准则的遵守;(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执行;(三)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五)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

第八条合规管理要求:(一)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二)公司及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三)公司及子公司应加强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四)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立合规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五)公司及子公司应定期向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证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和约束,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证券公司招聘员工应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程序。

招聘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得歧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等。

第八条证券公司员工选拔应当遵循业绩优先、能力优先的原则,确保员工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绩效、业务成果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和职业规划指导。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保持专业素质,不得泄露客户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着装、礼仪和沟通方式等。

第五章劳动合同与管理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投顾规章制度范本

证券投顾规章制度范本

证券投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以下简称投顾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分析、预测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投顾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合理谨慎地提供投顾服务。

第二章业务许可和监管第四条从事投顾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二)具备与投顾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业务设施和风险管理制度;(三)最近一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投顾业务,应当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资建议,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投资者;(二)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三)根据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风险承受能力等个人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建议;(四)利用内幕信息、市场操纵等非法手段获取投资收益;(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投顾业务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投顾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行。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投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投资者保护第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投顾业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明确告知投资者投顾服务的内容、范围、效果和风险。

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投资建议,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十条投资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投顾服务,有权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记录、收费标准等信息。

证券公司规章制度

证券公司规章制度

证券公司规章制度一、总则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机构,为了规范自身的运作,保护客户利益,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治理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决策,并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3. 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各项重要信息。

三、经营行为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证券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证券交易活动。

2. 避免利益冲突:公司职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避免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并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 诚信经营:公司要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进行欺诈行为,确保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和客户权益的保护。

四、客户权益保护1. 客户资金安全: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信息保密:公司承诺对客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投资建议: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应当做到充分沟通、客观独立、真实准确,确保客户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五、风险管理1. 风险分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和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

2. 风险控制:公司要加强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

3. 库存管理: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调整,防范库存风险。

六、内部监督与纪律处分1. 内部监督: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纪律处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措施。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

公司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以上便是证券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证券公司能够更好地规范自身的运作,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客户利益的保护。

证券公司的规章制度

证券公司的规章制度

证券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证券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动公司自律管理,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大小,合理确定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措施,严格执行。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确保招聘的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晋升和奖惩措施。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明确从业人员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和受到的处罚。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规定,规范业务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保障客户的利益,忠实履行客户委托,严禁操纵市场价格和不当干预市场交易。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让客户了解投资风险,不得变相承诺客户投资收益或者隐瞒投资风险。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公开披露公司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和监控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市场风险管理,规范股票、债券、期货等各类证券品种的交易和投资行为。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合理控制风险暴露度和杠杆比例。

证券公司职工管理制度细则

证券公司职工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

二、职工招聘与入职第四条公司招聘职工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

第六条经招聘程序,确定录用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三、职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八条公司鼓励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发展规划,为职工提供职业晋升通道。

四、劳动纪律与考勤第十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职工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五、薪酬福利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和业绩确定职工工资。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调整职工工资。

六、职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对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调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七、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条职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自营业务的合规、稳健、高效运行,防范和化解自营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级分支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自营业务合规运作。

(二)风险可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自营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稳健经营: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自营业务稳健发展。

(四)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自营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自营业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自营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自营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自营业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机构:(一)自营业务部:负责自营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自营账户管理、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自营业务的战略规划、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三)风险管理部:负责自营业务的风险评估、监控和处置。

(四)稽核部:负责自营业务的合规性检查、风险防范和内部审计。

三、自营业务管理流程第六条自营业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自营业务计划:自营业务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自营业务年度计划。

(二)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自营业务计划和风险偏好,对自营投资标的进行筛选和决策。

(三)交易执行:自营业务部根据投资决策,执行自营交易。

(四)风险监控:风险管理部对自营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业绩考核:自营业务部对自营业务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突出的自营业务人员进行奖励。

四、自营业务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全面识别自营业务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证券公司内部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证券公司内部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证券公司内部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证券公司内部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是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行为,防止内幕交易、不当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细则旨在建立一个透明、公正、诚信的证券交易环境,提高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二、内部交易行为的范围和定义内部交易行为指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内部信息进行买卖证券的行为。

内部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控人员、财务人员等。

内部信息是指尚未公开的与证券公司或其客户有关的信息。

三、内幕交易的禁止和处罚证券公司内部人员不得利用内部信息进行交易,不得泄露内部信息以供他人进行交易。

一旦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解雇等,并将违法行为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四、封闭期的规定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获得内幕信息后,需要遵守封闭期的规定。

封闭期是指内幕信息公开前的一段时间内,内部人员不得买卖相关证券。

封闭期的长度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一般建议不少于一个月。

五、内部人员交易的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人员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内部人员的交易行为被及时、准确地披露出来。

内部人员买卖证券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象、交易日期、交易价格等信息都应被披露。

六、内部人员交易的限制为了防止内部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不当交易,证券公司应对内部人员的交易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内部人员买卖证券的时间、限制买卖数量、设置交易限额等。

七、信息保密和内控措施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和内控措施,确保内部人员处理、储存和传递信息的安全性。

内部交易信息应仅限于需要知悉的人员,并建立相应的保密责任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内部人员交易监管机制证券公司应建立内部人员交易监管机制,监测和追踪内部人员的交易行为。

通过技术手段,对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培训和教育证券公司应定期组织内部人员进行交易合规培训和教育,提高内部人员对交易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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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与
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3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的编制,并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和发布;
1.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工作;
1.5负责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研究、策划和组织实施,监测公司股票走势、相关板块上市公司动态,并研究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趋向;
1.6负责公司与相关当事人、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办理相关事务;
1.7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
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10、负责业务创新;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的整改措施的;
5、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指标的。
第四章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积极承揽项目。
第二十条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的费用、人员、奖惩、考核
等由营业部自主管理,业务由总部统一协调、指导。
第二十一条营业部承揽业务后,辅导、发行及上市推荐等项目需与业
务部合作进行,由业务部具体承做材料。
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
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
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
第九条总部应根据精减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编制5—10人。
第十条总部原则上不得从事具体业务,其承揽的项目交由业务部承
做。
第三章业务部
第十一条设立业务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至少1家以上正式签署协议的新股、配股或增发主承
销项目;
2、有3家以上新股辅导项目(含创业版);
3、有至少1家配股或增发主承销商的潜在项目;
2.1.2负责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在领导授权时,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资金营运分析会、预算编制会等重要会议,向公司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收集信息披露所需要
的各种资料,进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证券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知名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制度(免费)
公司各有关部门: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
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
不得超过150—200万元。
第十七条业务部员工原则上应在办公地城市招聘,人员编制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控制在5—30人。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业务部应予以撤消:
1、年终结算出现亏损的;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业务前景不明朗,年度计划无法落实的;
4、前期开办费用或每月亏损额超过规定限额,而无切实可
1.8负责公司在证券媒体的形象宣传工作;
1.9负责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制定常用格式合同,日常的合同审核管理工作,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岗位职责
2.1证券部部长
2.1.1主抓证券部的全面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司总体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和运作;
全过程的内部审核制度,以避免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
篇二:证券部工作制度
证券部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证券部的工作程序和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部门职能
1.1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与业务部进行项目合作,其项目组人员组成、收入
分成等问题需事前协商确定。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的所有项目必须经过总部立项批准后方可实
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实行三级审查、三级负责制,即所有业
务的制作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业务部审核、总部复核
三级审查、负责。
第二十五条投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业
4、预计实现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
5、有切实可行的设立方案。
第十二条各业务部应该突出业务重点,逐步形成各自业务优势。
第十三条业务部办公地点原则上应在区域内中心城市。
第十四条业务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第十五条业务部全年结算考核两次,分为半年和年终。
第十六条业务部前期开办费用不超过50—100万元,每月累计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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