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十七章 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制度

• • • • • • •
(2)申诉的条件 ) 本人或近亲属提出; 本人或近亲属提出; 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 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 申诉人事处理受案范围; 申诉人事处理受案范围; 在申诉期内; 在申诉期内; 向有关处理机关提出; 向有关处理机关提出; 申请复核提交了正式书面申请, 申请复核提交了正式书面申请,签名或盖 章; • 提交的复核材料完整,并附上了原人事处 提交的复核材料完整, 理决定。 理决定。
• 二、公务员控告的含义及特点 • 1、公务员的控告含义 、 • 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国家机关或者行 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 2、公务员的控告特点 、 • 控告者是国家公务员; 控告者是国家公务员; • 控告的内容是维护公务员本人的合法权益; 控告的内容是维护公务员本人的合法权益; • 受理机关是上级国家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
• • • • • • • • • • •
公务员申诉、 第四节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程序 一、公务员申诉的程序 1、复核; 、复核; 2、申诉; 、申诉; 3、受理; 、受理; 二、公务员控告的程序 1、提出控告; 、提出控告; 2、立案; 、立案; 3、调查; 、调查; 4、作出处理决定; 、作出处理决定; 5、执行处理决定。 、执行处理决定。
• • • • •
• • • • •
第十七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 公务员申诉、 第一节 公务员申诉、控告概述 一、公务员申诉的含义及特点 1、公务员申诉的含义 、 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 的人事处理不服, 的人事处理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并要求复 核和重新处理的行为。这里申诉是非诉讼申诉, 核和重新处理的行为。这里申诉是非诉讼申诉, 是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的。 是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的。 复核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 复核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 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重新审 查的意见和要求。 查的意见和要求。 2、公务员申诉的特点 、 主体是公务员; 主体是公务员; 客体是涉及公务员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客体是涉及公务员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受理机关特定。 受理机关特定。
我国行政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行政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帅某诉区住建局行政登记案为例案情回顾:2009年3月4日,一审原告帅斌起诉至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称,2003年,帅斌祖母褚凤姺在帅斌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熊全林签订了售房协议书,以18000元的价格将帅斌办理了《土地管理证》,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顺外村彭子江1-1号砖木结构的一栋房屋出卖给熊全林,之后熊全林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区建筑局为熊全林办理的坐落于青山湖区湖坊镇顺外村彭子江1-1号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01.07-0286)。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诉争房屋共有四间平房,1982年由帅斌祖父、母建造,坐落于青山湖区湖坊镇顺外村彭子江1-1号(现变更为彭子江24号),属违章建筑,无房屋产权证,1988年?月24日,诉争房屋以帅斌的名义在南昌市西湖区南站房管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期间,帅斌一直在外地工作,诉争房屋由帅斌祖母褚凤姺管理使用及出租。
2003年6月2日,褚凤姺经马毛仔介绍与熊全林签订购房协议,由熊全林出资18000元购得诉争房屋,马毛仔以公证人的名义在购房协议上签了名。
同日,马毛仔出具收据收到褚凤姺卖房中介费500元。
后熊全林在诉争房屋周围扩建了两间房屋。
熊全林因非诉争房屋本地村民,2004年6月至8月,以本地村民马毛仔名义分别将诉争房屋办理了郊城规字(2001)第002352号规划许可证、湖土集用(2004)号第158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005年9月23日,马毛仔以?式将诉争房屋过户给熊全林。
2009年2月,诉争房屋因南昌火车站东广场(洛阳路隧道)工程而拆迁,熊全林分到两套拆迁安置房抽签顺序卡及过渡安置费。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一审认为,帅斌依据农村习俗从其祖父处取得诉争房屋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应视为系原房屋实际所有人。
马毛仔并非实际购房人却办理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及该房屋的相关权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属无效。
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贝
考
些 查 无 实 据 , 以及 处 理 结 果 是 如 何 得 出
( 控 告 、 申诉 首 办 责 任 制 中 的 首 的 、又依 据 的什 么事实 、证据 和具 体法 对
办责 任部 门和首办 责任人 认 识不 清 。一 律 法 规 等 等 。 以致 控 申 部 门答 复 来 信 来 些检 察干警认 为 ,控 申部 门就是 首办 责 访 群 众 时 往 往 力 不 不 从 心 。 而 联 系 首 办
其检 察干警 对首办 责任制 的运作 缺乏 配
( 办 责 任 制 各 环 节 责 任 不 清 、程 首
合 意 识 ,控 告 、 申 诉 首 办 责 任 制 的 作 用 序 不 规 范 。检 察 机 关 对 人 民群 众 来 信 来
在 无 形 中 被挤 压 。
访 案 件 ,不 管 是 属 于 控 申部 门 业 务 范 围 的 ,还 是 本 院 其 他 部 门 业 务 范 围 的 , 都
一
确 其 他 业 务 部 门 的 首 办 责 任 , 上 级 院 也
、
控 告 、申诉 首办 责任制 实施 中 就 只 能 对 下 级 院控 申 部 门 实 施 首 办 责 任
的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对 其 他 业 务 部 门 落 实 控 告 、 申诉 首 办 责 任 制 情 况 的 考 核 则 鲜
维普资讯
告 、申诉 首办 责任 制是检 察工 作 制 还 有 一些 不尽 如 人 意 的 地方 ,主 要有 :
@@ 、 @@@@ 责任制
改革创 新 的产物 ,对 于强 化检 察
①控 申部门以外的其他业务部 门的
机关 的法 律监 督 职能 ,提 高办 理控 告 、 首 办 责 任 尚未 纳 入 检 察 机 关 内 部 考 核 的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1000字中国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基本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
然而,该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一、存在的问题1. 招录机制不够透明公正。
有些部门的公务员考试招录存在非常规操作,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助长了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
2. 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
政绩考核制度过分注重数据和成果,忽略了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效能和素质能力,导致一些人士利用漏洞,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了群众利益。
3. 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健全。
在权力和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务员缺少职业操守和自律精神,滥用职权,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不公平,服务质量不理想,损害了公共信誉和公序良俗。
4. 待遇制度没有与市场化接轨。
由于工资待遇制度不合理,高层次的人才流失严重,进退失据、心态失衡的人员增加,加大了企业和政府的管理难度。
二、改革建议1. 强化招录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公务员考试招录制度,减少人为干扰,防止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建立公务员遴选权的独立机构。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注重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多维度考核,加强考核的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3. 加强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引导公务员主动认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加强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建立组织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
4. 建立与市场化接轨的待遇制度,调整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收入,引导公务员职业满足感和价值认同,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要充分发挥公务员队伍的作用和效能,保障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

两者的 区别
基本情况; (3)控告的理由和要求; (4)提出控告的日期。
条件
公务员 申诉
公务员 控告
主体是国家公 务员法律确定 的国家公务员
特点 程序
申诉和控 告的特点
两者的 区别
条件
客体是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中侵犯国家公 务员特有的权利和利 益的违法和不当行为
对象是行政 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
国家公务 员的申诉 属于行政 申诉范畴
公务员申诉及 控告制度
公务员申诉制 度
公务员控告 制度
第十一小组
小组成员 与分工
1 讲解:陈维
2 课件制作:陈丽颖 资料收集:陈兰,陈
3
坤旭
内容概要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涵义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程序 公务员提出控告的条件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特点
国家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区别 申诉控告制度的意义
国家公务员申 诉制度
公务员
申诉
(1)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公务员
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
控告
(2)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者被控告
人员;
(3)被控告的机关和人员属于受理控
特点告Leabharlann 机关管辖。国家公务员提出控告应当递交控告书。
控告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程序
(1)控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其 他基本情况;
(2)被控告机关或领导人员的名称等
特点
程序
两者的 区别
条件
公务员控告制度是关于公 务员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 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专门 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机关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 理的制度。
公务员 申诉
公务员 控告
特点
公务员申诉控告公务员申诉控告现状

公务员申诉控告公务员申诉控告现状公务员申诉制度之初探申诉是指公民或者社会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或者组织章程享有的权益受到受到侵害时,依照一定的程序,向民间组织有关机关或者社团组织说明和陈述,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强烈要求机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后重新重新予以处理。
一、公费申诉制度的特点㈠主体具有特殊性公务员人事的主体仅限于对涉及本人的具体申诉处理不服的公务员。
㈡客体具有内部性公务员申诉的客体是机关的人事行为,属于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行为。
㈢对象具有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对象是对自己在行政上有隶属和管理文官关系的党政机关。
二、公务员申诉制度的性质㈠保障性建立公务员公务员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合法权利等受侵犯。
因为,公务员管理工作纷繁复杂,机关对公务员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情况容易发生,向公务员提供救济的渠道是保护其的必要条件,公务员申诉,在客观上也有纠正机关错误或不当人事处理行为的作用。
因此,申诉制度建设对公务员、对机关来说在性质上都有保障性。
㈡监督性公务员依法提出申诉前,有关的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受理和处理,而在这一系列活动中会,焦点始终集中在机关或其领导人员的有关行为是否基层单位合法、合理和适当。
合法、合理和适当的,就应当予以维护,反之就应当不作纠正。
因此,公务员控诉制度是一种税制纠错制度,是一种监督制度。
㈢预防性申诉制度的确立,可以促使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谨慎调查,再作出人事处理决定。
同时,也可以起到一定自卫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蓄意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造成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践踏。
㈣程序性公务员的申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申诉制度主要是程序性规定,程序公正是申诉案件得以片面、公正处理的重要可以保证。
没有程序的公正性,实体的公正就得不到保障。
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致使很多案件缺少信服力和可操作性。
当前投诉受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投诉受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当前投诉受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体制不健全。
投诉受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社会关注多的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部门和单位很多,由于目前在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效能的充分发挥。
2、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行政效能投诉办理效率不高,工作开展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顾此失彼。
3、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监督机制不规范。
投诉机构由于受自身工作职能的限制,存在认定依据难,取证难,原来制定的规范执法服务单位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不能很准确地反映实际问题的情况。
二、对策和建议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体制机制应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入手,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完善投诉受理工作受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投诉办理工作机制。
制定出台《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投诉件办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完善投诉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三表一单一书一卡”,即投诉登记表、呈批表、反馈表、转办单、效能告诫书、服务联系卡,规范投诉办理工作流程。
根据投诉内容的轻、重、缓、急,相应采取自办、联办、批办、转办、督办等方式,并严格限定投诉件办理和反馈时限,投诉件办理实行办理责任制、主办单位负责制、反馈卡制度和保密制度,严格规范受理、登记、呈阅、办理、反馈、归档等办理程序。
二是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行政效能投诉重点要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示制、否定报备制、实行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的。
三是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有诉必应、有理必果、信访必复的办理要求,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公务员如何处理投诉与申诉

公务员如何处理投诉与申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公务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务员的监督也越来越严格。
在公务员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投诉与申诉的情况。
作为一名公务员,如何妥善处理投诉与申诉,对于维护政府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如何处理投诉与申诉的方法与技巧。
一、重视投诉与申诉作为一名公务员,在面对投诉与申诉时,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和重视并积极应对。
投诉与申诉是人民群众对公务员工作的监督和建议,是民主意识的体现,公务员应该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和对待。
只有真正重视投诉与申诉,才能及时妥善解决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形象。
二、建立完善的投诉与申诉制度公务员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投诉与申诉制度,确保投诉与申诉有实质性的渠道和途径。
一方面,要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包括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等,方便人民群众的投诉与申诉。
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与申诉处理部门,明确处理流程和时间限制,确保投诉与申诉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
三、认真核实投诉与申诉内容在处理投诉与申诉时,公务员要认真核实投诉与申诉的内容,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
可以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式,全面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背景。
只有准确了解问题的实质,才能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避免错误的判断和处理。
四、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在核实了问题的情况后,公务员应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对于一些简单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应和处理;对于一些复杂或涉及法律程序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回应和解决问题时,公务员要积极主动,及时反馈处理进展,让投诉人或申诉人感受到公务员的诚意和努力。
五、加强沟通与宣传工作为了减少投诉与申诉的发生,公务员还应加强沟通与宣传工作。
通过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座谈会、建立沟通平台等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和互动,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可以利用媒体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精神风貌,增强公众对公务员的理解与信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员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公务员申诉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人才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建立稳定的公务员队伍,以保证国家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等价值目标。
本文指出公务员申诉制度中主要存在受理主体设置不科学、处理程序不完善、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务员申诉制度
一、公务员申诉中存在的问题
(一)受理主体设置不科学
第一,部门利益牵扯、相互包庇。
许多公务员申诉都牵扯到公务员所在的机关,会请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政府作为受理申诉的主体。
上级政府为了维护下级的权威和保障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下级机关的不合理的人事决定维持原决定。
受理主体之间的不独立性,不能保证申诉结果的公正。
第二,受理主体成员的专业性欠缺。
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由受理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临时性的公务员申诉委员会,因此很难保证办案人员都掌握专业技能和标准化的案件处理水平。
办案人员的非
专业性,使得公务员申诉案件在处理上难免与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差距。
(二)申诉程序不公正
第一,申诉程序缺乏交涉性。
所谓的交涉性是指在申诉的过程中,公务员和公务员所在的部门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发展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辩驳,保持平等的地位,并有平等的机会发表意见。
而我国申诉程序中当事人双方信息交流不足,申诉本人没有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机会,及对处理结果进行辩护的机会,完全由受理机关控制着申诉案件事实调查的权利。
第二,申诉程序不透明。
申诉程序中重要一点就是程序的透明,很多申诉案件往往流于形式,存在无作为的现象。
公务员申诉受理机关对公务员申诉存在不予答复或无正当
理由而拒绝受理的现象,即使申诉结果不公正,当事人也无能为力。
(三)缺乏相应配套措施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及时处理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就不能保障公务员申诉案件的顺利进行。
第一,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没有责任追究机制使得公务员申诉委员会对案件处理不够仔细,理清案件的全过程,认真负责的处理案件,为公务员当事人伸张正义。
第二,缺乏专人进行监督。
对公务员申诉委员会缺少监督,就会使得公务员申诉委员会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处理当事人的申诉。
不能保障申诉过程
中的公平,维护公务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保障公务员申诉案件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整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务员申诉制度的相关法律制度存在条理不清,相互冲突的现象。
首先要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规范的法律体系,明确公务员申诉制度的具体流程,使得公务员申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申诉的相关制度,设置处理公务员申诉的常设机构公务员申诉委员会,保证公务员申诉过程的专业性,也保证申诉制度的公正性。
公务员申诉委员会成员每年更换一次,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财政部门专项拨付,委员会对申诉案件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健全公务员申诉程序
第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对原决定的意见,对异议进行反驳。
社会各界人员有权听取对公务员申诉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在处理申诉案件的过程中,首先由原处理机关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再由当事人对决定进行申辩,处理机关有权反驳。
这个过程保证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改变公务员申诉制度由受理机关单方面决定现状,要充分听取公务员当事人的意见,这
样也就有利于增加公务员对申诉结果的理解,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诉过程的公正性。
第二,保障申诉过程的透明性。
广大社会群众可以申请参加听取申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使得申诉案件处于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申诉案件处理过程的透明性保障了公务员了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申诉配套机制
第一,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处理申诉案件,通过追究责任的方式来约束公务员申诉委员会的权力,使其明确滥用权力的后果,对于公务员申诉案件处理失误也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建立申诉案件责任人制度。
一项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应明确一名责任人,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案件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向申诉人负责介绍案件的办理程序,监督办案程序,督促办案人员按时结案。
如果案件程序有问题或未按时结案,申诉案件负责人和办案人员都是要付连带责任。
【参考文献】
[1] 吴春华,温志强主编:《中国公务员制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
[2] 谭功荣著:《公务员制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3] 姜海如著:《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作者简介:陈默1991年山东烟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