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分析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1、信访情况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7件次,比上年减少5%,其中:来信68件,来电5次,来访4件。
2、初核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6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涉及党员47人,涉及监察对象5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件,一般干部22件,其他人员20件。
一、抓案源,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查办案件工作只有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才能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为此,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我们首先着力在拓宽案件线索上下功夫。
一是重视信访主渠道作用,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特别是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领导亲自阅批,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逐个排队,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
二、抓机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建立良好的办案运行工作机制,是保证案件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今年,我们在案件检查工作上着力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实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办案责任制。领导包片,主要是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划分成六个片,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常委不仅要经常下去监督检查片上的案检工作,而且要参与片上的查案全过程,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年终对各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由负责的常委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领导包案,对重大案件各片领导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领导办案,主要是委局领导年内要亲自查办1-2件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
四是及时综合分析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党纪党风教育、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共3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共3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
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
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
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纪律检查中的案件分析与研判

纪律检查中的案件分析与研判纪律检查是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对于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纪律检查中,案件分析与研判是一项关键工作,它旨在全面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背景,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和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本文将就纪律检查中的案件分析与研判进行探讨。
一、案件分析案件分析是纪律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案件的细致研究和分析,可以全面了解违纪行为的起因、过程和影响,为下一步的研判和处理提供基础。
1. 收集证据在案件分析过程中,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这包括调阅相关文件、记录涉案人员的口供、收集证人证言等。
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可以确保案件分析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线索串并分析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需要将线索串联起来,并进行综合分析。
这就需要纪检干部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
通过线索串并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来源、发展轨迹和可能的影响。
3. 追溯违纪事实在案件分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追溯违纪事实。
通过调查和了解,纪检干部可以追溯到违纪行为的具体细节和时间节点,进一步确认违纪事实的可靠性。
二、案件研判案件研判是在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对案件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判断。
准确的案件研判是纪律检查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为后续的处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 判断案件性质案件研判的第一步是判断案件的性质。
根据党纪党规,违纪行为可以分为不同的性质,如严重违纪、轻微违纪、故意违纪等。
通过对案件细节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判断出案件的性质,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2. 评估违纪情节在案件研判过程中,还需要对违纪行为的情节进行评估。
这包括考察违纪行为的主观恶性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党和群众的损害程度等。
通过评估违纪情节,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案件的危害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预判处置结果案件研判的最终目的是预判处置结果。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党纪党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初步判断出可能的处理结果,如警告、记过、撤职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3600字

三一文库()〔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3600字〕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20xx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案件查办情况1、信访情况20xx年,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7件次,比上年减少5%,其中:来信68件,来电5次,来访4件。
2、初核部分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6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涉及党员47人,涉及监察对象5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件,一般干部22件,其他人员20件。
按违纪行为分类,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5件,贪污贿赂行为13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1件,失职渎职行为9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5件,其他违纪行为16件。
按办理机关划分,委机关办理22件,乡镇纪委办理32件,县市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17件。
累计初核线索64件。
经初核,转立案1件,了结63件,其中失实37件,适当处理26件,组织处理33人。
3、立案部分20xx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件,结案3件,主要违纪行为涉及贪污贿赂行为1件,其他违纪行为1件。
违纪人员涉及,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
20xx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
4、复查复议部分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申诉案件2件,其中党纪申诉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1件;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2件,其中维持2件。
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情况一年来,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分析报告

XX县纪委监察局2011年查办案件分析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信访初核情况2011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21件(次),其中:来信78件,来访6次,来电6次,其他方式31次;检举控告类118件(次),业务范围外3件;上级交办28件(次),署名举报22件(次)。
受理初核线索94件。
从违纪的主体来看:涉及党员81人,监察对象4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件,一般干部24件,其他人员54件。
从违纪的情况来看: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涉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4件,贪污贿赂行为21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11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5件、失职渎职行为12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7件。
经初核,转立案65件,了结29件,其中失实8件,适当处理21件。
(二)立案情况2011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65件,涉及党员61件,监察对象18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4件,占立案总数的6.2%,一般干部18件,占立案总数的27.7%,其他人员43件,占立案总数的66.2%。
共处分6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占6.2%,一般干部13人,占20%,其他人员48人,占73.8%。
从违纪的情况来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2人,占3%;贪污贿赂行为9人,占13.8%,其中贿赂6人,占9.2%,挪用公款3人,占4.6%;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6人,占9.2%,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人,占3%;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人,占1.5%;失职渎职行为9人,占13.8%,其中行政机关失职渎职2人,占3%;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人,占1.5%,其中侵犯人身权利1人,占1.5%;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人,占1.5%,其中通奸重婚包养情人1人,占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6人,占55.4%,赌博2人,占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30人,占46.2%。
二、查办案件情况分析1、发生在基层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所占比重较大。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加强措施,我们进行了一次相关调研。
首先,通过对纪检监察部门的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重大,能够有效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维护党的纪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当前官员的违纪行为多为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该问题尤为突出,需要加大整治力度。
另外,一些工作人员还表示,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如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问题等,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其次,我们对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例进行研究,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例如,某地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另外,某地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查办案件的效率。
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最后,从调查问卷和案例研究中收集到的信息,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
首先,要加大对官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形成震慑。
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纪检监察力度。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改进和加强。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调研结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其效能和影响力。
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摘要: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的工作越来越重要。
对于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旨在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
本次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对纪委监委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调研背景。
纪委监委是负责党内监督工作的机构,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纪委监委的工作日趋繁重,案件的数量和复杂度不断增加,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愈加重要。
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对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
二、调研方法。
为了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探讨,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法。
1、问卷调查。
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我们收集了103份有效问卷,覆盖了全国各地的纪委监委机构。
问卷涵盖了案件办理的流程、案件调查的难点、案件监督的重点等方面,并采用了数量统计和文献分析等方法进行分析。
2、实地走访。
我们组织了两次实地走访,分别对北京市和湖南省的纪委监委机构进行了深入了解。
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工作的流程和环境,听取工作人员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所采集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三、调研结果。
通过问卷调研和实地走访,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案件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大多数纪委监委机构认为,当前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力资源的不足、技术手段的滞后、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倍努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的配置和技术手段的应用。
2、应强化对案件信息的收集分析。
一些纪委监委机构反映,案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不够到位,往往是对案件本身处理后,再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分析,这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效率,也影响到对违纪行为的管控。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分析机制,提高案件监督管理的效率。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调研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的形势愈加复杂,主要问题和矛盾也比较突出,亟待我们研究对策、解决困难。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履责的思想自觉,将“惩治并重”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2018年至今,共受理问题线索2589件,立案984件,结案959件,结案率97.46%(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占比1.36%);给予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962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128人,占比13.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6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00人,占比68.49%。
二、当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监审职能分离不够彻底。
**市纪委监委于2021年完成纪检监察室监审分设,设立了7个监督检查室,4个审查调查室,均按3人配备,专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队伍初步形成。
实践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却并未完全分离。
委内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都承担着查办“四种形态”案件的职能,监审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分开,未达到衔接协作的程度。
从工作实际状况看,现有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队伍存在着明显的人员结构老化、审查调查职能未完全发挥等问题。
以审查调查队伍为例,现有人员11人,25岁至35岁3人,35岁至45岁3人,45岁至55岁4人,55岁以上1人,平均年龄43岁,11人均不是法学专业。
目前,我委查办严重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仍主要采用抽调委内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的形式开展。
(二)干部审查调查业务能力不足。
审查调查能力是执纪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高度融合,涉及到案件把控、纪法分析、风险应对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求审查调查人员掌握法律法规、金融财务、心理学等多种专业知识。
市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探析
市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探析作者:叶荣斌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惩处职能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打击震慑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近年来由于受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工作环境、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影响,整个市直部门办案工作总体开展滞后,推进乏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
是无案可办?是不想办案?还是不会办案?如何破解部门办案难这一问题,已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整个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共性问题,也有基于自身组织管理体制而产生的个性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办案积极性不高。
很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办案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如今社会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越查越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查处一案,得罪一片,诸多关系不好处理,还会影响自己将来的发展。
由于顾虑重重,思想上存在着不想办案的问题。
2、办案线索不多。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主要来源,但许多部门没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群众想举报,没有途径,信访举报的渠道不畅。
同时没有建立信访举报制度,群众不了解相关的信访举报程序。
由于信访举报线索缺乏,直接影响了案件查办工作。
3、业务知识不熟。
许多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人员配备上新手居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上岗,缺乏相应的办案业务知识,遇到案件想当然进行处理。
在办理案件时,往往不能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不能严格按照规范的办案流程进行操作。
4、办案力量不足。
纪检监察人员不足、办案专业力量不强是制约案件查办的一个重要因素。
很多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偏少,甚至一些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只有一个人在“支撑场面”,日常工作还能应付,一旦有案子,根本拿不下来。
而且具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强的人才更是严重匮乏,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认识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对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指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
这一层级的纪检监察组织承担了大量的办案任务。
并且所办理的案件均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这些案件办理得如何,对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有着特殊的意义。
笔者接合市纪委对我县近两年来所办案件评查所指出的问题和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就目前基层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此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办理能力。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从案件办理的整体过程来看,存在着重实体调查轻程序适用的问题。
从笔者接触到的案卷以及市纪委对我县案卷评查后的反馈情况来看,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重实体调查,轻程序适用。
如某部门办理的案件,是由纪委进行立案调查,但最后的处分却是政纪处分。
这明显存在调查机关与处分给予机关不相统一,是立案程序不合适产生的问题。
某乡镇办理的一起。
关人员的探讨,认为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思想上对办案程序不重视。
基层办案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人员,普遍认为只要把案件调查清楚,给了处分,达到了处理和教育的目的,就不需要严格按程序来。
而且个别基层办案工作人员认为严格按照程序办案,会影响办案效果和办案时间,增加了办案难度,从思想上就不重视办案程序,导致在案件过程中程序不合法。
2、办案力量不足。
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乡镇面临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在乡镇中,除纪委书记外,其余的办案人员全部是兼职人员,纪委书记作为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还分管了大量的其他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乡镇的中心工作,办案工作只能“抽空干”,而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业务严重生疏,只能“看着干”或“学着干”,导致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
同时,乡镇和部门由于办案工作人员少,没有专门审理人员,只能自己调查,自己审理,做不到“调查与审理分开”,导致没有监督,所办理的案件质量明显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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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分析
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分析
案件查办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一项重要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直纪工委对近年来
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加强市直机关案件
查办工作进行了探索与思考,以求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的
突破。
一、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
根据截止20xx年12月底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
目前,**市直机关共有纪委、纪检组50个,其中:市直机关纪委
18个,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16个,市纪委派驻市直机关纪检组8个,省属机关单位纪委、纪检8个。
此外,另有**市监察局派驻市
直机关监察室23个。
市直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2人。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是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一支中坚力量。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人数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各
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
但纵观近年来整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
许多不足之处,案件查办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自办案件少。
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共立案82件,其中:26件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处级干部违纪问
题过程中,发现涉案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移交市直纪工委立案调查
处理,占总立案数的31.7%;19件案件是司法移送立案的,占总数
的23.2%;11件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烧山林事故和矿山安全
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立案的,占总数的13.4%;6件案件是市直
纪工委根据信访举报线索立案自办的,占总立案数的7.3%;20件案
件是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办的,占总数的24.4%。
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市公安局纪委6件、市民政局纪委2件、市教育局纪委5件、市建设局纪委1件、
市中级法院纪检组1件、市粮食局纪委2件、市林业局纪委2件、
**电业局纪委1件,这两年半时间来只有这8个单位有自办案件,
而占84%的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这几年时间里都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从上述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
自办案件少。
信访举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
充分发挥,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
的20件案件中,仅有8件是通过信访举报得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
占总数的40%。
从近年来市直纪工委下转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
信访件反馈情况看,下转的信访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一定程度上
可以看出,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被举报对象问题并没有深入调查。
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从信访举报中得到线索,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真枪实弹地突破案件的案例很少。
(二)查办案件质量不高。
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在
查办案件质量上也不尽人意。
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市直机关
立案的82件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
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
在市
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中,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3件,占
总数的15%;失职类案7件,占总数的35%;组织人事类案5件,占
总数的25%;经济类案5件,占总数的25%,其中,经济类大案1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没有。
上述数据可看出,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质量上尚需
进一步提高,在乡科级案件数、经济类大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数等一些体现案件查办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市纸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都是受单位
单位(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
加之机关中各种评
先评优活动客观上存在发案单位“一票否决”制,案件查办工作牵
涉了单位许多利益,领导同志怕本单位出现案件会影响本单位的声誉,这些因素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受到很多的掣肘,真正自主、深入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十分困难。
因此,纪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