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完整版)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湘潭县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采样、疫情诊断、疫情处置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湘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和管理;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物资的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乡镇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一、规范上墙动物防疫制度式样规格高90cm____宽60cm可结合实际按比例缩放尺寸。
材料贴kt等轻型材料包____mm银色细边。
底色标准色c:____m:88辅助色k:10参照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用国家发布的原图颜色。
字体标题为方正大标宋白色居中正文为白色黑体字字号可根据实际调整排版应庄重、大方、美观。
上墙各制度应统一制板并悬挂在墙体醒目位置做到并列成排、摆放整齐、位置适当。
二、严格督促执行动物防疫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管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制度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第一章防疫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管理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无疫”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羊破伤风、羔羊痢疾、羊大肠杆菌病、羊五号病、羊肝片吸虫病、羊双口吸虫病、羊瘤胃膨气病、羊疥癣病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____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
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对养殖场工作人员的防疫培 训、考核和日常管理进行评 估,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 的防疫管理制度 根据疫情形势和养殖场实际情况 ,不断完善防疫管理制度,提高 防疫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动物防疫合作与交 流,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疫理念和 技术,提高我国养殖场防疫水平 。
防疫制度
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包括定期消毒、疫病监测、免疫接种等,确保动 物健康和安全生产。
养殖场人员管理
人员培训
养殖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疫意 识和技能。
人员防护
养殖场员工应遵守卫生规定,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 护用品,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03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动物引进与检疫
制定严格的动物引进制度
养殖场应从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种畜禽场引进动物,并建立引 进动物档案。
实施检疫申报
养殖场在引进动物后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并接受对引 进动物的检疫和监督。
隔离观察
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确保无异常健康状况后再混群饲养。
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制定疫病预防计划
实施免疫接种
养殖场应根据当地疫情和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疫病预防计划。
根据预防计划,定期对适龄动物进行免疫 接种,并建立免疫档案。
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报告
定期对圈舍、场地、用具等进行消毒,并 保持圈舍清洁卫生。
如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 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建立疫情监测体系
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体系, 对动物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发 现和处理疫情。
设立疫情报告员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应急物资是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关键物资基础。
为了加强这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确保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提供坚强的支持,我们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求"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应急物资种类: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储备管理基本原则:遵循有效、实用、节俭的原则,储备数量根据实际应急需求确定,实现日常与应急储备的结合。
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落实岗位责任制。
应急物资计划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兽用生物制品及应急物资实行计划与采购管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
应急物资采购前需提前审批,通过合法途径采购。
应储备充足的兽用生物制品和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库存。
出入库管理措施: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入库时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实行"六核对"制度,合格后填写入库单。
出库时填写"应急物资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
应急物资一般不外借,外借需经局领导同意,及时收回,如有丢失由借用人赔偿。
储备库基本条件及管理方式:应急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的地方,防止物资被挪用、流失和失效。
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证质量。
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确保物资不受潮、变质或损坏。
保管员每月定期检查物资,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出入库记录。
管理责任人职责:保管员需在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及时、准确。
动物防疫监督处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储备目录,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负责物资的仓储、领用、盘点等管理工作。
综合处负责经费保障,监督管理采购和储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管理问题。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管理的规范,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物防疫仓库是指专用于存放动物疫苗、药品、防护用具等防疫物资的场所。
第三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适用于动物防疫仓库的管理工作,是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并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储存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八条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不断完善,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十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确保仓库的结构稳固、通风良好,并配备适量的防火设施。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建立详细的仓库清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实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存货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记录、盘点记录等。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新物资时应当认真核对数量和质量,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仓库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出库操作,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出库的物资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

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物资的准备和实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有效地防控动物疫情,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
一、物资准备。
1. 防疫药品,根据动物疫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准备足够的疫苗、抗生素、消毒液等防疫药品,确保在疫情爆发时能够迅速投放使用。
2. 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为防疫人员和兽医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降低感染风险。
3. 检测设备,准备各类动物疫情的检测设备,包括快速检测试剂盒、PCR检测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和确认疫情。
4. 应急物资,包括应急救援车辆、隔离设施等,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物资储备。
1. 建立物资储备库,在各地设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物资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2. 分级储备,根据不同地区的动物养殖规模和疫情风险,进行分级储备,重点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动物的防疫物资储备。
3. 联防联控,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享物资储备信息和资源,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快速调配物资。
三、物资使用。
1. 疫情监测,定期对动物进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防疫物资使用程序。
2. 快速反应,在疫情发生时,迅速投放防疫药品和防护装备,对受影响的动物进行隔离和治疗。
3. 疫情处置,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蔓延情况,调配应急物资和人员,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尽快控制疫情的蔓延。
四、物资管理。
1. 定期检查,对物资储备库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物资的完好和有效。
2. 更新维护,定期更新和维护物资,包括药品的保质期检查和更换,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3. 库存管理,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库存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和库存统计工作,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通过以上动物防疫物资实施方案,我们将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动物疫情,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希望各级防疫部门和兽医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共同维护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4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做好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保证猪群的健康与产品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猪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养殖人员、兽医人员等。
二、养殖环境和设备防疫管理2.1 养殖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病原体滋生和传播。
定期对猪栏、通风设备、饮水设施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2.2 废弃物、粪便等必须妥善处理,定期清理,加强疫虫害的防控。
2.3 新购入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消毒,防止携带病原体带入猪场。
2.4 养殖场的出入口必须设立消毒池或消毒门,所有出入人员和车辆进入前必须进行消毒。
2.5 猪栏之间必须有一定的隔离距离,病区与健康区必须严格分离,避免疾病的传播。
三、动物防疫管理3.1 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每一批入场的猪都必须有详细的健康检查记录和来源证明。
3.2 猪场必须定期进行动物健康监测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3.3 猪场必须建立病畜临床诊断中心,落实兽医到场诊疗制度,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隔离处理。
3.4 动物禽流感、猪瘟、猪链球菌病等重大疫病防控必须执行全程免疫。
3.5 药品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遵守药物使用和药物残留的监管要求。
3.6 动物死亡必须及时处理,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避免病原体的传播。
四、人员防疫管理4.1 猪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每一位员工在入职前和每年都必须进行体检。
4.2 严格执行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进入猪场前进行消毒,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4.3 猪场必须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卫生素养。
4.4 凡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必须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疫区防控管理5.1 若猪场所在地为疫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控措施,加强边防检疫工作。
5.2 对于来自疫区的猪只,必须严格检疫和隔离,在健康监测合格后方可投放养殖。
养殖场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大全

饲养管理及培训制度(一)饲养管理制度1、养殖场根据饲养的品种、阶段,按栋或按车间明确饲养管理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纪律。
2、严格执行“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等有关标准。
3、坚持“全进全出”原则。
即同一饲养单元(笼舍)只饲养同一批次的动物,同批进,同批出。
4、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
场内净道和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5、在引种、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防疫、消毒等方面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6、日常饲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饮水、喂料、提供适宜的温度、光照,保证空气质量,根据日龄、体重及时调整密度并分群,以便饲养管理。
7、饲养员严格按照场区制定的饲喂程序,禁止在饲料、饮水中添加其他物质。
(二)养殖场培训制度1.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场员工所在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实行定期式培训、阶段式培训,学习养殖场规章制度、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相关内容。
积极参加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培训、职业技术培训等。
2.新招录人员必须进行为期至少一周的培训,新招录员工熟悉岗位流程和实际操作应注意事项,之后方能上岗。
3.由本场技术员每两周对场区饲养员、防疫员进行至少一次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饲养员、防疫员技术素质。
4.积极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到场授课,讲授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厂区规划等相关知识。
5.积极组织本场技术人员到其他现代化、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场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卫生防疫消毒制度(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积极预防动物疫病发生。
(二)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生产设施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进行养殖场备案,取得备案代码。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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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第三条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制下年度的防疫物资计划,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地动物防疫工作之需。
(二)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普防前(每年的2月或7月以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
一旦计划上报,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购。
即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只能在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防疫员只能在所在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领取。
第四条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第五条乡镇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
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的品种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必须交清有关费用,不能拖欠。
(三)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四)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
第六条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的保存温度。
(三)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五)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目的地。
(七)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
第七条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
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东西。
第八条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立免疫标识溯源系统。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并建立防疫档案。
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