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医疗险责任解读(四)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一、引言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和补偿。
本文旨在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
二、医疗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原则1、医疗保险的定义和目的2、参保人员范围和条件3、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3.1 公平原则3.2 共济原则3.3 资金平衡原则三、医疗保险的参保流程1、参保登记与缴费1.1 参保登记要求和流程1.2 缴费方式及标准2、医疗保险卡的申领与使用2.1 医疗保险卡的申领条件和流程2.2 医疗保险卡的使用和注意事项3、医疗费用报销和结算3.1 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3.2 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3.3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和流程四、医疗保险政策的补充说明1、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1.1 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和目的1.2 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条件和范围1.3 长期护理保险的报销标准和流程2、大病保险政策解读2.1 大病保险的定义和目的2.2 大病保险的参保条件和范围2.3 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和流程五、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供参考:1、医疗保险申请表格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参保人员:指符合一定条件并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个人或单位。
2、缴费方式:指参保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方式,可以选择月缴、季缴或年缴等不同方式。
3、报销范围:指医疗保险覆盖的医疗费用项目,一般包括药品费、诊疗费、住院费等。
4、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指参保人在就医后,向医疗机构支付部分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进行后续报销的方式。
短期医疗保险如何买

短期医疗保险如何买现在社会,大家都比较看重医疗保险保险的购买。
医疗保险分为长期与短期之分,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短期医疗保险如何买。
短期医疗保险如何买对于现在工作的人来说,出差成了家常便饭的事。
对于这些经常“飞来飞去”的人群,短期医疗保险就显得尤其重要。
因为大家一但在外地生病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社保是不给予报销的。
所以经常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的人群,建议选择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的产品,可解决反复购买的问题。
而对于偶尔外出的人群,应购买可自由选择保险期限的产品。
也要着重注意该产品是否与社保产生冲突,以免发生后续纠纷。
另外,在选择这类保险时,最好是选择附加住院险,且补贴金额不低的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保障。
最后,在购买保险时,要明确保险的赔付额度,选择赔付金额高而免额金额低的产品,并且也要看清该产品是否能够续费和是因病医疗赔偿还是因意外医疗获得赔偿。
短期医疗保险如何购买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大家能通过本文对这类保险有一定的了解,进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短期医疗保险的介绍1、短期意外医疗险的保障期限较短,一般从一天到一年不等。
2、如果需要经常性的外出,建议投保一年期的意外医疗保险,免去重复投保的麻烦且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3、倘若只是偶尔的外出,可购买份保期限能自由选择的意外医疗保险,但要注意保障期限要涵盖您的实际出行天数。
4、此外在挑选类保险时,需明确意外医疗赔付额度,不同产品赔付率和免赔额度有所不同,建议您选择赔付率高,免赔额度低的产品,进而获得更全面的意外医疗保。
购买短期医疗险要注意什么第一,勿忘等候期。
部分医疗保单设有等候期,即:于保单生效后某一段时间内(14天至1年不等)发病而引起的医疗开支,将不获保障。
若因意外受伤而引起的医疗费用则不受等候期的限制。
第二,细阅保单条款。
所有保单的保障都是根据保单合约内所订的细则和条款规限,例如:甚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每次赔偿额多少?有没有限制赔偿次数?总赔偿额上限多少?按每宗病症计,还是总赔偿额计算赔偿等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1•【文号】银保监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规范各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规范的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团体保险业务除外。
二、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大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在保险条款中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条件、退保约定,以及保费交纳方式、等待期设置,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产品关键信息进行清晰、明确、无歧义的表述。
三、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
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四、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价格。
产品定价所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应当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不得随意约定或与经营实际出现较大偏差。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确定差异化的产品费率,并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医疗保险知识大全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起源发展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
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
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
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
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
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相关书籍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职能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
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范围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健康发展,保护患者及其亲属、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保障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及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格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保险的追溯期是指为确定本公司承保的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的某个日期。
第四条本保险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医疗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六条本保险的患者代理人是指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书面委托从事医疗事故索赔的人。
保险责任第七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开始至保险期限终止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患者或其代理人首次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支付的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勘验费、鉴定费、律师费等),本公司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避免、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失扩大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本公司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三)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四)火灾、爆炸。
第十一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三)被保险人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四)被保险人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五)被保险人使用伪劣的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制品;(六)被保险人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七)被保险人实验性的诊疗护理工作;(八)被保险人对患者实施以美容或整形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或治疗,除非这种手术或治疗是在患者因意外事故受伤后为维持生命或避免永久性伤残必需进行的;(九)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范本5篇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范本5篇篇1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地址:电话:乙方(保险公司):地址:电话:鉴于甲方向乙方提出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条款如下:第一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内容是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保险责任。
2.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因投保事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用等相关医疗责任。
3. 乙方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负责,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乙方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保险责任范围1. 乙方承担的医疗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
2. 乙方不承担的医疗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患有未经甲方告知的慢性病或存在其他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非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等。
第三条保险期限1. 本合同保险期限自投保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
2.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保险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
第四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保险费率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一次交清、分期付款等多种方式,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流程1. 甲方发生医疗责任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乙方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将尽快进行理赔审核,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甲方进行相应的赔付。
第六条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合同解除1. 本合同解除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处理。
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以上为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范本,具体内容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

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医疗费用的日益增长,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作为规范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让我们来看一下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一、保险标的及范围根据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保险标的主要包括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承担的医疗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损失、误诊、治疗错误等责任范围。
二、保险责任在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赔偿责任和诉讼费用承担责任。
赔偿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责任范围内向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诉讼费用承担责任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
三、免赔额和限额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中规定了免赔额和限额的相关内容。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一定金额的责任范围,而限额则是指保险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上限。
四、保险费用及费率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保险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以及费率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保险费率时,保险公司需要综合考虑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范围、医疗水平和历史赔付数据等因素,并且在制定保险费率时需要报经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解决纠纷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中还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在保险合同纠纷出现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六、其他约定除了以上内容外,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还对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情况做了相应的约定。
总结回顾通过对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的了解,可以看到这一示范条款对于规范医疗责任保险合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保险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控

医疗保险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控医疗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者提供医疗费用的经济保障。
然而,在医疗保险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法律责任和风险。
为了确保医疗保险的有效实施,我们需要了解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医疗保险的法律责任1. 参保人的责任参保人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医疗证明资料。
若参保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材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应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医疗标准和规范,并与医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
如果医疗机构故意欺诈、虚报医疗费用或提供低质量的医疗服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医保机构的责任医保机构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医疗保险资金的机构,应合理核定医疗费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公平。
医保机构要加强对参保人信息的核实和审核工作,减少虚假报销和滥用医保资金的现象。
同时,医保机构也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二、医疗保险的风险防控1. 加强参保人信息的核实与审核医疗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参保人信息的核实与审核工作,确保参保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交互机制,实现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对接,提高核实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完善医保支付监测机制医疗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保支付监测机制,对医疗费用报销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通过数据挖掘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异常报销行为,加强对高风险参保人的风险管控。
3. 强化医保资金管理与审计医保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与审计制度,强化对医疗费用的核定与控制。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对医疗费用结算的实时监控和核查,减少虚假报销。
4. 增加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推行医疗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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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医疗费: 2份最高限额 份最高限额5200元 份最高限额 元
保单信息: 保单信息: 段先生 2009年10月22日投保鑫盛937险种/10万、 鑫盛重疾940险种/2W万、附加住院费 用B508险种/2份、附加住院日额516险种/5份、豁免重疾916险种/0.1896万;2009年10月 08日投保智盈人生810险种/12万、 智盈重疾811险种/10万、忧意外523险种/10万、 无忧 意外医疗524险种/2万。 核赔依据: 核赔依据: 本次于2010年10月26日因高血压病(3级 极高危)/腔隙性脑梗死原因在宁夏医科大学附 属医院治疗,经审核并经调查事故属实,未发现责任免除事项,故依据条款给付保险金。 赔付结果: 赔付结果: 1、按《住院费用B 条款》计算给付医疗费 RMB:1846.05元 ,给付床位费RMB:35.73元 , 给付门诊费RMB:152.03元 ; 2、按《住院日额07条款》计算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RMB:200.00元 ;
等待期
费 险种 502\507\508€ª €9•=为: 约 连续 险时, , 30Œ-Œ, Œ 续 伤 疗 。 医 加
医
:
求
: 险 , 险 变更 疗, 间; 果 , 与 权 。 伤
医 公 医
现 证续
502、507险责任 、 险责任
无社保:按照实际支 出合理必要费用的 80%分项给付保险金, 以不超过限额为限。 有社保:按 照实际支出 合理必要各 项费用的余 额以不超过 限额给付保 险金。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柒仟玖佰贰拾柒元玖角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柒仟玖佰贰拾柒元玖角( RMB7927.90 元)。 。
购买507险2份 险 份 购买 有社保报销
费计 (帐单 额- 费) 与 额 较
手术费: 手术费: 2978.39-797.16=2181.23元 元 2份手术费的最高限额 份手术费的最高限额3000元 份手术费的最高限额 元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拾伍万伍仟零壹拾壹元壹角柒分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拾伍万伍仟零壹拾壹元壹角柒分( RMB155011.17 )。 。
509 516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 医疗保险
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 工具; 1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03、509、516险 、 、 险
疾病住院等待期30天 重大疾病住院等待期90天 续保或意外住院无等待期。
503、509、516险 、 、 险
短期医疗险责任解读( 短期医疗险责任解读(四)
两核管理部核赔室 2010.12
医疗险种介绍
险种代码 502 险种名称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5) 2005.10.28—2006.12.31 503 507 平安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5)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不享有社保人群) 508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享有社保人群) 阶段一:(重疾标准化版) 2007.01.01—2009.09.30 阶段二:(新保险法版) 2009.10.01—2010.3.19 阶段三: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2010.3.20至今 销售时间
503、509、516交费情况 、 、 交费情况
保单信息: 保单信息: 蒲先生 2009年04月29日投保智盈人生810险种/12万、智盈重疾811险种/8万、无忧意外 523险种/20万、 无忧意外医疗524险种/5万、 附加住院日额516险种/10份,、附加住院费用 A507险种/2份。 核赔依据: 核赔依据: 被保险人本次因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脂肪肝于2010.8.5在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 治疗42天,经审核,未见责免,按照合同正常赔付。 赔付结果: 赔付结果: 1、按《住院日额07条款》计算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RMB:3900.00元 ; 2、按《住院费用A 条款》计算给付医疗费 RMB:5200.00元 ,给付床位费RMB:369.60元 ;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叁元捌角壹分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叁元捌角壹分( RMB2233.81 元)。
购买508险2份 险 份 购买 有社保报销
1、
费计 : - 费)
3、门诊费计 : (315.74-81.85)*65%= 315.74-81.85) 152.02 门诊 报销故 报销故 (帐单金额- 费)*65% 帐单金额过 额
新保险法后(2009.10.0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 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 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 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
502
503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颁布后, 年 日新保险法颁布后, 等………; 月 日新保险法颁布后 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玖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玖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 RMB9469.60 元)。 。
购买507险2份 险 份 购买 无社保报销
费计 : (1134-672)*80% 1134-672) =369.60
医疗费计 : 费计 12517.23*80%=10013.78 客户购买2份 高 额5200 , 户购买2 故 高 额赔 。
126-41.27126-41.27-49=35.73 (帐单 额过 额
2、医疗费计 : 4208.93-2132.544208.93-2132.54-230.34 =1846.05 (帐单金额帐单金额过 额 - 费)
保单信息: 保单信息: 魏女士 2008年12月09日投保鸿盛785险种/2万、 守护一生918险种/4W/2份,年缴保费2,478.00元。 2008年12月09日投保意外伤害08517险种/1W, 附加住院日额07516险种/0W/5份,意外医疗08519险种/1W, 附加住院费用B508险种/0W/2份,年缴保费 859.00元。 2009年01月02日投保智盈人生810险种/12万,智 盈重疾811险种/10万,年缴保费6000元。 核赔依据: 核赔依据: 被保险人于2010.09.01-2010.09.14因“左甲状腺肿物”住宁夏医科大学附院,2010.09.07手术,病理: 甲状腺癌。调查:未发现投保前异常病史。根据《918》《516》《811》《508》计算给付保险金。 理赔结果: 理赔结果: 1、按《守护一生07条款》计算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200.00 元,给付急救运送保险金 40.00 元,给付住院门诊 保险金 100.00 元,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 1000.00 元,合计给付各项保险金 1340.00元; 2、按《住院日额07条款》计算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500.00 元,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350.00 元; 3、按《住院费用B 条款》计算给付医疗费1778.58 元,给付床位费 55.46 元,给付非器官移植手术1402.18 元; 该保险单合计给付 4086.22 元; 4、按《智盈重疾条款》计算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00 元,保险责任终止;本保单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 金额核减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RMB20000.00 ),主险合同保单价值核减为人民币壹仟壹佰零柒元零叁分 ( RMB1107.03 )
508
医疗保险(B) (享有社保人群)
9、被保险人殴斗或醉酒; 10、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1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12、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1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
10、既往症; 11、不孕不育治疗、怀孕、分娩……引 起的并发症; 12、精神和行为障碍、性病; 13、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 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 整容手术; 14、从事潜水、跳伞、攀岩等高风险运 动;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拾万零伍仟肆佰贰拾陆元贰角贰分 该案件共计:给付人民币拾万零伍仟肆佰贰拾陆元贰角贰分( RMB105426.22 )。 。
保单信息: 保单信息: 宋娟 2010年01月30日投保鑫祥938险种/1.5万、附加住院日额516险种/5份,、附加住院费用 A507险种/1份,,年缴保费1,539.00元。2010年01月30日投保智盈人生810险种/8万、智盈 重疾811险种/4W万、无忧意外523险种/3万、无忧意外医疗524险种/1万,年缴保费 4,000.00元。 核赔依据: 核赔依据: .被保险人于2010年8月在某加气站给一辆皮卡车加气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被保险人当场 身亡,经审核,客户投保时已告知职业为“加气站营业员”,本次事故属实,按条款给付 保险金。 理赔结果: 理赔结果: 1、按《鑫祥条款》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45000.00 元,给付累积红利及利息 11.17 元,保险责 任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保单价值为 1920.74 元,基本保险金额总额为 80000.00 元,,按《智盈 人生条款》责任条款规定,根据事故当日的保单价值的105%或当日的基本保险金额,取二 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80000.00 元,保险责任终止; 3、按《无忧意外条款》计算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300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
7、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医疗险责任免除中将常见的 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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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不享有社保人群) “椎间盘突出症”从责任免除中取消 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8、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 8、从事潜水、跳伞、攀岩等高风险运动; 9、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509 516
险种变化简介
旧险种 新险种 主要变化点 提供给无社保人群 责任同502 提供给有社保人群 责任为社保赔付后的余额
507:住院费用A 502:住院费用05 508:住院费用B
503:住院收入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