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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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

1、设有急救药品及物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及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及物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及物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及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及物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及物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病区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

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登记本上,以备核查。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4)、急救器械和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5)、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日清

点,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当班责任组长或护士长协调解决,次日再次核查,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

(6)、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7)、急救药品、器械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使用、补充时间等,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随时查验药品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

7、护士应熟悉抢救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证急救物品的完好率。

8、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值班护士班班交接,并作记录。

9、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护理部、药剂科对病房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篇: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各科室急救、备用药物,保证临床用药需要的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种、基数审核。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二)急救、备用药的存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等),标签模糊或经更涂改则不得使用。值班人员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清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对于效期小于6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退换并详细记录。

(三)急救、备用药的领取、补充流程

1、急救药品的领取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2、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坚持旧批号药先用的原则。

3、药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点、领取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第四篇: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

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

(1)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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