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
1.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中,是有关于开发商实际交房的时间约定的,而要是开发商超过了约定的时间却还不交房的话,就会对购房者构成逾期交房,此时是要承担违约金的。
到底这个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
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
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则出卖人已经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
二、怎么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
购房合同滞纳金收取比例

一、滞纳金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滞纳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在购房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
二、滞纳金收取比例的规定1.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这意味着,购房合同中的滞纳金比例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得过高。
2. 合同约定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约定滞纳金比例。
但在约定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保滞纳金比例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兼顾双方的权益。
三、购房合同滞纳金收取比例的建议1. 合理设定滞纳金比例滞纳金比例应根据购房合同标的额、逾期付款天数等因素合理设定。
一般而言,滞纳金比例可在每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之间浮动。
具体比例可参考以下建议:(1)合同标的额较低时,滞纳金比例可适当提高,如每日万分之七至万分之十;(2)合同标的额较高时,滞纳金比例可适当降低,如每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七。
2. 明确逾期付款天数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逾期付款的天数,以便计算滞纳金。
一般而言,逾期付款天数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7天:滞纳金比例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8-15天:滞纳金比例按每日万分之七计算;(3)16-30天:滞纳金比例按每日万分之十计算。
3. 考虑特殊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如买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逾期付款,可适当降低滞纳金比例或免除滞纳金。
但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四、总结购房合同滞纳金收取比例是保障卖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协商,合理设定滞纳金比例,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
同时,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滞纳金比例过高或过低,影响合同的履行。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
付给对方的经济赔偿。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
具体条款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以包括以
下几种情况:
1. 固定金额,合同中可以约定一笔固定的违约金金额作为违约
方应支付的赔偿金。
例如,合同规定如果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义务,
应支付固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2. 按比例计算,有些合同会规定违约金按照违约金额的一定比
例计算,例如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 实际损失计算,在一些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会根据实际损
失来确定,即违约方需要支付对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
损失。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金额或
比例,并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时间和方式。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违约金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避免设置过高或过低的违
约金金额,以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最后,建议在起草合同范本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违约金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

One never lose anything by politen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我国的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违约金不得超过违约损失的30%。
相关买卖房屋双方在买卖的过程中对这类违约金进行约定,书写到相关的购房合同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违约时,按照这类违约合同进行办理。
一、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
二、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
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
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
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
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
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
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
购房合同法律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
未按约定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买方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文,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 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 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合同,买方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与开发商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申请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提起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能否退房,以及如何退房,还需要根据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退房的条款,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相关条款,可以参照上述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购房合同的滞纳金

购房合同的滞纳金是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应当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导致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滞纳金的支付目的是为了约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一、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一般为:滞纳金 = 应付款项× 滞纳金利率× 滞纳天数。
其中,滞纳金利率通常为日利率,滞纳天数自应付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算。
不同的购房合同可能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式。
二、滞纳金的支付主体购房合同的滞纳金支付主体通常是违约方。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导致买方无法按时取得房产证,那么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反之,如果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项,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那么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三、滞纳金的法律效力购房合同中的滞纳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滞纳金条款是双方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约定,旨在保障合同的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购房合同滞纳金的免除虽然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条款,但在某些情况下,违约方可以免除滞纳金的支付。
例如,违约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或者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的。
此外,如果违约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取了补救措施,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对方也同意免除滞纳金的支付。
总之,购房合同的滞纳金是为了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而设立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支付主体以及免除条件等。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产生滞纳金。
购房合同逾期条款规定

一、概述购房合同逾期条款是指在购房合同中,对购房人逾期付款或开发商逾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以下是对购房合同逾期条款的具体规定:二、购房人逾期付款1. 购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购房人应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逾期付款超过约定期限,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购房人应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3)逾期付款超过约定期限,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购房人拒绝支付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2. 购房人逾期付款的处理方式:(1)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逾期付款。
(2)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逾期付款的,开发商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1.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自逾期交房之日起,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房天数乘以每日违约金计算。
(2)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房天数乘以每日违约金计算。
(3)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交房所造成的损失。
2.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1)购房人应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屋。
(2)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屋的,购房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其他规定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附则1. 本合同逾期条款规定适用于购房合同中有关购房人逾期付款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约定。
2. 本合同逾期条款规定与购房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房屋进行买卖交易都要签订合同,而签合同后当事人也会因各种原因出现反悔。
比如房价上涨或开发商不履行买卖合同,或购房者发现还有更低价的楼盘。
在实际中这些问题时有发生,如果违约只是损失定金,对于守约方来说损失太大。
那么,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为您解答。
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
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
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
它不同于违约发生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救济方式,在违约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协商确定救济措施、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但这种方式只是事后赔偿而不是约定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的效力中国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条款,且承认其在违约后产生的效力。
但法律承认其效力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有约定赔偿条款的绝对自由。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会滥用合同自由原则,约定过高数额的赔偿条款而使该条款的约定变成了赌博;当事人也可能约定过低数额的赔偿条款,而使该条款形同虚设。
为了保障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应允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如果约定违约金数额过低或过高,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减,但并未规定对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进行干预。
这是否表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干预缺乏法律依据?我们认为,对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前述关于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的规定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这些条款进行干预。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显失公平的条款包括约定数额过高、过低或者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极不合理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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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房屋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三、房屋买卖违约金如何计算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四、购房违约金的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购房合同出现违约的情况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根据实际情况,开发商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但是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就很少,经常发生购房合同纠纷。
处理这些纠纷,小编建议登陆赢了网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很有必要的。
来源:(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fc/247762.html)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房产买卖过户网上预约怎么办理/fc/655519.html∙房屋过户三种方式所交税费比较/fc/655518.html∙安徽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fc/655517.html∙擅自装修房屋有什么法律责任/fc/655516.html∙个人转租不找中介合同怎么弄/fc/655515.html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住房补贴/fc/655514.html ∙如何增加房产证建筑面积/fc/655513.html ∙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2018年) /fc/655512.html ∙如果房子被查封了房产证在谁手里/fc/655511.html ∙住房补贴是按照怎么提取的/fc/655510.html ∙判决后如果执行房子怎么过户/fc/655509.html ∙房屋买卖合同书写格式2018/fc/655508.html ∙分配的公房,单位不给办产权证怎么办/fc/655507.html ∙房产证的密码纸掉了有什么影响/fc/655506.html ∙商品房预售什么时候给首付款/fc/655505.html∙房产证的份额能转让吗/fc/655504.html∙租房合同终止,房东不退房费怎么处理/fc/655503.html∙住房三种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fc/655502.html∙公租房拆迁产权如何处理/fc/655501.html∙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那些材料/fc/655500.html∙第三套房产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fc/655499.html∙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费用是多少/fc/655498.html∙房产证份额变更费用 /fc/655497.html ∙租房一定要付押金吗 /fc/655496.html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和联系/fc/655495.html∙居住证的用处是什么 /fc/655494.html ∙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一后如何办理/fc/655493.html∙国有土地单位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fc/655492.html∙借房产证办理落户,能借吗/fc/655491.html∙申请公租房有补贴吗 /fc/655490.html ∙二手房抵押贷款限额与什么因素有关/fc/655489.html∙房东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吗/fc/655488.html∙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让退房也不退押金怎么办/fc/655487.html∙买房只交首付有房产证吗/fc/655486.html∙公租房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fc/655485.html∙买期房应该怎么交全款/fc/655484.html∙二手房交易程序和时间/fc/655483.html∙期房转让过户的机构是哪一个/fc/655482.html∙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fc/655481.html ∙棚户区改造与商品房开发的区别是什么/fc/655480.html ∙房屋产权证挂失程序和建议是什么/fc/655479.html ∙房产局违法颁发的房产证是否一定要撤销/fc/655478.html ∙租房子房主收押金应该收多少合适/fc/655477.html ∙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fc/655476.html ∙房地产开发涉及到的税费有哪些/fc/655475.html ∙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标准(2018年)是什么/fc/655474.html ∙小产权房办房产证要收税吗/fc/655473.html ∙车位产权证是和房产证一起办理吗/fc/655472.html ∙小学入学时什么时候需要看房产证/fc/655471.html∙房产证如果丢了如何补办/fc/655470.html∙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fc/655469.html∙外地房产证抵押贷款可以吗/fc/655468.html∙房租出租时有所隐瞒不想租了怎么办/fc/655467.html∙租房子出现问题怎么办/fc/655466.html∙二手房房产证过户后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fc/655465.html∙车位房产证上面有写吗/fc/655464.html∙公租房买卖的产权怎么分/fc/655463.html∙承租人申请房子优先购买权的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fc/655462.html∙一房二卖的赔偿标准(2018年)/fc/655461.html∙首套房证明去哪儿开 /fc/655460.html∙房产证里包括地下室和车位产权吗/fc/655459.html ∙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多久可以买卖/fc/655458.html ∙集资房如何办理可上市产权/fc/655457.html ∙阁楼面积能写进房产证里吗/fc/655456.html ∙房产过户后买家会不会有风险/fc/655455.html ∙房子想过户给亲人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fc/655454.html ∙房产证共有人死亡以后怎么处理/fc/655453.html ∙期房的转让方式包括几种/fc/655452.html ∙没租房合同怎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fc/655451.html ∙期房过户的费用是多少/fc/655450.html ∙安置房摇号程序是怎么样的/fc/655449.html∙个人住房超过多少要交税/fc/655448.html∙购买法院公开拍卖的房子产权归谁/fc/655447.html∙房产证是蓝色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fc/655446.html∙车库和车位有什么区别/fc/655445.html∙房东如何证明已归还租房押金/fc/655444.html∙租房子不满一年合同期,退房不退押金吗/fc/655443.html∙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户口迁出如何签订保障买受人的权益/fc/655442.html∙不可以出租的房屋有哪些/fc/655441.html∙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fc/655440.html∙出租房屋可以收取定金抵押金吗/fc/655439.html∙房产过户变更登记可以网上预约吗/fc/655438.html∙廉租房申请的地址在哪里/fc/655437.html∙租客不缴房租中介有责任吗/fc/655436.html∙房产证网签有什么证件/fc/655435.html∙房东收取的转让费应否退还/fc/655434.html∙2018年房产过户新规 /fc/655433.html ∙房产证办理需要购房者本人到场吗/fc/655432.html∙2018年房改房成本价怎么计算/fc/655431.html∙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fc/655430.html∙出租人合同没到期可以和二房东解除合同吗/fc/655429.html∙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程序有哪些/fc/655428.html∙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怎么办/fc/655427.html∙租房纠纷能找民警解决吗/fc/655426.html∙公租房申请条件2018 /fc/655425.html ∙租房子不交押金合法吗/fc/655424.html∙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缺点/fc/655423.html∙租房合同不写身份证号行吗/fc/655422.html∙国有土地上有没有房产证/fc/655421.html∙回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fc/655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