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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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三篇)

2024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三篇)

2024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____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一、引言名老中医工作室是国家医疗健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丰富的中医理论和诊疗经验,对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名老中医的宝贵经验,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特制定了____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名老中医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可中医药的价值。

2. 保护和传承名老中医的传统知识和技艺,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协作和交流,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1. 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培养机制(1)完善名老中医工作室的评选标准,确保选出具备丰富经验和卓越成就的中医师作为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

(2)组织中医师参加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培训和学习,包括中医理论、经验交流和临床路径等方面的知识。

(3)鼓励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视野。

2.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承(1)建立名老中医档案库,收集整理名老中医的传统知识和诊疗经验,确保其宝贵的智慧得以传承。

(2)组织中医师对名老中医进行传统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深入挖掘其经验和理论,确保传承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3)编制名老中医诊疗案例集,将其经验以案例的形式分享给更多的中医师和患者。

3. 提升名老中医工作室的服务能力(1)建立健全名老中医工作室的诊疗规范和流程,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名老中医的诊疗工作。

(3)推广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先进技术和疗效,增加名老中医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协作与交流(1)组织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议,分享临床经验和疗效。

(2)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的互联网交流平台,方便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3)支持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提升其影响力和竞争力。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Xx县中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出有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中医药人才,通过口传面授、临床应诊和实际操作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促进我院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卫生与健康大会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战略机遇,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经验的继承与创新,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

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1、各相关科室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

2、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3、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

五、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中央财政安排每个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

医院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使用资金。

并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进行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80%以下 0 分
提供项目各类经费支出报表 (需盖章)
提供说明材料。
提供调查问卷或其他说明材 料。
□已全部完成 10 分 □完成 80%以上 8 分
□完成 60%以上 6 分
未完成 0 分
自评 得分
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提供示诊室、示教室运行照 片。
提供资料库清单。
提供继承人名单、跟师照片、 跟师笔记、心得、交流活动照 片等。
提交相关协议、图片及巡诊记 录。
提供说明材料。
上传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继承人每年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 40 个工作日、
撰写 20 篇跟师笔记、6 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
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3.每年组织
开展 4 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累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 30 人。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满足 3 项要求:1.与 1 个乡镇卫生院、2 个村卫
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2.重点指导 1 名以上乡
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 名以上乡村医生;3.每年
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 4 次,累计时间不少于 4
个工作日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项目及时完成率。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条件建设 数量指标
传承建设
产出指标
培养继承人
质量指标
巡诊带教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率
标准 (分)
10 10
10
10 10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著、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中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度

中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度

中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度坚持中医临证,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做好传承工作,继承整理教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从而得到广泛地应用和传播;突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兼备、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中医顶尖人才;造就一支名老中医学术和临床经验采集保存,挖掘研究,交流推广的中医科研队伍;开展中医诊疗技术及文化宣传推广工作,弘扬中医药学术和文化。

1、设立专人负责,负责名医工作室坐诊、学员跟师带教的安排和考勤等日常工作。

2、名中医工作室有建设目标、工作制度和考核要求。

名中医工作诊室建立门诊日志、学术研讨或讲座记录本。

3、有计划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究和继承工作。

总结研究教授擅治常见病、疑难病的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形成系统的诊疗方案,并推广运用于临床。

4、参与临床疑难病例的中医诊断与治疗,开展中医会诊工作,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相关病种的中医诊疗常规或体系。

5、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宣传推广工作,提高中医治疗水平,促进中医专科(专病)做强做大。

6、开展师承带徒工作。

名医工作室有一整套进修及考核考评制度,使得中医传承得以顺利实施。

同时名医工作室还接受和安排研究生的临床实习。

7、将教授学术经验、学术理论推广应用于中医药理论研究、教材建设及教学之中。

8、研究教授的临证医案,整理其临床资料研究并出版专著。

工作室学习跟师制度一、跟师要求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通过继承工作使学术继承人达到: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二、教学内容继承教学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

1、跟师学习可随师门诊、查房或会诊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大师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工作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工作室的依托单位和工作室负责人,为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周期,由各工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于8月17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n。

五、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曾兴水黄峰联系电话:010—59957647邮箱:***************.cn附件: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月28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入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传承工作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指标》(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要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传承工作室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合理分配、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其他事项(一)本项目于2021年启动申报,于2022年开展建设工作,项目名称修改为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任务书寄送至我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cn。

(三)传承工作室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申请建立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账号(网址:http://118.144.35.10:48081/expin/login),在建设周期内按要求上传相关建设成果资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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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
(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着等。

3.总结提炼。

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重点选择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治疗的3—5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推广应用于临床。

4.传承研究。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相关课题的研究。

(三)人才培养建设。

1.传承团队的建设。

制定传承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不少于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

每月围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开展学习交流、病案讨论或中医医案评价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2.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通过临床跟师带教、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文化学习等方式,培养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3.培养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通过临床研究总结,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指导和现代科研分析,逐步探索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和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的培养。

4.举办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每年组织开展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或诊疗技能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弘扬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提高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四)网络和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典型医案、影像资料、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网络共享平台。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93号)要求,做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资料上传工作。

3.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跟师带教制度等。

4.探索建立项目管理运行、专家咨询、绩效评价、政策保障等各类长效机制。

四、预期成效
(一)出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着作1部以上。

(二)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制定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的常见病、疑难病临床诊疗方案3个以上。

(四)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和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

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五)举办国家级(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次以上。

(六)建设传承工作室网站1个,充分体现中医文化特色,有一定的患者咨询访问量。

五、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领导和政策协调。

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组织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培训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传承工作室承担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学科人才组成的传承团队,共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六、监督评估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立项单位的建设任务制定项目建设的考评表,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的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实施、日常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

建立管理档案,研究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大投入,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

(四)项目完成三个月内,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项目评估总结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管理局将于建设期满对项目组织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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