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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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程项目文件记录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和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管理和使用。

三、文件记录归档管理1. 文件记录的归档工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

2. 文件记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分类顺序进行归档,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以便随时检索和使用。

3. 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理过期、重复、无用的文件记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领导。

4. 归档文件的存放位置应设置密封、防潮、防火的文件柜或文件箱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文件记录,应特别注意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四、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1. 普通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为5年,特殊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到期后,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记录应进行销毁,不得外泄。

3. 对于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记录,可以在保管期限到期后转存到长期存储档案中,以备日后研究参考。

五、文件记录的检索和利用1. 文件记录的检索应遵循“先查简表、再查明细表”的原则,便于快速准确找到所需文件记录。

2. 对于需要借阅的文件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私自擅取、更改、销毁文件记录。

3. 对于经常使用的文件记录,可以将其扫描保存在电子设备中,方便随时使用和查阅。

4. 对于外部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需要的文件记录,应在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提供,不得私自泄露。

六、文件记录的备份和保护1. 对于重要的文件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在不同地点以防止数据丢失。

2. 对于电子文件记录,应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防止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3. 对于纸质文件记录,应做好防潮、防火等保护措施,确保文件记录的完整性。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一、文件管理目的该文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的文件管理流程,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便捷的查阅。

二、文件管理责任项目部文件管理的责任由以下人员承担: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指导文件管理工作;2. 文件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文件管理工作;3. 所有项目部成员:需遵守文件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保护文件。

三、文件分类和编号所有项目部文件需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以确保文件的组织和查找效率。

1. 项目管理文件:包括项目计划、进度表、会议纪要等,编号规则为 PM-YYYYMMDD-XXX,其中YYYYMMDD为文件创建日期,XXX代表文件序号;2. 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测试报告等,编号规则为 TD-YYYYMMDD-XXX;3.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变更通知书、付款证明等,编号规则为 CT-YYYYMMDD-XXX;4. 其他文件:包括通知公告、备忘录、培训材料等,编号规则为 OT-YYYYMMDD-XXX。

四、文件存储和保密所有文件需存储在项目部指定的网络存储设备中,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需要采取额外的保密措施。

1. 电子文件存储:所有文件需以电子形式存储在项目部的服务器或云端存储中,确保能够便捷地查找和共享;2. 纸质文件存储:对于需要保留纸质副本的文件,需存储在安全、防火的档案室中,并按照文件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3. 文件备份:定期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五、文件查阅和借阅项目部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和借阅文件,但需符合以下规定:1. 文件查阅:任何项目部成员有权查阅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但需提前告知文件管理员,并在查阅后将文件归还原处;2. 文件借阅:项目部成员如需借阅文件,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文件管理员批准,借阅期不得超过7天;3. 文件追溯:如需要查询过去的文件版本或修改记录,可以向文件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的资料整理管理工作,维护项目部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人员在资料整理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存档、整理、借阅、复制等。

第三条项目部所有资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整理和管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进行操作。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资料分为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两种形式,本制度均适用。

第二章电子资料管理第五条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文书、会议纪要等。

电子资料统一由项目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负责对电子资料的存储、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电子资料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更改、删除或泄露电子资料,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项目部每月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

备份的数据存储在指定的服务器上,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电子资料的归档工作由项目部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根据文件的主题和时间进行分类存储,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三章纸质资料管理第九条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报价单、进度表、设计图纸等文书资料。

项目部负责对纸质资料进行存档、整理、归档和借阅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纸质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文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借阅文书资料时,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对纸质资料进行分类存放,根据文件的主题和时间进行整理,确保文件的易于查找和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纸质资料的归档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文件整理和清点,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

第四章资料借阅管理第十三条项目部内部人员有借阅项目资料的需要,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借阅的资料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归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对外单位或个人借阅项目资料,需签订借阅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资料管理员等。

三、资料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 管理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

3. 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

4. 财务资料:包括预算、结算、审计报告等。

5.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进度表、进度变更记录等。

四、资料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其他人员: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五、资料收集1. 所有资料必须由指定人员收集,并确保资料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2. 收集的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无误后提交给资料管理员。

六、资料整理1. 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并建立索引。

2. 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

七、资料归档1. 所有资料应定期归档,归档周期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 归档的资料应有明确的标识,便于查找。

八、资料保管1. 资料保管应选择安全、干燥、防火的地方。

2. 资料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资料的保管状态,确保资料安全。

九、资料使用1. 资料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资料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归还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好无损。

十、资料更新1.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更新工作,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2. 任何资料的更新都应有记录,包括更新人、更新时间、更新内容等。

十一、资料保密1. 所有资料均为公司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外泄。

2. 对外提供资料时,应由项目经理审批,并做好记录。

十二、违规处理违反本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十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依规管理原则;(三)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设立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三)负责文件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四)负责文件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利用;(五)负责文件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文件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文件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工程文件档案;(二)合同文件档案;(三)会议文件档案;(四)项目管理文件档案;(五)其他文件档案。

第七条文件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应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文件应分类、编号、装订整齐;(三)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四)归档文件应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文件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文件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二)文件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三)文件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四)文件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第九条文件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文件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二)查阅文件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三)查阅文件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毁;(四)查阅文件档案应记录查阅情况。

第五章文件档案的销毁第十条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二)文件档案已经失去保存价值;(三)文件档案的销毁应经过审批。

第十一条文件档案的销毁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二)审批销毁申请;(三)编制销毁清单;(四)销毁文件档案。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一、资料归档和分类1、资料归档:项目团队应建立统一的资料归档系统,确保重要资料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备份。

归档资料应以项目名称和日期为主要标识,同时可以按照不同阶段、不同专业进行分类。

2、资料分类:资料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设计图纸、合同文档、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

每类资料应设定统一的存储位置和文件命名规范。

二、资料采集和整理1、资料采集:项目团队应每天定时采集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进度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和沟通记录的采集,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资料整理:采集到的资料应及时整理,确保资料的内容清晰、排版整齐。

可以建立专门的资料整理小组,统一安排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资料传递和保密1、资料传递:项目团队中的不同岗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进行资料传递和共享,确保信息的流通畅通。

传递资料时应注明传递对象和时间,确保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资料保密:项目中可能涉及到一些敏感的资料,如合同文档、设计方案等。

项目团队应建立严格的资料保密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不泄密,不外传项目资料。

四、资料查阅和更新1、资料查阅:项目团队中的所有成员都应具有查阅资料的权限,以便及时获取项目信息。

资料的查阅应按照资料归档系统进行,确保查阅操作简便、准确。

2、资料更新:项目中的资料可能会随着工程的进行而更新,例如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

项目团队应及时更新资料,确保所有成员都能获取到最新的资料信息。

五、资料备份和防丢失1、资料备份:项目团队应建立定期备份资料的机制,确保资料不会因为系统故障或人为原因而丢失。

备份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如云端存储或硬盘备份。

2、防丢失:项目团队应建立保管资料的规范流程,确保资料不会被遗失或遗忘。

同时,应加强对资料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人为疏忽导致资料丢失。

以上便是一个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规范的资料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项目团队更好地管理项目资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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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 公文处理办法1.1总则1.1.1为做好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铁五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指挥部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1.1.3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1.4公文处理应当贯彻党政分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保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1.5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指挥部或项目部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负责本指挥部或项目部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1.1.6指挥部或项目部综合部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架子队应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架子队公文处理工作。

1.2公文主要种类指挥部以编正式文号确定的公文种类有9种,凡编有文号的正式公文,均应在以下9个文种范围内准确使用文种。

1.2.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2.2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1.2.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1.2.4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1.2.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1.2.6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1.2.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

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3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1.3.1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

1.3.2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及保密期限。

1.3.3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1.3.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1.3.5上行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文尾附注处注明能对该公文咨询做出答复的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1.3.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1.3.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3.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如附件页数较多不能与主件一并装订,则应在单独装订的附件首面左上角注明主件的发文字号和附件顺序号,与主件一起发送。

1.3.9公文除“会议纪要”外,都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1.3.10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印发时间,以文件印制的日期为准。

1.3.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1.3.11.1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标引顺序应当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尾词标文种,最多不超过5个词。

1.3.11.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3.11.3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

1.4行文规则1.4.1行文应确有必要,且少而精,注重效用。

1.4.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1.4.3用指挥部行政、党工委版头行文适用范围:1.4.3.1《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文件》: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转发上级机关文件;部署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采取各项行动措施;发布行政法规、规章;下达和调整生产计划;奖惩事项;其它需要以指挥部名义行文的事项。

1.4.3.2《中共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的报告、请示;通知事项;向上级报告、请示;其它需要以指挥部党工委名义行文的事项。

1.4.3.3《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共青团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仅限于指挥部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用于其职责管理权限之内的事项,并分别由指挥部工会、共青团主管领导签发同意方可行文。

1.4.3.4与兄弟单位及地方联系、商洽工作,用《中共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版头。

版头线下右端标注编号。

标题应概括正文内容,不能仅以文种简写。

1.4.3.5要大力精简文件。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除法规性文件外,一般不得转发。

转发应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1.4.3.6各项目部、架子队要控制行文,注重实效,同时注意参照指挥部行文具体格式统一规范行文。

1.4.3.7指挥部对指挥部各部门一般不行文,工作需要时可以抄送。

指挥部机关各部门之间,有事当面商洽解决。

1.4.3.8指挥部向项目部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项目部的上级公司。

1.4.3.9各项目部及其架子队一般不得越级向局、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首先将事由向指挥部报告,经指挥部同意后行文,并抄送指挥部。

1.4.3.10“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给领导者个人。

1.4.3.11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4.3.12领导讲话以《情况通报》形式下发,不另行文。

1.5发文办理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校对、编号、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1.5.1拟稿拟稿应当做到:1.5.1.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1.5.1.2开门见山,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1.5.1.3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年份应当写全。

1.5.1.4结构层次序数正确。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1.5.1.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1.6用词用字准确、规范。

难懂的专用术语、行话、方言,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应当加注释。

文内使用简称,除已通用的简称外,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1.5.1.7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公文稿拟出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修改。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文目的是否表述明白,处理意见是否切实可行,与其他有关文件有无矛盾、重复、脱节,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是否已协商一致。

1.5.2会签主办部门核阅签字后,送相关部门会签。

会签的要点:一是文搞中提出的措施是否可行,数据是否合理;二是文稿中对本部门的要求或需要本部门开展的工作是否可行;三是文稿中涉及本部门的政策规定表述是否正确。

在会签过程中,如果修改的幅度较小,应直接在文稿中修改;如果修改的幅度较大,应与主办部门协商,建议重新起草。

1.5.3核稿会签完毕,主办部门应提交综合部或指定人员(架子队)核稿,。

未经审稿,各部门或主办人员不得擅自送主管领导签发。

核稿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发送范围是否适当,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涂改勾画较乱、字迹难以辨认的,应当退拟稿人抄清楚。

审核时对内容的重要改动,应当与主办部门协商,或提出意见,退拟稿人修改。

对涉及有关部门且主办部门经协商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公文,核稿人应当积极组织协调。

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指挥部领导。

1.5.4签发综合部审核签字后送领导签发。

一般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上行文,重要的或者涉及面广的,由指挥长签发;管理体系文件按程序文规定签发;有的公文经授权可由被授权人签发。

紧急公文签发而相关签发人不在而无法签字的,由综合部核稿人电话请示同意并注明后行文,相关签发人回单位后补签。

重要公文应电传签发人签发。

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不得擅自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当报经签发人同意。

1.5.5校对签发后打出的清样由拟稿人一校,由综合部二校,最后由主办部门三校。

核对均应签字负责。

1.5.6缮印缮印的文件,必须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份数准确。

缮印人员如对文稿有疑问,应当与经办单位联系,不得随意处理。

1.5.7用印用印前,应注意检查原稿是否经过综合部审核和指挥部领导签发,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公文组成是否完备。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不予盖章。

1.5.8登记和分发分发时,要对文件进行检查,防止差错。

以网络办公系统发送的文件资料,应在发文登记簿上注明发送的单位、内容、时间,并给予确认。

重要公文发出后,主办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领导反馈,综合部要做好督办。

1.6收文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1.6.1签收和登记公文由综合部或者指定的人员统一拆封、登记。

没有经过综合部签收的公文,应当到综合部补办登记手续。

收取电子文件也应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并及时处理。

1.6.2拟办和批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由综合部长提出拟办意见后,再送领导人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需送领导人批示时,应当同时将主要内容告知主办部门。

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分办时应当确定一个主办单位。

分辨不清主办单位的,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或者请示领导确定。

审批公文,对有有办理事项的,批办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时间。

1.6.3承办收到需办理的公文后,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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