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作业、电气作业、高空作业等。
第三条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条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本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第五条作业申请应提前提交并经作业负责人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未包含的内容,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流程第一节作业申请流程第八条作业人员需提交书面作业申请,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
第九条作业申请应提前提交至作业负责人,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条作业负责人应在收到申请后,对作业内容进行评估和审批,并确定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作业负责人应将审批结果告知作业人员,并签署作业许可证。
第二节作业执行流程第十二条作业人员需携带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未获许可不得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佩戴相应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作业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作业负责人汇报。
第十六条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将作业许可证交还作业负责人。
第十七条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作业安全和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第一节设备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设备作业前需检查设备及相关部件是否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第二十条设备作业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设备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备作业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寿命。
第二节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电气作业前需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措施,避免电击和火灾等事故。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作业,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安全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是指在进行特定安全作业之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发放给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的准入证件。
第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二章许可证的分类和颁发第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分为常规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类。
常规许可证是指对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长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临时许可证是指对特定短期安全作业的人员,进行短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第六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许可证审核小组的评审和批准。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常规许可证:1.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2. 通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临时许可证:1. 有临时安全作业需求;2. 经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九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应当注明许可证种类、有效期、颁发部门、持证人姓名、照片等信息。
第三章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必须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十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关事故风险,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许可证,不得转借或盗用。
第十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在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调查。
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流程,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气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设备内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等。
3. 临时用电作业:包括临时电源接入、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等。
4.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5. 起重吊装作业:包括设备、构件的安装、拆除、维修等。
6.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7.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8.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职责与分工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对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和存档等工作进行监督。
2. 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监督。
四、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1. 作业单位在开展作业前,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并填写《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 《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2)作业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3)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及参与人员;(4)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5)作业完毕后的清理工作。
3. 安全环保部对《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业予以批准,发放《作业安全许可证》。
五、作业安全许可证的使用与监督1. 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许可证》的要求,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负责人应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进行整改。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许可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作业许可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审批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和撤销;3. 组织开展作业许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对作业许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安全;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3. 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4. 作业过程中做好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作业许可内容第六条作业许可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 作业人员姓名、工种、资格;3. 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4. 作业许可审批人、审批时间;5. 作业许可证编号。
第七条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1. 作业单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 审批人审批;4. 作业单位领取作业许可证。
第四章作业许可执行与监督第八条作业单位在领取作业许可证后,应按照许可证要求组织作业,并做好以下工作:1.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 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3. 作业过程中做好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4.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作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2. 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3. 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 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作业的岗位和人员。
二、作业安全责任1. 公司高层应当明确作业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和责任追究机制。
2. 部门负责人负有对所辖岗位的作业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作业前准备1. 作业人员应根据所从事的具体作业内容,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 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产生的垃圾和危险物品。
四、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设备,并使用可靠的安全工器具,如登高设备、安全带等。
2. 进行机械或电气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个人的安全。
3. 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处理1. 出现意外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
2. 在事故发生现场,应进行现场保护,如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火源等,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六、作业安全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和汇报。
2.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七、安全意识教育1. 公司应定期组织作业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
八、附则1. 对于违反作业安全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记过、禁止工作等。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很多作业需要进行特殊的操作和操作条件,如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操作等,这些操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且必须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为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出了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在作业过程中能够正确操作,并且能够应对突发情况。
2.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规范作业过程,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强化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减少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涉及特殊作业的部门和岗位。
四、制度内容1.申请许可证作业负责人在进行特殊作业前,必须填写申请表,详细描述作业内容、工作场所、风险评估及所需措施等相关信息。
申请表需经过相应主管领导审批。
2.安全培训作业人员在进行特殊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应培训,包括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急救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危险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3.现场勘察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认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
4.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负责人根据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结果编制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步骤、安全措施、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等内容。
5.安全会议在开始特殊作业前,召开安全会议,通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进行操作规程的确认和讨论。
6.许可证发放作业负责人根据申请表、作业计划和相关培训记录等资料,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限、证书编号等信息。
7.作业监督作业负责人应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并随时与作业人员沟通交流,保证作业的安全性。
8.事故报告如发生意外事故,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领导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等,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单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许可作业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需要进行许可作业的场所和项目。
第三条许可作业是指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管理较为复杂、需要特别规范和限制的作业活动,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内进行许可作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许可作业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第五条所有从事许可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第二章许可作业的程序第六条许可作业的程序包括许可申请、审批、落实和监督等环节。
第七条申请许可作业的人员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作业的性质、目的、范围、所需设备、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
第八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许可或者拒绝许可的决定。
如有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材料。
第九条获准许可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十条许可作业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三章许可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超范围和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二条许可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四条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作业前,必须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并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五条许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酗酒、吸烟、乱丢废弃物品等行为。
第十六条许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许可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作业要求。
第四章许可作业的收尾工作第十八条许可作业结束时,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做到无漏报、无疏漏。
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监管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规范作业流程,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设备维护、仓储作业、建筑施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目标是建立健全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体系,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小事故损失。
第四条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的遵守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或者规避。
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和加强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确保其合理有效。
第二章作业安全许可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有关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作业环境和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
第六条公司设立作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进行作业安全检查和培训,协助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保证作业安全。
第七条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设备维护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作为委员,设立常设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作业安全事宜。
第八条公司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设立安全主管,负责公司内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的执行,并报告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作业安全许可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内部所有作业必须经过作业安全许可管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执行和监督。
第十条申请作业安全许可的部门应提供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人员、作业内容等。
第十一条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安全主管将作业计划下发到相关部门,并组织作业前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作业执行时,安全主管负责现场监督,确保作业流程按照计划执行,并在作业结束后组织作业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作业安全许可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内部作业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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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规范各分公司安全作业管理,控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减少或避免各种灾害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各项目工程建设及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作业等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动火执行人
3.1.1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证。
3.1.2动火执行人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报告。
3.1.3动火人执行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3.1.4动火作业结束后,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2监护人及监督人
3.2.1监护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3.2.2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
3.2.3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3.2.4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报告。
3.2.5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
3.2.6监督人(当值保安人员),监督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完整性及监护人在场情况。
3.3动火单位负责人
3.3.1动火单位课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向作业人员交代动火安全注意事项。
3.3.2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3.3在动火作业完成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后关闭动火作业。
3.3.4遇特殊情况,现场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动火作业的,提出取消动火作业。
3.4工程项目负责人
3.4.1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4.2确认动火人、动火方式、审核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5车间审批人(工厂厂长/经理)
3.5.1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动火安全措施。
3.5.2负责终审批准一级与二级动火作业。
3.6过程监督人
3.6.1行政单位负责“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并给予办理进出入证件。
3.6.2“动火作业可证”的监督与检查。
4.0 管理程序
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动火作业许可→过程监护及监督→动火作业完成确认。
4.1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4.1.1项目技术负责人协调工程委托单位及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事项提出详细要求并形成纪要。
4.1.2负责工程施工异常情况处理及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4.2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
4.2.1工程项目负责人协助施工单位办理“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证”,行政单位/管理单位发放进出入证件。
4.2.2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按《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证》执行。
4.2.3“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审批人为车间或部门主管。
4.3. 动火作业许可
4.3.1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
a)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b)二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c)三级动火作业:一级和二级以外的动火作业。
如生产车间外的道路上的动火作业。
4.3.2遇节日、假日时,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
如确实必要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报备总值班人员和当值保安人员。
4.3.3所有的动火作业,全过程监护人由工程委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
4.3.4动火人应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3.5动火证有效日期控制:一级动火作业只限申请当日有效,跨日须重新申请。
二级动火作业只限3日有效。
三级动火作业只限6日有效。
4.3.6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3.7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作业完毕。
4.3.8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按《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执行。
4.3.9动火作业审批人为车间负责人或工厂经理。
4.3.10所有被授权审批安全作业许可证者,在审批之前必须确认现场环境、设备、施工等安全无误后才可审批该项作业,并确实掌握及预防从事作业时可能发生的状况。
4.4动火过程监护及监督
4.4.1监护人必须全程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报告。
4.4.2监督人(当值保安人员),监督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完整性及监护人在场情况,发现异常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4.5动火作业完成确认
4.5.1动火监护人在动火作业完成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确认后关闭动火作业。
备注:对安全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及监督人的要求
a)安全作业审批人为所属辖区经理(厂长)或其代理人,监护人为所属辖区熟悉工艺人员(班长或组长),监督人为各分厂行政单位指派人员(保安人员)。
b)安全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及监督人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0 附件
5.1 《进入现场安全作业许可证》
5.2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
拟案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