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10.22•【文号】农产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企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农产发〔2021〕5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目标,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重点任务,以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科技支撑、金融助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产业根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龙头企业主导作用和农民主体地位,满足消费者绿色、安全、多样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支持政策,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进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形成市场出题、科企协同攻关的创新机制,推动新技术研发、新装备创制、新产品开发和新模式应用,引领带动产品转化增值、产业提档升级。
——坚持全链打造。
发挥龙头企业的链主作用,不断拓展农业的食品保障、休闲体验、生态涵养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加销服贯通、农食文旅教融合,构建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济政办字〔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5日济宁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骨干力量,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为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农产发〔2018〕3号)和省委、省政府《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鲁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一县一业”发展思路,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资源要素,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推动龙头企业由分散布局向集中集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单打独斗向联合经营升级,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带动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转型发展,为脱贫攻坚和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升、产业融合度提升、带动能力提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为了培育和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实施方案,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培育和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和整合,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二、目标设定1.培育和培养出1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提高农业产业链的一体化和协同发展水平3.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4.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技术的先进化和智能化5.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实施步骤1.制定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投资和发展。
2.优选培育对象:依据企业规模、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指标,优选出1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给予专项支持和培育。
3.强化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4.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ISO和协会认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可靠性。
5.加强品牌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自主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
6.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空间。
7.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可追溯性,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
8.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吸引一批专业化和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化管理人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9.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和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协同发展。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0日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走好乡村振兴道路,必须以产业兴旺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产业特别是农业特色产业对乡村振兴的引领支撑作用,激发都市精致农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和市场导向,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济南资源禀赋和农业特色产业基础,按照逐产业实施全链条打造的思路,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市十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重构升级,加快构建产业精深、产出精品、经营精细、科技精湛、服务精准、装备精良、景观精美、文化精粹的都市精致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依城发展,为城服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冀政[2012]100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4【实施日期】2012.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0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精神,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改善发展环境,在项目建设、基地拓展、品牌培育、集群发展和利益联结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到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年销售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0家,争取更多的企业进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行列。
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1000万户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牵动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动原料基地,原料基地辐射农户,促进产加销有效衔接。
坚持突出特色。
注重资源禀赋,在特色上做文章,在优质上下功夫,在高效上找出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定粮食、提高菜果、做强畜牧,提升加工水平,打造知名品牌,推动产业升级。
坚持项目带动。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开展战略合作,切实发挥投资拉动效应,促进企业上档升级,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坚持机制创新。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十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4日十堰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十办发〔2021〕10号)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六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提质增效,突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提升龙头企业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3家、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培育规上农业企业300家以上,每个重点产业链打造1个以上全省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3-5个全省知名企业品牌;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其中规上产值700亿元以上),综合产值力争过300亿元的产业链达到2个(食用菌、生猪),过200亿元的产业链达到1个(茶叶),过100亿元的产业链达到1个(黄酒),过50亿元的产业链达到2个(木本油料、水果),六大产业链综合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各县(市、区)根据本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各产业链2021-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一)推进规模经营,壮大龙头企业1.优化产业基地布局。
积极参与全省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房县、郧阳区两个重点县香菇年生产规模分别达到6000万棒以上,建设20个年产能力在500万棒以上的食用菌种植大镇;在竹山县、郧阳区、房县建设3个大型现代化生猪场,年生产规模分别达到100万头以上,在全市建设40个万头以上猪场;在竹溪县、竹山县、房县建设百公里有机产业带,基地面积达到80万亩,其他县市区茶叶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在丹江口市、郧阳区、武当山特区等库区建设40万亩优质柑桔基地,在全市建设20万亩猕猴桃及其他小水果基地;在丹江口库区低山河谷地区建设15万亩油橄榄基地,在竹溪县、竹山县、房县建设20万亩漆树基地,稳定现有80万亩核桃基地,重点在竹溪县、郧西县等地发展油茶、油牡丹等其他木本油料基地15万亩;以房县、郧阳区为核心,建设10万亩糯稻、酒曲原料标准化种植基地。
实施方案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措施与计划
实施方案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措施与计划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资源的日益紧缺,农业发展在如何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和改善农民收入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制定并实施一套有效的措施与计划非常关键。
本文将探讨一些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措施与计划,以满足目标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一、加强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应用1.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设备与技术。
通过引进现代化的农业科技设备和技术,如精准农业、无人机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2.推广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
通过发展智慧农业、温室农业等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生产对土地、水资源的需求,还能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环境。
3.加强数字化农业管理。
应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建立完善的农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农民能够更加科学地进行农业生产决策,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与营销1.培育农产品品牌。
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消费者更加信任和认可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如拓展农业电商平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提高农产品上市和销售的渠道和效率。
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监督,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提高农民收入和福利保障1.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
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引导农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以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减少农民面临的风险。
3.加强农民培训与技能提升。
通过开展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四、优化农业政策环境1.制定完善的农业支持政策。
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给予农民和农业企业一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在农业产业链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能够带动和引领整个产业链发展的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这包括先进的农业种植、养殖技术,高效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科学的生产计划和供应链管理。
企业应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环保和可追溯。
其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企业应注重产品包装和营销策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企业应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市场份额,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和差异化发展。
此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企业应关注农民收入和就业,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和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同时,企业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方面。
只有具备了这些标准,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引领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希望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能够引导更多的企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点、问题及发展思路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点、问题及发展思路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一些特点,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点1.技术先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往往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通过科学的种植、培育、养殖、加工等技术手段提高农作物和畜禽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升农业产业效益。
2.规模化生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往往具有较大的规模,通过规模化生产和采用现代化生产设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品牌化营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营销推广能力,能够通过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占据市场份额,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4.产业链整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常会进行产业链的整合,从原材料种植或养殖到产品加工和销售的全流程参与,通过产业链整合实现降本增效。
5.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重科技创新,不断引进和研发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1.产业链长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常需要参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而由于产业链较长,管理难度和成本较高。
2.资金需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创新投入、市场营销投入等,而目前农业投入水平相对较低,资金来源较为有限。
3.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要面临着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严格管理和监督,而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对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忽视和违规行为。
4.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常需要依托农民合作社进行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但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较为普遍。
5.市场竞争: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竞争逐步加剧,一些企业可能面临着市场份额下滑、利润率降低等问题。
三、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思路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开展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等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附加值。
农业产业化发展策划方案
农业产业化发展策划方案一、前言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因此,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紧迫任务。
二、发展现状分析(一)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农业生产仍以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所占比重较低。
农产品品种单一,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业生产大多以家庭为单位,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薄弱,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
(三)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少,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缓慢。
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缺乏科学种田、养殖的知识和技能。
(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抗灾能力弱,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发展目标(一)短期目标(1-2 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引进和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品种。
(二)中期目标(3-5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链,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得到显著发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 XX%以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长期目标(5-10 年)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四、发展策略(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
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选择适合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重点发展,如特色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等。
2、调整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
扩大优质粮食、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提高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比重,发展生态养殖、循环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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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意见》(甘政办发〔2015〕1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18年,集中培育10个以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5个在主板上市,5个以上在新三板上市,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创建重点以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育。
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
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企业实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建标准(一)经济实力强。
在我省注册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特色优势明显、成长空间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70%以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贷款;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二)科技含量高。
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企业建有研发机构,能开展自主研发,具有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有全国著名(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发展潜力大。
企业产权明晰,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
(四)带动能力强。
通过建设原料生产基地、领办合作社或订单生产,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合作社和农户的数量应达到1500户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工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问题,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多渠道整合和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的相关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龙头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每年对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对进入辅导期拟上市的龙头企业,从省列产业化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奖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三)支持龙头企业重组和融资。
加大招商力度,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与省内龙头企业合作,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
推荐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通过股份转让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推动企业股改、并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推进优势产业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
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承担粮棉油示范基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项目。
(五)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支持龙头企业在省内外设立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产销对接。
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
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机遇,帮助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创建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实施方案为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0个左右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其中:示范区30个左右、示范园70个左右。
到2018年,创建认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实现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生产要素集聚、科技支撑有力、经营机制完善、产品商品率高、综合效益显著,成为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创建重点(一)基础设施。
加快水、电、路、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喷滴灌、畜禽标准化圈舍、实用农机具等装备设施,配套建设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物流设施,不断提升园区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二)产业水平。
各地要根据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统筹规划比较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主导产业。
示范区(园)建设要突出优势特色产业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
(三)发展方式。
以市场为导向,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丰富产业内容,延长产业链条,强化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储运、品牌管理等环节,提高产品附加值。
促进“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的形成,转变农业生产和管理方式。
三、创建标准(一)现代农业示范区。
1.基础设施良好。
示范区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设施装备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无害化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服务设施齐全。
高标准农田比重超过5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高于同类地区5—10个百分点。
2.产业化经营水平高。
示范区主导产业清晰,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农产品可追溯机制建立,品牌营销和市场开拓力度大,至少有1个国家或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著名农产品商标。
种养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高于同类地区2—3个百分点,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占比超过70%。
3.科技支撑有力。
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示范场所,引进、集成与创新转化能力较强。
科技进步贡献率高于同类地区2—3个百分点。
主要农作物及猪、禽、奶牛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肉牛、肉羊良种化率达到80%以上。
4.运行机制完善。
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
已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5.示范带动能力强。
示范区“四化同步”推进特征和成效显著,能切实发挥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同类产业优势地区特色农业发展,进而带动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带建设。
(二)现代农业示范园。
1.示范园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符合区域农业的发展方向,产业集中度高,重点产业占比60%以上。
2.示范园生产组织方式先进,支撑服务体系健全,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形成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具有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网络。
3.示范园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实行“行政化引导、市场化运作、商品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规章与管理制度。
4.示范园建设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其中:种植类示范园面积在河西地区1000亩以上,其他地区500亩以上;养殖类示范园要求肉牛、肉羊和生猪年出栏分别达到10000头、20000只和20000头以上,奶牛、家禽存栏量分别达到5000头和5万只以上;加工类示范园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四、工作措施(一)明确创建主体。
示范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是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对示范区建设负总责,自主整合各类涉农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示范园建设必须是以生产、加工、销售或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包括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开发服务机构或其他企事业法人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原则上每个市州及农垦公司各1—2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原则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农垦公司至少各1个。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牧、国土、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道路、土地治理、小水利工程等涉农投资及项目,倾斜支持示范区(园)建设;要通过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等形式,引导农民增加农业投入。
尤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园区建设,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要广泛吸纳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形成财政支持、农户投入、银行融资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格局。
(三)强化运行管理。
坚持和完善“省级制定创建标准,市级加强监督管理,县级政府创建或引导经营主体自主创建,财政奖补和项目支持相结合,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要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监测和考评办法,建立扶优扶强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发展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示范区(园),省上将授予“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并由省财政安排资金给予奖励;对建设进程缓慢、发展水平不高、难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区(园),不再纳入省级示范园区管理。
(四)探索创新模式。
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和模式,树立典型,扩大宣传,打造一批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经验和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科技支撑型、企业带动型、休闲观光型、试验示范型等多种类型的园区发展模式。
建设1000个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全省优势特色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全省推动,任务到县,分年实施,逐步壮大”的原则和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技术标准化要求,以创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为抓手,以增强优质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为创建主体,到2018年在全省优势产区创建1000个优势特色产业生产示范基地。
其中种植类基地600个,养殖类基地400个。
(分地区、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一)种植类基地。
创建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40个,其中水果基地100个,干果基地40个,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达到100%,果品商品果率达到95%以上,优质果率达到85%;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20个,基地内种苗统供率达到100%,产品无公害率达100%;马铃薯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30个,其中种薯基地30个,商品薯基地100个,基地内脱毒一级以上种薯利用率达到100%,机械化播收率达到60%以上;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70个,基地内优质种苗统供率达到80%以上,机械化生产水平达到30%以上;玉米制种示范基地30个,基地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率均达到100%;牧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60个,良种化率达到100%,商品率达到90%以上,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其他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个,良种化率达到100%,商品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