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老年公寓员工规章制度

老年公寓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老年公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六条老年公寓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老年公寓应当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技能等。
第八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老年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员工应当尊重老年人,礼貌待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得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等。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员工福利与处罚第十四条老年公寓应当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老年公寓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老年公寓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老年公寓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老年公寓所有。
老年公寓员规章制度

老年公寓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保障老年公寓的安全,维护老年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老年公寓。
第三条老年公寓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老年公寓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老年公寓入住对象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第六条老年公寓入住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无重大疾病,能自主生活;(三)遵守老年公寓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老年公寓入住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三)健康证明;(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八条老年公寓退住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管理者提出申请,经管理者同意后办理退住手续。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九条老年公寓提供以下服务:(一)住宿服务;(二)餐饮服务;(三)医疗保健服务;(四)文化娱乐服务;(五)家政服务;(六)其他老年人需要的服务。
第十条老年公寓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适合老年人口感、营养均衡的餐饮。
第十一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疾病问题。
第十二条老年公寓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三条老年公寓应当提供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生活帮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老年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
第十七条老年公寓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火灾隐患行为。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八条老年公寓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九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引导老年人养成环保意识。
居家养老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负责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清洁等;2. 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协助解决生活困难;3. 负责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协助联系医疗机构;4. 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5. 负责收集老年人需求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6. 参与机构内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3. 佩戴工作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展示良好形象;4.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5. 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6. 不得泄露老年人隐私,尊重老年人意愿;7. 不得收受、索取或变相收受老年人的财物;8. 不得在工作中推诿责任,对老年人态度恶劣。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员工考核分为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 业务能力:是否熟练掌握各项服务技能;3. 团队协作: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4. 服务质量:是否满足老年人需求,得到老年人好评。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老年人利益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老年公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寓内老人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工原则1. 公寓工作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2.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 办公室每年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按照岗位编制进行。
三、岗位职责1. 保洁员:负责公寓的清洁卫生,确保老人生活环境的整洁。
2. 护理员:负责老人的日常护理,包括生活照料、疾病观察、紧急处理等。
3. 医护人员:负责老人的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康复指导。
4. 行政人员:负责公寓的日常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营养师:负责制定老人的营养膳食计划,确保饮食健康。
四、考勤管理制度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说明原因。
3. 请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离岗,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奖惩管理制度1. 对工作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3. 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措施由公寓管理部门制定。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老人的人身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公寓消防安全。
七、用餐制度1. 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午餐,时间11:50-12:30。
2. 护理人员、医务人员、门卫、餐厅工作人员每日3餐免费。
3. 值班人员值班日:午餐、晚餐和次日早餐免费。
八、培训制度1. 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所有服务人员。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人员应严守本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当定期组织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
第二章服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服务人员享有与其工作岗位和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服务人员有权知悉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有权享受培训、学习和提升的机会,有权参与相关决策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服务人员应当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
第九条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客户的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不得有不良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服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安排和调度。
第十二条服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做好工作记录和汇报,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十四条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注意老年人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供必要的照护和援助。
第十五条服务人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个人隐私,不得侵犯老年人的人身权益。
第十六条服务人员应当与老年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第十七条服务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和业务技能,不得从事与工作岗位不符的活动。
第十八条服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睦相处,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服务站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滥用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客户的相关信息。
养老院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老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养老院及入住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全体务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员、厨师、保洁员、保安等。
第三条养老院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护理员职责:1. 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洗浴等;2. 观察老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3. 负责老人的心理疏导,关爱老人的身心健康;4. 负责老人的衣物、床单等生活用品的清洗、晾晒;5. 配合医生对老人进行康复训练。
第五条厨师职责: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保证食品质量;2. 根据老人的饮食习惯,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3. 负责养老院的膳食烹饪、分发等工作;4. 保持厨房及餐厅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保洁员职责:1. 负责养老院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2. 负责老人衣物、床单等生活用品的清洗、晾晒;3. 保持老人活动区域的整洁,确保老人安全;4. 负责养老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第七条保安职责:1. 负责养老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入住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控制人员进出;3.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4. 定期对养老院内部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养老院全体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应遵守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养老院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入住老人的隐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养老院对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等。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务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务工人员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养老院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养老院另行规定。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共5篇)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共5篇)第一篇: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晨曦晚韵康乐老年公寓规章制度1、老年公寓所有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老年公寓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老年公寓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老年公寓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晨曦晚韵康乐老年公寓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公约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老年事业;二、以公寓为家,视老人为父母,视家属为亲人;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四、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爱护老人;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礼貌待人;六、文明用语,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七、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共同进步;八、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奋发进取。
二不、四轻、五心二不:1、出现事故和严重差错发生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出现事故和严重差发生的当事人未受教育不放过。
四轻:1、说话轻;2、走路轻;3、开关门轻;4、操作轻。
五心:1、接待客人要和蔼热心;2、服务老人要认真细心;3、解释情况要慎重耐心;4、对待老人要体贴关心;5、接受意见要诚恳虚心。
十五个允许、不允许1、允许老人挑选服务员,不允许服务员挑老人。
2、允许老人能干的事情不干,不允许服务员将服务推给老人。
3、允许老人给服务员添麻烦,不允许服务员嫌麻烦。
4、允许老人对服务工作不满意,不允许服务员对老人不满意。
5、允许老人不听劝告,不允许服务员不耐心去工作。
老年公寓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确保入住老人的安全和公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所有值班人员,包括门卫、安保、清洁、医疗等岗位。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寓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确保公寓安全、有序、舒适。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门卫值班职责:1.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核对来访者身份,确保公寓安全;2. 负责公寓出入口的管理,控制人员、车辆进出;3. 定期巡视公寓,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4. 确保公寓消防设施完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5. 负责公寓内秩序维护,制止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安保值班职责:1. 负责公寓内巡逻,确保入住老人安全;2. 监控公寓内公共区域,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4. 确保公寓内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维修。
第六条清洁值班职责:1. 负责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2. 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公寓环境整洁;3. 维护公寓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七条医疗值班职责:1. 负责入住老人的日常医疗服务;2. 及时处理突发疾病,确保老人生命安全;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章值班纪律第八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第九条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牌、睡觉等;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尊重老人;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入住老人隐私。
第四章值班交接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第十四条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汇报,了解值班情况;第十五条交接班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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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促进安定团结,经全体员工一致通过以下制度,望共同遵守,违者按制度处理。
一、过量饮酒闹事的制度。
在老年公寓内或街上饮酒量闹事,第一次肇事酒醒后,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2元,如有医药费、损失费或其他费用由肇事者负责。
如出现第二次饮酒过量闹事,要在老年公寓内院工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将检讨张贴在公共场所,扣发当月生活费5元,发生的医药费、赔偿费由肇事者负责。
发生第三次,除按第二次有关条款处理外,扣发当月生活补助费10元。
二、进一步落实安定团结的有关制度。
在老年公寓闹不团结,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摆东家,说西家,惹事生非,搬弄事非,造成讲嘴闹矛盾,由领导找谈话,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当月生活费2元,如出现第二次,扣减当月生活费4元,并作公开检讨和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出现第三次扣发当月生活费8元,并付有关人员的调解误工费,并在大会上作检查,写出公开检查张贴在公共场所。
第四次出现除按第三次处理外,除外。
三、关于请销假制度。
请假上街自身不注意安全,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
50%,自身负责50%,护理费和护理监护人负担,未经请假上街,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20%,自身负责80%,护理和护理费老年公寓不予解决。
请假回家走亲访友等发生的事故,忽在家造成生病所发生的医药费和有关费用由接待的户主与本人共同承担;未经请假回家,走亲访友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或生病造成的经济费用,除按请假的处理外,还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5,10元。
四、在老年公寓内或院外发生打架斗殴,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一律由肇事者自行解决,并按治安条例处罚,并扣减当月生活费10,20元。
五、损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并作书面检讨,根据情节扣减生活费5,10元。
六、个别员工白天黑夜乱窜,拾垃圾,造成不安全事故或生病,发生的费用和药费一律由自己负责,经多次教育不改,影响老年公寓的。
开除
七、在老年公寓居住生病后住院超过两夜以上,由本人的护理人员到医院护理,护理人员的一切费用自行解决。
以上条款,除个别的精神病人、老年痴呆证、无理智的人员除外,其余员工从2009年1月10日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