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管路吊挂规定标准

管路吊挂规定:
1、管路应敷设在靠工作面侧,管子必须用管子钩吊挂,管子钩必须垂直于巷道,最底层管子吊挂高度距底板不低于1.8米,吊挂间距为3米。
2、管路吊挂应保持平直,紧贴巷道侧帮,管子严禁90°死弯。
3、管子必须按压力水管、风管、排水管由上而下的顺序吊挂。
4、管路敷设经过巷道交叉点或经过设备时,必须做过桥处理;不能压在设备上,因高度限制,必须用软管做过桥。
5、所有风水管路严禁出现滴、漏、跑、冒现象。
6、按规定每根管子必须刷漆编号。
①井下所有巷道排水管为铁红色;②压力水管为绿色;③压风管为橘红色;④液压管为深兰色。
⑤手轮全部为红色。
7、井下7趟分别是○1压力水管为绿色○2压风管为橘红色○3井下所有巷道排水管为铁红色○4液压管为深兰色○5注浆管黄色○6注氮管灰色○7消防管红色所有手轮全部为红色。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士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 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 1 .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 1.6米。
(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九)、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3、巷到一侧挂有 2 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 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型号、电压、长度、检查人、始末端名称,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风水管路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风水管路加工和安装管理制度为规范井下风水管路加工、安装、使用和维护,减少“跑、冒、滴、漏”,实现矿井风水管路“生命线”紧跟掘进头,为掘进安全生产打下基础,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一、风水管子加工规定:风水管子加工统一由矿修理房加工和刷漆,加工标准如下:1、管子盘焊接要与管子中线垂直,不能出现歪斜,焊渣要清理干净,焊缝不能出现漏水。
2、管子弯头焊接要横平竖直,不能出现斜口。
3、风水管子焊成后要进行刷漆防腐,水管要刷成灰色,风管要刷成绿色。
4、风水管子加工焊接,每50米要焊一个1米长的管子三通短节。
风水管子焊成后在地面指定地点存放。
5、每个新开的掘进头,风水管路支路开口,由机电修理房机修工进行安装开口,各掘进头施工队派人配合安装,每个新开掘进头风水管路支路开口必须安装风水管闸门,便于各掘进头续接风水管路和维护。
6、风水管子过固定大巷口要焊成龙门架过巷,其它巷道过巷用软连接管子入地过巷,过巷水管不能漏水,不能斜拉,不能影响过人、过设备,龙门架和管子拐弯短节焊接由机电修理房加工,安装由修理房修理工安装,施工队将过巷所用物件运到安装过巷的地点,不配合一次罚款20元。
二、风水管子安装:风水管路安装要求如下:1、新开掘进头风水管子开口后由各施工队自己安装,不安装或者安装不到位,对施工队进行罚款一次200元。
安装时由各施工队根据本队实际掘进进度,到机电运输部开领料单领取风水管子,到仓库领取安装管子配件,不扣施工队材料费,领出后与本队材料一同装车下井,由本队负责运输到掘进地点并进行安装。
2、风水管子安装高度:从巷道底板起300毫米开始吊挂风水管子,水管在上,风管在下,风管与水管间隔200毫米。
吊挂铁丝要用双铁丝,不能用单股铁丝,吊挂间距3—5米。
否则一处罚款20元。
3、风水管子每安装50米左右要安装一个短节留一个阀门,便于洒尘和巷道维护用气,风水管子安装到掘进头时风水管子要安装管子堵头便于管子变头接软管,风水管路要安装到距掘进头20米处,实现风水管路紧跟掘进头的要求,违者对责任施工队一次罚款100元。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电缆吊挂作业,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标准及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井下电缆吊挂作业,包括电力、通讯、石油和化工等行业。
第三条井下电缆吊挂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吊挂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吊挂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二章井下电缆吊挂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井下电缆吊挂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吊挂作业;(二)吊挂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和机械的正常工作;(三)吊挂作业应提前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有相关人员进行复审;(四)吊挂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五)吊挂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断裂或滑脱,保持稳定;(六)吊挂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清理,确保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井下电缆吊挂的管理要求第六条井下电缆吊挂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管理:吊挂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二)培训管理:吊挂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掌握相关操作规范;(三)设备管理:吊挂作业现场应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四)风险管理:吊挂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五)事故管理:对于吊挂作业中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六)记录管理:吊挂作业的各项记录应及时完整地进行备案。
第四章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措施第七条井下电缆吊挂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吊挂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二)吊挂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和机械安全可用;(三)吊挂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四)吊挂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并设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五)吊挂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畅通,防止中毒和窒息的事件发生;(六)吊挂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确保作业安全和卫生。
煤矿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相关规定1、电缆布置、走向、吊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吊挂电缆必须采用布置镀锌6×19/9.3mm钢丝绳配合固定电缆钩方式进行吊挂电缆。
钢丝绳首尾两端必须固定在有效锚杆或锚索上,选用钢丝绳卡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太大了卡扣连接卡不紧。
钢丝绳端头绳卡数目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应≥钢丝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距离≥140mm。
3、钢丝绳、绳卡应配套使用,绳卡要一顺排列,应将U 形环部分卡在绳头的一面,压板放在主绳的一面。
上钢丝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1/4直径时为止,并在绳受力后,再将钢丝绳卡螺栓拧紧一次,以保证接头牢固可靠。
4、电缆钩必须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固定时铁丝穿过电缆钩固定孔后,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再将铁丝缠绕于已固定好的钢丝绳上,缠绕不得少于三圈,缠绕时要将每圈铁丝都吃紧,最后将铁丝的另一端固定于顶网或钢带上,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如可借钢带固定应优先选择钢带,如无钢带可借用时,穿顶网固定应至少穿过不同两根顶网铁丝,穿过顶网后铁丝应拉紧后再进行拧固。
(注:电缆钩的固定严禁使用联网丝等材料代替,必须使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
5、已固定好的钢丝绳每间隔4-6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双股10号铁丝并必须穿过钢带进行固定,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使用双股铁丝工作段长度应一致,以保证其两根受力均匀。
若巷道顶板无钢带可利用时,钢丝绳的加固为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支护锚杆、锚索、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短截钢丝绳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上,大包围穿过已固定好的钢丝绳后再使用绳卡进行可靠固定。
短截钢丝绳、绳卡安装遵循以上第2、3条规定执行。
6、电缆吊挂总钩数达8钩(截面均小于50mm²)或5钩(其中3根截面大于70mm²或其中4根截面大于50mm²)以上时,应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铁十钩、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且铁十钩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或钢带上,严禁固定在顶网上;铁十钩的吊挂必须保证承重受力,不得悬空。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一、引言井下电缆吊挂是矿井和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的重要设施之一,主要用于输送电力和信号。
为了确保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标准制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国家煤矿行业标准;3. 国际标准和行业先进标准。
三、井下电缆吊挂标准1. 设备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2)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抗腐蚀、防爆等特性,且能够适应井下尘埃和潮湿环境;(3)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明显的防止电缆外皮磨损的措施;(4)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功能。
2. 安全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明确的载重限制和最大使用范围;(2)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完善的防倾翻和抗风力设计,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3)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装置,能够自动断电以避免设备损坏;(4)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符合防触电和防电弧的安全要求。
3. 施工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2)井下电缆吊挂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吊挂设备和井下电缆的布置合理、安全;(3)井下电缆吊挂施工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四、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1. 设备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登记,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等信息;(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清理、润滑和维修设备;(3)设备损坏、故障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2. 绩效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评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态;(2)根据设备的绩效评估结果,制定改进和维修计划,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3)建立绩效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绩效评估结果和管理措施,为后续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3. 人员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2)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责任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安全;(3)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º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1.6米。
(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九)、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到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井下管路安装标准2

煤矿井下管路安装标准一、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压风、供水管路必须用E形架或进行安装,相邻两E 形架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m,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2.E形架安装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水平间距为5m,允许误差±100mm。
E形架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E形架平直,允许误差±30mm。
3.安装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4.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躲避硐口时,要求其沿躲避硐的腰线水平进行敷设,不得在硐口做横跨过桥或直过。
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采用标准90°弯头制作横跨过桥,过桥水平线与巷道中心线成垂直90°关系,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若风水管路同时需要制作横跨过桥,两者间距为300mm。
5.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6.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色防腐漆,风管刷黄色防腐漆,快速接头刷红色防锈漆,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7.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编号间隔50m,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字号高度为40mm.8.回采工作面的轨、皮顺槽内的风、水管路必须整齐安装,且要求沿采煤工作面非回采帮进行布置安装。
9.风水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
二、工作面排水管路的敷设1、排水管路的管径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敷设。
2、排水管安装于水管下方,与风、水其由同一E形架固定。
若管路须沿底板敷设时,应用垫木垫起,不得接触底板。
相邻两个木垫的间距为5m。
3、排水管路安装应尽可能同电缆吊挂分别在巷道的两侧,必须在同一侧时,应安装在电缆的下方300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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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风水管路吊挂标准1、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 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
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蓝色,注浆管路铁红色,排水管路绿色、瓦斯抽风管黑色。
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
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
平直管道15~20 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 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 倍,4 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 倍。
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 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 YF” 表示,供水管路用“ GS”表示,注浆管路用“ ZJ”,瓦斯抽放管路用” CF”表示等。
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 m” 表示,例如:“YF-φ50-200”(φ50 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
200 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
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 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
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9、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
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
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10、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
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吊挂在顶部时要与各管路的高度、水平等保持协调一致,并用规范的卡子固定,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11、顶底板及巷壁压力较大的巷道,风水管路应采用φ20mm 元钢或螺纹钢加工的吊钩吊挂在顶板上,吊钩连接花篮螺栓,花篮螺栓直接连接到巷道顶端或用钢丝绳配绳卡从顶板引下,当顶板压力变化时,可通过调整花篮螺栓和绳卡来保证管路平直。
12、管路挂钩的制作应与管路相匹配,挂钩的具体制作标准可参照附图。
管路挂钩由各单位机修队自行加工,机修队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挂钩不得使用。
13、风水管路吊挂时,按照管径大小不同,由下向上布置。
风水管路采用吊钩吊挂,吊挂钢管时,每根管子用2 个吊钩;吊挂PE管时,每根管子可用3-4 个吊挂,两边吊钩离管口500mm。
当在轨道侧吊挂时,自底板道面到管路下沿应不小于1500mm,防止矿车掉道碰撞;当在胶带输送机侧时则不受此限。
无瓦斯抽放管的巷道,风水管路应与电缆、小线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各管路间距为200mm。
有瓦斯抽放管的巷道,抽放管可与风水管路用花篮螺栓吊挂在巷道两侧,此时电缆、小线应垂直或水平分布在巷道中线位置。
14、本标准由工程科机电组进行管理和负责组织修订。
考核:以上风水管路吊挂规范,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对其使用(或维护)单位考核500 元/ 处。
工程科机电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吕临能化矿井井下电缆吊挂。
一、一般规定井筒中心线20WLED巷道灯监控电缆监控电缆信号电缆低压电缆低压电缆高压电缆管管供水压风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 的原则,新铺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通讯电缆、监测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线。
做到吊挂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无积尘;盘圈或盘“ 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3、电缆必须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以下的井巷中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有卡子、卡筛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担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电缆敷设严禁由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井下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矿用电缆钩,电缆吊挂统一使用树脂电缆钩,电缆钩分大钩、小钩,小钩在上,大钩在下,大钩、小钩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考虑一定数量的备用电缆钩(36V 以下含36V电缆可同钩吊挂,36V以上电缆必须分钩进行吊挂)。
主要运输大巷及轨道电缆钩使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巷帮、巷顶或者采用电缆桥架置于巷道顶部。
电缆钩吊挂应平直,间距要一致,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5、电缆吊挂间距平巷为1200mm,斜巷为1000mm。
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6、电缆与风、水管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巷道内的通信、监控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
8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所, 有电缆悬挂高度不得低于1.5 米, 以防刮、碰。
9、电缆接线盒应使用专用接线盒吊钩,电缆要留有一定余量,接线盒吊挂高度应略高于所接电缆。
10、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11、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卡式电缆桥架进行固定,并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桥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
需过风筒时,过桥或电缆应从风筒上方通过。
1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
1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 倍电缆外径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 倍电缆外径14、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电缆钩最下方为准)1)主要运输巷不低于1.6m。
2)掘进与回采巷道平巷悬挂不低于1.6m,放顶硐室及机电硐室处不低于1.8m。
15、水平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至于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至于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16、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17、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
18、巷道一侧挂有2 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19、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力。
20、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21、电缆标志牌的内容必须打印,标志牌必须防水,同时用塑料扎带扎于电缆上,扎带外露长度大于10 mm。
22、电缆在电缆钩或钢绞线上的固定统一使用塑料扎带,扎带外露长度大于10 mm。
23、不使用的电缆钩必须在两天内组织回收。
二、移动电缆吊挂标准1、采煤工作面设备列车及掘进工作面的电缆车后的电缆必须采用卡轨吊式、滑轮式或其他活动式电缆钩吊挂。
2、电缆吊挂时要遵循由上至下电压逐渐升高的原则。
3、采掘工作面多余的电缆必须在电缆车上盘好,严禁放在地上或在巷道内折弯吊挂。
三、接线盒吊挂1、低压电缆接线盒处应留有余线,保证两端电缆各有不少于200mm的余量,接线盒必须正面朝外,小喇叭口朝下。
2、高压电缆连接后采用两根M12×1000mm 的圆钢配合相应规格箍固定在巷道壁上,并做到两侧平直,高低与电缆走向一致3、电缆接线盒采用 1 分~2分钢丝绳吊挂,钢丝绳从接线盒的两个吊耳孔中穿过,两端用绳卡连接,绳头余量 20~ 50mm ,挂在巷帮的膨胀螺栓上,膨胀螺栓距吊耳的垂直距离为200 mm 。
如左 图所示:6 倍。
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3)、交联聚乙烯绝缘铅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 应不 小于电缆外径的 20 倍。
五、电缆标识牌1、标识牌的内容 1)要求注有型号、电压、长度、始末端名称。
2)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2、标识牌的粘贴要求 1)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2)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 50m 粘贴 1 个标志牌。
3)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各 1 个标志牌。
四、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如下要求:1)、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塑料绝缘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弯曲半径,4)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嘴0.5m处,电缆走向牌应用2 根塑料扎带绑扎,扎带外漏长度不得大于10mm。
六、皮带等电器设备控制、测量、信号等用途电缆1、允许使用扎带绑扎固定。
2、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3、电缆两端挂牌管理,牌上要注明电缆型号、用途等。
七、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 特殊情况下需敷设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考核:以上风水管路吊挂规范,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对其使用(或维护)单位考核200 元/ 处。
工程科机电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