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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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C39.有成文的教育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和计划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本校实际。
15
B18.教育科研
活动稳步推
进、扎实有效
(50分)
C40.教师普遍具有科研意识,并参与各种不同级别的课题研究;学校近3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有已经结题的研究课题。
20
C41.学校教师平均每人每年能撰写1篇在校内外学术活动中交流的教育论文,近3年来有20%以上的教师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篇教育论文,或向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提交1篇论文。
10
C49.学校有心理健康教育机制,配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设有心理咨询室,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近3年内没有因心理因素而引发的恶性事件。
10
C50.学校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设有法制副校长,能够针对学生实际定期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
10
B21.重视对学
生人文科学和
合作能力的培养,发展学生
20
C42.有资料和事实显示,教科研活动提高了教师素质,解决了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素
标准分
评估方法
得分




B19.学术氛围
和研究风气浓
厚,具有学习
型学校风貌
(20分)
C43.学校与高校或科研单位有合作关系,有专职教科研人员的指导;学校每学期至少有2次校外专家的学术报告。
20
1.听取负责人汇报;
2.查阅档案资料;
3.实地查看;
4.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座谈会。
C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教职员工和学生熟悉学校历史,能够准确把握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各项工作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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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各市教育局、物价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计划局,石油普教中心:为了全面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对薄弱学校发展的示范、帮扶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建设兴办节约型学校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2006〕第8次厅务会议决定,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我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陕西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

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六年后,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及被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学校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验收,启动“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

原“省级重点高中”从2006年9月1日起使用“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省级标准化高中享受原省级重点高中的相关政策。

三、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是我省普通高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的高度出发,引导、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应在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的创建工作,实现高中教育事业的梯次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

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教育处杨
2











(120分)
9.创造性地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德育工作规定,工作有特色;德育与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活动,效果好。(20分)
25、按国家课程方案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设置德育课程和使用教材,根据教材内容、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施教学,有针对性和实效性。(3分)
办公室卢、刘
2.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部门有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15分)
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学校及各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文化建设等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理念,且措施切实可行。(5分)
办公室卢、刘
5、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理念,落实办学理念成为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为。(5分)
教学处路
办公室卢、刘
8、学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全面科学,既具有前瞻性,体现时代要求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5分)
办公室卢、刘
9、建立了有当地政府、教育专家、社区和教师代表参与的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审议、调整与监控机制。(5分)
办公室卢、刘
4.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符合改革的要求,有学校特色,为师生员工普遍认可,执行情况较好;基本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15分)
1、办学理念符合教育方针,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具有时代特点,体现了学校的传统特色。(5分)
办公室卢、刘
2、学校能够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和自身实际确定办学目标,定位准确,思路清晰。(5分)

示范校评估标准

示范校评估标准

示范校评估标准一、背景介绍示范校评估是对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评估和监督,旨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均衡发展。

本文将介绍示范校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以便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评估的内容和要求。

二、评估标准1. 教育目标与发展规划评估学校是否制定了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发展规划,并能够有效地实施和落实。

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2.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学生学习成果等。

还要评估学校是否有有效的教学评估机制,并能够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3. 师资队伍建设评估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

还要评估学校是否有完善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机制。

4. 学生发展与管理评估学校对学生的发展和管理情况,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科竞赛成绩、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

还要评估学校是否有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5.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教学设施、教材教具、信息技术等。

还要评估学校是否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6. 家校合作与社会服务评估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预学校活动的程度、家校合作的机制等。

还要评估学校是否能够积极参预社会服务,为社区和社会做出贡献。

三、评估指标1.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否明确,是否与教育目标和发展规划相一致。

2. 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 教师的教学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4. 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能够全面发展。

5. 学校的师资队伍是否稳定,是否有高素质的教师。

6. 学校是否有完善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机制。

7. 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是否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否得到培养。

8. 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否充足,是否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9. 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是否良好,是否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安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7.05
【实施日期】2013.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校的通知》(市教体发[2007]56号)和《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与管理办法》要求,为促进艺术教育示范校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对已经获得“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称号的学校定期组织复评,实行动态管理的复查评估制度,符合条件的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撤销。

市教育局决定,2013年11至12月,对2007年命名的33所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进行复验,对未通过复评的学校限半年时间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复评,对再次复评未通过的学校进行通报并撤销艺术教育示范校称号。

复查评估坚持艺术教育示范校的创建标准外,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艺术示范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的保持与提升情况;
2.艺术示范校对周边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 3.艺。

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报告

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报告

黄陵县桥山小学关于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的申请报告延安市教育局:桥山小学地处桥山脚下,沮水之滨。

长期以来,学校以“重抓教育质量,彰显教育特色,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面提高”为办学目标,以质量求效益,以特色求发展。

在教育发展中以艺术教育润育潜质,形成了鲜明的艺术教育特色,构成了学校艺术教育体系。

根据《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标准》,符合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标准,特申请评估验收,以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附:《黄陵县桥山小学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报告》黄陵县教育局2013-10-18黄陵县桥山小学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自评报告多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不断探索艺术教育途径和模式,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科学发展。

经过不懈努力和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对照《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得分 194分,符合申报条件,特提出申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黄陵县桥山小学,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县属完全小学。

学校占地面积5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各类部室配备齐全,各项教学设施均按国家I类标准配置。

现有职工154人,专任教师141人,中级以上职称10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36人,学历达标率和专业合格率均为100%。

现有学生2260名,教学班41个。

先后被命名为“国家教育质量示范基地”,陕西省“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基础教育科研项目学校”、“校本教研先进集体”、“现代教育技术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小学”,陕西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十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突出贡献奖”;延安市“文明校园”、“示范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连续多年荣获县级先进集体,是黄陵县小学教育的窗口学校。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直属中学:为切实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13〕68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3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体〔2013〕137号)精神,市教育局将对2013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资格认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认定的范围(一)2013年我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1.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4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

2.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5个: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二)招收特长生学校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城六区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须经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三区四县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须经区县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

(一)符合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市级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

3.西安市学生体育团队所在学校。

4.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

(二)符合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7.05•【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复评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校的通知》(市教体发[2007]56号)和《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与管理办法》要求,为促进艺术教育示范校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对已经获得“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称号的学校定期组织复评,实行动态管理的复查评估制度,符合条件的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撤销。

市教育局决定,2013年11至12月,对2007年命名的33所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进行复验,对未通过复评的学校限半年时间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复评,对再次复评未通过的学校进行通报并撤销艺术教育示范校称号。

复查评估坚持艺术教育示范校的创建标准外,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艺术示范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的保持与提升情况;2.艺术示范校对周边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3.艺术示范校在传承优秀文化、创建艺术特色、创新管理机制和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4.艺术示范校在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方面的建设管理情况。

5.艺术示范校的学生艺术社团组织、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艺术教育成效和成果。

6. 艺术示范校“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希望各区县教育局在注重艺术教育示范校创建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管理,把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复评工作作为推进区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突破口,带动本区县中小学艺术教育步入持续发展轨道,提高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

各区县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复评学校,认真做好迎接复评的准备工作,拟定区县内学校的复评时间、并上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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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查看档案资料
个别访谈
3-2
对全校艺术教育工作定期进行研究、检查,提出有质量的总结报告;每学年有艺术教育工作的计划、总结,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5
3-3
学校艺术教育主动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





4-1
艺术类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较高,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热情,能够较好的完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及社团活动工作任务。
5
4-5
艺术教师中有省、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
5







5-1
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艺术类课程的开课率达到100%。毕业班艺术类课程开课正常,考核落实。
10
听课
问卷调查
学生座谈会
查看课程表资料
5-2
积极推进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每年有计划的对艺术类教师进行课程培训。
10
查看档案资料
教师座谈会
个别访谈
问卷调查
查看校本研修
档案
4-2
艺术课专任教师数量足够,学历达标、中高级职称比例以及学科结构等均达到较高水准。
10
4-3
艺术教师和其他学科教师同样享受课时津贴、业务进修、继续教育以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待遇和权利,艺术教师辅导课外活动计入工作量。
5
4-4
艺术教师有省、市级艺术教育科研课题,积极撰写并发表艺术教育论文。
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项目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方法





1-1
学校全面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新课程标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0
教师座谈会
学生座谈会
查看资料
个别访谈
问卷调查
1-2
学校领导班子对艺术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具有良好的素质教育理念和清晰的办学思路,富有创新精神;学校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艺术教育工作。
10
1-3
学校有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有创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
10
1-4
学校总体办学质量和艺术教育工作水平较高;
全校师生对学校艺术教育有较高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10





2-1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园、校舍能满足师生学习、生活的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有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5
说明:一、本评估标准共包含七个项目30个评价点,满分200分,专家评估平均分16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
二、评估验收程序: 听取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简要情况汇报。 分组查阅资料、查看部室建设、听音乐、美术课,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观看学校艺术社团艺术展演 (30分钟左右)。 评委讨论、参照评估标准打分。 反馈专家评委意见。
座谈会
个别访谈
7-2
学校形成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艺术教育特色项目,有必要的条件保证和良好的传统,在区县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5
7-3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展演活动,成绩优异。
5
7-4
学校在艺术教育领域(包括艺术人才培养、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文艺社团建设以及艺术教育成果展示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省(区、市)的学生艺术团,每年能推出具有一定水平、富有创意的艺术表演类节目。
5
6-6
能有效地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聘请有影响的艺术专家对学生进行讲座、辅导。
5







7-1
学校领导带头参与艺术教育活动,参与艺术教育课题研究,对艺术教育有自己的学术见解。
5
查看获奖证书
5
5-3
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学生成为课堂主人,主动参与,自主感受,获得生动丰富的审美体验
5
5-4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
5
5-5
积极推进艺术教育的评价改革。
5







6-1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符合育人宗旨,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鲜明特色
5
查看校园环境
观看课外
艺术活动现场
观看学生艺术团演出
6-2
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建立课外艺术活动组织,有计划、有场地、有指导老师,能正常有序地开展艺术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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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每年定期举办校园艺术节,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学生广泛参与,取得较好的育人效果。
5
6-4
义务教育段落实市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有关规定,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参加一项自己喜欢的课外艺术活动,效果明显。
5
实地观察
查看档案资料
2-2
艺术教育的设施、设备、器材均达到一级一类标准,满足艺术类课程教学和开展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10
2-3
艺术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保证艺术教育正常开展。
10





3-1
学校有专门的艺术教育管理和工作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职责明确、运作有序,资料、档案齐备,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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