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 分)计算方法:刀思想道德素质二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 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 分)、良好(75 分)、合格(70 分)、基本合格60 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 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 分;省级+8 分;校级+4 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 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 分,三等奖+4 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 分,二等奖+4 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 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 分,获得参加资格+0.25 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 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二、智育素质(一级指标100 分)计算方法:智育成绩采取加权平均分的计算方法。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3级第三团总支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80-75分)、良好(74-65分)、合格(64-60分)、不合格(59-0分)四个等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以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及面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
(二)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考评是一种评估个体或组织综合能力的方法,通过量化和评估各项指标,对个体或组织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为了确保综合考评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综合考评的流程和方法符合标准化要求,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明确细则,可以使参与综合考评的各方都能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从而达到公正、公平和透明的评估结果。
三、细则内容1. 综合考评指标的确定根据综合考评的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应包括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如专业能力、工作成果、团队合作等。
指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评估的可操作性。
2. 数据收集和整理为了获取评估指标所需的数据,需要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
收集到的数据应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分析和计算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计算。
可以使用统计分析软件或Excel等工具进行数据处理。
数据分析的目的是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以便进行综合评估。
4. 综合评估结果的生成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生成综合评估报告或成绩单。
综合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对象的得分、排名和相应的评价。
评价应客观、准确、具体,并与评估指标相对应。
5. 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将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给评估对象,并进行解释和讨论。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个体或组织发展的参考依据,用于制定个人或组织的发展计划和目标。
6. 评估过程的监督和审核为了确保综合考评的公正和科学性,需要进行评估过程的监督和审核。
监督和审核可以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第三方进行,也可以由内部人员进行。
监督和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评估过程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可信度。
四、实施要求1. 综合考评实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保护个体或组织的隐私和权益。
2. 综合考评实施应公开、公正和透明,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学习风气,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德、智、体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70%、1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按班级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再按同一专业年级排定名次,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测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第三章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部门在活动举办后一周内把活动参与者签到名单复印件(格式参照《签到名单统计表》)交到学习部。
第八条第十八周前,请各部长参照《部门活动加分统计表》将所有活动的加减分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机构+部门名称为文件名发至学习部邮箱(hgxuexibu@)。
(具体加分多少、加分类别,请参照《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章节。
)第九条下学期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组织班长召开会议,说明综合测评主要事宜并把综合测评加、扣分材料放在化工学院网页及学习部Q群共享中。
第十条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加减分材料认真汇总本人的加减分情况(汇总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相应加减分、加减分栏目、备注即参加者或获奖者,如获奖需注明获奖等级),对本人在上一学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进行自评,汇总后交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第十一条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班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一、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分)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分)、良好(75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4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获得参加资格+0.25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
任课教师综合考评细则

37、教师要本着以考风促学风的思想严格对待每一次考试, 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参加监考, 不能私自调换, 如果有特殊情况, 应向教务处申明。监考要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 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保证学生考出真实成绩。
38、每次考试备课组要准备答题卡。考试后的第一时间(或正课, 或晚自习)教师要讲解试卷, 保证考试的时效性。批阅试卷后教师要带着学生一起进行试卷分析, 找出教和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33、所有书后习题必须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完成,练习册上的习题,教师要随堂布置,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用自己认为最有力度的方式检查,保证知识的落实。
每缺少一次扣10分(每周作业量必保八开纸单面)
继续实行学生评价教师活动,并根据统计结果赋分。
以满意率90%得满分、60%以下(含)不得分为标准,每少3个百分点扣5分。。
尖子生成绩
这里的尖子生有两个概念,一是绝对的尖子生,一是各个普通班滚动进入实验班、双特班的相对尖子生。
双特班、实验班尖子生:
按招生时双特班、实验班人数做衡量标准,以单科成绩计算,保持住原有尖子生人数得满分,每超1人该任课教师加20分,每减少1人扣5分。
31.高一、高二两个基础年段高考科目的作业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非高考科目每两周一次, 可以以题篇形式(不考试)出现, 教师要做到每次全批全改。语文学科第一、第二周每周一次试卷作业, 第三周一次规范作文, 其中必须详批详改四次。每次作业, 必须有班级和日期标志, 每次批改后要在学生记分册上记分。本项月考、期中考试的那一周不作要求。
13.在教授新的课程内容之前, 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复习相关知识, 复习题的设置要以有利于巩固先前学过的知识、有利于相关知识的衔接和过渡、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接受新授知识为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考评是一种评估和评价个人、团队或者组织综合能力和绩效的方法。
通过综合考评,可以全面了解被评估对象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职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情况。
为了确保综合考评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综合考评的具体步骤、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以确保综合考评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本细则适合于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对员工或者团队进行综合考评的情况。
三、综合考评的步骤1. 确定综合考评的目标和指标: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确定综合考评的目标和指标。
目标和指标应该明确、具体、可衡量和可比较。
2. 采集评估数据:通过多种途径采集评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客户评价等。
评估数据可以通过问卷调查、面谈访问、工作表现记录等方式采集。
3. 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对采集到的评估数据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
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排名法、得分法等方法对不同评估指标进行加权或者综合计算,得出综合评估结果。
4. 反馈和沟通:将综合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估对象,并与其进行沟通和解释。
可以针对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发展建议,匡助被评估对象提高自身能力和绩效水平。
5. 结果记录和存档:将综合评估结果记录并存档,以备后续参考和使用。
评估结果的存档应该保密、安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评估指标和权重1. 工作表现:评估被评估对象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权重占比为30%。
2. 能力水平:评估被评估对象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水平,包括学历、培训经历、技术能力等方面。
权重占比为25%。
3. 团队合作:评估被评估对象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团队精神等方面。
权重占比为20%。
4. 自我发展:评估被评估对象的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包括主动学习、职业规划、自我提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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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
平均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考查课不及格学分数/计算平均学分绩的学期数)
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考试课程计算成绩,有替代的课程按照替代课程的实际学分参与计算。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优秀加分
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方法如下:
(一)学生受表彰加分:
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
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
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加分:
1.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生加3分。
2.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 1.8分。
3.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 0.6分。
4.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三、有关说明
(一)学习成绩的统计时间从学生入学起至9月12日止。
加分资格审核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截止时间将以总校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
9.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0.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1.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12.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5.全国大学生ERP沙盘大赛
16.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17.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
18.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
19.“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1.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22. 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
23. 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
24.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25.“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6.“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
27.“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8.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
29.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30.中国汽车造型设计大赛
31.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
(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规划设计”和“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竞赛。
(2)艺术设计专业:“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
(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大赛”和“全国高等学校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