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介绍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优化教职工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益而制定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为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宿舍分配规定1. 宿舍分配原则:根据身份、职级和工作岗位等因素,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宿舍分配。
2. 宿舍面积分配:根据教职工家庭人口数量,合理分配宿舍面积,保证每个家庭成员有充足的居住空间。
三、宿舍使用规定1. 宿舍设施维护: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移动。
2. 保持环境整洁:教职工应当自觉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四、宿舍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教职工应当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2. 防盗安全:教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定期检查宿舍门窗的安全性。
五、晚归与请假1. 晚归规定:教职工如需要晚归,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说明并登记,以避免管理上的不便。
2. 请假规定:教职工如需要请假离开宿舍一段时间,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说明离开时间和原因。
六、卫生保健1. 卫生管理:教职工应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墙壁、家具等清洁卫生。
2. 保健知识宣传:学校应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醒教职工关注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七、邻里关系维护1. 互相尊重:教职工应尊重邻居,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和休息。
2. 协助疏导: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处理宿舍内发生的邻里纠纷,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八、违规处罚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
2. 违规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教职工,应记录相关违规情况,作为今后宿舍分配和奖励惩罚的依据。
九、宿舍改造与维修1. 定期维保:学校应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2. 改造升级:根据需要和经费情况,学校可对老旧宿舍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居住条件和设施。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一、公寓使用范围教师公寓仅供学校教职工居住,禁止外来人员入住。
二、入住程序1.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交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批准入住。
三、住房保养及装修1.教师应妥善保管住房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更改。
2.住房装修需经学校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居住。
3.教师应及时维修住房设施故障,并保持住房的清洁卫生。
四、安全责任1.教师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在住房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2.教师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住房内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拉乱用电源。
3.教师应保持住房门窗的良好状态,确保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4.教师应遵守公寓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如禁止走私烟酒等。
五、卫生管理1.教师应保持住房的良好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杂物。
2.教师应按时清扫公共区域,保持整体环境的卫生。
3.教师应定期参与公寓卫生检查,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公寓设施使用1.教师可按规定使用公寓内的共用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2.教师使用设施产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及时交纳。
七、停车管理1.教师可在公寓规定范围内停放私家车辆。
2.停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八、噪音管理1.教师应遵守社区安静时间,不得在夜间或者其他安静时间进行嘈杂活动。
2.教师应尊重周围住户的权益,不得产生过大的噪音。
九、违规处理1.教师如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公寓使用权或取消公寓使用权等。
十、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考虑。
以上是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教师在使用公寓的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寓的良好秩序和舒适环境。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篇1: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
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
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
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
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
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
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
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宿舍分配1.宿舍分配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宿舍分配考虑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2.宿舍分配按照一户一室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独立的居住空间。
宿舍的大小、布局和设施要保持相对统一,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宿舍使用1.教职工宿舍仅限教职工自己及其家属居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住,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养殖植物等可能影响宿舍环境和其他住户的行为。
3.教职工宿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大声喧哗、过度娱乐或扰乱秩序的行为。
4.宿舍内不得乱丢垃圾,要保持宿舍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四、宿舍维护1.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维修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如有故障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2.教职工宿舍的大修和装修由学校安排,如有个人需求,需要提前向学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公共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通知相关部门。
五、宿舍安全1.教职工宿舍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如电暖器、电热毯等。
使用电器设备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切勿私拉私接电线。
2.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违法物品。
3.教职工应加强宿舍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宿舍的安全与防盗措施。
六、宿舍管理1.学校设立教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维修和卫生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问题交流和督办。
2.学校相关部门每学期组织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常规检查,督促教职工履行宿舍管理职责。
3.学校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通知全体教职工。
2023年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2023年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教师公寓是为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的居住条件而设立的住宿设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教师公寓,保障教师的居住权益,教育部在2023年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一、公寓分配原则1. 公寓分配原则以教育部下发的公寓分配指导文件为准,根据教师的岗位职务、工作经验、学历背景等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2. 教师公寓的分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形式的潜规则和不合理的分配方式都是不允许的。
3. 公寓分配由教育部下属的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公寓分配政策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教师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相关信息。
二、公寓使用管理1. 教师公寓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约,续约时要进行公平竞争,享受优先权的是已在该公寓居住的教师。
2. 教师公寓仅供教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不得将公寓交由他人使用或者租借。
3. 教师公寓的使用费用由教师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师收取额外费用。
4. 教师公寓必须按照相关的使用规定进行合理使用,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违反建筑和消防安全规定。
5. 教师公寓的装修和家具设备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个人装修。
三、公寓维护管理1. 教师公寓的维修和维护由公寓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教师发现公寓存在问题可以向管理机构反映,管理机构要及时处理。
2. 教师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应当加强,必须配备安保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应当保持良好,管理机构要定期清理卫生,提供垃圾分类设施,教师要自觉遵守公寓卫生要求。
4. 教师公寓的周边环境建设要加强,配套设施要完善,包括交通、商业、医疗等方面,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
四、公寓管理机构责任1. 公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公寓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教师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服务,满足教师的实际需求。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
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教师职工宿舍规章制度

教师职工宿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职工宿舍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教师职工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职工宿舍是为教师职工提供住宿的场所,属于学校公共资源,需要教师职工共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教师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教师职工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四条教师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师职工宿舍的整体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五条教师职工宿舍分配原则是按照学校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条件来确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六条新进教师职工应根据学校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宿舍分配。
第七条已居住在教师职工宿舍的教师职工,如需更换宿舍,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宿舍的调换需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需要,需经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宿舍维修和改造应当提前通知住户,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一条教师职工宿舍的管理人员应该是值班制度,轮流担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职工宿舍的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开展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秩序,处理问题时应公平公正,对教师职工的个人利益给予保护。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宿舍内的问题,如有危害,需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宿舍。
第十六条宿舍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如有发现,应立即报警处理。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七条宿舍内卫生由住户共同维护,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八条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要按时按期倒垃圾,维护环境卫生。
第十九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水管,不得私自改造设施。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二十条宿舍内应安装防盗门,保证住户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内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公寓的管理,提高教师生活品质,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及学校其他需要入住教师公寓的人员。
第三条教师公寓管理遵循“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入住申请由申请人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经学校审批后,由总务处负责分配。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原则如下:1. 按照教职工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进行分配;2. 家庭居住条件较差、路程较远的教职工优先分配;3.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入住;2. 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擅自调换房间;3. 不得擅自将房间转借、转租他人;4. 入住期间,保持房间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教师公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定期对教师公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维护教师公寓的安全,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4. 负责公寓的维修、保养工作;5. 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公寓环境卫生。
第八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房间整洁,定期打扫卫生;2.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3. 不在房间内吸烟、饮酒;4. 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卫生;5. 不得在房间内饲养宠物;6. 不得在房间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违反本制度,由总务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规:1.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2. 未经允许,擅自改变房间结构,影响他人居住的;3. 擅自将房间转借、转租他人的;4. 严重违反公共秩序,扰乱公寓管理秩序的;5.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规的,总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要求其搬离教师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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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职工公寓的管理,使教职工有一个安全、整洁、宁静、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入住的教职工应服从院行政、后勤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不得私自占用和调换住房;入住公寓应与学院签订《共青学院教师公寓住宿合同》,并认真履行。
二、保持公寓区的整洁。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垃圾应倒入垃圾筒,做到门前三包。
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保持公寓内的整洁。
公寓的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
公寓区内不准养宠物;
三、注意安全。
不私自接拉电源,每单元房同时用电不得超过3000W;预防火灾,严禁在公寓区内燃放焰火和鞭炮;
四、自觉维护公寓区的安静,休息时间不进行影响他人的有噪音活动;
五、教职工夜间最迟应于24小时前返回公寓,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六、不得留宿无合法婚姻的异性。
留宿亲友应向管理员报告,并登记其有关信息;
七、不得私自将宿舍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不得改变宿命使用性质,一经发现,学院将收回住房,并处以罚款;
八、爱护公物。
不得损坏、遗失宿舍内的公物和设施,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宿舍原貌和结构,不得画花墙壁,否则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
九,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修,后勤处酌情收维修工本费;
十、教职工离职,须于三日内办理退房手续,交清公物,清扫房间,并及时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