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公寓管理规定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寓管理秩序,促进公寓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内的所有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同时也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公寓的管理原则是以业主利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和谐、便捷为宗旨,努力建设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
第四条本公寓内的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人民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条本公寓内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本公寓内的相关管理纪律,违反规定者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停止使用公共设施、户内警告或罚款等。
第七条本规定经业主大会通过,并由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执行,具体事项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第二章日常管理规定及责任第八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入住时,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燃气器具并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不得拖欠或少交。
第十一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寓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并及时进行通知和提醒。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加强日常巡逻和巡查。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组织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第三章公共秩序管理及服务第十七条业主、承租人及居住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规定,不得进行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公寓的整洁、安全和和谐,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制定本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公寓的居民,包括但不限于租户、住户、访客等。
1.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公寓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废止。
二、入住规定2.1 入住公寓前,居民需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
2.2 入住时,居民应向公寓管理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租赁合同。
2.3 入住后,居民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三、安全规定3.1 居民应遵守公寓的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电等。
3.2 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行为。
3.3 居民应配合公寓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卫生规定4.1 居民应保持公寓的清洁卫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楼道、电梯等。
4.2 禁止在公寓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4.3 居民应定期清理个人居住区域,保持室内整洁。
五、噪音规定5.1 居民应遵守噪音规定,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时间产生噪音。
5.2 禁止在公寓内进行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5.3 居民应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公寓的安静环境。
六、访客规定6.1 居民应告知公寓管理员访客信息,并确保访客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6.2 访客应遵守公寓的安全、卫生和噪音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
6.3 访客应尊重其他居民,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七、维修与报修7.1 居民应妥善使用公寓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7.2 公寓管理员负责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7.3 居民应配合公寓管理员进行维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投诉与建议8.1 居民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以向公寓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和建议。
8.2 公寓管理员应积极回应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8.3 居民应合理表达诉求,尊重公寓管理员的处理意见。
关于员工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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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最新篇1一、目的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二、入住条件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公寓管理规定1

公寓管理规定1为了维护公寓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氛围,公寓管理规定如下:一、入住规定1.在公寓入住前,须进行身份验证和详细的健康检查,若发现有传染病症状或其他危害健康的情况,将会拒绝入住。
2.入住时需要支付押金和租金,当退房时,经过检查后确认无损坏、无欠费行为,押金将退还,若行为不当,押金将用于赔偿。
3.入住时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护照,同时要求签署公寓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二、居住环境规定1.请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洁净,不得乱扔垃圾或烟蒂等杂物,如发现垃圾仍然存在,请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
2.严禁在公共场所、过道、楼梯间和电梯内吸烟,并保持公寓内空气流通。
3.严禁在房间内进行烹饪,如需煮饭等活动,请前往公寓指定的烹饪区域。
4.不得私拉电线、管道等设施,不得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三、安全管理规定1.公寓安全摄像头设备覆盖全场,假如有不当行为,将会被及时调取视频进行证明。
2.禁止举办派对等大型活动,不得喧哗、扰乱居住其他租客的正常生活,如情况严重,公寓有权即时取消入住资格。
3.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赌局、酗酒和吸毒等行为,如发现将马上报警处理。
4.严禁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如有需求请联系公寓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四、公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公寓内的电器只能按照标注的电压、电流、功率使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危险电器。
2.入住者要求自觉关闭或切断空调、电视、燃气灶、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在不使用时刻断电,以节约资源。
五、公寓工作人员的权利和职责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入住者,公寓将依据管理合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入住资格。
2.对于公寓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对入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应有的责任。
3.对于公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入住者的房间,如需进入,需经过入住者同意或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执行时。
结语公寓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寓秩序、卫生、安全和入住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体现,入住者需自觉遵守,公寓工作人员需认真执行。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好单身公寓,维护公寓秩序,保障住客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寓内的所有住客和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事项包括住宿费用、住客权益、公寓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住客在入住前需仔细阅读并同意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如有违反规定发生,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第四条住客在入住前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租期为半年,租期届满后可续租。
第五条住客入住时需交付住宿押金,住客在退房时,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退还住宿押金。
第六条住客如需退房,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在退房前完成相关清理工作。
第三章住客权益第七条住客享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公寓不得随意进入住客的房间。
第八条公寓提供24小时供电和热水供应。
第九条住客有权使用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如厨房、卫生间等。
第十条住客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遭遇纠纷可向公寓管理人员投诉。
第四章公寓设施使用第十一条住客在使用公寓设施时需保持设施的完好和清洁,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禁止携带宠物入住公寓。
第十三条禁止在公共区域饮食,如有需要请使用指定餐厅。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赌博、聚众斗殴等。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五条住客需保持房间内的干净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寓内吸烟。
第十七条住客需合理使用公寓内的水电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八条公寓提供定期的清洁服务,住客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清洁。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住客需注意个人和财产安全,不得随意向外借财物。
第二十条住客发现公寓内的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禁止住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老化的电器设备。
第二十二条禁止住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住客如需终止租房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未提前通知则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住客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寓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责令退房等。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5篇)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第一条:保证人住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清洁、整齐,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单身宿舍指公司在为外地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单身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确认、审批住宿人员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根据楼层入住人员情况,各楼层选派1或____人为楼长,负责对本楼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七条:宿舍入住的条件____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2.入住人员需交纳押金____元,退住时物品完好无损给与退还。
____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八条:宿舍管理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个人主动申请不再住宿者,应于离职或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____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办公室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6.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床铺、床垫、桌子、椅子及宿舍原有的卫生间设备、门窗、墙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8.每层楼设就楼长一或二名,其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楼层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各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酒店公寓居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酒店公寓的居住秩序,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住规定1. 入住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并按要求填写入住登记表。
2. 入住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及酒店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入住者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 入住者不得将公寓出租、转借或分租给他人。
5. 入住者需在入住前缴纳相应的押金和物业管理费。
三、安全管理1. 酒店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门禁系统24小时开启。
2. 入住者进出公寓楼需凭门禁卡,外来人员需登记备案。
3. 公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养宠物等行为。
4. 严禁在公寓内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吸毒等。
5. 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器、电炉等。
6. 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环境卫生1. 入住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清理垃圾。
2. 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电梯等应保持干净、整洁。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影响他人通行。
4. 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带、草坪等应爱护,不得践踏、损坏。
五、设施设备1. 入住者应爱护公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2. 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酒店负责维修。
3. 公寓内的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使用时,请注意安全,不得超负荷运行。
六、噪音控制1.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6:00为安静时段,入住者应保持室内外安静。
2. 禁止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
3. 举办派对、聚会等活动,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音。
七、其他规定1. 入住者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得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入住者应配合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拒绝。
3. 入住者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本制度由酒店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酒店公寓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入住者。
单身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身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居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单身公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身公寓的所有居住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安全管理要求1. 单身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公寓居住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2. 居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寓秩序,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居住人员应当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改变设施用途。
4. 居住人员应当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5.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7. 居住人员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中毒,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8. 居住人员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饮酒,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9. 居住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0. 居住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侵占或擅自拿走公共设施。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单身公寓设立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单身公寓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公寓内公共区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
3. 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住人员的安全意识。
5. 加强对公寓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 加强对居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
五、奖惩措施1. 对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居住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居住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身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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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提高学生公寓服务水平,优化美化育人环境,是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
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标准化公寓,是学院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条学工处公寓科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及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考核、检查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对认真遵守本规定,积极参与宿舍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和各二级学院,授予"文明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四条凡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者,取消违规个人及所在宿舍评先树优资格。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即学工处设学生公寓管理科,各二级学院设公寓管理小组。
公寓管理科协调各部门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支持,并对公寓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各二级学院在学工处的指导协调下,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公寓各楼设楼长1人,管理老师若干人。
第七条公寓科下设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各学生公寓楼。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学院、有关处室、班级辅导员、宿管会学生干部及公寓管理人员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纪律和生活管理工作。
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公寓管理老师的管理,尊重、理解和配合他们的工作,不允许出现顶撞公寓管理老师的行为。
公寓老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充分体现"学生第一,真诚服务"的工作理念,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生活辅导工作。
第九条学生入住公寓,应持注册程序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公寓管理科组织统一安排宿舍和床位,学生不得私自调换。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属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签字后,公寓科视房源情况予以办理调宿手续。
第十条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一律不许在校外住宿。
节假日要回家或走亲访友的同学,必须在班级统一办理请假手续,按住宿楼分别填写假日请假登记表,经班级辅导员审批后,交楼公寓管理老师备査。
第十一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内秩序,保持公寓内安静,不得嘻闹大声喧哗。
严禁在公寓内拍球、踢球、打羽毛球、跳舞等从事影响他人休息、学习的活动。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寓打架斗殴和酗酒、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传看张贴内容不健康的书刊读物、录相、字画等。
严禁乱接拉网线。
第十四条不准在公寓经商传销、散发传单、广告。
自行车、摩托车不允许进楼、进宿舍。
第十五条未经批准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公寓楼,有事或找人须经公寓值班老师通知对方,在公寓楼外交谈。
第十六条严禁留宿外来客人。
学生亲友来访,须凭《学生出入登记表》及有效证件在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同意方可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晚上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公寓,无故晚归的,回公寓后必须持学生证在值班室登记。
累计出现两次晚归按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公寓一般不留学生住宿。
若因学院教学安排和工作需要,须由所属二级学院或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公寓科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寓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门卫制度,密切注意出入人员,严禁外人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
学生携带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出公寓楼,必须凭辅导员开具的出门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否则不予放行。
第二十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宿舍内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暂时不用的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更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
每次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要检查水、电是否关闭并随手关窗锁门。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门锁、钥匙原则上由公寓科统一管理和配发,学生不准私自换锁加锁,更不准把钥匙交给外人,离校(搬出)时钥匙要交管理老师。
也可以建制班为单位统一自备,但毎间宿舍必须向公寓老师提供一把钥匙。
学生钥匙锁入室内或忘带,应先找同室同学开门,特殊情况可持学生证或住宿证到值班室报告,确认后由公寓管理老师开门并做好登记,不准砸锁撬门进入宿舍。
对携带计算机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或形迹可疑者,管理人员要进行登记、盘查。
发生案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汇报。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暖气、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烫发棒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
禁止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张和存放管制刀具(包括水果刀、菜刀)等危险物品。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各种火源:酒精炉、蜡烛、打火机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宿舍内不准挂布帛和床、墙帷子。
严禁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类宣传品并公寓内不得喂养宠物,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自备计算机管理规定》,不得通过计算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像或影碟,禁止浏览非法网站、发布不良网络信息。
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装电器设备。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关水龙头,宿舍成员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拔掉插座插头,严禁宿舍无人时充电。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起哄闹事。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外人如有亲友探亲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找学工处宿管科负责老师签字并且备案,严禁晚归、夜不归宿。
严禁从宿舍内往窗外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经商。
第二十五条凡违犯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予以以下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宿舍文明状况等评定,还将按以下细则执行:1、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调换宿舍或床铺者,令其搬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2、非活动时间在宿舍内打扑克、麻将(赌博)、下棋者,没收其用品和赌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重处罚。
3、宿舍内自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接灯、接插座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5、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吹风机、电热杯、电褥子、电熨斗等电器者,根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以上的用电器统一为大功率用电器。
包括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给予没收处理并且通报批评。
6、在公寓区内打架、斗殴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7、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8、平时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扣10分,多次以上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
9、随地小便,将垃圾放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仍果皮、杂物,乱倒脏水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10、未经批准,在公寓内从事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在公寓楼内焚烧垃圾、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处罚。
12、损坏、刻画、涂抹、粘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13、在公寓内燃放鞭炮、朝楼下投掷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14、破坏水电设施或公共物品者,除加倍赔偿外,按《学生手册》规定酌情给予纪律处分破坏消防器材者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15、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6、未经宿舍管理科允许私换门锁者要求把备用钥匙递交至宿舍管理员未按照要求做的,处予全校通报批评。
17、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给予通报批评;爬门跳墙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晚归或擅自通宵不归,经劝阻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多次夜不归宿达到5次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18、未经宿管科允许,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19、在异性宿舍过夜或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0、未经允许,私入男生、女生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情节比较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2、凡有盗窃和诈骗行为者,酌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3、在宿舍内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除给予以没收外,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4、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5、已被学校安排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借住居住,经教育批评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6、对严重或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令其搬出学生公寓,待其认识错误、愿意改正后,经学生处批准,方可回宿舍住宿。
27、对于不负责任的舍长和值日生,每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每次扣2分达到3次以上双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8、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根据学生手册及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公寓楼道、院内、宿舍焚烧废弃物,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施,管理老师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及时报告保卫处。
第二十七条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防止各类群体性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安全通道钥匙需放在值班室指定位置,巡查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及门锁,保证随时开启,畅通无阻。
第二十九条管理老师要加强楼内外巡查,发现失盗或其它案情,险情及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寓科及保卫处并控制好现场妥善处理,严防各类恶性事件发生。
第三十条发挥学生楼长、层长、舍长作用,共同做好公寓的安全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在学生搬进或搬出时,均须履行交验手续,搬出交验时如发现短缺或损坏,要按规定予以赔偿毕业离校间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二条公物的自然损坏,学生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老师,核实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修。
人为损坏、丢失的公物,要照价赔偿。
责任暂无法落实的,由本宿舍住宿学生共同负责、分摊赔偿。
同时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学生要增强节约意识,做到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