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分析
建筑装饰投标预算过程的报价策略及分析

建筑装饰投标预算过程的报价策略及分析摘要:建筑装饰工程材料类型多、工艺复杂、施工方式灵活,给招投标预算的报价控制带来一定难度。
本文首先阐述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围绕报价策略展开探讨。
关键词:建筑装饰;招投标;预算;报价策略在建筑装饰行业中,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重要活动,招投标的成败与否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生存现状、长远发展密切相关。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装饰行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招投标活动中采取科学的报价策略,提高中标率便显得尤为重要。
1.建筑装饰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1.1设计单位无法参与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调查显示:在招标活动中,禁止招标设计中标单位参与施工招标,因为与其他设计招标相比,建筑装饰工程的招标明显不同。
虽然设计、施工相互分开的招标方式会引起诸多问题,比如施工无法很好的理解设计方案,以至于施工中出现偏差,但这些问题终究是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的。
如果设计单位也参与到施工招标中,则很可能会因为竞争的不公平而引起更为严重的问题。
设计中标方不仅要详细了解设计方案,还要充分了解设计单位的要求以及最终的装饰效果。
对于施工方而言,如果突然改变设计要求、建筑材料等内容,那么设计单位必须重新了解这些需要改变的地方,还可以凭借自身熟悉建材这一优势拉低报价。
这样一来,中标单位可以擅自变更施工中所用到的项目、材料、设计内容,让资金高出中标的金额,从中谋取利润。
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单位可以通过不平衡的报价方式来达到中标的目的,这对其他投标单位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是在装饰施工中,设计单位的报价并不会低于其他投标单位,可以通过改变、增加设计项目等方式来提高报价。
1.2未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没有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部分地区还没有彻底打破部门垄断,也没有形成开放的建筑市场。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如果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则需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研究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研究作者:隋璐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0期摘要:社会在不断进步,就建筑业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发展前景来看,其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物的品质的高低。
建筑装饰装修的工程的过程和相关程序比较复杂,同时对建筑装修材料的选择也比较多样化,装修的方法比较灵活且风格多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同时伴随而来的就是建筑装饰装修公司的增多,针对这个现象,我们应该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行为,并且加强对于本工程招投标期间的管理。
只有对此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才能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改进方式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针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整体概述我们的社会在技术的推进下发展和进步,因此对我们建筑行业的要求也在提升。
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看似相同的土木工程等工作有很大区别的。
我们要对这个招标的过程进行合理的规范,才能够使得建筑装饰装修的过程达到最优。
建筑装饰装修的过程具有较高的艺术效果并体现出来了其装修装饰工艺的水平,相较于土木的招投标来讲,对于建筑装修和装饰对施工队伍的要求,是更高层次的。
以下就会从本行业的管理这个角度为切入点,来对我们的建筑行业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工作进行一些相应的分析和研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几个问题2.1 设计单位不参与施工的投标关于设计单位(指已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参与企业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招投标的过程这个观点,是从我们进行招标的实践当中得到的结论,原因则如下。
装修装饰的工程进行招投标是为了找到有优良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既要体现其加工工程的质量,也要保证最后的装修装饰工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艺术效果,增加这个建筑的美感。
而这个是由其本身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和一般的工程建筑的招投标的标准和选择准则就存在不同,因而应该用更严格的要求来进行招投标单位的选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问题分析

1 设 计 单位 不 得 参加 施 工投 标
装饰 装修 工 程招 投标 的实践 表 明 , 标要 坚 持 招
设计 中标单位 不得 参 加施 工 投标 的原则 , 因为 装饰
减追加 , 从而造 成工程 结算 价远远 高于 中标 价格 , 为
其 自身谋 取 巨大 利益 。这源 于设 计方 利用 自身优势 采取 的不平 衡报 价 的方 式来 获 取 中标 资 格 , 对其 他
以遏制 腐败发 生。
关 键词 : 建筑 ; 装饰 装修 ; 招投 标 ; 合单价 综 中图分类号 :U 2 . T 7 32 文献标识 码 : B 文章编 号 :0 7— 8 0 2 1 ) 2— 0 8— 3 10 9 9 (0 1 0 0 1 0
An ls fS vr l su si idn n i f uligDeo ainP oet ayi o eea s e Bd iga dB do i n c r t rjcs s I n B d o
Abta tT eb i i eo t npo c i c aatr e i o pia dt h iu s avr t o t i s a d s c :h ul n dcr i r et s hrc i dwt cm l t c nq e , ai y f e a , n r dg ao j ez h ce e e ma r l
ir fd c rt gpoe t n osrn te h idn n i n g m n fsc rjcs rm h oso e oai rjcsa d t t gh n tebd iga dbd ma a e e to u h poet.F o te n e
p rpe tv fte idu ti lr g l t n,fu s u s s o l e p i t n in t n t e bid n n i f e s cie o h n sra e uai o o ris e h u d b ad a t t o i h d i g a d b d o e o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问题研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问题研究摘要: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材料、建筑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体,所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多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因而其投标报价的变化幅度大,投标阶段估价比较困难。
我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大多存在投标报价决策机制不完善、企业定额及定额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及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就具体项目来说,工期成本和质量成本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定量计算方法可供使用。
这些问题使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投标报价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水平和管理者的真实意愿,因而给工程项目投标带来了失标的风险或亏损的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应全方位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企业定额及企业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员造价管理的分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造价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标报价的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工期成本及质量成本的定量计算方法。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决策机制,定额管理1 绪论与其它所有施工企业一样,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靠的是施工项目,靠承包施工项目获得利润,使得施工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没有施工项目,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就不可能有生存的条件,不可能获得发展的机会。
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绝大多数施工项目的获得依靠投标竞争,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行业的技术和服务逐渐趋于同质化,所以投标竞争的关键是价格的竞争。
从获得工程承包权这一点来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因为这样能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招标人,更容易从招标人手中获得工程承包权,但是,如果以过低的投标价格获得工程承包权,则有可能造成施工项目的亏损。
对于一家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来说,太多施工项目长时间的亏损将导致企业的亏损,进而无法生存,更难提发展了。
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建筑装饰施工项目的承包乃至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前,工程承发包通常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招标投标被人们称之为“阳光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工程项目,有利于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并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但是,由于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还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根据笔者近年来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就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招标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部分条款不理解.如从发售招标文件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日,他们认为时间较长不符合实际.这延误了他们的建设工期.招标单位一味压缩投标单位编标时间,而不知道编标是件工作量大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编标时间较短,不但标书质量低、准确率差,而且很容易造成招标失败.在工作中因编标时间较短而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招标人在办理招标前期手续,特别是确定招标方式时,以工期紧、迎接相关检查验收等理由,要求将公开招标变更为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而招标后在还长一段时间内仍未开工建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缺少应有的招标前期资料,如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建设规划文件等,他们承诺保证在工程施工前补齐所缺资料.但他们不知道这些资料是招标所必需的资料,如果给他们如此操作,一是有损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给人以招标只不过是走过场的不良印象,;二是不利于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难以形成合力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进入评标现场的招标人代表人数较多.评标过程要求严格保密,这就要求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而有些地方在评标时,评标现场却围坐很多招标人代表,这些人在评标现场有的在聊天,有的不时向评标专家打听评标情况.他们在评标现场,一是影响评标专家的正常评标,二是不利于工作人员组织评标现场并做好保密工作.评标现场围坐很多招标人代表,一是招标单位领导考虑到多派代表参加旁听,以示公开;二是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管不严,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限制进入评标现场的招标人代表人数.部分招标项目本可以确定中标单位,却被以“有效标不足三个”为由宣布招标失败.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专家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只有一家或二家且有效标的报价符合当时市场价格.而部分评标专家以“有效标不足三家”为由,建议招标单位宣布招标失败.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这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而不是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全部投标.既然是:“可以”而不是“应该”,那么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评审后,认定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报价符合当时市场价格,那么评标委员会就不必否决所有投标,而可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然,是否否决所有投标在于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部分建设项目,仍然规避招投标管理.这些建设单位认为招标费时费力,手续繁琐,太麻烦,招标前置手续要求复杂,办理各项手续需交纳一定的规费.因此,他们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以达到化整为零规避管理,或以其他各种方法逃避管理.分页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与对策针对招投标双方不了解招投标法律法规之现状,应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一是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文件;二是宣传于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咨询、答疑等服务形式,将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深入地向招标投标单位宣传,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了增强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对外形象,巩固近年来招标投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为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依法办事,按规操作.对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绝不允许其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应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绝不办理直接发包.对于那些招标前期资料不齐全的项目,让其继续办理前期手续,招标前期资料不齐全的绝不办理招标相关手续. 为了保证评标专家有一个安静的评标环境,同时为做好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执行凭证进入评标室制度.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一律凭证进入评标现场,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进入评标现场的证件由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发放给相关人员. 为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减少因重新招标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为招标人尽早实施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专家初步评审后有效标只有一家或二家且有效标的报价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招标人能够接受该价格时,招标人可以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必否决所有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坚持要否决所有投标,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可以向其解释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帮助其理解该条规定的精神实质. 联合监察、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加大查处规避招标管理行为的力度.针对规避招标投标管理的现象,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主动做好与规划部门、施工许可证发放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强联动,上道程序未完成,下道程序不得办理,形成环环相扣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使规避招标行为难以既成事实.对查处中发现的规避招投标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三个一律”处理,以不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防治对策发布时间:2010-10-08 15:53:16 来源:九江新闻网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叶晓春近年来,在建筑领域方面,国家相继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当前面临着“僧多粥少”的激烈竞争现象,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为能取得建筑施工权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中,采取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现象日趋严重;少数业主规避招标以及不按法定程序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从加强监督的角度,就存在的问题及根治的对策谈点粗浅看法.一、存在的问题一规避招标.少数业主以工程建设项目是私人投资等种种理由直接将工程发包;一些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自行选择几家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二化整为零.就是将一个整体项目人为地肢解为若干个子项目,使单个子项目在规模上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准,为逃避招标提供“合理”的借口.根据规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装饰装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发包.”但有些业主或开发商,尤其是在一些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上进行分解,从而达到“名正言顺”地游离于招标之外.三明招暗定.这种虚假的招标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该办的手续都办齐了,该走的程序都走了,形式上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但其要害在于“前台”演戏,“后台”内定.热热闹闹的举行招标仪式,其实多数投标人都是陪衬,是陪着中标者演完这出戏.四轮流“坐庄”.这次我中标,下次你中标,轮流坐庄,利益均沾,从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既避免了真刀真枪的交锋,又得到了项目,受损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有些施工企业,在一些开标的工程上,找几家关系好的投标人组成临时联盟,达成协议,相互串通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各自的工程报价,达到围标串标、中标的目的.五资质挂靠.部分人没有资质以及部分施工单位不具备招标有关方面的资质等级,就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投标,挂靠的单位收取一定的资质管理费,由于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及施工设备,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六监督不力.对中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还不够,当前建筑市场诚信度低,阴阳合同、强制垫资、肢解分包等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滋生腐败现象的发生.如:我局原招标办负责人在十里南大道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了某个工程项目经理贿金,而没有追究其道路工程招标中的违规行为和转包事实,使其顺利中标.以上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一是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再加上权力运作缺乏程序规范,缺乏制约和透明度.施工方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其中的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很难查证.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干预和插手更容易产生腐败.如我局某副局长在十里南大道工程中接受的受贿款,便是某一施工企业中标后转包所得的回扣款.二是由于某些个人或施工单位中标后,由于垫资过多、资金不足、费用过高等原因造成偷工减料、质量低劣,很容易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二、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是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更加扭曲了有序的竞争,增大了改革的经济和社会代价,是一种极端严重的危害社会现象.当前,应抓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利时机,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就成了我们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一加强教育和完善制度是基础和前提.行贿受贿是人的思想意志薄弱的表现,因此治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措施在于通过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相关人员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二要加强法纪教育,增强相关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本身就是从源头上治理预防腐败产生的重要举措.从这些年的实践看效果是明显的,但也还有很多地方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才能使商业贿赂、职务犯罪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无处下手,无缝可钻.二严格按程序办事,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公开透明.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公开招标.2、推进电子化招标,打造阳光交易平台.过去的纸质招投标时代,人工操作难免百密一疏,专家评标难免人情事故,评标费时又费力.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将推进电子化招投标,通过电子化招投标,在全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取消报名环节,全面推行网上直接下载标书,采取资格候审,以及多个帐号、多家银行交纳保证金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围标、串标等一些市场不规范行为.从而为构建高效节能、科技防腐的招投标阳光交易平台打下坚实基础.3、规范评标程序,制定科学地评标办法.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5〕6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用自主报价,有效报价应在招标控制价至之间.可防止投标单位串标抬标或恶意压价,低于成本价竞争.4、加强对评标专家监管.评标的关键是专家,我市有形建筑市场共有评标专家368人,由电脑在开标前半小时随机抽取.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经常性地调整充实专家库成员,既是专家库成员不断地更新,又促使专家的素质不断提高,以最大程度地满足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要求.建立了专家业绩档案,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业务和法规培训,切实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从而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5、完善公示制度.对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实行资格预审结果、中标排序公示,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才能进入下一程序,以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以公开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6、加强对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招投标投诉处理是法律赋予招投标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招投标监管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令第11号规定,明确和细化投诉的受理条件,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尽快解决招投标纠纷,严厉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围规行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三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通知九建建字200516号,建立健全招标代理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统一标准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业绩手册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行为,规范进场交易行为.四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要注明建造师和“五大员”,并规定在施工期间建造师和“五大员”的在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并进行押证上岗,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对建造师和“五大员”及监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一步达到规范建筑市场的目的.五加强队伍建设.今后,我们将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内部人员管理和考核,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督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依法行政、文明高效的队伍,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以上措施和对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但建筑行业管理仍有些不规范,招标投标仍存在诸多漏洞,从而诱发腐败.今后将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规范建设市场的秩序,逐步减少和消除存在的隐患,为建筑行业营造和谐的招投标环境,为使招标投标活动成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净土作出努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问题分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问题分析作者:蒋力进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31期摘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新兴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人们创造了一个舒适实用的室内外空间环境,是融汇着美学的艺术作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水平,是民族风格、民族特色的集中体现。
而伴随装饰装修市场需求的扩大,装饰装修企业急剧增加,规范装饰装修工程交易行为,加强装饰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概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保护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人们习惯把建筑装饰和建筑装修两者统称为装饰工程,其中在建筑设计中随土建工程一起施工的一般装修,称为“粗装修”;而对有专业的装饰设计和建筑建成后的墙、顶、地面专业装饰以及给水排水、电气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等部件的装饰,称为“精装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专业分工的发展,精装饰逐渐从建筑装修中分离出来,在建筑业中逐步形成一个新的专业,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具有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施工方法灵活多变、艺术效果强烈等特点。
下面本文从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原则的介绍入手,详细论述和分析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止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原则(1)建设工程招投标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具体体现在招投标的依据、程序,招投标当事人的资格及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监督都必须是合法的。
(2)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工作程序、评标标准等要统一规范,招投标过程应公开、公平,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投标单位平等竞争,评标过程客观公正。
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一种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竞争而建立的制度,它在我国已经有了很广泛的运用。
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的招投标制度,发现我国的招投标还有着很多不规范之处,对我国招投标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存在着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非常有必要加强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本文就是基于此,探讨了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本文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一一列举,为规范整个市场起到一定积极推进作用。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问题;建议Abstract: bidding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a system established to regulate competi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t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China. By comparing the bidding system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re are many irregularities in China's bidding system, which has a very negative impact on China's bidding system, so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bidding.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ai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project bidding and relevant research. This paper enumerates the common problem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and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whole market.Key words: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Problem; advice1绪论1.1研究背景1984年,我国实施了招标投标制度,这一制度对我国建筑市场实现公平、公开以及公正的秩序建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浅谈项目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项目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本文作者对项目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常见问题;解决措施Abstract: the main form of tendering and bidding system as the project contract in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construction projects have been widely implemented, it is a very competitive procurement,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adjust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it not only chooses the good supplier and the contractor for the owner, but also can optimize resource allocation, market mechanism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its essence is “open, fair, just” and “full competition”.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for common problems on project in bidding and solving measures were analyzed, for reference.Keywords: bidding; problems; Solutions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一项竞争制度,要求参与者遵守法律确定的市场竞争秩序,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造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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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分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问题分析
与土建工程相比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具有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施工方法灵活多变、艺术效果强烈等特点。
正是由于这些特点而决定了建筑装饰装修的招投标工作与土建
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不相同的事实。
然而,目前各地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投标与土建招投标完全或基本等同起来,连招标书及施工合同也使用同一版本。
下面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谈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主材价是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中的关键因素
装饰装修工程的主材成千上万,而装饰装修材料在装饰装修工程部份中所占比例已高达60%-70%。
例如:就地毯这种最常见的室内装饰材料价来说最便宜的国产地毯不到30元
/m2,高档的国产地毯价可超过300元/m2以上。
由此可见,即使在注明国产还是进口地毯的情况下,其主材价上下幅度可达30多倍。
其实,在我们的招投标过程中,如果由于未规定主材的样板或主材的产地、厂家、规格、型号,当主材价上下幅度一倍时就能使整个招投标工作无法作出正确的
判断,有时甚至作出错误的定标结论。
例如:某办公大楼的装饰装修工程,其楼地面面积为1000m2,全部楼地面铺地毯(标书与图纸未提及对地毯的具体要求),共有甲乙丙3家装饰公司的报价分别为75万元、80万元、85万元,而甲乙
丙3家装饰公司所报楼地面铺地毯这一项的综合单价分别为300元/m2、200元/m2、100元/2,将上述两项合计后,甲乙丙3家装饰公司所报的价目分别为105万元、100万元及9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中标价经审核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
也就是合理低价为中标价。
从上述情况看,丙装饰公司总报价最低(95万元),但是,除去地毯项目以外,其报价却最高,因为丙装饰公司所选择的地毯的主材价是最低的(约55元/m2),而四装饰公司尽管除地毯项目以外的报价最低,但是由于其选用了较高档的地毯(主材料价约220元/m2)来报价,所以最终报价则变成最高报价了。
尽管丙装饰公司报价的利润率最高,但是,在大部情况下,像丙装饰公司这样的投标单位会成为中标单位,出现这样结果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限于开工时间紧迫,很多情况下招标单位要当场开标、当场定标,这样只能住所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企业资质等级等表面现象来定标,而此时投标的报价无疑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2)工程招标单位或代理招标单位受缺乏专业人员的影响,使他们无法对投标单位所有报价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比较,这样就只能根据投标单位的总价高低来决定中标单位。
2 正确认识工程实物量招投标的问题
工程实物量招投标法是指甲方提供工程实物量的招投标方
式。
采用这种方式时,投标单位不必计算工程量,可直接住所甲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报价就可以了,这种方法确实使投标报价具有相对的可比性,给评标工作带来方便。
我们知道土建工程不管是多层结构,还是高层结构,也不论是住宅工程,写字楼、厂房还是仓库,其主要工程项目几乎多是由混凝土浇灌、模板制安、钢筋制安、墙体砌筑、土石方挖运、门窗制安、防水防腐、隔热保温、油漆、脚手架搭拆、墙体、楼地面砂浆找平及块料面层镶巾等项目组成的,其工程量计算法非常适合于土建工程的招标工作。
然而,对于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投标而言,实物工作量招投标法适用就应另当别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于具有工艺造型复杂、艺术效果强烈等特点,用现有的各种工程量计算规则衡量其报价显得既不合理,又不完善。
因此,实物工程量招投标法在此类工程中的运用显出了局限性。
例如:对于艺术造型来说,习惯上把门及门套分成两项计算,还可以把门及门套分成几个甚至10多个分项来计算。
如招标单位或代理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只列出了门的数量(按樘或按平方米),而忽略了门套2字,那么,有的投标单位很可能的只是门扇价,而未包括门套及门锁等五金配件,这样反面使招投标工作推动了可比性及公正性。
类似的情况很多,又如墙面,很多情况下石材按施工工艺要求切成45度斜边,有的还要磨成半圆边
等形状,而工程招标单位或工程代理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清单,并未提及石材车边及磨边的情况,这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可能把车边、磨边的价格考虑在石材内,又可能只考虑石材本身的价格。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
总之,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来讲,由于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使我们的招投标工作很难把各种各样的情况全面地考虑进去,因而使得实物量招投标方式的准确度不够。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发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实物清单存在较多漏项,工程量计量误差大,计算条理混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