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管理监控
车监控管理制度

车监控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车辆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设备安装公司所有车辆均需安装GPS定位设备,确保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及行驶轨迹。
公司将统一合作商家进行设备安装,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监控范围1. 车辆监控范围覆盖全国范围。
2. 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对车辆的全程监控。
3. 监控范围包含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信息。
三、监控管理1. 车辆监控系统由公司专员负责管理,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 监控数据将定期进行备份,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监控系统的数据分析将用于车辆使用情况的评估和管理。
四、监控管理规定1. 车辆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或关闭。
若有故障需及时报修。
2. 严禁对监控数据进行篡改、删除或泄露。
3. 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合理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 对于未经批准的私自使用车辆,公司将进行追责。
5. 对于违反公司车辆使用规定的人员,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理。
五、监控数据使用1. 监控数据仅供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向外提供或泄漏。
2. 监控数据将用于车辆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以优化车辆使用效率。
3. 监控数据将用于对车辆维护保养的提醒和管理。
六、处罚措施1. 对于故意破坏车辆监控设备或篡改监控数据的行为,公司将做出严厉处罚。
2. 对于违反车辆使用规定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3. 对于严重违规情况,公司有权终止与该人员的合作关系。
七、监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1. 公司将定期对监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 公司将对监控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和遵守监控规定。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总之,建立健全的车辆监控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通过监控管理,才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车辆资源,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指挥部是车辆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规范管理第四条公司为保障正常运行需求,按照业务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车辆,并依据车辆使用情况调整车辆数量。
第五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号牌等。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必须及时整改或淘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路况,合理规划线路,减少不必要的行驶。
第十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附带相关证件和备品备件,确保临时需求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系统,包括GPS定位、视频监控、远程控制等设备。
第十二条车辆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障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监控系统应该定期更新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监控需求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车辆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分析。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和监控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途经路线。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客数量进行,不得超员或超载。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不得擅自停靠或在非法地点停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监控车辆公司管理制度

监控车辆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致力于通过监控车辆提供高效、安全的交通监控服务,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监控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个人隐私。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监控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监控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监控车辆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正常运作。
3. 监控车辆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三、监控车辆的使用1. 监控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监控车辆在收集数据时,应明确数据采集的范围和目的,不得无故扩大数据采集的范围。
3. 对于采集到的数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保存和使用,防止数据泄露。
四、设备管理1. 监控车辆应配备先进的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清摄像头、传感器等。
2.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避免影响监控任务的正常执行。
五、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1.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监控数据的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进行加密处理,并限制访问权限。
3.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查看、传播或使用监控数据。
六、监督检查1. 监控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司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 如监控车辆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损失,公司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监控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认真履行监控职责。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纠正,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为车辆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依据。
5、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车辆运行信息。
6、保守车辆运行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相关信息。
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监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
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2、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硬件、软件、通信线路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故障原因、维修结果等。
5、对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调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功能。
7、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安全运营能力,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
1、监控系统应具备准确、实时采集车辆运行数据的功能,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为了加强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
1、安装范围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2、设备选型(1)选择具有资质认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监控设备供应商。
(2)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行驶轨迹记录、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提醒等功能。
3、安装流程(1)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
(2)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4、维护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硬件设备的完好性、软件系统的更新等。
5、故障处理(1)当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2)尽快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6、数据备份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为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运行中的异常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1)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2)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监控工作不间断。
2、值班职责(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异常情况。
(3)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车辆、问题类型等。
3、应急处理(1)在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事故、重大故障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监控情况、未处理事项等。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1、数据采集(1)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准确、完整地采集车辆运行数据。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3、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协助处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6、保守公司和车辆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信息。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定,不得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视线。
4、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数据准确。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临时监控措施。
6、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制度1、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2、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异常情况。
3、对分析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表,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和追溯。
6、对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并作为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监控,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具体管理对象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租用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车载监控管理工作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
第四条车载监控设备包括车载监控仪、GPS定位系统、车载摄像头等。
第五条车载监控设备主要用于监控车辆的行驶路线、速度、停留位置、驾驶员行为等,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七条车载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操作人员具有相关的资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车载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九条公司应对车载监控数据进行及时录入,保存备份,并建立相关查询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车载监控数据的管理规范,明确数据的使用权限和范围,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车载监控数据的保密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的访问和使用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车载监控数据的存储周期和方式做出明确规定,根据需要定期清理和归档数据。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车载监控数据的备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监控范围和方式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保证监控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车载监控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应对车载监控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车载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公布监控数据分析报告,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车载监控数据的应急保障制度,及时处理监控数据异常情况,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车载监控数据的违规处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为加强车辆运行过程管控,法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平安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1)公司车队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纪录违章车辆,精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修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并纪录存档(详见附件);(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操作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在使用过程中发觉动态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准时通知车队联系修理商。
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动态监控系统规定驾驶车辆,操作动态监控系统。
3、管理要求(1)长途车出车前应对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状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出车;(2)任何人不得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车辆行驶过程中接收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平安停车阅读;(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假如超过限定时速,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5)车辆在行驶中需要监控中心关心的,可以向监控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依据实际状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6)车辆在行驶中消失紧急状况(如抛锚或抢劫)时,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依据状况向四周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理险情,除遇紧急状况,一般状况不要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7)监控中心应准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信息发送和程序(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纪录违规车辆;(2)精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修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动态监控系统车载设施,对本公司所安装了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状况分析统计;(4)对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运管处,依据公司管理需要向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发送有光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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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车辆动态监控中心,按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监控中心的总体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由安保科负责。
二、主要职能
(一)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新建或者变更卫星定位平台,在投入使用前要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市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二)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车辆的位置传输频率在车辆运行时不得超过20秒/次,熄火后不得超过600秒/次。
(三)必须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五)定期进行车辆动态监控隐患排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或改进措施,消除隐患。
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在事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道路运输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信
息后立即封存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肇事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肇事车辆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的,还应当提供视频资料。
三、监控人员职责
专职监控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专职监控人员的职责是:
1、监控人员是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必须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帐。
3、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必须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4、发现卫星定位装置不在线的车辆,要及时督促车辆经营者排除故障,无法排除的,要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5、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6、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7、必须爱护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好监控台帐、档案和资料,按规定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四、违规处罚规定
(一)车辆有关人员破坏或拆除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改变卫星定位功能和安装位置、干扰卫星定位装置正常工作或阻碍警告提示音声响的,第一次的对车辆经营者处以200元罚款,对当班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停岗1个月、参加公司组织的违章驾驶
员培训班;第二次的给予车辆停班整顿两天、驾驶员解聘处理。
(二)车辆超速处罚规定
1、一天内,超速10%以下1-2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超速10%以下3—5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并罚款50元;超速10%以下6—8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并罚款100元,依此类推进行处理;
2、超速10%以上(含本数,下同)20%以下的,对驾驶员进行教育,每次并处罚款50元;
3、超速20%以上30%以下的,每次罚款100元、并参加公司组织的违法违章驾驶员培训班;
4、超速30%以上50%以下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停岗1个月、参加公司组织的违法违章驾驶员培训班;
(5)超速50%以上的,对驾驶员罚款500元、解聘。
(三)车辆超载处罚规定
(1)超载10%以下,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2)超载10%--20%的,车辆停班整顿3天,驾驶员罚款300元。
停岗1个月、参加公司组织的违章驾驶员培训班;
(3)超载20%一50%的,视为严重超载,对车辆停班整顿10天,驾驶员罚款500元、停岗3个月、并参加公司组织的违章驾驶员培训班;
(4)超载50%以上的,视为严重恶意超载,对车辆停班整顿30天、驾驶员罚款1000元和解聘。
(四)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视为疲劳驾驶,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五)客运车辆夜间行驶处罚规定
(1)客运车辆在晚22时至早6时有运行三级及以下路线行为的,对车辆经营者罚款1000元,当班驾驶员罚款200元;
(2)夜间行驶客运车辆在晚22时至早2时之间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以上的,视为疲劳驾驶,对当班驾驶员罚款200元;
(3)违反凌晨2-5时落地停车休息规定,未停车休息的,罚款500元;期间停车休息时间不足2小时的,罚款200元。
(六)交警部门通报的违法行为,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按本规定对应条款进行处罚。
(七)监控人员违规处罚规定
监控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1)未履行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职责,工作出现漏洞的;
(2)不检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运作状况,不及时发现或上报设备故障问题的;
(3)对运行车辆动态疏忽监控或未达到要求监控台数、对违规行为不提醒、不记录、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不及时上报的;
(4)值班监控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睡觉、干私事等的;
(5)使用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专用电话拨打声讯或聊天的,除罚款外,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安全管理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1、未履行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管理职责,管理工作出现漏洞的;
2、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管理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上报处理、处罚的;
3、对监控中心通告的违法行为为接报后未立即作出响应,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
4、其他失职行为。
附件2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值班管理制度
1、监控人员是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必须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帐。
3、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必须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由道路运输企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
4、发现卫星定位装置不在线的车辆,要及时督促车辆经营者排除故障,无法排除的,要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5、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6、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7、必须爱护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好监控台帐、档案和资料,按规定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XXXXXX公司
附件3运输公司车辆实时动态监控记录表
年月日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