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重庆总部城A区工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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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一百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5日渝中区非住宅权属分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商场、农贸市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权属分割行为,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商场农贸市场办公用房权属分割行为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9﹞320号)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原则)本办法立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空间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按照确保房屋结构安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合理实施非住宅权属分割。

第三条(管控范围)全区非住宅权属分割实行分区域管理,分为特别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

特别管控区包括重点区域和重点楼宇(详见附图、附表),并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

除特别管控区外的其余区域为一般管控区。

第四条(职责分工)各主管部门职责:(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接受权属分割申请、会审召集、登记。

(二)区商务委:负责商场、农贸市场权属分割的审核。

(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权属分割的规划自然资源审查。

(四)区住房城市建委:负责确认权属分割的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条件。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权属分割后的门牌编制。

第五条(申请)产权人持申请书、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受申请后,将房屋权属分割申请信息分送至各主管部门。

重庆总部城甲级写字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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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市场罕有ART-DECO外立面石材+玻璃设计,凸显建筑的设计美学,强烈的视觉感受以及独特的韵律感。
5A甲级写字楼建设中,拍摄时间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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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挑高大堂,超高空间彰显领袖国际视野
开阔空间,最佳办公舒适度,国际品质,彰显企业高度。
而带动整个城市的产业升级和经济
发展,重庆总部城就是在这样一个 历史背景下诞生。
二、区域解读
渝中——重庆第一区,重庆乃至西部的交通经济枢纽
重庆母城 城市名片区
重庆第一区
在渝之中
交通枢纽
渝中区是重庆经济发展最快,基础最扎实的区域,渝中区是重庆财富、信息、技术、人才最 为集中的区域,她的聚集辐射能力早已超越了重庆,影响力扩及整个中国西部和长江上游地
项目配套
再造星光系商业 三万方顶级商务配套
继星光68、星光时代广场后,协信集团将4万方星光系高端精品商业配套带到重庆总部 城,它将延续时尚经典,满足商务人士一站式购物消费需求,为总部商务精英提供高端购物 休闲娱乐全方位生活体验。
此外,重庆总部城周边有龙湖时代天街、英利国际广场,重庆天地等约90万方大型商业配套
环绕,形成了一个以重庆总部城为核心的高端消费圈,还将配备千余平米的会议中心,为您 的企业提供便利的会议及接待服务。
星光时代广场
星光68商场
四、创新总部模式
五、品牌优势
五项重量级挂牌正式落户总部经济园区,标志着重庆总部城将继续重点引进具有总部经济特征的企业,为涵盖电子商务、 文化创意、创新金融、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全面发展带来新契机。
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有线”),前身是重庆有线电视台, 1998年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整合主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成立了重庆有线 电视网络有限公司,2001年按照国家“一市一网”的要求,成立了重庆广播电 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恢复原名,并沿用至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2.30
•【字号】巴南府〔2022〕136号
•【施行日期】2022.12.30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2〕20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惠民街道218126平方米(约327.18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智慧总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用地。

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

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江北府函〔2019〕145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复函江北府函〔2019〕145号赵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建议》(第1119号)收悉。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关心。

我区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建议实事求是地指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问题,就问题原因进行了深入浅出剖析,同时提出了您的宝贵建议,这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我区按照城市品质提升要求,城市建设施工现场的“颜值”与“气质”得到有力提升。

一、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目前,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较多,结构复杂,有超高层房屋建筑、轨道工程、深基坑工程和玻璃幕墙安装等工程,涉及市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及我区三个主体单位监督管理。

其中,由我区负责实施监督管理的项目共3个,其中:房屋建筑1个,面积220000平方米,基坑工程2个,造价25803万元。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后期商务区内建设项目(除轨道项目外)一律划入两江新区负责监督管理。

二、建议办理情况(一)关于围挡设施“乱”问题。

按照《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8月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有关要求,先后召开了10次专项工作部署会和现场专题推进会,对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所属建筑工地围挡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江北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江北区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指南》,从制度化、标准化、格式化上全面落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3]7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3]7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3〕7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委四届三次全会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将全市科学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保护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五大功能区域。

都市功能核心区是体现重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金融创新、现代服务业中心功能的区域,是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明显、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都市中心区。

中央商务区是都市功能核心区的重要载体和标志。

建设重庆中央商务区,是功能区域划分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都市功能核心区的核心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现就加快推进重庆中央商务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以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战略平台为目标,以国际化、信息化、生态化、人性化和功能复合化为发展方向,立足于服务辐射西部地区,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坚持产城融合、区域联动、高端发展、先行先试,促进金融集聚、总部集聚、商务集聚、商贸集聚、要素市场集聚和人才集聚,推动现代服务业、低碳经济、商务智能和“智慧CBD”发展,努力把重庆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要素资源高度聚集、经济高度发达、内陆影响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央商务区,建成重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二、目标定位(一)空间布局。

重庆中央商务区位于长江与嘉陵江交汇处,由解放碑、江北嘴、弹子石三大板块构成,呈“一区三核”格局,规划总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解放碑地区约3.5平方公里、江北嘴地区约3.5平方公里、弹子石地区约3平方公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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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联络..............................................................................................16 1.8 严禁贿赂......................................................................................17 1.9 化石、文物..................................................................................17 1.10 知识产权....................................................................................18 1.11 保密............................................................................................19 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9 1.13 责任限制....................................................................................20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20 第 2 条 发包人............................................................................................20 2.1 遵守法律......................................................................................20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1 2.3 提供基础资料..............................................................................22 2.4 办理许可和批准..........................................................................22 2.5 支付合同价款..............................................................................23 2.6 现场管理配合..............................................................................23 2.7 其他义务......................................................................................24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24 3.1 发包人代表..................................................................................24 3.2 发包人人员..................................................................................25 3.3 工程师..........................................................................................26 3.4 任命和授权..................................................................................27 3.5 指示..............................................................................................27 3.6 商定或确定..................................................................................28 3.7 会议..............................................................................................2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渝府办[2014]25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25号)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7月10日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5日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精神,加强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依据《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4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规范和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易撒漏建筑材料运输相关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要求(一)新购入使用的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自卸式垃圾运输车辆,且具有货箱密闭、举升定位、限速限载等功能,符合《机动车运输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要求。

(二)原有不能满足全密闭运输的车辆,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按照《重庆市加盖密闭运输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B50/145―2003)标准进行改装,达到全密闭要求,并经市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承运建筑垃圾。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4•【字号】渝办发[2009]223号•【施行日期】2009.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市委第72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体制法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深化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监察执法、应急救援保障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排查隐患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建立隐患排查、建档监控、落实整治等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避免和减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或正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本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由市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牵头部门负责对各行业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和指导,并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结束后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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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海建设(集团)函字[2014]第030号
关于解决重庆总部城A区项目工程
相关事宜的报告
致:重庆渝中总部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由我司承建的贵司总部经济园项目A区总承包工程,现已进入合同工程部分楼栋主体结构阶段(10#、11#、13#、14#楼),此项目工程为我司初
次与贵司合作,基于实事求是、友好协作的原则目前就施工现场、合同及综合单价等事宜望贵司协商解决。

一、现场主要事宜
1.目前开工的(10#、11#、13#、14#)楼施工已正常开展,我司按主合同工程内容配齐了相关管理人员及签订劳务队伍,而合同内其余后续楼栋如不能及时跟上,将造成大量管理人员、保卫,劳务班组解散及机械、料具、闲置,就此产生的劳务队进出场费及人工增加费,机具、周转材料租赁费、运输费、仓储费、上下车费、材料省耗费等如何解决。

2.目前甲方红线外施工临时运输道路未硬化,因下雨无法通行已多次影响我方浇筑砼、材料进场、,如何折算工期及相关修路费用、工期延误费等。

3.目前施工车库屋面回填土方中存在的问题(在何处取土回填,屋面与场平标高相差6米,车辆无法将土方运送至屋面,如何处理)。

4.目前涉及砌体工程施工且后续甲方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材料如何运输及如何堆料(解决材料堆场及运输道路、二次转运费)。

5、根据专题会议按甲方要求为便于外装修施工,增设外悬挑三排架,方
案已审批、增加费一直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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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配合甲方销售力争开工的楼栋主体结构5月31日封顶,我司为此投入大量人力、周转材料及辅材,赶工费如何解决。

7、为配合甲方12号楼销售、应甲方要求我司搭设的大面积宣传广告栏如何结算。

8. 因甲供现场电力不足,造成我司无法使用电泵浇筑砼,现场实地采用柴油泵和车载泵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如何解决。

9.现场施工及办公用电量大,而电压严重不足,不稳定电压造成用电设备损坏,影响办公及施工作业,且设备维修费高,费用如何处理。

10.施工用水严重不足,造成水压较小,无法上升至各作业楼面,我司将采用各栋楼修砌加压池,安装加压泵增压,费用如何处理。

11.由于道路交通管制,现场所使用材料(如钢材、砼、砖、砂、水泥等)供应商都涨浮了相应程度运输价格,造成我司采购的材料价格全部高于《我的钢铁网》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此费用如何处理。

12.由于后期设计变更于31-32轴交C-E轴位置增加开闭所,而我司留设的材料运输通道在地下车库C-E轴,造成开闭所一半无法施工(即无法封闭),如何解决。

二、合同及清单主要事宜
1、合同中质量标准为合格,现甲方要求进行飞行检查,即质量标准为创优,就此产生的人工单价提高、材料价格提升、创优的成品打磨、维修费用如何解决。

2.合同中未明确发包人承担建筑工程专项检测费用(室内空气检测、防雷接地检测、挖孔桩岩芯检测及动测、超声波检测、抗拔试验、结构实体检测等特殊及专项检测费用)、且甲供材料部份检测费用如何解决。

3. 清单中基坑土石方综合单价为159.1元/M3、基槽土石方综合单价为79 - 2 -
元/M3,而市场价按土石比例综合单价420元/M3浮动,请甲方重新核价。

4. 合同中约定厚壁烧结页岩多孔砖”按施工期与实施期造价信息价差调整,现造价信息上无此几项价格,此价格如何确认。

5、清单中厚壁页岩空心砖,C45砼基础垫层,C45砼独立基础,C35P8消防水池池底、池壁,C45P6砼挡墙,无纺布等缺少的清单项目,请重新组价。

6、-1.8米层以下部位实际采用细石砼,此增加费用如何计算。

综述以上情况,我司希望贵司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尽快对上述各事项做出明确答复,我司在此感谢贵公司的大力支持为感!
此致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城经济园A区项目部 2014年5月1日
主题词:总部城关于解决重庆总部城A区工程事项
主送:重庆渝中总部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抄送:重庆渝中总部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
重庆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五月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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