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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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试行(I)

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试行(I)
一次县级2分,校级1分
B17
公开
示范课
4分
每学年至少有一次在学校或到农村薄弱学校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一次县级2分,校级1分
B18指导新教师
3分
近5年来必须在本校或县(市、区)范围指导1-2名初、中级职务教师,承担师徒结对任务
每一年结对指导年轻教师有计划、有过程记录、效果好得1分
B19论文课题
5分
每学年至少写出1篇质量较高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案例等在本校交流或入选学校文集,近5年必须有代表性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交流、主持课题研究、出版专著等
经常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得3分,偶尔运用得1分,从不使用得0分
B10辅导学生
5分
辅导学生竞赛获得国家、省、市、县奖项
1人次市级以上获奖得1分,县级得0.5分
A3
教育
教学
效果
25分
B11教学常规
10分
学校教学常规检查
优秀得10分,合格得6分,基本合格得4分,不合格0分
B12
课堂
,良好得8分,一般
附件1
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A


B


分值
C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自评
校评
县(市、区)
教育局
终评
A1
教育
教学
工作

25分
B1出勤
5分
全勤、无缺课,按时参加学校、教研组各种学习活动
每缺课或缺席学校、教研组活动一次扣1分
B2课时工作量
5分
满课时量或工作量
工作量不足按比例扣分
B3听课
B7
先进
5分
国家、省、市、县、学区乡镇、学校各类先进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附件2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一、综合业绩(55分)(一)评先评优(满分15分)1.市级及以上劳模,国家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计10分;2.师德楷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省、市、县、校级分别计8、6、4、2分;3.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3、2分。

4.近五年年度考核,每一个优秀计1分。

(二)教学效果与能力(满分25分)1.教学获奖(满分10分):教学能力比赛、优质课、课件制作、基本功竞赛、命题竞赛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7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7、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校级计2分;2.教学效果(满分8分):教学效果好,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后20%学生);分ABCD四个等第,A(前20%)B(20%-50%)分别计8、4分;3.学生成果(满分7分):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等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其中,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习作的计5分,在市级学生刊物,如《学生时代》发表的计4分。

发表的文章没有指导师姓名的不计分。

指导师有点评的外加1分。

(三)教科研能力和教师教育工作(满分15分)1.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专题报告或讲座;上公开课、示范课;承担教师培训授课任务;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课题研究(主持或执笔)结题等。

国家级(含核心期刊)计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满分8分)2.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课题评比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满分7分)3.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导小组。

附件: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
附件1 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姓名:专业:拟申报职称:
说明:①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证明由办公室出具,班主任证明由学保处出具,公开课、研究课证明由教务处出具(系部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参与学校重点工作积分证明根据工作性质由分管校领导出具情况说明并依据《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打分。

各项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由责任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②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业绩量化考核申报材料目录由本人按照《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中所需提交的材料顺序自制,材料按序装订(可使用插杆文件夹)。

③本表不装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任现职以来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区域内交流、推广或获奖。
3
查看论文
任现职以来,须呈现一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国家一级教育学会及国家级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记3分;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记2分;获市级二、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记1分,获县级二、三等奖记0.5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记分。
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
8
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电教、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一师一优课”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4分/次、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微课、说课、录像课、教学片段、在线备课记分减半。校级每次记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国家、省教育学会二级学会、市教育学会的降一等计分,其他学会、协会等机构的不计分)
示范作用(17分)
指导培养教师能力
5
查看相关资料
任现职以来,签订师徒结对合同(可跨校)并进行了指导工作记2分。
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武竞赛,本人获指导奖(有荣誉证书或文件或徒弟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奖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奖项不累计取最高值。
乡村工作经历
10
查看评审表第16项
①现在农村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30年(含30年)加10分,满25年加8分,满20年加7分,满15年加5分,满10年加3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②曾经在农村现在城区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20年加3分,满15年加2分,满10年加1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突出成绩附加评分标准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突出成绩附加评分标准

注:1、附加分最高为25分。

B5各项指标分值均单独计算,多出不计,仅作学校总评对比参考。

得分项目以本年度获奖证书
或文件的原件为依据(仅记一次),同一项目多次得分以最高分记入,不重复加分。

2、国家级获奖论文、案例、课件必须由市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组织推荐参评才承认,下属个人或单位自行送评不予承认。

3、国家级省级发表的论文以国家新闻出版署承认的刊物为准,查中国记者网是否有登记注册,无注册刊物不予承认。

4、课题结题、获奖最多限5人,负责人、执笔人计全分,其他人员计三分之一。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

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

第四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聘在岗,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第八条坚持终身学习,努力实现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自觉地参加教师培训活动,培训合格,效果明显。

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一、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一)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二)具有硕士学位,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二) 教育、 教学能 力和效

(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 竞赛中获县二等奖或体育运动会前6 名及以上奖项 1 次。 (7)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 1篇。 (8)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案例或课题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 1 次。 (9)应邀在县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或讲座1 次。
(10)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1 次。
(11)主持或执笔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12)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活动中获奖。
(13)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 1 次。
(14)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1 次。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
论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具备申报学科骨干教师条件的应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附பைடு நூலகம் 6
—2—
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任教学科
授课班级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家庭
出生年月 教龄
学校类别 行政职务

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和行事历

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和行事历
附件5
2013年职称工作行事历
时间 6月17日-6月21日 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上报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对象、晋升各类高级教师职务、中小学校管理中、高职务对象 业务测试花名册,市直属上报晋升中学一级、中小学高级业务测试花名册。 专业知识测试,测试科目: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综合 实践活动课等11科; 高讲(讲师)、 副研究员(助 职高: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创业与创新教育、心理健康、计算机基础、音乐、体育、美术等10 研)考场设在市 科;专业课同去年。 区,其他学科各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实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课(含劳技、地方专题课 县(市、区)自 程)等7科; 设考点 中学德育(含心理健康)、中学信息技术(含网络管理)、中学音乐、中学体育、中学美术,副研究员 (助研),高讲(讲师、职高专业课),小中高(小高),幼中高(幼高)共37科。 7月15日- 7月19日 鉴定论文送审(发表交流时间截止到7月15日止);市局直属学校、单位上报《专业技术职务结日
预定8月1日-8月15日 论文答辩、鉴定 9月16日- 9月20日 报送(1)小中高、市直小高(2)高级实验师(3)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4)高级讲师、讲师材料 10月21日-10月25日 预定11月上旬 预定11月中旬 预定12月上旬 报送(1)中学高级教师职务、(2)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3)市直学校中学一级(实验师)教师职务 申报材料。 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 市直属学校中学一级教师评审。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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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 2
温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

资 历
教龄 8
评价标准
(1)中学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6分,硕士学位计4分,双学士学位计3分。 (2)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6分,硕士学位计5分,双学士学位计4分,本 科计3分。 (3)中小学教师拥有合格学历计2分。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制
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8分,15年计6分,10 年计4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6分、15年的计4分。
班主 任龄
7
班主任工作岗位满15年计7分,12年计5分,9年计3分。

年度考 核
10

合 荣
7

荣 誉
誉 教
学 荣
7


教科研 成果
10
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每学年一个优秀计1分;任现职以来,学年度专业考核等次每个 优秀计1分。
国家、省级综合性荣誉,市劳动模范计7分;市级综合性荣誉、县(市、区)劳模计5 分;县级综合性荣誉计3分;镇(学区)、校级先进一次计1分,最高计3分 。单项荣 誉按二分之一计入。
市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7分;省教坛新秀6分;市“三坛”,县名教师(名校 长、名班主任)4分;市学科骨干,县“三坛”2分;县学科骨干1分。
(1)个人教育教学著作:属著的计8分,属编著的计4分,属编的不计分。 (2)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分别计8、6、 4分。 (3)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市、县(市、区)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 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获奖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 (4)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分、市级1分(资 格论文不计分)。此项满分为5分。
(1)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界定。(2)同年度先进、同项目多次获奖只 计最高分,不逐项累加。(3)除第三项荣誉外,其余奖励、荣誉和成果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获得时间 截止2019年8月底。(4)教龄和班主任龄年限时间截止2019年底。(5)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职 业中等专业学校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高级讲师评审,中级教师评审可参照此标准。
级别
等次
(5)课题,论文、
省级
案例评奖
市级
一等 6 4
二等 4 3
三等 3 2
县级
3
2
1
教育教 五 学能力 45
与效果
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市局直属学校根据本县或本校实 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A档(40分-45分) 占25%,B档(30分-39 分)占35%,C档(20分-29分)占30%,D档(10分-19分)占10%。(考核方案和结 果报市局职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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