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讲师评审标准
2024年度广西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资格评审条件及晋升要求

根据广西职业技术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广西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将为您介绍2024年度广西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晋升要求。
请您注意,以下内容仅为2024年度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并不适用于其他年份。
评审条件:1.从事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其中本专业从事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
3.熟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学科前沿,对本专业教育教学方法有深入研究。
4.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参与过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
6.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以上的技能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7.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服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晋升要求:1.必须通过职称评审,获得高级讲师职称。
2.参加教师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相应岗位每3年进行一次培训。
3.累计职业年限满5年,工作考核合格。
4.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连续3年或5年内,参与过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课题,并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6.工作成果得到表彰,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在评审和晋升过程中,广西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需要提交个人简历、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工作总结、相关证书复印件、论文成果及证明材料等,并经过教育部门的评审合格后,才能取得高级讲师职称。
总结起来,2024年度广西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晋升要求相对严格,要求申请者具备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学科前沿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和影响力。
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晋升要求中,教师需要通过培训,累计职业年限满5年、工作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参与并发表科研成果等。
只有达到以上条件和要求,才能获得高级讲师职称。
中专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专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篇:中专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发展现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研究;有较强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科技开发项目研究的能力,取得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本学科教育、教学有较大价值的成果,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能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创造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有指导和培养青年老师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二)完成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三百课时以上;党校、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每学年总课时数二百四十节以上;兼任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三)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参与制定教学文件,主持教学研究或开设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修课或知识讲座;(四)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三次以上(含示范课、观摩课)。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是评价一位讲师是否达到高级水平的重要标准。
一
位高级讲师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
能力,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
在以下内容中,我将会详细阐述高级讲
师评审条件。
首先,高级讲师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
这包括在与教学相关的领
域中取得的高等教育证书、学位和荣誉。
他们应该拥有广泛的知识背景,熟练地应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教学。
高级讲师应该能够教授一系
列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高级课程,以及给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建议。
其次,高级讲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能力。
他们应
该能够制定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进行教材讲解。
高级讲师应该
能够使用不同的教学策略,如案例研究法、小组讨论、问答法等,来
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高级讲师应该能够评估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并学会调整教学策略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和成果。
此外,高级讲师应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这包括对学生、同事和社
会的关系都应该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高级讲师应该注重教学质量和教
育服务的创新和发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高级讲师应该关注学
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并保护学生成长不受任何负面的影响。
总之,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是一个有追求、有要求、有标准的教学能力评价制度。
只有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的讲师才能成为高级讲师。
高级讲师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他们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带动了教育的进步和发展。
讲师评级方案

讲师评级方案
为了促进公司公司培训制度的完善,业务技能的提升和培训讲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讲师评级制度,具体如下:
一、级别设定与绩效奖励
1、初级讲师:绩效奖励=绩效工资*0.8
2、中级讲师:绩效奖励=绩效工资*1.0
3、高级讲师:绩效奖励=绩效工资*1.2
4、特技讲师:绩效奖励=绩效工资*1.5
(解释:初级讲师当月绩效奖励假设为1000元,结合讲师评级等级,他所得的实际绩效奖励=1000元*0.8=800元)。
二、讲师评级依据与标准
1、初级讲师:
1.1入职时间6个月以上。
1.2授课时长10课时以上。
1.3客户满意度评分大于70分。
1.4试讲评分大于70分。
2、中级讲师:
2.1 入职时间12个月以上。
2.2 授课时长20课时以上。
2.3 客户满意度评分大于80分。
2.4 试讲评分大于80分。
3、高级级讲师:
3.1 入职时间24个月以上。
3.2 授课时长40课时以上。
3.3 客户满意度评分大于90分。
3.4 试讲评分大于90分。
4、特级讲师:
2.1 入职时间36个月以上。
2.2 授课时长80课时以上。
2.3 客户满意度评分大于95分。
2.4 试讲评分大于95分。
三、课时费
四、讲师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奖励+课时费。
培训讲师等级晋升制度

培训讲师等级晋升制度为了激励讲师们继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公司制定了一套培训讲师等级晋升制度。
该制度以培训讲师的绩效、能力和贡献为评判标准,旨在激励讲师们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一、等级划分根据培训讲师的从业时间、教学经验、专业背景和绩效表现等因素,将讲师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和资深讲师四个等级。
1.初级讲师:从业时间不超过3年,没有主讲过大型课程,没有在行业内发表过论文或专业文章,没有承担过重大项目。
2.中级讲师:从业时间3-5年,主讲过一定规模的课程,或者在行业内发表过论文或专业文章,或者承担过较重的项目。
3.高级讲师:从业时间5-10年,主讲过多个大型课程,或者在行业内发表过多篇重要论文或专业文章,承担过多个重大项目。
4.资深讲师:从业时间10年以上,主讲过多个大型课程,积极参与行业内重要会议和论坛,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承担过多个重大项目。
二、晋升条件1.初级讲师晋升中级讲师的条件:从业时间满3年,主讲过2个大型课程,或者在行业内发表过2篇论文或专业文章,或者承担过一个重大项目。
2.中级讲师晋升高级讲师的条件:从业时间满5年,主讲过3个大型课程,或者在行业内发表过3篇论文或专业文章,或者承担过两个重大项目。
3.高级讲师晋升资深讲师的条件:从业时间满10年,主讲过5个大型课程,或者在行业内发表过5篇论文或专业文章,或者承担过三个重大项目。
三、评估和晋升流程1.每年年末,公司将组织评估委员会对所有讲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材和课程设计等方面的考核。
2.评估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主管和资深讲师组成,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工作。
3.根据评估结果,将初级讲师晋升为中级讲师,并给予一定的薪资提升和奖励;将中级讲师晋升为高级讲师,并给予更高的薪资提升和奖励;将高级讲师晋升为资深讲师,并给予更高的薪资提升和奖励。
四、继续教育和发展机会为了帮助讲师提升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公司将提供各种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会议和培训班、接受高级讲师的指导和辅导、开展教学经验交流等。
高级讲师

第九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高级讲师1.具有本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知识和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系统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其他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专职教师每学年完成课时量28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每学年完成课时量140学时以上。
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2年为优秀)。
近5年讲授学校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3次以上,或开设学科专题讲座2次以上。
3.坚持育人为本,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
4.是学校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技术骨干。
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原创性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学校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并获好评。
5.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统一安排,结对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成效显著。
6.专业课教师每两年须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公共课教师须有1年以上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二)教育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4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0%,同时获得县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等称号。
2.讲授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3.参加省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团体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以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条件:通常要求参评人具有博士学位,且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如果具有研究生理工科毕业,则需要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对于本科理工科毕业的情况,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大专和中专理工科毕业的参评者,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需要再获得理工类本科或以上学历满1年。
2. 资历条件:通常要求参评人具有讲师任职资格,并且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
具体来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3. 外语和计算机条件:参评人需要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需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 论文要求:一般情况是至少准备2篇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其中1篇要求发表。
具体根据不同评委会的要求决定。
5. 业绩成果:参评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业绩成果,如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情况等。
同时,项目业绩呈报材料占比也较高,具体根据不同评委会的要求决定。
6. 其他条件:参评人需要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此外,还需要满足年度考核、荣誉称号(行政奖励)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的一般情况,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参评前,建议仔细阅读评审文件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治学严谨,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并熟练地组织指导教学实验、实习等工作,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活动,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本地区能起到学科(专业)带头人作用。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并指导学生完成第二课堂、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专任教师授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不少于300学时,兼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含听课、评课、实习指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二)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的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工作2年以上且任教以来累计4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系统指导过1-2名青年教师;(三)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和创业指导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四)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五)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在本学校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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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讲师、讲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高级讲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讲师。
第三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中从事教学、应用技术开发、生产实践等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凡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五条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要求晋升中级达到称职,晋升高级有两次以上优秀。
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任职资格:
(一)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讲师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
三、学历破格申报条件
讲师破格申报高级讲师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结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后取得大学专科结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第七条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比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比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八条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专业知识面较宽,基础理论扎实;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生产实践及教学研究等。
二、教育教学与实践
(一)教学能力
具有承担本专业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且其中一门为主干课程;对教材的内容理解准确,教学方法熟练。
(二)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饱满,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150学时以上。
(三)教学质量与效果
讲解熟练,重点突出;注意启发,培养能力;生动直观,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及各种教学手段;因材施教,耐心辅导,认真批改作业;教学方法有改革创新,研究分析教材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
(四)实践教学工作
组织与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结业设计、论文答辩。
(五)教育和管理工作
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真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任务。
三、业绩与成果
应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中的三条:
(一)是学校本学科教学骨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在省级学术刊物(含专科学校以上学报,或主管部门承办的刊物,须有CN刊号,下同)上发表有一事实上学术价值的与本专业相同或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下同);或者在省(部)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学术会议上获三等奖以上的论文二篇以上(必须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三)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或本专业相关著作的编写;
(四)在德育、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下同)综合性表彰,或厅(局)、市(地)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单项奖。
第九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对本学科、专业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二、教育教学实践
(一)教学能力
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两门或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对教材的内容理解透彻,教学方法熟练。
(二)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饱满,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200学时以上。
(三)教学质量与效果
内容准确,深度合适,讲解熟练,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启发,培养能力;生动直观,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及各种教学手段;因材施教,耐心辅导,认真批改作业;教学内容和方法均能按照本专业的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研究分析教材能力强。
(四)实践教学工作
指导和主持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的实验,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结业设计、论文答辩等。
(五)教育和管理工作
承担培养青年教师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认真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三、业绩与成果
应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中的三条:
(一)在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是本专业、本学科的教学骨干,并得到本地区、本部门同行专家认可;(二)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必须有一篇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获二等奖以上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四篇以上(必须均为第一作者);
(三)正式出版著作、译著中等专业学校教材或本专业教学参考资料,个人编写字数在3万字以上;或经主管厅(局)、市(地)教委批准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少于10万字,并在学校使用三轮以上。
(四)在德育、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明显成绩,获厅(局)、市(地)级教育、教学方面单项奖两次或综合性奖励或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方面单项奖。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实验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参照本评审标准执行或参照实验系列评审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业绩成果等要求均为任现职以来的,发表的著作、论文均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关。
第十三条中等专业学校中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标准核定。
第十四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