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罐车充装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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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装车、卸车作业流程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装车、卸车作业流程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装车、卸车作业流程1、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装车作业(1)气相系统:开通罐车气相管至压缩机入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管至出液储罐气相入口管路的阀门。

(2)液相系统:开通罐车液相管至出液储罐的出液管路的阀门。

(3)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

(4)待出液储罐气相压力高于罐车0.2MPa~0.3MPa后,液体由出液储罐流向罐车。

当罐车液位达到最高允许充装液位时,及时通知压缩机运行工停车,关闭罐车液相阀门和出液储罐的出液管阀门。

(5)关闭罐车气相管至压缩机入口管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管至出液储罐气相入口管路的阀门。

关闭罐车紧急切断阀。

泄压后拆卸软管和静电接地线,盖上快装接头盖,取出防滑块。

开走罐车,装车作业结束。

(6)按规定填好操作记录表。

2、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卸车作业(1)气相系统:开通接收储罐的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管至罐车的气相管阀门。

(2)液相系统:开通罐车液相管至接收储罐的进液管阀门。

(3)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

(4)待罐车气相压力高于接收储罐0.2MPa~0.3MPa后,液体由罐车流向接收储罐。

当罐车液位接近零位时,及时通知压缩机运行工停车,关闭罐车液相管至接收储罐的进液管阀门,关闭接收储罐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管至罐车的气相管阀门。

(5)将罐车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接通,将压缩机出口至接收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接通,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回收罐车内气体,回收至罐车压力为~0.2MPa停车,并关闭上述有关阀门。

(6)关闭罐车紧急切断阀。

泄压后拆卸软管和静电接地线,盖上快装接头盖,取出防滑块。

开走罐车,卸车作业结束。

(7)按规定填好操作记录表。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概述1.1规程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液化气站的操作流程,确保液化气站的安全、高效运营,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1.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液化气站的操作人员,包括站长、罐车司机、操作工等。

1.3定义1.3.1液化气站:指专门用于储存、装卸、分销液化气的设施。

1.3.2罐车司机:指驾驶液化气罐车运输气罐的驾驶员。

1.3.3操作工:指液化气站的工作人员,负责液化气罐车的装卸和站内操作。

第二章站内操作2.1生产计划2.1.1每天开始工作前,站长应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定液化气罐车的装卸和分销安排。

2.1.2生产计划应包括液化气的储存容量、装卸台数量、装卸时间等。

2.1.3生产计划应事先通知罐车司机和操作工,确保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2.2装卸作业2.2.1装卸作业前,操作工应仔细检查液化气罐车的安全装置和密封性。

2.2.2罐车司机应在液化气罐车停稳后,关闭发动机并确保制动系统可靠。

2.2.3操作工应按照标准程序操作,确保装卸过程中不发生泄露、溢漏等事故。

2.2.4装卸作业结束后,操作工应检查液化气罐车的密封性,并向罐车司机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2.3储存管理2.3.1液化气罐车装卸完成后,操作工应将液化气转移到储存罐,并及时记录转移量。

2.3.2储存罐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应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

2.3.3液化气罐车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3.1罐车安全3.1.1罐车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悬挂系统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1.2罐车司机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确保罐车与装卸设施的连接可靠。

3.2站内安全3.2.1液化气站应配备灭火器、防爆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2.2液化气罐车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静电、摩擦火花等可能的火源。

3.2.3液化气站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一、安全注意事项1. 在充装车辆附近禁止吸烟或进行明火操作;2. 充装车辆周围禁止使用手机等发射设备;3. 充装车辆必须停放在平坦、无明火的地面上;4.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5.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充装操作规程,并接受专业培训;6.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禁止饮酒后操作。

二、准备工作1.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气瓶质量合格,并经过外观检查,无明显损伤;2.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充装设备和工具完好且正常工作;3.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充装介质与气瓶匹配,并检查充装介质的质量合格;4. 确认充装车辆的充装区域干燥、通风良好,并无明火及易燃物品。

三、充装操作步骤1. 将气瓶安放在充装车辆上,并使用安全带或其他固定设备固定好;2. 检查气瓶阀门是否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充装;3. 连接充装设备与气瓶阀门,确保连接牢固、密封良好;4. 打开气瓶阀门,检查气瓶内部是否存在异物;5. 开启充装设备,在充装操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充装压力表的变化;6. 当充装压力达到规定数值时,应及时关闭充装设备;7. 关闭气瓶阀门,拧紧密封帽,并确保气瓶阀门处于关闭状态;8. 断开充装设备与气瓶阀门的连接,检查连接口是否有气体泄漏;9. 将充装好的气瓶妥善存放。

四、事故处理1. 在充装过程中,如发生气体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充装操作;2. 在发生气体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以安全距离撤离、报警等;3. 在充装车辆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充装操作,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4. 任何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事故登记和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充装设备维护1. 充装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2. 充装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如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3. 充装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并保持相关维护记录;4. 充装设备维护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程,避免与充装介质接触。

#液化气体罐车充装操作规程

#液化气体罐车充装操作规程

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2012.2文件名称: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文件编号:版本/改次:实施日期:编写:审核:批准:目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3. 职责4. 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5.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6.充装作业操作规程6.1基本要求6.2液体CO2汽车槽车装卸车规程6.3液氧、液氩汽车槽车装卸规程7.液化气体槽车置换操作规程8.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9. 低温液体充装的防护和救护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安全、正确地对液体槽车进行置换、充装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对液体槽车的充装工作。

3. 职责3.1 岗位值班长、充装员、复秤员、安全员、资料员负责液体槽车充装前的检查、充装、计量、安全检查和充装质量控制,对充入槽车中的产品质量、充装重量负责,对低温灌区的设备使用负责;3.2操作员接到相关负责人员的指令,低温液体运输车驾驶员应向操作人员提供经营部开具的提货手续,驾驶员出示槽车空车过磅单并审核(重量、车牌等),登记车牌号和驾驶员姓名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3 槽车充液前后,操作人员填写分析单送化验室,对产品质量进行分析,要求化验室出具分析报告单。

3.4真实、及时、全面做好充装过程的全部记录资料,并妥善保管。

4.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4.1 汽车槽车的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汽车槽车使用证。

4.2 汽车驾驶是否具有机动驾驶执照和汽车槽车准驾证。

4.3 汽车槽车押运员是否具有押运员证。

4.4 汽车槽车是否具有危险品准运证。

4.5 汽车槽车是否在检验期内。

4.6 槽车的液面计指示刻度和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7 汽车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检查其记录。

4.8 汽车槽车装卸是否出现过异常,并检查其记录。

检查合格后,按《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检查罐内余压符合要求并通知化验人员对槽车余气成分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充装。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MGTC-QP-02-2013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版次02/2013编制:审核:批准:×××有限公司液化气站2013 年1 月19 日颁布2013 年1 月19 日实施目录10.1 残液处理操作规程10.2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10.3 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规程10.4 设备操作规程10.5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装卸操作规程10.6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第一节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残液(残气)对周围的影响,杜绝盲目充装带来的隐患,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气瓶瓶内残液(残气)的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内残气的处理3.1准备工作3.1.1检查残液罐的液位、压力及有关管路阀门的开关位臵。

气相系统:开通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至另一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残液系统:开通倒残液装臵至残液罐残液进口管路的阀门。

3.1.2通知设备操作员启动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当残液罐压力比储罐压力低0.2MPa后, 停压缩机。

3.1.3关闭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至已升压的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3.2气瓶倒残液3.2.1开启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及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

3.2.2将待倒残液气瓶角阀与倒残接嘴连接,开启气瓶角阀和倒残液装臵气相管支路阀,给气瓶升压。

3.2.3当进气响声很小时,关气相管支路阀,轻轻将气瓶倒臵,开残液管支路阀,使瓶内残液在压力差作用下,流入残液罐。

3.2.4待瓶内残液倒尽后,关残液管支路阀,正立气瓶,然后瞬间打开气相管支路阀吹扫角阀后立即关闭。

3.2.5关闭气瓶角阀。

卸下倒残接嘴,移出气瓶。

3.3结束3.3.1关闭倒残液装臵残液总阀和残液罐残液进口阀。

3.3.2关闭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和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

3.3.3填写残液处理记录表。

4.注意事项4.1必须闭路回收瓶内残液,严禁乱倒。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主属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和在最高使用温度下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MPa(表压旺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罐车灌装液化气体:对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3.1液化气体:介质在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MPa,且临界温度不低于气体.3.2高压液化气体3.3低压液化气体3.4最高使用温度可能达到的最高温:临界温度低于或等于70℃的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高于70℃的液化气体。

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体3.5最高气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相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6最高液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液相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平均温度。

3.7充装系数:气瓶单位容积内充装液化气体的质量。

3.8许用压力: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内达到的最高压强。

3.9剩余压力: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液化气体的压强。

4.充差前的检查与处理:4.1充装操作人员应熟悉所装介质的特性(燃、毒及腐蚀性等)及其与气瓶材料(包括瓶体及瓶阀等附件)的相容性。

常用液化气体的特性及其与金属材料的相容性可参考附录A(参考件)。

4.2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4.2.1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4.2.2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即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右旋的。

4.2.3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4.2.4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4.2.5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4.2.6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4.3.1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4.3.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4.3.3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4.3.4有报废标记的,4.3.5超过检验期限的,4.3.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4.3.7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4.3.8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小于所装介质在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的。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设计、制造、使用、检修、运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为0.8~2.2MPa(8~22kgf/平方厘米),设计温度为50℃,容积大于30平方米的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适用的液化气体(以下简称为介质)包括: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硫、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及液化石油气(指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物)。

运输其它介质,需经化学工业部和铁道部、劳动人事部批准后,方可运行。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第三条罐车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和运输,除应满足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劳动人事部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承担罐车设计的单位,须经化学工业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取得设计权后,方可设计。

第五条罐车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便于制造、使用和维护检修,符合铁路运输规定。

产品设计应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

第六条罐车罐体的设计压力,原则上按介质在50℃时饱和蒸汽压(表压)的1.1倍选取。

表1常见介质设计压力,按表1规定:------------------------------------介质种类|设计压力MPa(kgf|/平方厘米)------------------------|-----------液氨|2.2(22)------------------------|-----------液氯|1.6(16)------------------------|-----------液态二氧化硫|1.0(10)------------------------|-----------丙烯|2.2(22)------------------------|-----------丙烷|1.3(18)------------------------|-----------|50℃饱和蒸汽压大于1.6MPa|2.2(22)混合液化石油气|----------------|-----------|其余情况|1.8(18)------------------------|-----------正丁烷、异丁烷、丁烯、异丁烯、丁二烯|0.8(8)------------------------------------注:①表中混合液化石油气是指丙烯与丙烷或丙烯、丙烷与碳4的混合物。

液化气体罐车的使用与管(二篇)

液化气体罐车的使用与管(二篇)

液化气体罐车的使用与管一、投用前的管理1、罐车投入使用前,应由罐车所属单位组织专人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文件及规定进行验收。

在劳动部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铁路罐车向铁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登记,取得罐车安全运输许可证。

汽车罐车向当地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申请办理准予运输使用的有关手续。

2、罐车投入运行后,罐车所属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并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修理,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制造、使用、维修、检验、事故等记录)。

二、充装和卸料作业1、罐车的充装单位应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充装人员由经企业技术考核的合格者担任,充装、卸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罐车每次充装都要按《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详细充装记录。

2、罐车充装前,充装单位必须有专人对罐车进行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使其能符合充装安全要求,否则严禁充装;①罐车未按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②罐车的漆色、铭牌、字样、标记与所装介质不符,或字样、颜色、标记脱落不易识别;③外表腐蚀严重或有明显损坏、变形、罐体密封不良、附件等处有泄漏;④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安全规定;⑤罐内残留介质种类、质量无法判明或罐内没有余压(新罐车或检修后罐车除外);⑥液化石油气和液氨罐车罐内气体氧含量超过3%;⑦铁路罐车底架超过检修周期,汽车罐车无公安车辆管理或交通监理门发给的有效检验证明和行驶证明;⑧汽车罐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⑨汽车罐车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⑩汽车罐车的司机和押运员无有效证件或无押运员。

3、液氯、液态二氧化硫罐车充装前应用干燥空气进行密封试验,检查合格后需将罐体内气体排净方可充装(干燥空气的标准为含水量小于或等于80mg/m3)。

密封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0.9倍。

4、罐车充装量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量充装,严禁超装,并以重量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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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罐车充装操作规程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文件名称: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文件编号:版本/改次:实施日期:编写:审核:批准:目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3. 职责4. 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5.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6.充装作业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液体CO2汽车槽车装卸车规程液氧、液氩汽车槽车装卸规程7.液化气体槽车置换操作规程8.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9. 低温液体充装的防护和救护液化气体槽车装卸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安全、正确地对液体槽车进行置换、充装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对液体槽车的充装工作。

3. 职责驾驶员负责充装的主要操作内容,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安全;驾驶员对充入槽车中的产品质量、充装重量负责,对槽车内的设备使用负责;驾驶员应真实、及时、全面做好充装过程的全部记录资料,并妥善保管。

4.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汽车槽车的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汽车槽车使用证。

汽车驾驶是否具有机动驾驶执照和汽车槽车准驾证。

汽车槽车押运员是否具有押运员证。

汽车槽车是否具有危险品准运证。

汽车槽车是否在检验期内。

槽车的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汽车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检查其记录。

汽车槽车装卸是否出现过异常,并检查其记录。

检查合格后,按《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检查罐内余压符合要求并通知化验人员对槽车余气成分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充装。

5.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汽车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汽车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汽车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有关规定。

槽车未携带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备品、备件。

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的。

槽车余压不符合以下要求:二氧化碳槽车不低于,液氧槽车不低于 Mpa ,液氩槽车不低于。

槽车内余气成分分析不合格者。

槽车罐体(筒体、封头、人孔盖、凸缘、螺栓)或安全附件(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阀门等有任何异常。

充装站内压力表超过检验期的。

6.充装作业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槽车充装必须具有充装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引导槽车充装区域后,用手闸制动,关闭发动机;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固定块。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道、管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充装管道和放空管道无堵塞;槽车充装时,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充装过程中,不得随意起动车辆;新制造储罐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储罐,必须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充装过程中,检查罐体、附件有无泄漏;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量,充装时必须地磅、液面计、流量计或其他计量装置进行计量,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过程中严禁对储罐进行加热。

液氧、液氩汽车槽车装卸规程液氧、液氩槽车装卸采用储罐增压充装,操作人员接到充装指令后,检查合格,通知控制室,要求进行充装,办完手续后打开相应的阀门,其步骤如下:槽车就位,操作人员确认并调整槽车及储罐压力。

联接好进、排液软管,打开压力储罐出液阀,打开槽车充液阀吹扫管内杂物,吹扫气体从充装口残液排放阀出。

打开槽车测满阀,打开槽车上部进液阀。

缓慢关小槽车放空阀,观察并控制槽车压力。

根据液位计指示或待测满阀喷液时,关闭储罐出液阀,关闭槽车进液阀、测满阀,打开残液排放阀,将管道内压力排放完毕,用水将槽车充装阀升至常温关闭槽车充液阀。

拆下软管接头和静电接地线,盖上快装接头盖,排放软管中的残液。

拆下槽车进液软管,检查槽车各阀门是否关紧。

清理现场工具。

通知控制室充装完毕,关闭相应的阀门。

因每个槽车的阀门位置、结构可能不同,整个置换充装过程,操作人员必须在槽车驾驶员的指导、配合下进行。

操作人员应对整个充装过程进行登记和记录。

液体槽车充装结束,应立即过磅进行充装量复检。

7.液化气体槽车置换操作规程槽车内余气成分分析不合格者,新制造槽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槽车,充装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再用介质进行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 650mm 汞柱,严禁直接充装,置换操作按以下方法进行。

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接好充装软管后,开启储槽阀门,待残液阀有液体排出后开下进液阀并打开放空阀。

充入要充装的液体 -0.3m3。

充入液体后停止进液,将车辆开至指定的液体排放区。

液氧、液氩槽车打开槽车增压阀开始增压,增至进行液体的排放。

液体从下进液阀排出。

排放至有余气时保压,将车辆开到指定的地点。

液体二氧化碳槽车可用气相二氧化碳先充压到,再充装液体二氧化碳进行置换。

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多次置换,直至纯度分析合格。

纯度分析合格后质检员应在《槽车置换工作单》上记录分析结果并签字,置换人员也应在该单上填写置换结束时间并签字。

槽车置换中开启阀门必须缓慢,并注意槽车压力不能超过允许压力,管道压力不能超压。

记录置换液位,并且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置换工作。

置换槽车时,复热及进液的过程速度必须缓慢,以防因应力导致罐体材料老化或破裂。

8.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超压任何时候的操作必须杜绝超压发生。

槽车、贮槽无论在充装中或充装后超压,将可能引起极其严重的后果。

在安全阀、爆破片失效的情况下,超压将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

因此,压力表、安全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日常操作中应注意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是否完好,同时应确保安全阀、爆破片、压力排放阀不被冰堵而导致失效。

过充装原则上槽车、贮槽的充装以液位计或测满阀有轻微液体溢出为准,禁止出现过充装,严重的过充装将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

低温在正常大气压下,液氧、液氩槽车容器中的液体温度低于-184℃,液体CO2槽车容器中的液体温度低于-18℃,从容器中排放或流出的冷气体或液体会导致眼睛、皮肤的冻伤,即使接触是短暂的。

因此任何操作的时候,必须使用可以遮盖整个面部的面罩,使用低温手套,穿长袖衣服和长裤以遮住身体所有暴露在外的部分。

泄漏和正确排放低温液体泄漏将可能导致人员受伤和火灾的发生,必须禁止。

应保证放空口、安全阀、爆破片等压力排放装置的正确安装,操作上应确保自己和他人不处在排放口的正对位置。

槽车中残留液体必须经过指定的专门汽化器排放,不允许乱排乱放。

火灾和爆炸只要具备条件,液氧将马上引起火灾和爆炸,必须在确保不出现火灾和爆炸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操作。

窒息液体CO2和液氩在通风不良环境中迅速蒸发将导致置身其中的人员窒息,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禁油所有液体槽车容器部分和所有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氧气禁油标准工作。

操作人员在充装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着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鞋。

操作人员的服装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

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min。

防爆工具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和必要的防爆标准设施,槽车接头等的敲打必须使用木锤或橡胶锤等不发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现场清洁槽车充装和置换现场必须保持清洁,禁止有油污等易燃物。

槽车应保持完好清洁,禁止漏油、有油污和故障槽车到现场充装液体。

启动或维修槽车在置换、充装过程中禁止点火启动或从事一切维修工作。

错装充装槽车前应确认槽车中原有介质是否与将充装的介质符合,槽车车牌号是否与需充装槽车吻合,禁止错装。

警示标志执行充装和置换工作的槽车、现场必须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

精心操作任何慌乱和无序的操作都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任何情况下,槽车置换、充装、检验人员必须保证操作的稳定、有序和可靠,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操作中的其他注意事项1)防护用品应配戴整齐。

槽车置换和充装过程中严禁超压。

2)操作时,工具和手套禁止油脂污染,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3)置换槽车时,复热及进液的过程速度必须缓慢,以防因应力导致罐体材料老化或破裂。

4)充装时应挂“正在充装”牌。

充装完毕应将“充装完毕”牌挂于槽车驾驶室处。

5)槽车内的残留液体指定在生产现场废液排放处排放。

排放时周围设防护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人、车应处在上风向。

排放液氧时,必须关闭汽车发动机;液氧波及区内严禁明火。

6)在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槽车情况,视情况选择随时在现场或定时巡视。

7)在槽车置换、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尽量降低损耗。

8)若发现低温液体槽车不具备运输资质,应拒绝充装,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

9. 低温液体充装的防护和救护为减少和避免低温液体充装事故,必须搞好劳动防护。

一旦发生人员触电、休克、窒息、冻伤等事故,必须进行就地救护,同时按有关程序进行汇报处理。

窒息CO2、氩均具有窒息危险,一旦发生窒息就会造成缺氧,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病情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抢救。

中、轻度窒息:呼吸与心跳都未停止,但可能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疲劳、动作失调或不能说话症状。

其处理方式如下:1) 立即将病人移离窒息现场(注意!防止抢救者自身窒息),但不能扶着病人走动,以免加重病人的心脏负担,解开病人衣服,就地仰卧休息。

2) 给以氧气,最好将病人置于氧含量为 30-40%,最高不超过 60%的小房间内。

严重窒息:出现呼吸和心跳都微弱抽蓄,张口呼吸,“假死“等症状,对于这种病人,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立即将病人移离窒息环境,将病人仰卧于空气清新的场所,保持呼吸通畅,并立即向医院呼救,或立即送往医院。

2) 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急救,并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这向工作,胸外心脏按摩。

不论是轻度窒息还是重度窒息的病人,经现场急救后,都应立即送往医院进一步抢救或治疗。

深度冻伤深度冷冻,冻伤表皮组织有如下特征:无痛感;表皮呈钠黄而有淡蓝色;解冻后会发生剧烈疼痛并出现水泡,水泡破裂后病菌极易感染。

液氧充装中的冻伤,一般均为深度冻伤,冻伤部位变硬甚至象玻璃一样硬和脆。

所以对冻伤者,切忌碰撞冻伤部位,以免冻伤部位碰碎,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冻伤后,首先应尽可能把影像冻伤部位血液循环的衣服脱掉、或剪破(如衣服冻在皮肤上,则不应硬脱、硬剪),并立即用 40-45℃的温水,对冻伤部位洗浴解冻,切忌使用烘烤和高于 46℃的热水解冻,也不能进行局部按摩,否则,会加重皮肤组织的损伤。

解冻不能操之过急,经应进行 15-60 分钟直至冻伤部位变成粉红色为止。

为减少冻伤者疼痛,解冻中可使用止痛剂,解冻必须接种破伤风疫苗,并用干燥无菌的纱布覆盖冻伤部位,同时严密包扎绷带。

在冻伤完全痊愈前,严禁吸烟、饮酒,以防冻伤部位的血液循环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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