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合集下载

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

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

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通知》中明确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建立省级统筹、市级牵总、县级为主的工作机制,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百日攻坚,重点整治三类场所实施百日攻坚。

各地要在完成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既定目标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务院要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聚焦整治重点。

各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

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工矿区内和农贸(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医院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和国省道两侧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是突出重点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用于宾馆、饭店、酒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涉及经营性、人员密集型的自建房。

三是突出重点房屋。

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或违规改扩建、因自然灾害(洪涝、台风、雨雪等)受损、受重大项目(地铁、隧道等)施工影响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自建房。

开展“回头看”。

各地要在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核准。

坚持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边摸底排查,全面排查采集、准确完整录入经营性自建房、商住混合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房屋建筑信息,确保不漏不错一户一栋,做到“底数清”。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1. 简介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的目的是提供一套指导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以确保农村住房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地区的住房安全性检测工作。

2. 安全性检测内容
2.1 结构安全性检测
2.1.1 基础和地基检测
2.1.2 主体结构检测
2.1.3 屋面结构检测
2.1.4 墙体结构检测
2.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检测
2.2.1 室内环境检测
2.2.2 水电设施安全性检测
2.2.3 消防安全性检测
3. 检测方法和标准
3.1 结构安全性检测方法
3.1.1 目视检测
3.1.2 测量和试验
3.1.3 检测工具和设备
3.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检测方法3.2.1 水质检测
3.2.2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3.2.3 消防设施检测
4. 安全性评估和等级划分
4.1 结构安全性评估
4.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评估
5. 检测报告和处理建议
5.1 检测报告的要求
5.2 处理建议的提出
6. 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
6.1 检测机构的要求
6.2 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
7. 监督和问责机制
7.1 监督机制
7.2 问责机制
8.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8.1 相关法律法规
8.2 政策支持
9. 实施要求和时间安排
9.1 实施要求
9.2 时间安排
10. 附录
10.1 术语表
10.2 参考文献
以上为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的内容概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编写和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压力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建房安全进行专业评估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制定针对农村自 建房安全的法律 法规,明确责任 和义务。
完善技术标准, 提高自建房建设 质量,减少安全 隐患。
加强监管力度, 确保法律法规和 技术标准的执行 。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培训自建房施工人员,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建立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资源。 鼓励居民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农 村自建房安全 监管法律法规
培训方式:线 上培训、线下
培训
培训对象:自 建房户主、农 村建筑工匠等
建立经费保障机 制:通过立法等 方式,建立农村 自建房安全监管 经费保障机制, 确保监管工作的 持续开展。
汇报人:
定期检查: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对农村自建房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 群众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数据分析:对监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监管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监管力度不够,存 在监管盲区
推广智能化监测 设备,实时监测 房屋安全状况
结合政策推动农 村自建房安全监 管的信息化建设
政府引导:通过 政策引导和财政 补贴,鼓励社会 资本参与农村自 建房安全监管。
市场化运作:通 过引入第三方机 构,实现农村自 建房安全监管的 市场化运作,提 高监管效率。
创新融资方式: 探索多元化的融 资方式,如PPP 模式、众筹等, 为农村自建房安 全监管提供资金 保障。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 农村危房的鉴定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执行,他们依据的是《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

2. 农村危房的鉴定结果共划分为4个等级:A级、B级、C级和D级。

A级表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表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表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表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C级和D级危房被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3. 农村危房的鉴定工作主要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该导则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的危险性进行鉴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关键词:危险房屋危险环境危险性可靠性定性定量鉴定加固摘要:各地的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鉴定评估结论不符合鉴定标准的技术要求,没有区分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与“可靠性”鉴定加固,这是两个不同的鉴定加固理念,危房鉴定仅给出定性结论,没有进行定量分析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们危房改造的工作质量,降低了危险房屋的实体改造效果。

农村的危房改造,是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在危房鉴定及改造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

误区一:鉴定的是“危险房屋”而不是“危险环境”。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条文说明中指出,根据主要承重构件使用性能及承载力和稳定性等方面来定义了危险房屋的概念。

本导则只能从房屋导致危险的自身原因去作出判断,而不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地震、风暴等)对房屋可能造成危害的预测,有的鉴定单位在没有房屋基础资料的情况下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了定性的评估,有的鉴定单位没有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的地质情况,单纯从房屋本身的因素对居住环境的危险性进行了定性的评估,这都不符合鉴定标准的技术要求。

误区二:区分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与“可靠性”鉴定加固,导则这样定义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是对房屋目前存在的现实的危险性鉴定加固。

对房屋进行抗震危险性鉴定加固解决的是住房的安全可靠性问题,是对房屋在不可预期的自然灾害(地震)中的可靠性加固要求,与房屋改造的舒适性、美观性一样是住房安全品质方面的提高,也是一个较高的心理风险预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
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9.11.28
•【文号】建村函〔2019〕200号
•【施行日期】2019.11.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
则》的通知
建村函〔2019〕20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部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
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8日。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执行专业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以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性的指导准则。

它包括: 1、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原则:根据国家规定,以及合理使用和多年累积的经验,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严谨性的原则。

2、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内容:根据当地地震烈度、风级、水文、岩土、建筑结构等因素,以及住房使用情况,对农村住房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外部环境安全性、内部装饰安全性和室内空气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3、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流程: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遵循“调查、评估、分析、结论”的流程,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因素,最终给出安全性鉴定结论。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附件5农村住房安全评定标准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将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一、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非承重墙体可有轻微裂缝;3.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

二、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基本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有轻微裂缝;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轻微裂缝;屋架无倾斜,屋架与柱连接处无明显位移;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等有轻微裂缝;抹灰层等饰面层可有裂缝或局部散落;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三、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房屋。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四、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8.争议处理: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

图1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第七条对房屋组成部分进行危险程度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第八条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度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九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场地安全性鉴定,第二阶段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

当既有房屋建设场地被判定为危险时,可直接鉴定为D级,提出迁址重建建议。

第十条房屋安全性鉴定应按照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先宏观判别、后详细评定的顺序进行。

房屋外观破坏程度严重或濒于倒塌的房屋,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直接鉴定为D级。

第十一条房屋外部检查重点为:1.房屋周边环境情况。

2.房屋的层数、高度、平立面布置、主要建筑材料、楼(屋)盖形式等。

3.地基基础的稳定和变形情况。

4.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5.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第十二条房屋内部检查时,应首先结合外部检查确定房屋结构体系,然后对主要构件进行外观缺陷、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

对各类构件的检查要点如下:1.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的材质、规格尺寸,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及程度等。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节点做法及现状,有无拉脱、松动、变形等。

3.木构架承重房屋的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的连接。

4.判定墙体裂缝性质时,应注意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构件本身的损坏,必要时应剔除其装饰层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现场鉴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场地安全性鉴定第十四条场地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和建议为准,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现场调查房屋所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当场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定为危险场地:1.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等。

2.洪水主流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地段。

3.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4.已出现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四、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第十五条房屋由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围护(分隔)构件、木屋架和楼(屋)盖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包括多个构件,危险程度鉴定时以危险程度最高的构件来判定组成部分的危险等级。

应因地制宜,根据房屋结构体系确定主要构件并进行危险程度鉴定。

第十六条地基基础鉴定以现状鉴定为主,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情况,上部结构有无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沉降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外露基础完好;地基、基础稳定。

b级:上部结构有轻微不均匀沉降裂缝,外露基础基本完好;地基、基础基本稳定。

c级:上部结构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外露基础明显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

d级:上部结构不均匀沉降裂缝严重,且继续发展尚未稳定,或已出现明显倾斜;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第十七条砌体墙鉴定主要检查砌筑质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b级:砌筑质量一般,部分墙体有轻微开裂或剥蚀;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承重墙体厚度≤120mm。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当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未按要求设置芯柱时,结合质量现状,应判定为c级或d级。

第十八条石砌墙体鉴定主要检查砌筑质量、砌筑方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石料规整,砌筑质量良好;无空鼓、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b级:石料基本规整,砌筑质量一般;墙体有轻微开裂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石料规整性差,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明显空鼓,部分石料松动;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当墙体采用乱毛石、鹅卵石砌筑,或砌筑砂浆为泥浆或无浆干砌时,应判定为c级或d级。

第十九条生土墙体鉴定主要检查砌筑(夯筑)质量、砌筑方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土坯墙块体规整、砌筑质量良好,夯土墙夯筑质量好,干缩裂缝较少。

墙面无剥蚀、空鼓;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b级:土坯墙砌筑质量或夯土墙夯筑质量一般,干缩裂缝较多但不严重;受力裂缝轻微;墙面轻微剥蚀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墙体砌筑或夯筑质量差,干缩裂缝严重并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墙面明显剥蚀,空鼓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处于长期受潮状态或周边排水不畅的生土墙体,应判定为c 级或d级。

第二十条承重木构架鉴定主要检查木柱、梁、檩等各构件的现状及榫卯节点连接情况,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无腐朽或虫蛀;构件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榫卯节点良好。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构件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向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承重柱存在接柱或转换情况且未采取可靠连接措施。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向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第二十一条梁、板、柱等混凝土构件的鉴定主要检查质量现状,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表面平整,或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个别部位剥落;钢筋无明显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稳固,采取加强连接措施。

b级:表面轻微开裂或局部剥落;个别部位钢筋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基本稳固。

c级:保护层剥落严重;钢筋露筋、锈蚀,出现明显锈胀裂缝;梁、板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不足。

d级:保护层剥落非常严重;部分钢筋外露;梁、板出现严重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严重不足,有坠落危险。

第二十二条围护墙体鉴定主要检查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连接现状,围护墙体质量鉴定根据墙体类别参见以上各条要求,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围护墙与承重木柱间有拉结措施;山墙、山尖墙与木构架或屋架有墙揽拉结;内隔墙顶与梁或屋架下弦有拉结。

b级:采取部分拉结措施;围护墙与承重木柱之间未出现明显通缝。

c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出现明显竖向通缝。

d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且有明显外闪;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脱闪。

第二十三条木屋架鉴定主要检查各构件的现状以及节点连接情况,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没有平面内变形和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良好。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尚可,有轻微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出现明显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松动或有拔榫迹象。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出现平面内严重变形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多处拔榫。

第二十四条楼(屋)盖鉴定主要检查构件现状,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楼(屋)面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椽、瓦完好;屋面无渗水现象。

b级:楼(屋)面板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瓦屋面局部轻微沉陷,椽、瓦小范围损坏;屋面小范围渗水。

c级:楼(屋)面板明显开裂和变形;瓦屋面出现较大范围沉陷,椽、瓦较大范围损坏;屋面较大范围渗水。

d级:楼(屋)面板开裂严重,部分塌落;瓦屋面大范围沉陷,椽、瓦大范围严重损坏;屋面大范围渗水漏雨。

五、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第二十五条在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结果基础上,结合房屋宏观情况进行综合判定,确定其整体危险程度等级:A级: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为a级,即房屋没有损坏,整体现状基本完好。

B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即房屋出现轻微破损,存在轻度危险。

C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即房屋出现中度破损,存在中度危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