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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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

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

用地合宗。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

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

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

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

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

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

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家)审查。56.项目扩初设计分报消防、人防等部门核发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57.施工图设计并组织会审。

58.施工图设计分报规划、民防、气象、消防等部门审查批准。59.桩基审批,申报桩基工程提前介入开工许可证。60.讨论并核实股份公司房屋分配预案。61.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2.申报《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63.申报《建设工程投资许可证》。64.举行奠基仪式。65.全面开工建设。66.桩基工程中间验收。67.申报各类市政配套建设工程。68.组织村民代表参观。69.房地产初始登记。70.确认原业主分配房房号。7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72.竣工前分步验收,实施竣工备案准备。73.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74.申办预售证。75.竣工验收测量。76.各专业、工种归齐备案资料,送达有关局(馆)备案。77.竣工合验。78.实施村民回迁计划。79.成立前期物业管理联合机构。80.完善室外环境工程。81.接受业主资询、投诉。82.办理业主房产证。83.核实业主回迁情况。84.历时、年、月、建设工作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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