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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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块状的白色痕迹。
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6.检验内容
色差
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品0.5级
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度处,无明显色异。
8不可接受b级面及边角碰伤面积1mm边角碰变形bc级面其组装后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边角碰变形其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物体外表碰伤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5mm?深度高05mm不刮手物体外表碰伤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5mm?深度高05mm刮手抛光砂痕电镀件外表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砂痕外表抛光粗糙在30cm远的距离视力10以上在自然光或40w日光灯下与人视线水平位观察无明显砂痕外表抛光粗糙经电镀后仍不能遮掩不可接受电镀生锈电镀件内外外表不能有生锈氧化现象电镀件外外表生锈不可接受盐雾测试8小时不能腐蚀到镀层外表叻架层可节受有腐蚀水渍水印

不可擦拭

B,C级面,水渍水印、白印、黄印面积≦10mm²,且周边印痕30cm处观察不明显

不可擦拭

电镀毛刺
电镀件表面不能有毛刺
电镀件外表面不能有毛刺

露底材
表面不允许有镀层露底料的情况
电镀件表面不允许有镀层露底料的现象

电镀件电极点周围未镀上的痕迹,其大小在组装后可遮盖或其内部在组装后在不拆卸的情况下,看不见为准。

不可擦拭污渍面积0.5mm≦X≦1mm,A级面:不可接受

B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1处

C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2处

物件表面残留有不可辨别的污物,液体、血液等,不可接受。

电镀件检验标准

电镀件检验标准

电镀件检验标准电镀件是一种常见的表面处理工艺,通过在金属表面镀上一层金属或合金来改善其表面性能,提高其耐腐蚀性和装饰性。

然而,电镀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其使用效果和寿命,因此对电镀件的检验标准非常重要。

下面将介绍电镀件的检验标准及相关内容。

首先,电镀件的外观检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外观检验包括表面光洁度、镀层厚度、镀层附着力、镀层的均匀性等。

表面光洁度是指镀件表面的光洁程度,应该没有气泡、凹陷、氧化皮等缺陷。

镀层厚度是指镀层的厚度,一般来说,镀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镀层附着力是指镀层与基材的结合力,应该经得起划痕测试。

镀层的均匀性是指镀层在整个表面的分布均匀性,不应该出现明显的斑点或不均匀的现象。

其次,电镀件的耐腐蚀性能也是需要进行检验的重要指标。

电镀件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定的腐蚀作用,因此其耐腐蚀性能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

常见的电镀件腐蚀试验包括盐雾试验、硫化试验、酸碱盐腐蚀试验等。

这些试验可以模拟出不同环境下的腐蚀情况,从而评估电镀件的耐腐蚀性能。

另外,电镀件的环保性能也是需要进行检验的重要内容。

电镀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化学药剂,如果这些药剂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电镀件的环保性能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最后,电镀件的包装和贮存也是需要注意的环节。

在包装过程中,应该注意避免镀层受到刮擦或碰撞,以免影响其外观和质量。

在贮存过程中,应该注意避免电镀件受到潮湿或化学腐蚀,以免影响其使用性能。

总之,电镀件的检验标准涉及到外观、耐腐蚀性能、环保性能、包装和贮存等多个方面,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才能保证电镀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电镀产品检验标准

电镀产品检验标准

1.0目的
规范电镀产品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2.0范围Scope
适用于公司来料检查、包装产品的外观检查(适用于产品逐批检查)。

3.0定义
3.1 A 面:指电镀件正面(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电镀件四侧边(需将电镀件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3 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无手感);
3.4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3.5 发黄:因电镀时电流过高或电镀药水未清洗干净造成产品表面呈黄色现象;
3.6 水迹:由于水质不纯或药水未清洗干净残留于表面的痕迹;
3.7 起泡:指镀层表面有空心凸起的金属圆形泡;
3.8 露底:从电镀处理不当造成基材裸露于表面。

4.0程序
4. 1 检验条件
4.1.1 光源:40W 日光灯照射下距物件1.2 ~1.5 米
4.1.2 目视距离:35 ± 5cm
4.1.3 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90°
4.1.4 目视时间:5 ~ 10S
4.2 检验仪器和工具:标准菲林、盐雾实验机、膜厚测试仪
5.0工作流程图Process Flow Chart
N/A
6.0记录Records
6.1来料检验报告Incoming Quality Control Inspection Report
6.2包装生产线质量检查报告Packing Line Quality Control Inspection Record
6.3盐雾实验报告Salt Spray Test Report
7.0附件Attachments
N/A。

电镀产品品质检验规范及方法

电镀产品品质检验规范及方法

电镀产品品质检验规范及方法在现代工业生产中,电镀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其表面的光亮和耐腐蚀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电镀产品的品质,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品质检验规范和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镀产品品质检验的规范化要求和常用的检验方法。

一、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电镀产品品质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对电镀产品的表面进行细致观察和评估。

常用的外观检验方法有以下几种:1. 目视检查:通过肉眼观察电镀产品的表面,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气泡、脱落、划痕、凹凸不平等问题。

2. 触摸检验:用手触摸电镀产品的表面,感受其光滑度和均匀性。

3. 显微镜检验:使用显微镜对电镀产品进行放大观察,以便更清晰地发现细微的缺陷。

4. X射线检验:通过对电镀产品进行X射线照射,观察其表面的边缘和交界处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二、厚度检验电镀产品的厚度是其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过薄或过厚的镀层都会对产品的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常用的厚度检验方法有以下几种:1. 金属膜厚度计:使用专门的金属膜厚度计对电镀产品的镀层厚度进行测量。

2. 电子显微衡器法:通过电镀产品在电子显微衡器中的重量变化来推算镀层的厚度。

3. 色差法:根据电镀产品表面的颜色变化来间接判断镀层的厚度。

三、附着力检验电镀产品表面的附着力是保证产品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如果镀层与基材附着力不牢固,容易出现脱落现象,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

常用的附着力检验方法有以下几种:1. 刮削法:使用特定刮削工具对电镀产品表面进行刮削,观察刮削后的镀层情况,判断附着力情况。

2. 弯曲试验:对电镀产品进行弯曲试验,观察镀层是否有明显的龟裂或脱落现象,以评估附着力。

3. 热剥离法:将电镀产品加热至一定温度,观察镀层是否发生剥离,以判断附着力情况。

四、耐腐蚀性检验电镀产品的耐腐蚀性能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品质。

常用的耐腐蚀性检验方法有以下几种:1. 盐雾试验:将电镀产品置于盐雾试验箱中,模拟腐蚀环境,观察其表面是否发生腐蚀。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作者:————————————————————————————————日期:目的明确电镀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1.0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电镀性来料检验3.0检验文件3.1 照明条件:40w日光灯或自然光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内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3.5检测工具:灰卡、卡尺、胶带、样品、盐雾测试仪、高低温测试仪、耐磨测试仪、4-10倍放大镜4.0抽检方案全检5.0 定义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分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色差:指两个颜色给色觉的差异麻点/砂粒: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点、小坑或小孔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脱皮:电镀层成片脱离基本体材的现象。

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刮花(擦伤、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碰伤: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块状的白色痕迹。

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6.检验内容色差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品0.5级○1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度处,无明显色异。

√○2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电镀产品检验规范

电镀产品检验规范

电镀产品检验规范概述电镀是一种将金属物体表面覆盖一层金属薄膜的过程,以改善物体的外观、提高其耐腐蚀性和耐磨损性。

为确保电镀产品的质量,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验。

本文将介绍电镀产品检验的规范。

检验项目电镀产品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验:检查电镀表面的平整度、光泽度和色泽是否符合要求。

外观检验还包括检查表面是否有斑点、气泡、氧化物或其他缺陷。

2. 厚度检验:使用合适的仪器测量电镀层的厚度。

厚度检验对于确保电镀层的保护性能至关重要。

3. 粘附力检验:通过针对电镀层施加拉力或剪切力的测试,评估电镀层与基材的粘附力。

粘附力测试可以使用剥离试验或划痕试验。

4. 耐腐蚀性检验:将电镀产品暴露在不同的腐蚀介质中,观察其在一定时间内的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测试通常使用盐雾试验或湿热试验。

5. 硬度检验:测量电镀产品的硬度,以评估其耐磨损性能。

硬度测试可以使用巴氏硬度计或洛氏硬度计。

6. 环保检验:电镀工艺中使用的化学品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电镀产品检验中,也需要进行环保检验,确保电镀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检验标准为确保电镀产品的质量,需要参考一系列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电镀产品检验标准:1. GB/T 6465-2010《镀层和镀膜边界回流法测量镀层厚度》2. GB/T 10125-2012《环境试验防腐蚀试验盐雾试验》3. GB/T 13329-2014《镀膜硬度测定皮球法》4. GB/T 3189-2018《银电镀件质量》5. ASTM B456-19《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deposited Coatings of Nickel plus Chromium on Iron and Steel》根据具体的电镀产品及其用途,还可以参考其他相关的标准。

检验流程电镀产品检验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取样:从生产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一、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电镀件的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镀件的检验。

三、检验项目及标准
1.外观检验
目视检查电镀件表面是否光滑、色泽均匀,无气泡、剥离、锈蚀等现象。

允许有轻微的电镀纹,但不影响整体美观。

2.尺寸检验
使用卡尺、千分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电镀件的长度、宽度、厚度等参数,确保其符合图纸或客户要求。

3.附着力检验
采用划格试验法检验电镀层与基材的附着力。

在电镀件表面划出纵横交错的网格,划痕间距为2mm,然后用胶带粘贴在划痕上,轻轻按压后迅速剥离,观察电镀层是否脱落。

若划格区域无脱落,则附着力合格。

4.盐雾试验
根据GB/T 6461-2002标准进行盐雾试验,检查电镀件耐腐蚀性能。

将电镀件置于盐雾试验箱中,连续喷雾24小时后,观察表面是否出现锈蚀、变色等现象。

若无明显变化,则盐雾试验合格。

5.镀层厚度检验
采用金相显微镜或X射线荧光光谱仪测量电镀层厚度,确保其符合工艺要求。

四、检验流程
1.外观检验:目视检查,剔除不合格品。

2.尺寸检验:使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记录数据并判定是否合格。

3.附着力检验:进行划格试验,合格品进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或
报废。

4.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4小时后,观察表面变化并判定是否合格。

5.镀层厚度检验:采用金相显微镜或X射线荧光光谱仪进行测量,记录数据
并判定是否合格。

电镀产品检验参考标准.

电镀产品检验参考标准.

一、所有的电镀产品都按此验收标准进行全检
二、单一平面的电镀产品
1、除有配件能折盖住的地方以外, 每 5平方厘米允许有 0.01MM 长度为 10毫米的轻微划伤一条、 5个 0.1MM 的麻点和小斑点, 不允许有因电镀造成的黑色印斑。

2、产品的边缘一定要平滑 , 不得有拉丝、碰伤、锐边等,手触摸时不能有挂手现象。

3、产品颜色不得和色板偏离太大至少要非常接近, 在产品距眼睛 300MM 时不得看出有明显色差, 500MM 不得看出色差。

如特殊情况可以和公司色板偏离,但同一产品所用配件不得有色差。

4、产品的整体、角位、孔位在距眼睛 300MM 不可有看出变形现象。

所有的镙丝孔需沉孔加工的、不允因加工造成孔的周边有毛边现象。

5、不允许有磨光验收标准以外的和以内的磨光不良现象,比如有磨光没有磨好造成表面粗糙、纹路过粗等。

6、可根据业务订单要求适当的加严和放松此验收标准。

三、多平面的电镀产品
1、多平面产品的平面要求同单一平面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同等。

2、在两平面的死角位、三平面的夹角位因磨光无法磨到允许有轻微的线性冲压造成的肌皮现象,但不允许有电铬发黄现象。

四、配件电镀品
1、这些产品要求没有单一平面和多平面要求的高但也不能有起咆、严重色差、电镀拉丝和其它的一些电镀不良现象。

2、车加工配件不得有麻粗刀纹和砂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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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作者:————————————————————————————————日期:
制定日期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的产品表面、外观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
电镀产品的检验。

3. 定义:
3.1产品表面的分类,依产品安装后所观察到的面分类.(附件一)
3.1.1A面:产品安装后,从正前上方可观察到的表面。

3.1.2B面:产品安装后,观察者需左(右)水平转动90°产品才可看到表面,即产
品两侧面。

3.1.3C面:其余面均为C面。

3.2表面电镀不良:产品在电镀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表面缺陷。

3.2.1 起泡:镀层与基层之间因附着力不强,造成在表面隆起的现象。

3.2.2 脱皮:镀层与基层结合力不够,镀层从基层起皮脱落。

3.2.3 烧焦:局部镀层与其它表面镀层产生色差,表面粗糙。

3.2.4 露黄:镀层未能完全覆盖基层,而露出黄色的镍层(零配件可盖住的部分除外)。

3.2.5 麻点:镀层表面细微的小点。

3.2.6 杂质:镀层表面因附者其它金属颗粒(凸状物),而造成表面粗糙。

3.2.7露基材:产品表面未被镀层完全覆盖。

3.3非电镀表面不良:产品不是因电镀原因而造成的表面不良。

3.3.1 碰伤:镀层表面因碰撞而产生的凹状痕迹。

3.3.2 划伤:镀层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线状痕迹。

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
郑姣
修订日期修改人批准修改内容
制定日期
3.3.3 擦花:镀层表面被硬物擦的轻微线状痕迹。

3.3.4 白膜:电镀后,留在镀层表面的电镀液。

3.3.5 砂纹:抛光不良造成的表面单条或多条细线状痕迹。

3.3.6 砂眼:铸造、压铸件在抛光后,表面留下有较大凹坑。

3.3.7 气孔:铸造、压铸件在抛光后,表面留下较深的凹坑。

4. 权责
品管部。

5. 内容
5.1 外观检验:
5.1.1 检验条件及方法:
5.1.1.1 在40W日光灯下,产品距光源900mm左右的条件上目测。

5.1.1.2 检验员与电镀品之间间距300mm左右(检验员的矫正视力1.0以上,并
无色盲)。

5.1.1.3 依据产品重要面、次要面、隐蔽面(A、B、C面)检验。

(附表一)
5.1.2本体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

(附件一)
5.1.3 小龙头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

(附件二)
5.1.4 把手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

(附件三)
5.1.5 出水管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附件四)
5.1.6 面板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

(附件五)
5.1.7 零配件类产品电镀检验标准。

(附件六)
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
郑姣
修订日期修改人批准修改内容
制定日期
批准者
审查单位
制定单位
郑姣
附件一:
A 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
适用产品类型
分面
缺陷
A 面
B 面
C 面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露基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露黄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麻点 不允许 0.2mm 2 1点 0.2mm 2 2点,
不集中 碰伤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0.2mm 2 1
点 擦花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5mm 1处 波面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眼 不允许 0.2mm 2
1处
0.2mm 2 2处,
不集中 变形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纹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两种。

制定日期
批准者
审查单位
制定单位
郑姣
修订日期
修改人
批准
修改内容
附件二:
B 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
适用产品类型
分面
缺陷
A 面
B 面
C 面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露基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露黄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麻点
0.2mm 2 1处 0.2mm 2 1处不集中 0.2mm 2 2处不集中 碰伤
不允许 轻微0.2mm 2
1处 轻微0.2mm 2 2处,不集中 擦花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5mm 1处 白膜 不允许 处 轻微可接受 波面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眼 不允许 0.2mm 2 1处,
不集中
0.2mm 2 2处不集中 变形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纹
不允许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超过2种、总数量不超过4处且不刮手。

页次第5 页共8 页
制定日期
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
郑姣修订日期修改人批准修改内容
附件三:
C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
适用产品类型
分面
缺陷
A面B面C面
起泡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脱皮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露基材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烧焦不允许不允许轻微1处
露黄不允许不允许轻微1处
麻点
0.2mm2
1处
0.2mm2
1处
0.2mm2 2处
不集中
碰伤不允许
轻微0.2mm2
1处
轻微0.2mm2
2处
擦花不允许
轻微5mm
1处
轻微5mm
1处
波面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
砂眼
0.2mm2
1处
0.2mm2 1处
0.2mm22处
不集中
变形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
砂纹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
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2种、
缺陷总数量不超过6处且不刮手。

制定日期
批准者
审查单位 制定单位
郑姣
修订日期
修改人
批准
修改内容
附件五:
面板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
适用产品类型
分面 缺陷
A 面
B 面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 不允许 露基材 不允许 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 不允许 露黄 不允许 不允许
麻点
不允许 杂质 不允许 0.2mm 2不多于2点,
2处且不刮手 碰伤 不允许 轻微0.5 mm *0.2mm
以下1处 划伤 不允许
擦花 不允许
不明显5mm 下1处
白膜 不允许
轻微0.2 mm *0.8mm
以下2处
波面 不允许 轻微1处 气孔 不允许 轻微1处 砂眼 不允许 0.2mm 2以下不多于2
点, 1处
变形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纹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2种。

制定日期
批准者 审查单位 制定单位
郑姣
修订日期
修改人
批准
修改内容
附件六:
配件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
适用产品类型
分面 缺陷
A 面
B 面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脱皮 不允许 不允许 露基材 不允许 不允许 烧焦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露黄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麻点 杂质 轻微不多于3点,不集中且不刮手 轻微不多于6点,不集中且不刮手
碰伤 允许0.5 mm*0.2 mm
以下1处
划伤 擦花 轻微不明显1处
5mm 以下1处
白膜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波面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气孔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眼 0.5mm 2
以下1处
0.5mm 2以下3处,不
集中
变形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砂纹
不允许
轻微可接受
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两种。

2010-05-18 17:17
1.检验條件:在40W-60W日光灯相当照明度条件下,距离30-50cm:
2.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光滑、平整、均匀光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3..镀层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1)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
(2)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
(3)烧焦:在过高电流下形成的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4)麻点:在电镀或腐蚀中,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5)粗糙:在电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镀层粗糙不光滑的现象。

(6)水印、色斑:通常用于表面被污染所引起的不均匀润湿性,使表面上的水膜变的不连续。

(7)颜色暗淡:由于腐蚀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

(8)不可粘有任何异物(毛屑,灰尘,油污,结晶物)
(9)必须干燥,不可沾有水分
(10)不可有压伤,刮伤,刮歪等各种变形现象及镀件受损之现象
(11)不可有裸露出下层之现象,
(12)电镀位置依照图纸规定执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由qc主管决定适当放宽标准
(13)对于有疑异的外观不良现象,应由qc主管定极限样版和外观辅助标准
2检查周期:每批;
3.数量:依MIL-STD-105E抽样计划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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