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八章):特殊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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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实务(第八章)

国际结算实务(第八章)
理解运输单据中的铁路、公路、内河运输单据;我国陆上、航空和 邮政包裹等运输方式的货运保险险别,保险单据的缮制;附属单据 中的检验证明书。运输单据中的租船提单、邮包收据及专递收据; 保险概论和运输保险单据的种类。
学习目标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能力点
会审核本章学习的所有单据 会填写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商业发票、海运提单、 保险单、包装单据、产地证明书等。
学习目标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知识点
掌握单据的概念、作用、种类及单据的制作原则和要求;跟单信用 证项下汇票的缮制和审核要点;商业发票的内容和审核要点。
掌握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空运单据、多式运输单据的内容 和审核;保险单据的审核;海关发票、形式发票,包装单据、产地 证明书和受益人申明的内容和审核要点。
一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审核要点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审核要点?是否需要汇票?汇票出票日期和地点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核查汇票金额与信用证和发票金额是否相符?核查汇票金额与信用证和发票金额是否相符?核查汇票上大小写金额及货币币别是否一致且规范?核查汇票是否按信用证的规定以指定银行作为付款人?核查汇票的出票人是否是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否有拼写上的不同?核查汇票上是否列明信用证号码该号码是否正确?核查汇票上出票人是否签章?核查汇票上是否应该有利息条款?在银行作为收款人时核查汇票背面是否由出票人背书背书是否正确?核查信用证中是否有关于汇票的其它条款二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案例讨论81
它是买卖双方收、付款记账的依据
它是进出口商进出口报关、缴纳关税的重要依据 它是供出口商计算和支付佣金的依据 它是出口商缮制其他单据的依据

特殊跟单信用证

特殊跟单信用证

请同学们思考讨论:
对于第二受益人(实际供货商)来讲,使用 可转让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 一、背对背信用证的定义
是适应中间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需要而产生 的一种信用证,受益人以申请人开立的原始信用 证做保证,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在该证 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实际供货商为受益人的新证。 这张新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二、可转让信用证的产生
1.大公司接受国外大宗订货,并打算分散在各地口岸 的分公司发货;
2.实际供货人受出口资格限制,须借用他人名义出口; 3.中间商在进口商和实际供货人之间做转手贸易牟利。
思考:可转让信用证对中间商有什么好处?
申请人 转售 第一受益人 买入 第二受益人
买方
中间商
实际供货商
第2笔交易
受益人、申请人名称改变
▪ 2)任何转让要求必须说明是否允许及在何条件
下允许将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必 须明确说明该项条件。
关于修改通知受让人的权利有以下三种情形:
保留修改权利 部分放弃修改权利,另一部分保留修改权利 放弃修改权利
5.通知转让信用证 6.交单
不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不要求第一受益 人调换发票,不赚取差价;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3.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得不到原始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可以得到原始开证行的付款保

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 4.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指
是该证的开证行
示开立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
其地位仍然是转让行
第三节 预支信用证
▪ 是在信用证上列入特别条款,授权议 付行或保兑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 人的一种信用证。
第1笔交易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 用证
202撤销与可撤销信用证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 (一)定义和开证行责任 定义和承诺: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
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 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是,即构成开 证行的确定承诺去支付、承兑信用证项下 交来的汇票或单据 开证行的确定承诺表现在信用证最后的“承 诺付款”中,具体包括如下:
二. 延期付款信用证
(二)延期付款可以贴现融资 延期付款信用证属于远期付款行为,所以银
行可以进行即期贴现。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三. 承兑信用证
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 自己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 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 并与到期日付款责任的信用证成为承兑信 用证。
益人的汇票/单据。但直接付款跟单信用证 项下开立汇票/单据的购买人只有权代表受 益人提交汇票/单据。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一. 即期付款信用证
(三)指定付款行的即期付款信用证 指定付款行给付受益人票面金额,并不从中
扣除利息 当开张行在指定行有账户时,开证行应在信
用证中规定交来的单据如果相符,请直接 借记我行在你行账户
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即保兑行在对 信用证加保兑时起就不可撤销地受到该证 得约束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保兑行的责任
A. 由保兑银行兑用 者
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
即期付款
未付,保兑行付款
B. 由其他指定银行 兑用者
延期付款 承兑 议付
未承担延期付款义 务,保兑行付
承担延期付款义务, 保兑银行须对相符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
一. 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三)保兑的需要和做法 如果开证行被认为是第一流的银行,则不存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8章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8章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由于各种单据对货物的描述详略不同,因此除商业 发票外,其它单据中关于货物的描述可能只使用统称, 而这是允许的,只要不与信用证中的描述相矛盾即可。
例如: 一份商业发票内QUANTITY栏内注明
“2500PCS”,UNIT PRICE 栏内注明 “USD15.00/PC”,AMOUNT栏内注明 “USD38500.00”。
--单据内前后一致
案例1
某公司自德国进口白糖一批,所开出的信用证 中要求出口商开出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提单、 保险单等,并规定以青岛为目的港,但开证行收到 的单据中发现下列各点: (1)提交的商业发票名称为“INVOICE”; (2)发票的开证行名称拼写有误; (3)装箱单由包装公司签发; (4)为了方便,将发票和装箱单制作在一起; (5) 提单指示的目的港是大连港; (6)商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依信用证的规定缮制为 “Grade 1 Chinese refined sugar”,而海运提单 上仅填该商品的统称 “refined sugar”。
我工艺品出口公司装运后即向开证行交单索汇,可是 开证行审单后却认为单证不符,并指出不符点为: 信用证规定价格条款为“USD35.00 PER SET, C&F KARACHI”,而我方提交的发票上表示的价格条款 是“USD35.00 PER SET, CFR KARACHI”。我方即 回电反驳:根据国际商会的规定,“C&F”术语已被 CFR取代。所以我方发票是正确的。
单据的收货人为指定开证行. (3)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必须为全套(Fullset)的正本
运输单据。 (4)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货物描
述的统称。
(5)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信 用证和发票一致。

《特殊跟单信用证》课件

《特殊跟单信用证》课件

特殊跟单信用证案例分析
汽车运输
一家德国大型汽车制造商与中国 某物流公司合作,使用特殊跟单 信用证处理运价问题。
石油贸易
俄罗斯某公司使用Βιβλιοθήκη 殊跟单信用 证进行石油运输和贸易过程中的 货款和保险操作。
船舶租赁
一家新加坡航运公司使用特殊跟 单信用证进行船舶租赁交易,以 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特殊跟单信用证优点和局限性
特殊跟单信用证流程
1
开证银行审核
2
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如确认后将通过
电文或书信的形式将开证通知书发送给
受益人的银行。
3
单据审查
4
受益人收到跟单后,对单据进行审查确 认是否与信用证及合同一致。
开证申请
买方向自己的银行提交申请,要求开立 特殊跟单信用证的信函,并提供所需的 信息和资料。
跟单组提单
根据开证、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贸易单据,跟单员编制出正确、完整的 跟单,然后通过银行的外汇局申报系统 上报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特殊跟单信用证注意事项
条款决定交易
信用证相关的所有条款,都会 对贸易操作产生深远影响,因 此必须制定周密。
双方交流必不可少
在跟单流程和货物交付的过程 中,双方需要进行充分沟通和 信息交流协调。
谨慎审查单据
受益人在收到跟单后必须仔细 检查单据和货物,以及与信用 证和合同是否一致,避免因此 而导致的纠纷。
《特殊跟单信用证》PPT 课件
本课件旨在为您提供全面的《特殊跟单信用证》知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 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以便在商业贸易中使用并采取最佳实践。
信用证概述
定义
信用证是银行以开证人(即 买方)的名义向受益人(即 卖方)发出的,保证如期付 款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

人民大2024国际结算(第七版)PPT课件8 第八章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人民大2024国际结算(第七版)PPT课件8 第八章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纵审是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将其他单据一一与之对照,为 了达到“单单一致”。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及其要求
二、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1)注意发票的首部必须印有“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2)要注意发票签发人名称、地址要与信用证规定一字不差。 即使信用证规定的是错误的,在没有改正的情况下,只能将 错就错,严格按信用证规定缮制。但可以用括号说明正确的 内容。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四、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1)确保运输单据种类与信用证规定的相符。 (2)收货人名称应符合信用证要求。 (3)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必须为全套(Fullset)的正本运
输单据。 (4)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货物描述
的统称。 (5)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信用证和
第八章 第一节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相 关规定
三、UCP600关于相符提示的规定
相符提示的含义是提交到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银行的单 据必须和信用证内的要求和规定一致。同时,相符交单还 要与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 致。
第15条的规定,当开证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就必须兑付; 当保兑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兑付或者议付,并将单据 寄给开证行;当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兑付或者 议付,并将单据转递给保兑行或开证行。
(9)如果被保险人的名称不是保兑行、开证行或买方,应带 有适当的背书。
(10)确保货物投保金额要符合信用证要求。 (11)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否则保险单据的货币应与信用证
的货币相同。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1. 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也被称为信用证或商业信用证。

它是由买方的银行(开证行)开立,向卖方的银行(受益人行)发出的一个保证付款的承诺。

跟单信用证的目的是确保货物按照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的规定进行交付和支付。

2. 跟单信用证的结算方式2.1 付款交单方式付款交单是跟单信用证的最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在这种方式下,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装运货物,并将相关单据(如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通过银行递交给开证行。

开证行根据信用证的条款核对单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单据符合要求,开证行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2.2 承兑交单方式承兑交单是跟单信用证的另一种常见结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开证行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单据后,将其递交给买方。

买方对单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买方的银行(承兑行)将对单据进行承兑,并向卖方支付货款。

承兑行的承兑意味着其对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为卖方提供了更高的付款保障。

2.3 议付交单方式议付交单是一种特殊的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通常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

在这种方式下,卖方将单据递交给开证行,开证行审核单据后,将其递交给买方的银行(议付行)进行结算。

议付行在核对单据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议付交单方式对于买方和卖方来说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3. 跟单信用证结算的优势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具有以下优势:•付款保障:跟单信用证是银行对买方支付货款的承诺,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付款保障。

卖方可以放心地发货,而不用担心买方不支付货款。

•减少交易风险:跟单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要求双方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履行合同。

这限制了买方和卖方双方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了交易的不确定性。

•提高交易效率: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能够加快交易的速度和效率。

通过银行的介入,买卖双方可以更快地进行货款结算,并且减少了沟通和纠纷的可能。

第8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第8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二、款项让渡的当事人 款项让渡业务涉及三个当事人,即款项让渡人、办理让渡 行、接受让渡人,现在分述于下。 1、款项让渡人(Assignor)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欲将其在信 用证项下应得款项让渡给他人,应填写款项让渡指示或称 款项让渡书(Assignment of Proceeds Instruction)。 2、办理让渡行(Assigning Bank)是开证行,当其自行付款或 承兑和付款时(有时是指定银行,当其付款或垫款时), 接到受益人的款项让渡指示,如果同意办理,应通知受益 人接受。
7、付款 6、交单
Hale Waihona Puke 123通知行/ 中间行
5、(通过新通知行)通知背对背信用证
1、开证申请人与第一受益人签订合同后,向开证行申请开立 信用证。 2、开证行开出信用证之后递交给通知行。 3、通知行在审核原证的真实性之后把信用证通知给第一受益 人。 4、第一受益人以原证作为保证向中间行申请开立以第二受益 人为受益人的背对背信用证。 5、中间行开出背对背信用证后将此信用证递交给新通知行, 新通知行再通知给第二受益人。 6、第二受益人在收到背对背信用证之后及时发货、制单,并 在其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单。 7、中间行在收到第二受益人递交的单据之后审核单证一致即 付款给第二受益人。
二、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流程
1、申请开证
开证行
11 2 、 开 立 信 用 证 ( 原 证 ) 、 付 款
13、提示单据 14、付款赎单
申请人
第一受益人 、
4 请 求 开 立 背 对 背 信 用 证 8 9 、 通 知 换 单 、 换 单
、 通 知 原 信 用 证
、 寄 送 单 、 据 付 款
10
第二受益人
对开信用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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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让信用证的运作程序
• 1.申请开证。 • (1)可转让信用证的正确名称是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Documentary Credit。 • (2)并非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信用证的转让,转让银行 必须是信用证中的被指定银行,或者在自由议付信用证下 开证行特别授权的银行。 • 与UCP500相比,UCP600在第38条中加了一句“开证行也 可以担任转让行”。开证行转让自身开立的可转让信用证 可减少另一行转让的环节,第二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 交单。 • 2.传递原始信用证。开出的原始可转让信用证,必须传递 给通知行,而不是传递给指定银行。
二、背对背信用证的运作程序 1. 进口商与中间商签订买卖合同。 2. 中间商与出口商也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 3. 进口商在进口银行开立以中间商为最初或第一受益人 (Primary or First Beneficiary)的信用证(此证为MASTER LC)。 4. 进口银行开出MASTER LC到中间行。 5. 中间行将此MASTER LC通知给中间商。
• 采用转让信用证方式,可免去中间商的开证程序,给供货 商提供付款的保证,使供货商放心生产办理交货,为自己 节省一笔开证费用及保证金。 • 对中间商的另一好处是,转让信用证往往加列有待开证行 付款后方向第二受益人付款的条件。如此,把开证行拒付 的风险转嫁给供货商。 • 买方开出可转让信用证,意味着其同意卖方的交货及/或 交单可以由另外一方即第二受益人来执行,而第二受益人 则同意承担转让信用证项下的风险。
三、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比较
• 四、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案例 • (略)
第三节 款项让渡 • UCP600第39条规定:信用证未注明可转让,并不影响受 益人根据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将该信用证项下其可能有权 或可能将成为有权获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 • 这条说明:不管信用证可否转让都可以办理款项让渡。 • 一、信用证款项让渡的主要用途 • 1.作为融资的担保。 • 2.作为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保障。 • 3.让渡给信用证下的实际供货商以降低风险。
• 二、部分预支信用证
• 依据预支信用证其预付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红条款信用证 (Red Clause Credit)和绿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 • (一)红条款信用证 •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列入一个条款,授权议付行向受益人预 先支付信用证金额的一定百分比。 • 红条款信用证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开证行垫款预付,二是 议付行垫款预付。
• 5.检查代理费用是否要从支款中扣付。 • 6.开证行/指定银行发出让渡确认书承认受益人获得信用证 项下提款,向被让渡人支付款项。
• 三、信用证款项让渡实务中的关注点 • 1.单据必须由受益人提交,或由款项受让人代表受益人提 交,受让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交单据。 • 2.依各国法律不同,受益人让渡款项时必须向开证行和指 定银行发出通知,甚或得到确认/同意 (acknowledgement/consent)时方能生效。 • 四、信用证款项让渡的风险 • 1.拒付风险。 • 2.欺诈风险。 • 3.让渡书的撤销风险。 • 4.法律风险。
• 二、ICC515的定义 •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15号第52页作出的可转让信用证的定 义如下: •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 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 行),或如果是自由议付信用证时可以要求信用证特别授 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 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 • 一、可转让信用证的产生 • 国际贸易中,中间商为防止买方与供货商直接订约成交, 泄露商业机密,影响自己赚取差价,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 开立背对背信用证。 • 背对背信用证,即买方开立一个信用证给中间商,中间商 以这个信用证为蓝本另开立一个信用证给供货商。 • 买方开立的信用证称做master L/C或original L/C,即原证, 转让后的信用证称为transferred L/C。
9. 出口商出货。 10. 出口商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事宜。 11. 出口商装船出口。 12. 出口商到船公司领取提单。 13. 出口商备齐SEC LC要求的单据向出口银行交单议付。 14. 出口银行向出口商垫付SEC LC议付款项。 15. 出口银行向中间行寄送SEC LC项下单据。 16. 中间行向出口银行偿付SEC LC款项。 17. 中间商备齐MASTER LC要求的单据向中间行换单议付。 18. 中间行拨付MASTER LC 与SEC LC之间的差额款项给中 间商。
第四节 预支信用证
•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是在信用证上列入特别条 款,授权议付行或保兑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人的 一种信用证。 • 预支信用证可以分为全部预支信用证(Clean Payment Credit) 及部分预支信用证(Partial Payment in Advance Credit)两种。 • 见预支信用证处理
国际结算
苏宗祥、徐捷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第五版)
第八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 • • • • • • 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第三节 款项让渡 第四节 预支信用证 第五节 循环信用证和信用证含有分期装运条款 第六节 对开信用证 第七节 长期信用证和无效信用证
• 3.通知信用证。 • 4.请求转让信用证。 • (1)转让行必须同意转让范围和转让方式,并应收取第 一受益人交纳的转让费。 • UCP600第38条c款规定有关转让的所有费用须由第一受益 人支付。 • (2)ICC 632 R375 案例1.指出,转让行的责任是将原始 信用证内容和第一受益人提供的转让申请书内容转换至转 让信用证正文中。 • 转让申请书包括两个主要内容:是否变更信用证条款及是 否保留修改权利。
20. 21. 22. 23. 24. 25.
中间行向进口银行寄送MASTER LC项下单据。 进口银行向中间行偿付MASTER LC款项。 进口商到进口银行结付MASTER LC款项。 进口商取得MASTER LC项下的单据。 进口商到船公司送交提单。 进口商从船公司处换取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26. 进口商到海关办理进口通关事宜。 27. 进口商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
• 1.开证行垫款预付 • 举例: • “开证行授权议付行预先支付信用证金额的60%给受益人 须凭受益人提交下列凭证:(1)由受益人正当签字的预 支收据;(2)受益人利用该项资金购买和包装商品的承 诺;(3)受益人保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信 用证中规定的全套单据的承诺。预付款项付给受益人后, 议付行凭收据和承诺向开证行索偿,开证行将立即偿付。 受益人交单要求议付时,议付行将预付的60%信用证金额 从整个议付金额中扣除作为受益人的还款,其余约发票金 额的40%,由议付行向开证行索偿。”
• (二)绿条款信用证
• 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可在出口之前开具汇票和仓单作为担保, 请求议付行预支垫款,即称为绿条款信用证。 • 绿条款信用证较红条款信用证更为严格,要求出口商须将 预支资金所采购的契约货物,于装运前以银行的名义存放 仓库,将仓单交银行持有,以保证该预支金额依信用证规 定使用,并受到控制以减少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 实务中,若信用证中注明“Green Clause Credit”字样,则受 益人须向银行提供担保(保证到时交仓单)或抵押方可获得 预支款融资。
• 二、款项让渡的当事人
• 款项让渡业务涉及三个当事人,即款项让渡人、办理让渡 行、接受让渡人,现在分述于下。 • 款项让渡人(Assignor)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欲将其在信 用证项下应得款项让渡给他人,应填写款项让渡指示或称 款项让渡书(Assignment of Proceeds Instruction)。 • 办理让渡行(Assigning Bank)是开证行,当其自行付款或承 兑和付款时(有时是指定银行,当其付款或垫款时),接 到受益人的款项让渡指示,如果同意办理,应通知受益人 接受。
• 接受让渡人(Assignee)或称被让渡人一般是银行,它不是 该信用证的有关当事人。 • 注意事项: • 1.提交受益人的款项让渡书(或指示)。 • 2.受益人在让渡书上签字及其指示/授权须经受益人的银行 验核证实。 • 3.受益人的指示/授权一直有效并未撤销。 • 4.特殊性质信用证,如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可转 让信用证审核让渡款项确是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 项。
• 5.通知转让信用证。转让行按照原始信用证和转让申请书 列出变动条款转换至转让信用证,然后通知给第二受益人。 • 6.交单。第二受益人在两种转让信用证情况下交单: • (1)不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不要求第一受益人调换 发票,没有赚取差价之事。 • (2)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要求第一受益人调换发票赚 取差价利润。 • 7.换单、寄单、索款。
①是否变更信用证条款。
• ②UCP600第38条e款规定:任何转让要求须说明是否允许 及在何条件下允许将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 须明确说明该项条件。 • 关于修改通知受让人的权利有以下三种情形: • (ⅰ)保留修改权利。 • (ⅱ)部分放弃修改权利 • (ⅲ)放弃修改权利 • 部分转让(partial transfer)和全部转让与信用证是否允许分 批装运有关联。 • 所谓全部或部分,指的是信用证的金额。转让行往往在自 己的转让面函中或信用证的特殊条款中加以说明。
• 2.议付行垫款预付
• 举例: • “我行(开证行)兹授权议付行在该行自行决断的情况下,凭 你方交来即期汇票和发运货物的承诺给予你方预付款 AUD25 600.00,为信用证金额的80%。从汇票预付日到还 款日期间发生的利息按照澳大利亚现行利率计算应由你方 支付,信用证项下议付汇票的金额用来归还预付款项本息。 考虑到议付行将预付款项给予你方,以及倘若你方最后没 有装运发货,我行担保还款并承诺:当议付行提出要求时, 立即付给议付行有关受益人所欠预付款项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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