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之信用证概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寄索偿书,另一方面向开证行寄单,开证行若收到与
信用证不符的单据,有权向索偿行追回已经偿付的款
项,但开证行不得向偿付行追索。
19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20
1、申请人和受益人订立合同,约定使用商业跟单信用证付款。
2、申请人按照销售合同制作开证申请书,指示开证行按照开证 申请书开立信用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和要求位于受益人所在国家的银行去通知 或保兑信用证。 (1)通知信用证给受益人,通知行必须核验信用证的表面真实 性。 (2)如果通知行不能核验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必须毫不延迟
便。
25
7、指定银行凭信用证按照《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 标准银行实务》,合理小心地审单。
(1)银行审单、寄单。
(2)银行付款、议付或者承兑。
26
8、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
(1)单到付款:指议付行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审单
无误后付款。 (2)主动借记:指开证行或其总行在议付行开立账户。信用 证规定,议付后可立即借记其账。 (3)授权借记:指开证行在议付行虽然开立账户,但信用证 规定,必须在开证行收到正确单据后,再授权议付行借记其 账户。 (4)向偿付行索偿:指开证行指定第三家银行为偿付行,偿
应承担付款责任,不能让受益人承担单据遗失的风险。
(3)被指定银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就近修改单据很方 便。
(4)被指定银行审单,如单证相符,向受益人办理各种结算
方式使受益人尽早得到资金融通便利。
24
受益人也可直接交单给开证行存在三个缺点: (1)开证行必须在有效期内收到单据,为了防止过期,受益 人必须提早寄单。 (2)从受益人所在地寄单给开证行,单据在路途中可能丢失, 风险要由受益人承担。 (3)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受益人要去修改单据,很不方
12、开证申请人把运输单据提交当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
货物。
28
第四节 信用证的开立方式
一、信用证的开立方式
1、信开(by airmail)(Mail Credit, Credit opened by mail) 以邮寄的信函方式开立的信用证。 2、电开(by telecommunication) (1)简电开证(by brief cable) 通常只用于预先通知,不具法律效力,开证行应尽快寄送证 实书。 (2)全电开证 (by full cable) 电报全文为完整的信用证内容,具备法律效力,无需另寄证 实书。 3、SWIFT开证 SWIFT电讯分十大类,每一类又分若干报文格式(Message Type,简称MT),每一种报文格式又有一些项目(Field)组 成。
29
二、开立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1、注意开证时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开证时间;若未 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开立L/C。

案例
我某公司与欧洲某客户达成一笔圣诞节应季礼品 的出口交易。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2001 年12 月1 日 前,但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予以规定。卖方于2001 年11 月上旬开始向买方催开L/C, 经多次催证,买 方于11 月25 日将L/C 开抵我方。我方于12 月5 日将 货物装运完毕,当我方向银行提交单据时遭到银行拒 付。 问:(1 )银行拒付有无道理?(2 )此案例中, 我方有哪些失误?
⑨ 审核信用证付款方式和提交的单据。
⑩ 审核信用证上印就的其他条款和特殊条款。
23
6、受益人将要求的单据提交指定银行。
受益人交单给被指定银行有四项优点: (1)有效地点在被指定银行,受益人可以充分利用有效日期, 即使在有效日期最后一天交单给被指定银行也不会过期。 (2)被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在路途中可能遗失,开证行仍
付行一般是在开证货币的发行国。
27
9、开证行收到单据,在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内审单完毕,确定
单证相符后,就向指定银行偿付。如果信用证另有偿付行,
开证行不办理偿付,而只接受单据。 10、开证行接受单据后,按照它与开证申请人预先订立的偿付 协议交单给开证申请人。 11、申请人按照预先订立的协议,偿付单据款项给开证行。
15

案例
某公司接到一份经B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 证。当该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办完装运手续后,向B 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付款时, B银行却声称:该公司应先要求开证行付款,如果 开证行无力偿付时,则由他保证付款。问B银行的 要求对不对?
16
六、被指定银行(Nominated Bank)
四、Advising Bank(通知行)

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开证行的联行或代理行。
责任与义务 (2)及时澄清疑点(道义责任,重要的非价格竞争手 段) (3)缮制通知书,及时通知。
(1)合理谨慎地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核对密押无误)
14
五、Confirming Bank(保兑行) 接受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进行保兑,使自己承担 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的银行。 1、责任与义务 若受益人将单据提交保兑行,只要单证相符,保 兑行就应付款、承兑或议付。对受益人付款后,可 向开证行索偿。 2、权利 (1)决定是否对信用证保兑; (2)决定是否同意修改信用证及对信用证的修改部分 是否加保; (3)赔付后有权向开证行索偿。
22
4、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5、受益人审证发货并制作单据。 ① 信用证是否属通知行正式通知的有效信用证。 ② 审核信用证的种类。
③ 审核L/C是否加具保兑。
④ 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⑤ 审核信用证的支付货币和金额。
⑥ 审核付款期限和有关货物的内容描述。
⑦ 审核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⑧ 审核装运期、转船、分批装运条款和有效期。
3 、对银行的作用 可以得到开证手续费的收入。
10
第二节 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义务
一、Applicant(申请人) 进口商
1、责任与义务 (1)根据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 (2)交付开证押金 (3)及时付款赎单 (4)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权利 (1)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如果开证行通知的单据不符合 信用证的规定,进口商有权拒付或不赎单。 (2)对于受益人利用信用证的欺诈行为,开证申请人也有权请 求银行拒付,或请求法院通过支付令强制银行停止对信用证的 支付。 11
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
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
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 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
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
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6

案例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香港某银行所开立的不可 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申请人为香港某进口公司。信 用证中关于货物的包装条款为:“均以三夹层盛放, 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销售合同则要求: “均以三夹层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外 套麻袋”。信用证与销售合同规定不符。受益人按 信用证要求进行包装,并使得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 抵达香港。但却遭到开证行拒付,理由是进口商发 现货物包装与销售合同不符。试问开证行的做法错 在哪里?
第五章 信用证概述
1
第一节 信用证的定义和特点
一、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应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 商 ) 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 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的实质:银行作出的有条件付款承诺。

一直延至6月1日才装运。当该公司凭6月1日的已装
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试问:银行有
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我方可否引用“不可抗力”
条款要求对方付款?为什么?
9
三、信用证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款就有保证,有利于 加速资金周转。 2 、对进口商的作用
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商装货期限,通 过适当的检验条款,保证货物装船前的质量、数量。 开证时只需要支付少量押金,减少了资金占用。
1、被指定银行是指除了开证行以外,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
行,如信用证可在任一银行兑用,则任一银行均为被指定银 行。被指定银行可以是即期付款行、延期付款行、承兑行、
保兑行,也可以是议付行。
2、UCP600第12条规定: (1)除非被指定银行是保兑行,对被指定银行发出的承付或者 议付的授权并不赋予指定银行承付或者议付的义务,除非该 被指定银行明确同意并照此通知受益人。
地告知开证行,并在通知信用证中告知受益人:它不能核验
该证。
21
(3)不通知信用证时,通知行必须毫不延迟地告知开证行,不 必说明拒绝通知的理由。
(4)如果信用证要求通知行加上保兑,通知行愿意加上保兑时 就在信用证上注明。 (5)如果通知行不愿保兑,必须毫不延迟地通知开证行。 (6)UCP600第9条规定通知信用证指示时,如遇指示不完整或 不清楚时,通知行可以对受益人作出仅供参考的预先通知, 不负任何责任。 (7)通知行可以被信用证规定为指定银行。 (8)可转让、不可撤销、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中指定 一家银行作为转让行,多数情况是指定通知行作为转让行。
30
2、注意L/C中三个重要期限之间的关系


装运期、提交单据的日期、信用证有效期
案例
国外开来不可撤销L/C, 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7 年 12 月31 日,议付有效期为2008 年1 月15 日。我方按证中规定 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12 月10 日的提单,当我 方备齐议付单据于1 月4 日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 : 银行拒付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4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
在。
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
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在信用证
业务处理过程中,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至于合同 是否存在、合同条款是否与信用政条款一致,一概 与银行无关。
5

案例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
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
17源自文库
(2)通过指定一家银行承兑汇票或者承担延期付款承诺,开
证行即表明授权该被指定银行预付或者购买经其承兑的汇票 或者由其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的承诺,被指定银行对于承兑信 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这两种远期信用证可以办理贴现。 (3)非保兑行身份的被指定银行接受、审核并寄送单据的行 为既不使该被指定银行具有承付或者议付的义务,也不构成 承付或者议付。
条件:受益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 的规定单据。
2
二、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的保证,在信 用证付款条件下,开证行对出口商交来的符合信用 证条款规定的跟单汇票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3

案例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 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 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 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问:出口公 司如何处理?
二、Issuing Bank(开证行)

进口商的银行
1、责任与义务 (1)按申请人的指示开立信用证 (2)审核单据和保管单据 (3)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2、权利
相符付款时,开证行有权从开证申请人处获得偿付。
12
三、Beneficiary(受益人) 出口商 1、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发货并提交相符单据,即必须做到“货约、 单货、单证、单单”一致; (2)应接受议付行的追索。如果议付行议付单据后向 开证行索偿未能成功,他有权向受益人追索; (3)赔偿进口商的损失。如果进口商发现货物与合同 规定不符,则有权要求出口商予以赔偿。 2、权利 (1)决定是否接受及要求修改信用证 (2)向开证行及进口商收取货款 13
7
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它处理的对
象是单据。
信用证业务的实质是单据交易,其处理的对象
是单据。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付款。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 证行就必须付款;进口商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 行付款赎单。
8
案例
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 规定“数量500箱,5月份装运”。我外贸公司遂即 备货准备5月1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
18
七、Reimbursement Bank(偿付行)
1、一般情况下,当开证行与议付行或付款行(均称为索偿
行) 之间无账户关系,特别是信用证采用第三国货币
结算时,为了便利结算,开证行委托另一家有账户关 系的银行代向议付行或付款行偿付,被委托的银行就 是偿付行,偿付行付款后应向开证行索偿。 2 、在指定偿付行的情况下,索偿行一方面向偿付行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